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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夺舍传奇_第九章金蚕蛊上(1 / 1)

女孩带着女儿洗手回来。桌子上都是女儿爱吃的菜,龙井虾仁、翡翠蒸蛋、鱼皮馄钝、阳春面、清蒸狮子头,都是南方的家常菜。

女儿刚来到东北,还不习惯浓油赤酱的东北菜。童烈一个粗莽汉子怎么会想到孩子的口味喜好,一定是唐惠歆特意嘱托厨房准备。

看着满桌熟悉的菜,心中充满温馨。我习惯坚强和冷漠,除了女儿从没有人关心我,看着女儿吃的大快朵颐,心中充满感激。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女孩看着桌上的菜却好像不喜欢,嘟囔着,道:“怎么没有我喜欢的锅包肉?”锅包肉是东北名菜,色泽金黄,入口酥脆,酸甜适口。

东北人宴请宾朋,是每桌必点的菜。据说,清朝道光年间,哈尔滨道台府招待俄罗斯客人,由于俄罗斯人喜好酸甜口味,道台杜学瀛就命令官厨郑兴文变换菜肴口味。

郑兴文就把原来咸鲜口味的

“焦烧肉条”改成了酸甜口味的菜肴——锅包肉。锅包肉是东北人最喜欢吃的菜品之一。

“有的吃你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要饭你还嫌馊,爱吃不吃”女孩道:”你怎么总是针对我,如果不是因为你,我能无家可归,在这里受你的气吗?”说完,女孩就要委屈的落泪。

张三笑着道:“这你们俩也能吵起来。我告诉厨房再加一道菜就可以了。”

“冤成父子,债转夫妻,你们俩可能真的有点缘分。”女孩破涕为笑,啐道:“谁和他是夫妻,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拉郎配,撞天婚,也没有这样的吧。”张三喝了一口酒,悠悠地道:“他有个很庸俗的名字,陈三,电视剧里妓院大茶壶都用这个名字。”我看着张三,笑道:“你的名字高雅,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张三未曾偷。高雅的很,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出色的手艺人。”女孩盯着我,道:“陈三是你的真名?”我沉默。

女孩盯了我一会,见我不回答,低声道:“我的名字是白雪,爷爷说我是下雪天出生的,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名子很好听,也贴切,白如冰雪,剔透玲珑。女儿放下筷子,大声道:“怎么没人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的名字叫陈可可。”

“陈三的陈,陈可可的可,你们记住了吗?”白雪摸着女儿的头,做了个鬼脸,道:“是,记住了,公主大人。”女儿又低头吃虾仁,她还小,筷子用不熟练,用羹匙向嘴里送,汤汁弄脏了前胸衣襟。

白雪抽出餐巾替女儿揩干。张三道:“下午那三个人不简单,他们不是单纯的劫匪,他们到那里也不是抢劫。”

“他们应该是去找人。”张三看着我,继续道:“他们找什么人你应该很清楚,那里除了你,没有什么人值得他们这么去找。”他说的没错,我也看出那三个人不像是劫匪。

钱包和手表是我送过去的,他们也没有打我钱包和手表的主意。他们更在意的好像我是什么人。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大哥会尽快查出究竟是什么人在找你的麻烦。”

“可是,这样女儿会耽误上课,我不想因为我的事情耽误她的学业。”张三道:“孩子晚上几天学应该没有关系,如果她在学校出了什么意外,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虽说我可以替你去报仇,可是,这样的仇还是不要报的好。”白雪道:“可可的功课我可以每天为她补,我念过师范学校,毕业后虽然选择了跳舞,没有当老师,可是我可以教她功课,不会让她荒废学业。”我只好点头答应,道:“谢谢。”张三拿出一支手枪,枪口锯短,撞针也经过修改,便于藏在身上和快速发射,但是很难控制。

