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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电击枪(1 / 1)

迈阿密南端的黑水河,孕育着黑水沼泽里的所有生命。关于这条河有个古老的传说,据说美利坚还没独立的时候,英国人在河的尽头修建了一座城堡,里面生活着一大群血族人,也就是吸血鬼,那时的河水漆黑如墨,能见度不到四指深,因此才被起名为黑水河。

血族人经常在黑夜降临的时候,飞进迈阿密肆虐人类。迈阿密的民众生活苦不堪言,为了铲除这批血族,本地教会特意去圣都请来当时威望最高的牧师,牧师带来了一滴神血,也就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滴落的血液。人们把神血倒进黑水河中,绵延几百里地河水立马变得圣光四射,清澈无比。

城堡的血族人化作黑烟,冲天而起,遮蔽了大半个沼泽地。当黑烟遇到圣光时,好比冰雪遇到了沸水,很快就被冲的七零八散,消失殆尽。从此,那座城堡再也没有吸血鬼飞出过。据说,现在的河水微微泛红,就是因为神血依然发挥着功效。

我听刘颖讲了这个传说后,停下脚步,捧起河水仔细看了看,还别说,水质是有那么一点微微泛红。

王明解释道:“铜离子发蓝,铁离子发红,沼泽下面肯定有座铁矿脉,不过量应该不大,不然这里的河水应该会更红些。”

这么简单道理,我在初中时就学过,怎么会不知道。我擦了擦手,调笑道:“兄弟,不赖呀,有这水平至少也得初中毕业吧?”

王明不乐意了,道:“你也太小瞧人了吧,哥们好歹读过两年高中呢,要不是和班花谈恋爱,耽误了学业,以我的智商,考个清华北大还是没问题的。”

郎越在前面大喊道:“你俩别瞎贫了,赶快跟上来。”

我提了提背上沉重野营包,撇撇嘴道:“胖子,不是去亚马逊嘛,郎越怎么把咱们整到这里来了。”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我俩已经混熟,知道这货心大,喊他胖子也不会生气。

王明道:“谁知道呢,这孙子的嘴严实着呢,问了好几次都不说。还有那个李涛整天板着脸,一句话也不讲,只知道跟着队伍走,不管郎越让去哪儿,他都不问。”

“对了,是谁介绍你过来的?”,我突然想起了这件事情。

王明觉得没什么值得隐瞒,爽快地回答道:“我本来要陪几个驴友去昆仑山呢,有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叔叔突然打电话过来,让我跟着李涛参加这次的活动。按我叔叔的意思,好像是跟着李涛混有肉吃,比跟着我那帮朋友混强,其余的啥也没说,就把我硬塞进来了。”

听了王明的话,我纳闷起来,不就是找个文明遗址嘛,干嘛搞得跟特务接头似的,神神秘秘,我猜测前面三人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俩,既然上了贼船,有些事情早晚会知道的,我也不急于这一时。

我俩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有一句,每一句的闲聊起来。在沼泽地里行进,要时刻注意着脚下的环境。每隔两小时,就会有人替换掉走在队伍最前端的人,时不时用手中的探险棍杵一下要走的地面,来规避陷入泥潭的风险。

过了几天,我还是没忍住心中的疑问,就找郎越问了一下,库库洛遗址的线索他是怎么找到的,郎越很随意的告诉我,那张吊桥照片,是他自己三年前机缘巧合下拍摄到的,任谁看到这座吊桥都会惊为神迹,郎越也不例外。

怀着浓郁的好奇心,他查遍了世界著名图书馆,终于在伦敦图书馆找到线索,吊桥可能是消失已久的库库洛人建造的,为此,郎越兴奋的两天两夜没有睡着,如果能找到库库洛遗址,库库洛文明将不再是传说中的东西,自己也会和库库洛文明一起载入史书。

经过的不懈努力,终于被郎越查到,二战期间,威廉姆的侄子找过这座古堡,然后大探险家威廉姆留下的笔记,就再也不没有在世界上出现过。所以,郎越怀疑,记载着库库洛遗址的线索的威廉姆笔记很可能被藏在了这里,因才,他不惜花费重金,组织了这次的黑水沼泽之行。

