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刚在追,老黄也在追,两人似乎在比谁的速度快,在比谁的脚力好。【高品质更新】一个从西边往东北追,一个从东边往西边追。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就在那两人要碰的一霎那,轩辕刚一个急‘刹车,连忙停住了脚步。只是这脚是停了下来,但是由于这片靠近低洼地带,土壤比其他地方湿润,轩辕刚又穿的是休闲鞋,这下可悲剧了,只见轩辕刚好似穿了溜冰鞋,整整溜了两三米远,最后还不得不靠臀部才让身体停了下来。
“哎哟!哎哟……”田虽湿润,但是这么高的高度,一屁股坐下去即使是水田人也不好受,何况这是已经是放水的干田,虽然湿润但那也不能说它就摔不痛人,也不能说自己的屁股是铁做的。
轩辕十四可是吓了一跳,紧忙跑了过去,仔细检查一下,发现没怎么样只是摔了下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打趣道:“爸,这玩意你有年头没抓过了吧?怎么样,手艺生疏了不是,都忘了怎么抓了。”
“可不是,算一算,有十多年没抓过了,也就年轻的时候有这个心,这些年……”是啊,这些年,能吃饱饭就不错了,谁还有这个闲心,跑来抓秧鸡。
这东西要等它跑累了停下来藏好后慢慢去抓,轩辕刚明显是着急了。
“好啦,爸,别忘了,您现在可是山庄的工作人员。”轩辕十四扶起了父亲,虽然不想打击父亲难得的兴致,但还是说道。
“这、这还不是我一时手痒,忘记了、忘记了。”轩辕刚有点尴尬的说道。这秧鸡可是好多年没抓过了,看着秧鸡就一时手痒,总想下去抓几只,轩辕十四不提醒。他还忘了他现在的身份。
“黄老看见您连秧鸡都不敢抓了,走吧,看看有没有跑出来的秧鸡,如果有跑出来的秧鸡您可以抓,田里面的秧鸡就别抓了。这田里的秧鸡还是留给游客抓吧,你就抓点别人不要的。当然这要在别人没抓到放弃的情况下。”没办法。轩辕十四只能这样说道,破坏了父亲的兴致,他也有点抹不开,但也没办法。
轩辕刚看看旁边的老黄,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老黄他认识,在这住了好几天了,身为导游,两人早就熟悉了。刚才自己还真没注意。听轩辕十四这么一说才发现原来和自己竞争的人居然是老黄。
“呵呵,轩辕老弟没摔痛吧?”老黄直到这个时候才回过神来,刚才只见一个黑影从身边飘过,然后就听见轩辕十四在说话,当时他并没关心刚才飘过的是什么东西。只是一心看着秧鸡逃跑的方向。
“没事没事……黄老哥,你忙!”轩辕刚要比老黄小了五六岁,这会颇是尴尬不已。心里那个郁闷呀!不痛那才是怪事,刚才那么一下可把自己的屁股摔得不轻,这屁股到现在还在痛,还有自己的衣服、裤子身全都是泥巴,你说能没摔到吗?只是这客人大于天,自己也不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得罪一个客人。
“没事就好,要不,要不我把那秧鸡让给你!”老黄心中有点不舍,但是看着别人满身的泥土也不好意思再追下去。
“没事,没事!黄老哥,这秧鸡我就不抓了,我得回家去换一套衣服,这秧鸡还是你抓!”轩辕刚一手提着裤子,一边大声的说道。
湿裤子穿在身还真是不好受,感觉老有东西粘在屁股一样。
一个插曲只是为这抓秧鸡的比赛增添了一丝气氛,大家更多的是忙着抓秧鸡,这七八亩田里面能躲下秧鸡不在少数,当稻谷收割完的一霎那,无数的秧鸡从稻谷里面跑出,这下可是忙坏了那些游人,看着这里也是、那里也是,真恨不得自己的身体能多出无数个分身,也好多追到几只。
这下好看了,在大太阳底下到处都是人,每个人都喊着话,每个人都跑动着身体,找准目标一下又一下的追去。那阵仗好似田里有什么金银财宝,好似藏着无数的金条珍珠。轩辕刚换好了衣服回来后,一转身,又加入了追赶的行列,不过他紧记儿子的话,只在外围活动,倒也让他捡到不少被追累了的秧鸡,收获不小……
太阳慢慢西下,红云挂满了西边的天空。随着轩辕十四的一声大喊,这抓秧鸡的比赛终于在笑声和对比中结束。第一名居然是被老黄所摘走,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好的运气,居然能抓到八只秧鸡,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当听到轩辕十四宣布他是第一名后,老黄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一下子似乎回到了当知青的那阵子。
稻草被村民快速的收拾干净,原本空旷的田野里被按了四五个二百瓦大的灯,厨房里面的厨师今天没有再做什么晚饭,而是站在田野里的烧烤架下,转动着烤架撒着各种的香料,一口口大锅里面,煮的都是新下来的大米,香气弥漫整片场地,香飘八里开外,一番运动后胃口大开的游客们,这会,口水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新大米是如何如何的好吃,如何的美味,他们已经有所耳闻了,昨天夜里,不知道多少人被这香气勾引得睡不着觉,一打听,才知道是山庄主人培育出来的新水稻,当时,所有人的兴趣更浓了,究竟是什么样的水稻,才能熬出这等美味?!