他退出弹仓数了一下,一共是十三发子弹,枪膛里还有一发,一共是十四发子弹。

他拿着枪递给我,道:“我想你一定会用,留着防身。我知道你不屑用枪,但是枪用好了,杀伤力不会比你的道术和功夫差。”我接过手枪,放在身上。

庄园里的生活悠闲而单调,但是惬意。张三每天坐在围廊下,喝着啤酒,用一块白丝巾擦他的枪。

他的身上藏着不止一把枪,每天摆在桌子上足有六七把。也不知道这么多枪他是怎么放在身上,外表还一点也看不出来。

女儿和白雪每天玩的很开心,两个人既像是姐妹,又像是母女,睡觉都在一起。

女儿似乎在她身上找到失去已久的对母爱的记忆,对她非常依赖。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天,一切都很平静。

我真希望这种平静可以一直这么继续下去,可这是不可能的。直觉告诉我,一定有某种危险在悄悄临近。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我坐在围廊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瓶啤酒正在欣赏张三擦枪。

看他擦枪是一种享受,就像欣赏一个艺术家在精心保养自己的工具。张三擦好所有的枪,他就像变戏法一样瞬间收回身上,我竟然没看出来枪是怎么藏在身上的。

“你一定是个光棍,没有老婆。”张三道:“你怎么知道。”

“没有女人愿意和一个身上带着六七把枪的家伙上床,女人希望上床的时候男人身上只有一个地方硬,而不是全身都硬。”

“一个男人全身都硬,女人就跑掉了。”张三看着我,道:“这就是你没有老婆的原因?”我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是我心中最深的痛,虽然埋藏的很深,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但是不经意间的触碰,还是会让我感觉到锥心的伤痛。

张三也感觉到我的痛苦,他的眼中竟然闪过一丝同情,似乎他也经历过这种毕生无法忘记的痛苦。

我叹了口气,喝光手里的啤酒,道:“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张三道:“你是不是觉得日子太平静了,感觉心里不舒服?”我点了一下头,道

“这种平静让我讨厌。”张三道:“平静的日子总是会有客人上门,希望这个客人不让人讨厌。”庄园外有人叩门。

铜质门铃摇动,声音清脆悦耳。张三大声道:“门没上锁,请进来吧。”

“不请自来,请主人不要见怪。”门外有个人,缓缓走进来,很轻,很慢,很悠闲。

这个人,很高,很瘦,很老,身上穿着一件奇特的惨白色长衫,手中扶着一根青竹杖。

他的脸色也苍白的像是身上穿的长衫一样,一双眼暗淡无光,眼白和眼珠混合在一起变成灰色,像两个没有底的窟窿。

这个老人竟然是个瞎子。青竹点地,脚步轻盈,悠闲地向园中走来。园中的梅花,映着雪,开的正艳。

几只梅花鹿在梅树下徜徉。这白衫老人沿着小路向梅树走去,鹿已经是人养熟了的,并不怕人,也不躲避。

他的眼睛虽然看不到,却非常准确地走到梅树下,伸出手轻抚着鹿头,用鼻子轻嗅着空气中花的芬芳。

他似乎感受着我们感受不到的东西。也许就是因为他眼睛看不到,所以他能感觉到的,我们明眼人却总是忽略,感受不到。

张三道:“这个人一定是个雅客,踏雪寻梅,与鹿为友,不是个惹人讨厌的人。”

“未必,你再看。”张三转过头,不再开口,眼睛紧紧盯着白衫老人,脸色突然变得沉重。

花开的正艳。开得正艳的梅花,就在这片刻的呼吸间萎缩枯萎,鲜艳的花瓣竟已赫然变成死黑色,随风片片飘落。

两只梅花鹿也已死在树下,死的无声无息,一点伤痕也没有有,只是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死黑色的花瓣片片飘落,落满了鹿的尸体。白衫老人向我们走来,走的依旧很轻,很慢,似乎不忍踩碎地上的冰雪。

他每走一步,地上就出现一个足印,每一个足印在他的脚抬起后,就变成死黑色。

就像鹿尸上花瓣的颜色。张三失声道:”怎么回事,这个瞎子难道是一条毒蛇,怎么他走过的地方花草和鹿都死了,就连地上的雪都中毒。”

“最毒的毒蛇都没有他毒。”

“这是蛊毒。”白衫老人走到我们面前,坐下,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坐在我们面前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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