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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天亮说晚安(1 / 1)

那片竹林真的很大,我摸索了很久,走了很多冤枉路才找到出路。只是我远远看着那座大的出奇的两扇城门上那个端端正正却从正中一分为二的生字,最终还是选择了绕城而行。

我曾问过苏幕遮。为什么他明明那么渴望去江湖里闯荡却最终还是没有去?

他当时只是故作唏嘘地说:“那里太大,也太热闹。我怕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我知道他在说谎,因为外城比江湖还要大,来这里的人能回去的真没几个。

但他说的也是对的。高达三十三丈的城门底下,来往的人与车马络绎不绝。

贩夫走卒,文人剑客,一应俱全。人声鼎沸的热闹景象和其他的普通平凡的城池一样。

要说不同也是有那么一点,那就是所有人的身上都有一种无法名状的气息。

苏幕遮说,那是江湖的味道。这味道很好闻。我得快些离去。不过这回我可不那么傻了。

找准方向,我跳上竹林上方,借着竹梢头的弹力继续开始了奔跑的旅程。

竹枝在脚下弯弯直直,竹叶在耳边沙沙作响。我追着太阳,一路向西。

一路上飞禽走兽不少,所以也不用担心吃食。不过口渴确实有些麻烦。

江湖城最奇怪的地方就是虽然叫江湖,可是方圆近千里之内的地面上没有任何的江水湖泊。

不过老江湖都知道,江湖城的江湖都是埋在地下的。江湖城里有数量众多的井足以保障人的生活。

而江湖城外绵延近千里的竹林里,也有一些不知是何人所凿的井。我的运气还不错,路过了两口井,不然还真是有些头疼。

来江湖城的人也真的很多。竹林虽大,可不时还是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人赶路或休息。

我屏气凝神,悄无声息地奔走于竹稍。没有人发现我。我居于高处,俯看下面如暗流涌动的人群,心里想到却是另一种生命。

它们卑微却又无处不在。司马最喜欢蚂蚁。他说蚂蚁可以搬动比自身要大上很多的食物,而正常人却很难做到。

另外还有一点,蚂蚁很勤劳,一年到头都在为食物奔走,不知疲倦。司马很瘦。

在整个楚州军里,他的瘦也是独一无二的。在我看来,他脆弱的真的就是一只蚂蚁。

当初他参加生平第一次战争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看好他有走下战场的机会。

虽然这不是歧视,只是惋惜,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所以我帮他活了下来,一直活到现在。

我想告诉所有人,没有谁不能活,所谓的生死由天,不过是一句屁话。

老王头死去的时候,将军明明白白告诉我,所有人的生死都是注定。这实在是一个又响又臭不可闻的臭屁。

如果他不掀起这场战争,那这些很早死去刚刚死去以及那些即将死去的人,都不会死。

天渐渐黑了。我奋力往高处跳起,试图找到竹林的边界,可惜目力所及之地全是一片苍翠。

我又奔走了一会儿,决定休息一晚。竹林里到处都是人群燃起的篝火。

所有的飞禽走兽似乎都已经陷入了沉睡,整片竹林寂静的让人不敢大声喘气。

我极力避免自己想起晚歌城里的万家灯火,可惜抬头可见的浩渺星空却总在提醒我那个由长命灯点亮寿长百年的承诺。

倾城,你在的地方是否也天黑了呢?那里有星空吗?你也在想我吗?寒气很重,很快我的眉毛便挂了一排露水。

我随意选了堆篝火,躺在火焰照不到的竹稍取暖。篝火是个穿着落魄的年轻人点起的。

他的伙伴只有一匹黑马,因为极瘦,所以毛显得特别长。这匹叫霸王的马软绵绵地趴在地上打盹,而年轻人也有气无力地斜靠着马休息。

他一手拿了一根竹枝拨动篝火,嘴里则不停地小声念叨着,不时还打个哈欠。

“霸王,我们很快就到江湖了。很快我就要扬名立万了。到时候等我武功大成,名声一响,钱还不是哗哗的往我口袋里流。到时候,我请你去白玉楼,要最顶层的包间,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肉,睡最好的床。嗯,我一定找个人漂亮武功又好的女人,当然她武功不能比我好。也给你找一匹最烈的马。哈哈哈……包你喜欢的不得了。其实今天路上遇见的那个女人好像就不错,脸蛋是我喜欢的瓜子脸,皮肤白的好像能掐出水来,胸虽然小了点,嗯,但是屁股够大。就是脾气差了点。长那么大个屁股给人摸一下怎么了?又不会掉块肉。要不要追了我十多里地。还好你跑得快,不然未来江湖就得少一个大侠了,那得多遗憾啊。有多少小娘子少了个春心萌动的对象。不过,她屁股可真有弹性。嘿嘿嘿……可惜你没有手。不过你有手也不能有想法。那可是你嫂子。”黑马似乎被他吵醒了,有些生气,拿着尾巴扫了他一脸。

