第104章 合欢 我男朋友。(1 / 1)

大。

就这一句话,事实上,就这一个字过去,容绰容色便由阴转霁地彻底放晴了。唇也舒展着,带着上扬弧度。

男人嘛,比起表面,更重要的是里子。不然外表再好看,那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她说了,丑是丑了点,但是够大,所以瑕不掩瑜。

所以她很喜欢,很满意。

小女朋友长着一双慧眼,看问题的时候,很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

对此,容小公举点了99个赞。

隐形尾巴摇得热烈,大型犬把小饼干抱紧紧在胸膛。

他心如海底针,跟春夏之交的六月天气一样时晴时雨的。彼此明明亲密无间,但对着那些心理变化,晏歌完全没察觉,一直就顶着张红脸坐人怀里,脸热着心绪也混乱。过了会儿电脑上挂着微信一声响,她梦初醒般地醒转:她还有作业要写。

上学人可没有时间沉溺在这些情情爱爱。

先前跟男人甜甜蜜蜜黏黏腻腻你侬我侬的,现在要写作业了,就想要把这恋爱工具人一脚踢开了。一脚踢开前,她还稍微回想了下刚才冲击性很强的景象,也做了心理准备,准备要再看那么一到两眼——

然而腰带已在她无知无觉时束紧,迎着双瞳仁秋水淡静,容绰衣衫完好整齐。就像是先前那些旖旎暧昧香艳泡泡全都不存在般的,紧实怀抱里抱着块草莓夹心小饼干,一副坐怀不乱的样子,看着可绅士可正人君子了。

可能这就是真正的好男人吧。

收,放,自,如。

晏歌:“……”

就是收得太快了点,没想到小饼干还想再来个几眼呢。

再来几眼,展开看看。

在京滞留了两天,而后该拍戏的去拍戏了,该上学的也去上学了。上学人那里来了个消息,说是孔子学院向19届的新生递出了橄榄枝:准备在西非某国新建一所学院,要晏歌的班级里推荐一位同学去做一年的汉语老师。

班里推选了邱栩,邱栩本人点头同意。而鉴于邱栩平时的好人缘好口碑,对这个结果,其他同学也都表示了一致的认可。

毕竟,去西非的孔子学院看似是个苦差事,交流的这一年更相当于停学状态,回国后还要从大学一年级开始读起,但磨砺也是种激励,这份经历在简历里是突出亮点。今后邱栩无论是从政从教,对他都大有裨益。

当事情尘埃落定,系里的导员拍了拍邱栩肩膀,语重心长说了句,年轻人的成长,固然要靠自己的努力,但也离不开社会的磨砺。

班上同学就接:“加油,邱小栩!”

大家哈哈大笑。

那边学院是急招,所以人选敲定的同时,机票也就定了下来。就在当周,邱栩就办妥了离校手续,即将奔赴鲜少现代化基建,却富有草原与勃勃生机的西非土地。

一走一年,临走前邱栩给晏歌发了消息,说想单独见一面,晏歌没回可否,回的是四字平淡祝福。

一路顺风。

“那我……走了。”

风骤起,乡村里屋破败背景,群鹅正鹅鹅鹅地叫唤着,一只接一只地从泥地跳进池塘。顶着红冠抖着翅膀,游来游去欢快无比。

身后是麦田,风吹麦浪滚滚如金。大片如同单色颜料盘被打翻,入目时,整个世界都是那样浓烈的色彩。

垄头上,是相对的年轻男女。老式的衬衫配工装裤,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流行款式。只是,一方衬衫的材质是的确良,另一方却是粗布。

衣料之差,也是身份之差。

穿的确良的是女人,是下乡的知青;而穿粗布的男人,则是村里大队的队员,是普通的农民。

上山下乡结束了,告别的是女人,被告别的则是男人。

粗布衣裳的汉子身材壮实,肤色偏黧黑,对着说要走要再见的女人,两只手在衣摆处拧巴成了结。微干裂的唇瓣上下磋磨着,像是要说什么,然而磋磨了老半天也没有磋磨出一个答案,紧绷而机械的动作不知持续了多久,女人也耐心地等待着,直至他说。

“那,那你走吧。”

正午日头是最晒,当女人抬眸去看男人时,狭长双眼也不觉微微眯起,就像是顶不住头顶艳阳般的。

想要被挽留的人,碰上了不会挽留人的人。

她第二次开口,也第二次发问。

“那……我走了?”

“嗯。”汉子应了声,绞在下摆的手松开,随着重力自然地下垂,指节覆着老茧,掌心手背的粗糙纹路皆清晰可辨——很显然,这双手属于一个长年累月在田间地头劳作的人。

手垂下,他望向她。

“你走吧。”

“停!”

戏没拍完,是导演先喊了停:这戏ng了。

喊完停,导演叫来了莫璃,对着监视器导起戏,说这戏里你情绪不对,蒋兰生是要回城里了不假,但是因为要回城,所以要跟对象分手也是真。这种时候,人的情绪是既复杂又矛盾的,想走也不想走,想留也不想留。

“蒋兰生对金水时不自觉流露出的内心纠葛,那种含蓄委婉的不舍,你没有表现出来。”

这是导演针对莫璃这场表现所作出的论断。

莫璃似在认真听着,然对导演提出的批评,多少也有点心不在焉。

ng了几次,反复重拍了五六遍,这场告别戏才终于是过了。莫璃今天的戏份也结束了,卸了妆换了衣服,她在片场棚区里休息,顺便点了外卖。等外卖到了,便差遣小助理出片场去拿。

拍戏的地点就在河北一带的农村,但造景是剧组临时搭的。现实里农村并不破败,家家户户都是自建瓦房,但荒凉少人是真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去了,村里余下便是祖父母辈,膝下带着孙儿孙女,院子前多拴着条田园犬,脾气凶得很,见到人就龇牙咧嘴的。

论交通购物便捷,比起城市当然也差得远,更不用提相比于北京了。

舒服躺倒在懒人椅上,莫璃正等着小助理把外送咖啡取来。也在此时,一道阴翳倏而覆落在眼。以为是助理回来了,她本能地掀了眼皮,“怎么这么快就回……爸,你怎么来了?”

