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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马戏(1 / 1)

在我七岁还是八岁的时候,桃花曾教我打过一个结。那个时候,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找过她。

他们跪在一株开花的桃树下,虔诚低首,双手合十。桃花瓣飘落覆盖于他们的身上。

我从桃花怀里跳下来,从地上厚厚的桃花瓣捧起一堆丢在他们头上。他们不躲也不闪。

桃花和他们说着一些我不太明白的话。桃花说他们本不应该相爱,他们本注定有缘无分。

他们一齐跪在地上痛哭着祈求桃花可怜他们。他们磕得很重,额头出了血,将粉色的桃花瓣的染得鲜红。

我不喜欢他们叩头,也不喜欢桃花变成红色,便摇晃着桃花的手撒娇让她答应他们。

桃花被我又哭又闹弄的没了办法,只好答应。我破涕为笑,桃花就伸手捏我的鼻子。

结果他们磕的更凶了。我有些生气。他们怎么这么不懂事。桃花拉着我走到他们面前蹲了下来,要他们伸出手。

我本想去爬那颗桃花树。可桃花要我也蹲在一旁仔细看。她拿过他们的手,拇指和中指虚捏着从他们手腕处牵出一根红红的水流一样的东西,然后从那根红的刺眼的管状物中又抽出一根极细也更红的线。

她要我好好记住那两根线。她说:“以后你要是遇着了很喜欢的女孩子,觉得要和她过上一辈子,那你就把你们两个的这条红线系上一个结。那样的话,你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我当时还不懂什么叫喜欢,也不明白什么叫永远,只觉得从人手腕中抽出这样一根线好像很好玩,就似懂非懂的把这个给记了下来。

后面虽然遇见倾城,却始终没能下决心给她一个永远,也一直没勇气打下这个结。

现在遇到这对小情侣,却没来由想起了这个结。以前看桃花给别人打结的时候,也没觉得有什么难的。

可现在自己做起来,才知道有多么不容易。其实桃花也曾告诉过我,人活一世,便注定牵扯到诸多因果,这些因果会凝聚成线交会在人的血液里,织成一张繁琐的网。

只是我以前从来没想过,因果会有这么多,网会有这么密。单是从中找到抽出那根独一无二的红色的线,便让我有些头昏眼花。

更令我感到恶心犯呕的是那张纵横交错的网就一直在我眼前旋转。那些五颜六色的线也在我眼前不停穿梭扭曲。

等李汶济从沉睡中醒来,我站立都有些困难。那两个人也抱在一起相拥而泣,哭了一会儿才发现干杵在一边的我,又忙不迭的感谢。

我实在是难受的厉害,便要他们二人给我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两人合计了一下,便让我去叶良辰家休息。

我跟着二人往叶良辰家去。二人一直讲着悄悄话,我也懒得去听。叶府是个蛮大的院子,但我实在懒得去看,只想着找张床躺上一会儿。

到了客房,李汶济让叶良辰帮我去取一床新被褥,自己则留下来问我:“若他没有救我,我真的会死吗?”我强笑道:“现在怕了?”

“是有一点。”我哈哈大笑,却不说话。其实我心里也在问自己,如果叶良辰不救李汶济,那我该怎么办?

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叶良辰反正已经救了,这个问题不想也罢。李汶济见我不愿回答,刚想追问,叶良辰却抱着被子兴冲冲跑了过来。

也只好罢口不提。倒是叶良辰问我那个结到底是干什么的。我说:“那结是绑住你们,会保佑你们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这句换了别人谁都不会相信的话,他们俩都信了,还问我这个结叫什么名字。

我告诉他们叫一线牵。他们忙夸赞这名字真好听。夸完之后两人又一个劲的感谢,商量着要报答我。

我把他们推出门外,躺到床上便昏了过去。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了。

吃晚饭时,我见到了叶良辰的父母,挺富态地一对夫妇。看见我这个儿子的朋友,没有刻意疏远,打招呼时也还算和气。

我简单回礼。吃完饭,叶良辰和李汶济要带我去逛夜市。我心里正烦着和他们两个之间多出的一条似连非连似断非断的因果线,也没管自己根本没听到他们说的什么,便跟着他们一起出了门。

