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1)

那一年张之南13岁,父亲瘫痪在床之后托人将乡下的房子卖了,父女三人也搬到了新阳市租了一间棚户区里的小房子,13岁的张之南从没有意识到,他的家已经算得上是家破人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不会回来给他烙他最爱吃的大饼了。在外人看来,这一切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但是对于张之南自己来说,他并没有时间或没有精力去考虑这个事情。他每天除了上学之外,还要去街边捡拾别人丢弃的垃圾,而且,幸好他有一个姐姐,17岁的张娣已经可以外出打工养家糊口了,可是又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刘家要一次性赔偿张三娃30万医药费及张之南和张娣的抚养费,但是刘家当时也拿不出这笔钱,刘师只是将家中全部的6万块钱交给了法院,让法院转交给张三娃,可是张三娃并没有去法院领取这个钱,他觉得法院判罚不公,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是为什么刘成北杀了人却没有被判死刑?

张三娃理解不了法院的判罚,又加上现在自己瘫痪在床,脾气越来越暴躁,时常将给他端过去的饭菜摔在地上,每当这个时候,张之南就会噤若寒蝉的站在一边一动不敢动,而姐姐张娣却每次都会安抚好爸爸后还要安抚张之南,那时候的张之南心中唯一的庆幸就是还有他有张娣这个姐姐。虽然姐姐对他和父亲的照顾可以说无微不至,但是张之南却还是慢慢的慢慢的变得木讷,不爱说话,偶尔还会流露出冷冰冰的眼神。姐姐张娣知道这是为什么,从13岁起,父亲就一直在告诉弟弟张之南要报仇,要杀刘家全家之类的话,已经5年了,虽然张娣一直在劝解父亲,但是父亲依旧固执的认为张之南现在是家中唯一健全的男人,一定要为他的妈妈报仇,也为自己报仇。这种话张之南听了5年,从一个孩童听到了成年。

张三娃带着两个孩子刚到这个棚户区的时候还谁都不认识,张娣在外谎称自己已经18岁了,在棚户区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当服务员,那个小饭馆是一对中年夫妻俩在经营,他们也有一个女儿,今年18岁,在城里念书,轻易不回来,因为饭菜廉价并且量足,生意十分不错,住在棚户区的男人们出去赶了一天工后总是要到这个小饭馆里喝几杯解解乏的。张娣很懂事,手脚也勤快所以很得饭馆老板和老板娘的喜爱,后来街坊邻居们都知道了张家的情况,姐弟俩都还小,而且还要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父亲,所以对这姐弟俩也都很照顾,小饭馆的老板娘更是每月多给了张娣100元钱的工钱,并且每天可以往家里打包点客人吃剩下的饭菜。张娣很感激老板娘,弟弟张之南还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家里也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肉了,自从有了老板娘的话之后,张之南才会时不时的吃到了点肉,虽然是别人吃剩下的,但在那种时候,对于张之南来说无疑是最美的美味了。后来老板和老板娘要搬去城里住了,所以这个小饭馆就租给了另外一对外地的中年夫妻,而且在临走之前还特地嘱咐了新老板要按照原来的规矩照顾张娣和张之南这对小姐弟,而新来的老板和老板娘也是心地善良的人,偶尔还会给张娣和张楠找来他们家的孩子穿不得的衣服送给张娣。新来的老板和老板娘有一个儿子,今年20岁,小伙子叫穆城,长得健壮、精神,对张娣姐弟俩更是没的说,总来吃饭的老顾客们就总是拿张娣和小伙子打趣,说等过两年就让老板和老板娘退休吧,这个小店就你们小两口经营算了。每次都将张娣闹得满脸羞红,小伙子则是搔着后脑勺嘿嘿的傻笑。

时间就在姐弟俩上学和工作中度过了,已经初中毕业的张之南没有继续上学,那时候他才16岁,也在穆城家的那家小饭店内帮工,每天管饭,每月可以拿到500元钱,已经20岁的张娣出落得越发水灵,虽然家庭条件不好,衣着朴素,但依旧遮掩不住张娣的美丽,在整个棚户区,张娣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美女了。现在张娣也不再在饭店当服务员了,她在附近一个缝纫工厂找了一个缝纫的活,虽然比以前更累了,但是也能挣到更多的钱。日子看似一天比一天更好了,父亲的脾气也不像以前那样暴躁,偶尔还会让张之南抱他出去晒会太阳。只不过总是在嘴里念叨着当年母亲死的多惨,刘家的人都不得好死之类的话,这种话张之南听了5年,虽然父亲一直在提起,但是张之南对于母亲的记忆却在一点点的淡去,张之南很想记起母亲的模样,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有事张之南恼恨自己,他感觉自己是一个白眼狼,怎么会连自己母亲的样子都能忘掉呢?后来姐姐张娣告诉他,你是想得狠了。

2003年,已经18岁的张之南决定要去当兵,但是他还有点放心不下姐姐和父亲,在报名入伍的头一天晚上,在父亲睡着后,张之南和姐姐在屋外窗户下有过一次简短的交流,姐姐张娣十分支持张之南去当兵,因为她觉得如果弟弟还在这个家中的话,那么迟早要被父亲逼疯。张之南也说了自己的担心,可是姐姐张娣却让张之南安心去当兵,家中不用他操心。就这样,心中怀着对家的担心,张之南踏上了开往大西北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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