倒映在她视域的,是头戴鸭舌帽的男人。银白发尾溢出了帽沿,粗糙偏蜡黄的肤上,皱纹如沟壑纵横——比起莫璃这一声爸,看起来是要苍老许多。

然这声称呼,又是确凿无误。

这位就是莫璃的父亲,莫致远,亦是江翡前夫。只是现下,这对曾经的夫妻彼此悬殊:一个是如藤本植物般寄生江家的贵妇,出入上流社会,富贵悠闲;一位则是落破户的后代,众人眼中无药可救的赌徒。

这天渊地别的二人,曾几何时却是正经八百的夫妻。知晓此一事的人就没有不感到惊讶的。

就算莫致远与江翡婚配时家境不错,家族运营的船舶公司一年也能盈利十数亿。但,与江家庞大的财富体量相比,这点营收便不过是毛毛小雨——配不上的。

纵然婚配的另一方是养女,也不配。

诸人对这一段往事不甚理解,对江翡离婚一事却很能理解。

本来两家差距就大,听说那莫致远还好赌,钱就跟流水样地七八位数往外送。就是家里开矿的,也早晚能被掏空——后来果然便被掏空了。

船舶公司破产,从前那无忧无虑公子日子也再回不去了。令人唏嘘之余,众人也感慨,觉得这江翡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厉害,虽然结婚时认人不清,离婚时却果断干脆,可说是及时止损。

何况当时还带着个女儿呢,一点点大,便是莫璃。

莫璃自幼随母亲一起,生长在江家。与这唯一的生父并不很熟,此前莫致远找过她几次,是为了要钱——那时候她没独立,依附着江老先生生活,手里头宽裕。因而对方要了多少,她也就给了多少,权当是救济了。

反正她跟着江家,一年到头都要捐不少钱出去的。做慈善嘛,博好名声。

江翡对此并不知情。

“璃璃,”对着女儿,莫致远微浊眼珠转动,唇无意地舔了舔:“能不能再给五十万给爸?爸有事,急着要用。”

“……我上个礼拜不是才给你钱了吗?”莫璃面露不耐:“现在爷爷不给我钱了,我手上钱也不多。”

莫璃所言非虚:江家规矩在那里,到了年龄独立出去,家里的财路就断了。而她刚出道,片酬不高,且因电影才开拍的缘故,更是被压下大半。虽然入账也有七位数起步,但对于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随便一只铂金包都直逼百万的人而言,这点钱是远远不够的。

莫致远却执着:“璃璃,就五十万。五十万,等爸赢回来就还你。”

莫璃摆摆手:“五十万也没有。”

赌徒说的话,能当回事吗?

十赌九输,所以赌到最后,都是一无所有。

莫璃态度强硬,莫致远却一眼瞟见了她腕上镶钻的卡地亚手镯,伸手就要过来抢夺,“璃璃,你这个手镯能给爸不?爸真的急着用钱……”

“不行!”莫璃被弄烦了,伸手想把人推开,男女体力差距却大。那镯子生生被莫致远往下抠着,划过肌肤时,镯上的纹路便撕扯出了轻微的血痕。那厢剧务察觉不对,虽不知来人是谁,但吼了声,“干什么呢,干什么这是?!光天化日抢劫啊?!”

“给我停手!”

那几个剧务一边说,一边便往莫璃这侧走来。片场众人也纷纷循声而望,手仍抠着那镯子,中年男人环顾四周,见围过来的目光越来越多,这才悻悻然地跑开了。

同一时刻,清漪园区。

昏光浮散,阔大的窗不时掠过成群的鸦,振翅时有低哑的鸣。

周五的傍晚,父女聚餐渐成习惯。

但扶着筷,曾城隐有浮思。

齐敬的话如在耳边。

董事长,昨天晚上,我在江家看到了小姐。

……

齐敬说这话时是周一,所以话里的“昨天晚上”是上个周日,是江家老爷子的寿辰。

彼时他出差在沪,不能前去,所以托人去送一份礼。

于是就听到了这样一句话,以及照片:照片定格景象里,俨然是自家的女儿,以及轻易挽着女儿的男人。

江家的六少。

论理,二人同上过一档节目,彼此相识并不奇怪,只是这样的手势,于异性之间,难免过于亲密。

身为父亲,便不能不上心。

是而字斟句酌着,曾城便徐徐地开了腔,仿若无意提及:“小歌。你和容影帝熟悉吗?”

商圈谁不知道六少就是投资界圣手资本的实际掌控人,但那毕竟只是背后的一重身份。

更广为人知的,是那个在奥斯卡颁奖礼上,手捧小金人的男人。

影帝。

曾城原想着,这样询问未免唐突,父女关系修复未久,或许她不愿意回答——也很正常。

但未有分毫犹豫,对着提问,晏歌怔了半秒,旋即应了,“熟悉。”她说。

“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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