突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我挥挥手,示意几人不要乱动。凭借经验,我判断出,前面有大型动物尸体在腐烂。沼泽地的土质松软,除了靠腹部行走的丛林霸主巨蚺,体型过大的动物容易陷进泥潭,很难在这样的环境生存,我心中嘀咕道:千万别是那种东西呀。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撇开面前的草丛,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前面还真躺着一条七八米长的巨蚺,不过这条巨蚺的脊骨已经断成了三截,脸盆大的头颅满是深可见骨的咬痕,半个足球场大的区域内,灌木丛从根部折断,犹如被石磙碾压过一般,倒了一大片,可见当时的战斗多么惨烈。

这幅场景像是黑水沼泽给闯入者的警告,大家面面相觑,脸色不太好看。要知道巨蚺几乎没有什么天敌,能干倒它的家伙肯定是比它更大的动物,从巨蚺残缺不全的尸体不难判不断出,这个更大的家伙绝对不好招惹。

王明经常和雪山打交道,哪里见过这么大东西,脸色有些铁青,道:“远哥,我开始有些后悔了,还好碰到了个死的,要是活的,咱们谁招惹的起呀。”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接话,朝郎越看了过去。

为了确保这次探险能顺利进行下去,郎越准备了不少好东西,碰到这种状况,他不再刻意掩饰自己的能量,从背包中拿出几把军用特制电击枪,给每人发了一把。

我在军械杂志上见过这种武器,它是靠发射带电飞镖来制服目标的。枪里面有一个充满氮气的气压弹夹。扣动扳机后,弹夹中的高压氮气迅速释放,将枪膛中的两个电机发射出来,命中目标后,倒钩可以钩住犯罪嫌疑人的衣服,枪膛中的电池则通过绝缘铜线释放出瞬间高压,令罪犯浑身肌肉痉挛,缩成一团。

电击枪在国内属于违禁品,在国外却是屡见不鲜,这种枪有个致命缺陷,雨淋之后,立马就会报废掉,连上面的手电筒都会失灵。而朗越准备的电击枪是军事实验型武器,防水性能非常好,不存在怕水的问题。

郎越见大伙熟悉了使用方法,有些歉意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没想到北美洲也有这种东西,准备的有些不足,还希望大家见谅。”

一般的探险爱好者,带的防身东西顶多是一把砍刀,这位倒好,准备的竟然是枪,虽然只是电击枪,可也是枪呀,而且还是军用试验品,不是一般人,还真搞不到手。李涛那个冷酷男咱就不说了,永远都是一副面瘫表情,从没有变化过。刘颖这位女孩子接过电击枪时,一点意外的意思都没有流露出来。就王明跟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似的,抱着电击枪兴奋的恨不得亲上一口去。

我感觉事情有点不太对劲,问李涛肯定会碰钉子,又不能得罪美女,我只好向郎越质问道:“这玩意我在杂志上见过,好像是军用试验品,现在还没有普及,你从哪儿搞来的?为啥一开始不拿出来?身上还有没有藏别的好东西?”

在这个队伍里,王明和我关系最好,他见我突然向郎越发难,马上没了刚摸到电击枪时的兴奋劲,在一旁帮衬道:“是呀,我看你早就知道这里很危险,肯定还准备了别的好东西,赶紧拿出来给大伙发了。”

郎越有些尴尬道:“这是我从黑市买的,就买了四把,不信你翻看看。”,说完,他就把背包扔在了地上,让我俩去翻。

王明的智商是不低,可情商却不怎么高,还真准备去翻郎越的包,我赶紧拉住了他,说道:“好了,谁还没点小秘密,你真翻出了不该看的东西,别弄的大伙都不好看。”

王明挠了挠头,想想也对,不好意思的嘿嘿讪笑起来。此时,刘颖打起了圆场道:“好了,大家别闹了,你们以前探险只是在挑战华夏大自然设下的屏障,只要有毅力,再加上足够小心,一般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国外可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在气候潮湿的热带雨林中,许多地方从没有人类涉足过。那里生活着什么样的生物,谁也不知道,李涛准备一些枪械也是为大家的安全考虑,你们两个就别不依不饶了,赶紧赶路吧。”

刘颖的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我没法再刨根问底儿,只好跟在队伍的后面,独自思索事情到底哪里不对。

王明这货有异性没人性,一路上不停地朝刘颖献殷勤,时不时地问句,累不累,需不需帮忙背点东西?对此,刘颖也不反感,欣然接受了。慢慢的,刘颖越走越轻松,除了手里的探险棍,连水壶都被王明主动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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