今天,更是有不少人找到轩辕十四,问这新大米卖不卖,怎么卖,对此,轩辕十四摇头不答。
农村的夜色安详而又吵闹,安详的是天空下再也没有人在劳作,只有无数的鸣虫在大声的唱着歌,只有无数的昆虫在夜间活动。山庄里面一百多名游客就这样随意的坐在田野里,和朋友说着话,喝着冰镇的啤酒吃着喷香的烤羊肉,品尝着刚抓的秧鸡肉,或者舀一碗炖好的咚鸡汤,斜躺在漫天星光的天空下,看着闪烁的群星。感觉舒适而又愉快——至于新大米熬的粥,早就被等的不耐的人群分刮完毕,几分钟的功夫,几口大锅见了底,而所有人。都是意犹未尽,想着怎么才能弄到一点新品种的大米。哪怕只有一斤也好。回去熬粥喝也成啊……
篝火活动在以后成为了四季山庄热衷于举办的一种活动,参与的人不止有游客,还有村里的人们。最初,村民们还都很害羞,很少有人站出来唱首歌、跳个舞助助兴,但是,后来随着接触外界越来越多,聚会的举办的场数增加,村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聚会。每当篝火燃烧的时候,他们就不由自已的跳起自己想跳的舞蹈,唱起并不算优美的歌曲,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众人识柴火焰高,稻谷很快被整理干净。看着一颗颗饱满的稻粒,无论是轩辕十四还是袁隆平心中都无比的高兴,以前的水稻在外观上或长粒或小粒。和平时的大米没什么区别,但是经过轩辕十四这么一培育,当米粒脱壳而出的时候,那种自然的清油色,一股清香隔着两三米都能闻见。还有别的米粒都是一种颜色,然而这米粒却在身体上面拥有着一条粉红色的长线,就像是它们的身份证明一样,超越了大米的这个界定。
亩产很快也跟着出来了,看着记录上的数字一千公斤,没错就是一千公斤,不多不少整整的一千公斤。2006年袁隆平所指导的超级杂交水稻在隆回县百亩试验田里的亩产达到926.6公斤,今天再次刷新袁隆平的培育技术达到一千公斤。一千公斤是一次历史的跨越,它代表着华夏从此步入千公斤水稻的行列,它代表着华夏已经远远把其他国家甩在后面,成为了唯一杂交水稻亩产千公斤的国家。
而且,小轩辕丘的亩,是小亩,一公顷等于十五小亩,而袁隆平的,是一公顷十亩,这么换算下来……
看到这个数字,刘长河震惊了,袁隆平震惊了,虽然轩辕十四心里有所准备,但是,此刻也被震惊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所有检查表明这种水稻已经进入最完美的稻谷阶段,它的基因图谱就如同一幅壮丽的山河图,把稻谷各种最完美的基因汇聚在了一起来,没有隐藏基因,没有缺陷基因,只有最完美的!
抗伏、抗洪、抗病虫害,三抗是杂交水稻最成熟的表现,一般杂交水稻能达到两点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这种稻谷却把三种自然灾害都包含了进去,还有根系比普通的水稻要发达一点五倍以上?叶片数量少于普通水稻,比普通水稻的叶片要大上零点八倍,稻穗长度是普通稻穗的0.8倍,单颗稻谷净重与普通水稻相比稍高,呈长粒壮,颗粒比普通水稻多出八十到一百二十粒!
“好、好、好,十四,你真没让我失望,看到这些,我就算现在就死了,那也含笑了!有这样的水稻是我们国家的福气。有这样的水稻是农民的福气,好好干,我明天就赶去b市,面见主席、总理,我要把这一喜讯告诉他们!”袁隆平用三个好字来说明他对轩辕十四的认同,这么一个年轻人第一次培育水稻就已经把自己这个搞水稻几十年的老人甩在了后面,这是国之大幸,民族之大幸。要知道这增长一斤一两也是一个记录,何况2006年自己创下的超级水稻记录直到现在都没被自己给打破,他轩辕十四只用了一年……不,就几个月的时间就把自己创造的记录给打破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打破,就好象是自己培育出杂交水稻面对传统水稻那样的超越性的打破!这人有多强的实力,有多么深厚的研究知识,那不是一般人能猜得出来的,只有通过你去了解才大概估算出他的本事。
袁隆平相信,就算是他再活七十七年,也未必能培育出如此完美的水稻品种来!就基因来说,这种水稻已经达到了他所认知的最颠峰,无有超越的可能!