年轻人似乎吃到马毛了,呸呸几声,捏着腔调骂黑马:“哎呦喂,就说你这一句还不高兴了?怎么着?要较劲是不是?我还怕你怎么了?等我以后出了名,一定把你个给踢了。换一匹全身雪白,高高大大的。哪像你这样,瘦不拉几,黑不溜秋的。”黑马似乎真想和他较劲,马尾在他脸上扫个没完。

年轻人一下从马身上跳起来,掐腰嚷嚷道:“还没完了是吧!我看你就是欠收拾!”说完这两句,他忽然又嘿嘿弯腰笑起来:“霸王,看我这架势,有没有几分大侠的风范?”黑马睁开大眼斜斜瞥了他一眼,打了个喷嚏,又闭目睡去。

年轻人帮篝火又添了些柴火,嘴里讨好地说:“嘿嘿,别怕,霸王,我不会踢开你的。谁让我们是兄弟呢?这点便宜让你占就占了,要是换别人,我还真不一定给面子。”

“唉,这些年好不容易攒下的盘缠,用的都差不多了。不出来不知道,这花钱如流水啊。妈的,啥时候能看到进钱啊。”年轻人将手伸入怀里,费了半天力气掏出一个还有补丁的破旧钱袋。

钱袋瘪瘪的,但是却用细绳将口封了个严严实实。只见他左一圈右一圈的绕来绕去,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打开了钱袋。

钱袋倒出的钱一只手就能握得过来。八两八钱银子,他足足数了三遍。

数完之后,他又左一圈右一圈地将钱袋系了起来,放入怀中。做完这一切之后,他似乎才想起这里是荒郊野外,忙四处张望了起来。

发现四周并没有人之后,才长长舒了口气。我以为他这下折腾完了,该闭嘴睡觉了吧。

谁知道他又从怀里把钱袋掏了出来。不过这次打开钱袋之后,我却发现钱似乎多了。

这回他只数了一遍,十二两。而且顺着他往钱袋里秒的一眼,我看见钱袋里还有张不知道数额的银票。

把钱袋小心翼翼地放回怀里,他还拍了两下,确保衣服内的钱袋从外面看不出来才放心。

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呐。忙完了数钱大业,他似乎准备休息了。拿过挂在一旁竹子上的酒袋小小喝了一口,装作豪气干云地模样赞道:“好酒,好酒。江湖城的竹叶青果然名不虚传。”不过没有人附和他让他稍稍有些不自然。

他自嘲地笑笑,挂好酒袋,又靠着霸王准备睡去。他似乎还不怎么想睡,又低声问道:“霸王,你说啥时候我才能买得起那婆娘手里的那种剑呢?”没有人回答。

霸王睡熟了,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周围只有篝火燃烧和风在竹叶间穿行的声音。

透过夜色,我能看见他亮的好像在燃烧的眼睛。过了好久,他才轻声说了一句晚安。

他调整了下躺姿,拿过霸王的尾巴盖在身上。霸王的毛确实长的夸张,一条尾巴竟然将他整个身子遮住了。

一人一马依偎着沉沉睡去。多好,还有个可以说晚安的对象。我被他的一句晚安搅得有些失落,忽然很想喝酒。

确保这一人一马都睡死了之后,我才轻飘飘从竹稍跃下。一直听说江湖城的竹叶青是种口感极淡的酒,今天终于可以试一试了。

拿起酒袋,我往嘴里倒了一大口。是很淡。淡的没有一丝酒味。和我之前在井里打的井水的味道一模一样。

我颇为无奈地摇了摇头,从自己的水袋里又到了点水进入他的酒袋,然后把酒袋挂回了原处。

水有些寒,逼得我的心有些凉。我忍不住将手伸入了篝火中。明亮的火舌****着我的手掌,然而我却没有一丝痛苦的感觉。

我看着被火焰包裹被火光照的通红的双手,不由自嘲地笑笑。明明已经水火不侵的身体,为什么还是会觉得冷呢?

烤着篝火,出了会儿神,我又轻飘飘跃回了竹稍,抱着头躺下,强迫自己睡了过去。

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我被一阵风声吵醒。这阵风似乎来自很遥远的地方。

呼呼的风声里面包裹着一个极其微弱也极其清晰的声音。声音很脆,也很稚嫩。

是马良的声音。哥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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