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方——电话!”云笑菲一边给自己手机换备用电池,一边大声喊蹩进卫生间好久的邱子方。邱子方隔着门喊:“帮我接一下。”
“不怕泄漏秘密啊?”云笑菲抄起邱子方的手机,嬉笑着。
“我啊,没秘密。至少在你面前没有。”
邱子方的声音传过来的同时,手机哑了。云笑菲说:“得,你的‘秘密’挂机了。”
“谁打来的?”
“不知道,没名字。”
“噢,那就没关系。没准儿又是什么推销保险的。不用理他。”
卫生间传来马桶冲水的声音。云笑菲可有可无地翻弄邱子方手机上的来电记录。忽而感到那个刚刚打来又挂断的手机号有些眼熟,可一时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决不是一般的陌生骚扰电话,一定是来自什么熟悉的领域。而且,这个熟悉的“领域”应该跟邱子方没关系,而跟自己有关系。换句话讲,那个号码背后藏着的十有八·九是她向邱子方隐瞒的什么。可是,是什么呢?……
她被令人揪心的直觉搅动着,刚想回拨,邱子方就到了面前。“还在研究我的秘密哪。”他爱抚地摸了一把她的秀发,懒洋洋坐到她身边,“拨回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云笑菲撇撇嘴:“在你眼里,我就那么好奇心泛滥啊。”说着把手机杵给他,“我才没那份闲心。”嘴上说着,心里却拼命记忆着那个非常“不正常”的号码。
习惯“瞬间记忆”的人大概都会总结些非常个性化的有助于短时准确记忆的“小窍门”。比如记忆长串数字,常常按自己最习惯的长度断成若干段,分别记忆;又或者迅速找出最熟悉的某个段落,生日、车牌号、门牌号、常用密码什么的,再分别记忆这个段落前后的较短段落。对于在过去相当长岁月中经常需要记忆各种稀奇古怪药品名和庞杂账目、日期、电话的云笑菲而言,早已在脑子里练熟了若干套“快速记忆窍门”,其中就有专门针对十一位手机号的“套路”。所以,她很快就记住了那个号码。所以,在很快地记忆这个号码的同时,脑子里完全相同的“记忆模型”就被无意间开启了。刹那间,她浑身僵住——天哪,就在不久前,自己曾经用一模一样的办法记下过一模一样的号码!不会吧!!
她一把掀开邱子方刚搂过来的手臂,起身抄起自己的手机,迅速查找起来。按键的手指颤抖着,背部的肌肉好像也在跟着颤抖。她多么希望自己记错了,多么希望自己神经质啊。可是——摆在面前的事实,像一盆冰冷的水从头到脚泼下来,一直凉到心底——她没记错,那个号码是Jack的手机!
Jack在给子方打电话!!
不记得与之提起过邱子方的Jack背着她给子方打电话!!!
乔楚最后拨通Jack手机的时候,已经基本上平静下来了。他看看四下,确信没有旁人才开口:“老板,是我——”
还没容再说下去,电话那边就传来Jack焦急的声音:“你怎么搞的,才来电话?你用的是什么电话?”
“我的手机啊。怎么了?”
“那怎么我这边显示‘无号码’啊?”
“不会吧——不过我打了几次,有时候是没信号。这地方大观有什么屏蔽或者干扰。总之,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鬼地方’!”
“好了,先不说细节。我这里急等消息。言简意赅,别漏掉什么。”
“好的。你记一下……”
说是言简意赅,可乔楚的“汇报”还是用了十多分钟。在他看来,即便忽略所有“细节”,从爬上那座“太阴相”的小山包到最终打通电话的前一刻,十多分钟也根本讲不清个所以然。更何况,这种事情上,其实“细节”才往往最关键。不过他明白,“老板”要的不是细节,也根本不关心细节。因为“老板”并不“懂行”,也并不想办成什么事儿,只是忙着交差罢了。真正的生意其实是他跟“老板”背后真正的老板们之间的。这个大名叫詹克,自称JackZhan的假洋鬼子,所谓的“老板”只是个“法律掩体”,兼翻译和“传话筒”。更何况,他跟那些意大利和爱尔兰双重“血统”的黑手党之间的“生意”其实也不过只是整个设计中的一部分。
那是一个计划了很久的“大动作”,需要巨大的财力和可靠的“管道”才能完整构成。一旦实现,他不仅肯定能上世界最权威的“名人榜”,而且还完全可能成为真正名垂史册的“伟大的发现者”,跟哥伦布之类的伟人并驾齐驱。到那时,他就真的再不用隐姓埋名干那既恶心又危险的阴暗营生,而会无比光鲜地到处宣讲、演说,成为真正的“成功人士”,跟全世界分享他对古代文明的心得和见解。并且凭借完全可能存在的、无比奇妙的“战利品”,赢得想都不敢想的巨大财富。
可那个“大动作”实现起来很难。尽管他几乎已经掌握了所有能掌握的信息,并且依据着推测出了虽然匪夷所思但逻辑上绝对成立的结果。可如果没有充分的“条件”,一切也都不过还是“想想而已”。甚至都不能证实推测的确然性。而那些“条件”对他来讲又是那么遥不可及,以至于他曾一度想要改变或者干脆放弃最初的“宏伟构想”。如果不是一年前在故宫博物院的“偶遇”,也许现在,他就已经开始施行“含金量”根本没法相比的“第二方案”了。
那是个初夏的黄昏,一直都想偷偷拍摄一件春秋末期吴楚青玉器的他经过反复探查,发现了那件并不公开展出的珍品的所在,并且摸准了那里工作人员的行动规律,找到了能够容他无声无息潜入,摆开事先藏在衣服里的自制多点配光器材,环绕拍照,收起家什,再无声无息逃之夭夭的三分钟时间空隙。本来计划得天衣无缝,可谁料想就在刚刚完成第一步,亦即“潜入”的当儿,竟“半路杀出程咬金”,还是个大鼻子黄头发的“程咬金”。俩人一照面儿,都惊得不善。“程咬金”显然更慌,怕是把他当成工作人员了。二话不说,耸耸肩调头就走。他当时不知道为什么选择了追,脑子里只一个念头:“他妈的别让这洋鬼子揣走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