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那些烧得黑炭一般的尸体以及烧伤人员的惨状,让那些兵受不了。想想也是,他们只是老百姓,只希望三餐温饱,至于乌尔斯城,关他们什么事?
再加上一直喊着献上萨米勒王人头就能解决一切,谁想死?也许找机会刺杀的人都过去二三波了。
另外两个王也一定候不住,夜已经过了大半,援军指不定就什么时候到了。
所以萨米勒王急了,索性来一个一对一,赢了就进城,控制住乌尔斯后和其他来救援的王谈判。
这个不可不能让他得逞,
程千寻越发嘲笑了起来:“你可真有出息,和一个女人打,你怎么不去和一个孩子打?你还来干什么,等着吃大餐?现在烧烤结束了,烧死的没烧死的全都处理了,想吃尽管回去再赶一批过来,乌尔斯油多得是。”
“我不和女人一般计较。”萨米勒王将矛头在对准了戈登:“乌尔斯王,你刚才答应了,现在下来吧。”
“奇怪了,谁答应你了?”程千寻不给戈登任何说话的机会,否则这个家伙会下去拼个你死我活的。她大声地讥讽:“我怎么没听到?我离得那么近都没听到,你却听到了。想诱乌尔斯王下去,做梦吧!我和他都不会上你的当。”
萨米勒王一听不打,就在下面开始骂了起来,什么不是男人,什么没有胆子,什么回去继续喝奶之类的全都骂了出来。他带的人也跟着一起起哄。
戈登面子挂不住了,在旁轻声道:“我可以打过他的,还是让我。。。”
“呸!”程千寻对着他轻啐一口:“你那么听他的话,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吗?你敢下去,我就宣布你不是乌尔斯的王,一个王不会利用自己的城和人作为赌注去逞能的。”
“我一定会赢的,只要赢了,他们就会退兵,萨米勒也是我的了。”戈登也有想法,也很小农经济:“到时我就是比埃利卡还要大的王。”
程千寻翻了翻眼:“你要那么多城干什么?国外有国,城外有城,萨米勒两边还有其他国,你打算天天去打仗吗?”
她反驳地骂了起来:“男人我见得多了,我说乌尔斯王是男人就行,轮不到你来说。你倒是不象男人,唧唧歪歪,打不过就带着一群人过来,天知道你想干什么。”
“那我的人走,下来我们一对一。谁赢了拥有一切!”萨米勒王叫着。
“拥有一切!”程千寻哈哈笑着,随即言辞咄咄:“别忘了我也在这里,想拥有我,你做梦吧你。我不会让你死得那么英雄的,你就是个狗熊,只配给自己人割下脑袋向我们求和。滚回去吧,你这个残暴的王。不退兵的话,等到太阳出来时,你不死,我就会带着八万大军反扑过来,踏平你的军营,杀光上面所有活着的,无论是人还是牲口,无论高贵还是低贱,我拿天神发誓,不退兵,到时候让你们一个个身首异处,魂魄永不能安息。”
萨米勒王知道辩不过,气呼呼地拉了下缰绳,调转毛驴的头,带着随从回去了。
“哎,别走呀,你不是男人么,回来呀。”程千寻喊着,而城上的士兵反过来起哄:“你不是最有胆的吗,被女人说了几句就吓得灰溜溜逃走了,回来呀!”
可他们没有回头,直接骑着驴往远去的兵营跑去。
程千寻长长吐出一口气:“给我点喝的,说了那么多的话,累死我了。”
戈登苦笑着:“那为什么还说那么多。”
她狡黠的一笑:“只要他愿意聊,我可以和他聊一晚上,只可惜,他并不傻。”
这才下城楼,就听到上面喊:“他们又来了,又来了!”随后就是敲击锣鼓的声音,警告着所有人准备就绪。
程千寻赶紧地一路小跑上了楼,在上面居高临下望了过去。果然前面的兵,每人都举着火把,亮如白昼。
戈登自信地冷笑着:“还敢来,让他们又去无回。准备油罐!”
“慢着!”程千寻举起了手,她微微皱眉:“火把太多了。。。”
火把确实太多了,没个人手中都举着。戈登顿时大悟:“他们难道也想火攻?”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只要这些人到了城下,先不急着攻城,将手中的火把往城里扔,同时上百支火把飞过来,只有逃命的份。更何况他们人多,轮流往里面扔火把,根本无法抵御。
戈登想明白后,立即大叫了起来:“准备水缸,每个人布浸湿盖在头上!”
