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问起我和海音的婚事问题,我支吾着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我一位哥哥会从旁帮上我一把,却没想到,他却还是站在嫂子那一边,让我赶快把心思收回来,要抓紧时间。(看啦又)
吃饭之时,哥哥不停张望着电视机上那个小小的闹钟,我以为他是在关心“花灯”开始的时间,笑他还和小时候一样,害怕错过了花灯或者地戏的哪怕一点点的内容。
“哥,还早呢,八点才开始,现在七点还没到,你急什么?”我喝过一杯酒,忍不住问他。
“哦,我害怕这闹钟停了或者时间不准,就多看几眼,免得看走眼了错过了好戏。”他支吾着说。
“那花灯不就是几个人围成一圈,举着几个各种颜色的彩色纸糊成的灯笼,然后中间有那么几个男人女人互相开着玩笑吗?不知道有什么精彩的,难道还有这电视剧好看?”嫂子有些没好气地说道。
哥哥喝过一杯酒,摇着手说道:“晓丽,这你又不懂了,如果说地戏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艺术,那么,这花灯,可就是农家人自发创造出的现代艺术,尽管只是口中开上一些玩笑,但是其中的那些妙语,却不是一般人能说得出来的。”
“哈哈,那倒也不错,在有些地方,就流行这个,有些地方叫做相声,还有些更时髦的叫法,叫做脱口秀,在外国,就叫这个名字,也都是差不多的表演方法,只是场景和人物的选择不一样。”我想起曾经在大学时听过的外国节目,此时乘着酒劲儿,做了一通解释。
“看吧,看吧,我说得没错吧?连小林都说了,这玩意儿在外国还有呢,你能说它不是艺术?”哥哥得到了我的支持,此时更是大有信心。
只是,我见他看闹钟的频率一直都没有减弱,似乎今晚的时间在他看来,十分要紧。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窗外已经完全黑尽,门外已经传来锣声——花灯表演的召唤和通知声,闹钟上的时间也已经显示到了七点五十。
哥哥放下手中的孩子,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还拿过小镜子照了照自己,引得嫂子一阵大笑:“你这大晚上的出去,还照个什么?”
“晓丽,外表是个人的一张名片,平时不注意也就算了,大过年的,还不能体面几天?”哥哥笑道。
“哈哈,形象已经很不错了,大哥,您可以出去炫耀去了早去早回。”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我和小林就带着孩子在家里看电视,一会早点回来,不要太晚。”嫂子叮嘱道。
“嗯,知道了,钥匙我带着呢,今天是第一天,顾及会晚一些唱完,你们也不要等我,困了就睡觉,我自己回来开门就行了。”哥哥说着,逗了孩子几下,随后就哼着小曲,走了出去。
大年初一的桃花村,看起来也格外动人。
敲着锣的小伙子以大门通为中心,从上街到下街,再折返回来。
锣声给平日里寂静的小山村增添了喧嚣,使得气氛自然热烈起来。
哥哥到了大门通,一见人已经三三俩俩等着看花灯,遇到熟悉的人,聊上几句,却不做过多停留。
他估摸着时间,瞅准时机,发现自己已经隐身于暗夜中,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时,他径直走进了老四家里。
这里的喧嚣和外面比起来不遑多让,所不同的是,外面的人大多是本村的,而屋里的人,有不少是外村的。
看起来,李大龙等人的营销策略还不错,没在外面开分店,却也吸引了不少人到村里来。
他一走进门,李大龙就已经注意到了他,或者说,李大龙是专门在候着他的,因为,李大龙就坐在门口,端着茶杯,抽着烟。
“老同学,你终于来了,里面的人都已经等了半天了。”李大龙的欣喜伴随着一丝佯怒。
“今天在家里吃饭,有些晚了,不过说好的是八点钟,我估摸着现在也差不多时间。”哥哥一脸傻笑,不为李大龙的嗔怪,倒是因为即将要见到的那两个人。
“行了,走,到后屋去,这里人吵。”李大龙一把拉起他,就往后屋走去。
后屋的灯光比堂屋的灯光亮堂,门一打开,他就感觉到有些刺眼,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扫视了一下屋里正坐着聊天的人。
屋里坐着方成虎、王元霸两个他认识的人,还有三个外村男的,其中一个便是上一次输掉两万多元的许小达,另外两个精装汉子,却从未见过。
他的目光顺着沙发游走,在沙发的两端,兀自坐着两个女人,头发被染成金黄色,身段粗看起来十分匀称,尽管是在冬天,但是,她们两人却都穿着长裙,脚上的高跟皮鞋在灯光的照耀下十分夺目。
“这就是我们村的首富王树了。”李大龙一进门就开始招呼道。
沙发上的人全部起身,许小达先走了过来,握住哥哥的手:“树哥,我们又见面了,真实高兴。”
哥哥有些不知所措,对于这样的问候,尽管他也在电视上看过,或者也听人家说过,只是这样“有身份之人”的问候方式,于他而言,却似乎太过浓重,他十分不适应,竟然红着脸,不知道如何作答。
许小达还是一脸微笑,淡定从容,握着哥哥的手上下晃动了几下之后,就退开了两步,然后用眼神示意其他人上前。
一个精壮黝黑的男人上前,学着许小达的样子和哥哥握手,口中哈哈大笑:“树哥,我叫张大桥,听达哥提起过你,也听大龙介绍了不少关于你的事情,今天能见到你,是兄弟我的荣幸。”
说着,一样握着手上下摆动了几下,哥哥此时似乎已回过神来,结结巴巴说道:“过、过、过奖过奖。”
这是他听过人家说过的问候的最简单直白的回答,只是,再简单的话语,在紧张的时候,都难免会说得变了些方式。
随后,另一个男人走上前来,和先前那个一样精壮,容貌看起来有几分相像,只是个头稍矮一些,皮肤较先前那个更加黝黑,倒似非洲大草原上跑出来的一匹矮脚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