也许是剑城太小的缘故,剑城的夜市倒是比其他城池热闹上许多。今晚还恰巧有来自外地的流浪马戏团演出。

叶良辰和李汶济夸说我走运。但看他们的样子,明明是自己喜欢的不行。

孩子就是孩子。刚刚的生离死别才转眼间就被马戏挤出了心思。来看马戏的人很多。

马戏团表演的空地附近早早就围满了人。卖各色零食的商贩也都站好了有利地形。

环绕场地一周的巨大篝火将这里照得宛如白昼。地面上满是奇形怪状的影子。

有幼童在影子间穿梭。他们相互追逐着用脚去踩地上影子的头颅。这一举动也告诉了我,我并没有回到某次胜利过后的狂欢盛宴。

这里的人们并没有在庆祝又一次与死亡的擦肩而过。穿着艳丽的驯马师已经蠢蠢欲动,扬着马鞭跳起了欢快的舞蹈,成功收获了一阵欢呼声。

我在他们选好的位置处坐下,安静等待马戏开始。他们则笑嘻嘻地相拥着不知躲去了哪个角落。

节目开始。那些穿着彩色布匹毛色刷的异常干净看上去极通人性的马匹在主人鞭子的驱策下开始表演它们自己似乎也引以为豪的杂耍。

一个个高难度或创意十足的动作引爆一阵阵沸腾的欢呼。不分男女老少,所有人都在透支嗓子尖叫。

我微笑着附和,心里却开始隐隐发痛。我也曾养过一匹枣红色的马。那是匹很普通的马。

无法日行千里,肩膀处也不会流出血色的汗液。它甚至不够聪明。我从来没有让它做出任何一个今天这些驯马师让他们的伙伴做出来的动作。

它还总是不听话的背着我到处横冲直撞。我已经记不清从它身上摔下来有多少次了。

尽管它是这样一匹如此平凡如此普通的马,但我还是无法停止对它的热爱。

它陪我度过了在外城最开始的岁月。那时候,有时候我训练的累了,被老王头骂不努力了,和队伍里的其他人闹别扭了,或者想家想桃花了,我都会去马厩找红日说话。

是的,我给它取名叫红日。而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我喜欢想象它真的是煌煌一轮红日会永不停息的奔腾,而我可以做个追日的少年永远奔跑。

老王头曾给我一个关于追日的故事。我喜欢那个叫夸父的巨人,虽然他最后死了也没有追到太阳。

这里不得不提的是老王头让人比较讨厌的一点在于他会拿任何人寻开心,这个任何人里甚至还包括了战马。

他一直都管红日叫红红。即使他每次叫红日红红的时候都会被红日追着跑然后一脚蹬翻在地,可他还是乐此不疲。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忘了红日应该有的名字,反而跟着老王头一起叫它红红。

桃花说,我有一双这个世界上最美丽也最明亮的眼睛。十六岁前一直生活在桃山上鲜少下来过的我看问题的角度也确实和其他所有人都不同。

刚开始在外城的时候,我对于外城发生的很多事都觉得如此疑惑,因为它们和我知晓的那些都不同。

为什么人有生老病死?为什么人间有四季变化?为什么外城会如此荒芜,还到处泛着血腥味?

我问过老王头为什么。可他给我的回答是喷出一口酒雾,然后强扯着嘴角给我一个轻蔑地呵呵一笑。

所以我才乐意去找红日说话。因为无论我说什么,它都不会对我呵呵一笑。

它唯二能做的就是,在我开心时拿长长的嘴咬我的头发,弄得我满脸都是唾沫,在我难过的时候把我衔上马背背着我飞驰在黄沙里最后重重的摔下。

从那些青紫色的疼痛里,我开始学会一个人成长。红日不是外城里跑的最快的马。

但它却是外城里最勇敢的马。所以它死的也很勇敢。我永远记得那天,它从太阳升起的那个方向向我冲了过来,踹翻了一个举着刀对着我脖子准备落下的人,然后开心地仰天长嘶向我邀功时,被后面的人一刀剁去了头颅。

它就是那么一匹蠢笨的马,永远不懂得人类为什么常常低头。红日不是外城里最健壮的马。

但它却是外城里最高的马。因为它总是高扬着头颅。我很后悔让红日遇见我。

因为除了我,也许世上再没有人会教一匹马如何高扬起头颅。我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出那一句:“红日。头抬得高的马看起来最威武最雄壮。”如果没有遇见我,红日不会那么轻易死去。

如果没有我的出现,有很多人都不会轻易死去。红日,你说,我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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