程千寻也在想,看着火把简直将前面,目光所及的大片空地几乎全部照亮,头疼万分。
大军每个人手中都拿着火把,驴车上装着火盆,里面的火烧得旺旺的;牛车上则是堆满了树枝扎的火把,显然就是打算火攻。
就快到了,萨米勒王先停了下来,声音大老远的就传到了城楼上:“往里面扔火把,让乌尔斯在大火中成为过去,永远不存在!”
一百个士兵先出列了,他们一个个拿着火把,往城楼那里走去。
程千寻转过了身,对着运到城楼上的敌军伤员道:“现在是死是活,就看你们能不能阻止你们的人了!否则你们只有跟着我们一起烧死。你们看到了,你们的王根本不顾你们的死活,只要他们退兵,我保证,用牛车送你们回家。”
几十个伤员一听,能动的都扑到了城楼上,凄厉地叫了起来:“爹,你还活着吗?我在这里,不要烧死我。”“兄弟们,不要扔,否则我也会烧死。”
“女王仁慈,不杀任何人,只要退兵,她就送我们回家!”“把乌尔斯烧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不要打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程千寻看了看专门挑出来的几个大嗓门并认识字的,他们看到后,拿着泥板整齐划一的也开始喊了起来:“乌尔斯王下命,乌尔斯国从今日起中立,不主动侵犯其他国家,任何难民都可以过来申请避难;无论任何国的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是王亲还是奴隶,来乌尔斯交满一定额税金,都可成为乌尔斯人,并分地供以造房子!”
这下所有人都停下了,细细地听着。都感到愕然,那么好的福利呀,交满一定额的税,还能分块地,成为这个国家的人。
程千寻拿过一个火把,猛地一挥动:“你们都活不了,索性就拼了。取了萨米勒王的人头,我给他二十银币,五十头羊,享受小吏俸禄,分房分地。你们还等什么?”
这些待遇不要说平民了,就算是普通官员,都会听得掉口水。
萨米勒王急了:“不要听她的,谁杀了她,我给一百个银币!”
“哈哈!”程千寻一手插着腰,狂笑了起来:“我在上面,你们自己看看,谁离你们更近。”
不用说,城楼还要爬上去,就算扔火把,女王从另一边逃跑的话,再多的钱都是空中楼阁。
一个个头都转了过来,一双双眼睛也望了过来,眸中因为火光的反射,好似都亮着野兽般的光芒。萨米勒王惊恐地抽出剑:“扔火把,快扔,烧了乌尔斯城,我也赏。”
“哗啦哗啦。。。”程千寻站在城楼上往下面洒了一把银币,轻蔑道:“要钱是吗?给你们,就怕有这钱,没命花。看到没有,钱就在这里,杀了这个混蛋王,这一箱子二千银币,你们两位王随便商量着分。否则你们都就去相信这个吝啬鬼去吧,烧了乌尔斯,他拿什么给你们?不信让他现在就拿出钱来呀,拿呀,拿呀!”
外出打仗怎么可能会带着那么多的钱,有些另外两位王的兵扭头看着在后面也骑着驴的君主。而这两位也不得不犹豫起来!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他们也会盘算,这场仗到底打得值不值得。
“快扔,否则我杀了你们!”萨米勒王咆哮着,可没有人执行他的命令。于是他穷凶极恶地举着剑,骑着驴往士兵堆里冲,一连砍了三四个。
最前面的士兵纷纷躲避,不知道是谁突然问:“奴隶也行吗?”
对了,程千寻心中一亮,军队里除了平民,还有很多代替主人打仗的奴隶。哪怕打了胜仗,他们回去依旧当奴隶。她立即喊道:“奴隶也能,无论是谁,单身的话,再加送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这下无疑是打了鸡血,一个奴隶终于熬不住了,抓起火把大声道:“反正都是死,拼了的话可能还能当平民,大家上!”
平民也不甘示弱:“为了活命,拼了,杀了这个昏君,带着老婆孩子当乌尔斯人去!”
顿时有几十个人暴动了,手中的火把对准了骑着驴的萨米勒王。
萨米勒王慌了神,只见跟前的人拿着火把,一个个没有冲向高耸的城墙,反而冲向了他:“你们敢弑君,你们这些贱民。。。啊~”
他想骑驴逃跑,但被团团包围着,更多的兵围了上去,剑劈下去最多杀几个,可眨眼间,已经有了上百个士兵瞪着血红的眼睛扑了上来,一把拉扯下原本高高在上的王,硬是将他从驴背上扯下来,有些已经拔出腰间的小刀,一刀一刀捅下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