“呵呵,比起袁老您,我还要差得远,要是没有袁老您以前的研究,我也培育不出这种水稻,借用名人的一句话。我只是站到了巨人的肩膀上。”轩辕十四谦逊的笑道。
“哈哈哈……十四,你就别谦虚了,这谦虚多了也不好!是你培育的就是你培育的,我老头子不会说这是我培育的东西!在科学面前没有前辈,只有先头者。我留下的只是探索的道路,虽然我把给稻谷打下了基础。但是我并不是先头者。因为你比我们更快,更精准!你让我们有行走的道路,所以我一定要谢谢你,谢谢你在这水稻上面做出的贡献。”袁隆平抹去眼角的泪水,他太激动了。这水稻饭香清新可口,美味无比,米粒圆滑饱满,特别是那条长长的粉色红线,那是它最好的身份证明。也是像世人宣告华夏进入千公斤水稻俱乐部的最好证明。这凝聚着无数科学家的心血,这凝聚着无数科学家的寄托。从最古老的黍米亩产三百斤,到现在的亩产一千五百公斤(所谓的大亩),中途我们能看到很多伟大科学家、研究员的身影。在自己有生之年能看到杂交水稻步步高升,能看到水稻的产量突破一千五百公斤的这个界限。就是现在死去自己也心甘!
华夏是最早种植杂交水稻的国家,也是最先培育出杂交水稻的国家。它为全球近一半的人提供着食物,供应着温饱。华夏是个礼仪之邦。它的责任任重而道远,在华夏已经很少什么吃不饱饭的现象了,即使高山地带国家也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在这个地球上还有无数的人每天处在饥饿的时代,非洲最困难的一个洲,他们那里的人每天都期盼着吃饱一顿饭,每天都希望吃饱一顿饭,但是由于缺乏水源,粮食仅占人口总数的一半,你想想一倍的人争取一半的粮食,那会是什么状况?
但是就在今天,就在这个并不起眼的村庄里面,我们迎来了水稻新的辉煌,这是一种培育技术完全成熟的超级水稻,可以这么说现在收获的稻谷完全可以做成母本推广,它就是星星之火,它就能燎原整个世界,它就是国家的希望,世界的希望。
先不说新稻米的美味,单就那几乎翻了近一倍的产量,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那意味着全世界受饥饿的人群几乎不在为粮食而发愁!
轩辕十四只是微笑着,事实面前,他再是谦逊也没有用,多了,就假了。同时,他更是敬佩袁隆平。
眼前这位被誉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老人一辈子把培育杂交水稻当成了自己的使命,这么大的年纪依然坚持亲自查看水稻、培育水稻,就像他说过的话一样,把一生交给杂交水稻我无怨无悔。而自己呢?自己只是像应付工作一样培育着水稻一心只想培育濒危灭绝的物种,却忽略了大众物种的价值,大众物种才是最朴实的物种,它们为人类提供着各种各样的需求,它们为人类贡献着各种各样的能量。
虽然自己总是在说自己是一个农民,但是,太多的太多,自己脱离了一个农民的范畴,仔细一回想起来,自己哪一点像农民了?又有哪一点反馈给农民了?想到这些,再对比面前的老人,轩辕十四一阵的惭愧。
或许,水稻上,是自己第一个回馈吧……
可笑自己,先前还算计着新水稻卖多少钱一两……要那么多的钱,有什么用吗?花的完吗?自己还真是钻钱眼里去了!
“袁老,谢谢您!”也不管袁隆平理解不理解,轩辕十四深深地一躬到地,郑重地说道:“我这就准备筹建大型的种子培育基地,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将新型水稻推向市场,推给广大的农民朋友,至于价格……”
轩辕十四微一沉吟,道:“袁老,您看,比现在市价略低,您看怎么样?”
一个深深的鞠躬表达着轩辕十四对袁隆平的敬意,这么一个崇高的人值得轩辕十四这么做。曾经有国外的媒体这样说过一句话:如果说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要数谁的话,那么一定是袁隆平他老人家,而不是比尔盖茨,袁隆平弄出来的杂交水稻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五十的人类,如果换算成钱,换算成财富的话那得多少?无法估量,真的无法估量,恐怕比一个国家的国库还要多,恐怕能买下十几个小国家。但是就这样的一个人,他把自己的技术献给了国家,每个月拿着少许的工资拼命的提升着稻谷的产量。难道这样的一个伟人我们不应该值得尊敬吗?难道不应该向他鞠一个躬吗?应该,完全的应该!别说鞠一个躬,就算是鞠十个躬、一百个躬都是应该的,因为它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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