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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174 乐乐来找(1 / 1)

174乐乐来找

当晚,林轩就在张芳家里吃了饭,席间,气氛比较愉快,只是林玉玲提起那李元,就咬牙切齿咒骂一番,还说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打算用暑假两个月的时间去练武,等练出一番本领,就找个机会蹲点,把那李元给教训一顿,为表姐出气。????中文 w1w?w?.

她的这番话,在林轩听来是极为可笑,在张芳心里却是极为震惊,连忙道:“你瞎说什么呢,我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你别瞎掺和,好好的学习,考试结束之后,你就坐车去东海市你父母那里,知道吗?”

“我才不想去他们那里。”林玉玲这几年一直跟随表姐过日子,父母在她心里,没有丝毫的爱意和幸福感,想起父母反倒有些埋怨的想法,这种心情,在上次喝多了,差点被混混那啥,后来被林轩救了,在小河边醒酒的时候,就已经吐露了出来。

张芳和林玉玲住那么久,当然知道她的心声,心想这个苗头可不能滋生长大,便劝解道:“小玲,你爸妈也舍不得丢下你,他们是为了给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才选择去外工作,你不要埋怨他们,要多想想他们的心情,其实他们也舍不得你的。”

“他们舍不得的是钱,不是我。”林玉玲气鼓鼓的说着,尖尖的下巴满是倔强和不屈,大大的眼眸里,也带着一些红意,马上就有掉泪的样子。

看到这里,林轩也连忙劝解几句,林玉玲的泪珠却还是控制不住掉了下来,匆匆的扒了几口饭,丢掉筷子说了声饱了,就离开桌席,跑进了自己的屋子,把大门关上,自哀自怜的哭去了。

“抱歉,让你连饭都吃不好。”张芳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没什么,小孩子,哭过了就会好了。”林轩笑了笑,他其实已经吃饱了,这种气氛之下,他也不好久留,喝了一碗米粥,帮忙收拾一下碗筷,就提出了告辞。

离开了张芳的家里,林轩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晚上8点了,他在内心沉吟着,“我今晚上的目标是李元,可是,他到底住在什么地方?我并不清楚,怎么得到这个信息呢?”

思忖了一番,想想李元是李斌的弟弟,李斌是金碧辉煌的股东,林轩打算去金碧辉煌,抓一个人问一下,看看李家住在哪儿,于是就定下了计划,大踏步的离开了巷子。

林轩的度很快,刚刚出了巷子,迎面钻出一个人影,他看到这个人,连忙顿住了脚步,并且后退了两步,以免被这忽然出现的人撞到,虽然他的反应和敏捷都很快,可是那个人却没有他的度,尽管有猛地停住的动作,却因为重心不稳,还是踉踉跄跄的往前窜出几步,往他的身上撞去。

隔着两米的距离,林轩就看到了来人的脸面,竟然是白云龙的女儿乐乐,她怀里抱着几瓶饮料,直直的往他身上撞去,小脸上因为忽然出现的变故,露出了一抹惊吓神色。

眼看着她身形不稳,林轩连忙往前窜了几步,一下把她给抱住,好在他的反应及时,乐乐才没有跌倒,不过她怀里的饮料是堆在一起的,几瓶饮料却是摔在了地上,出砰的一声响,滚了一米多远,摇摇晃晃的才停下来。

“啊,吓死我了,哥哥,想不到是你啊。”乐乐充满了童真的稚嫩声音,在林轩的耳边响起,还带着一些淡淡的惊讶。

“乐乐,你没事吧?”林轩笑了笑,抬起头来看着她,此时她正呆呆的看着他,扬起的小脸上,带着一些惊慌,而大大的眼眸里更多的则是喜悦的神色,想起她的称呼,他心里暗想差了辈了,我和你爹称兄道弟,你也喊我哥哥,这要是被白云龙听到,不知是啥想法。

乐乐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我没事了,大哥哥,我正要找你去逛街呢。”

这时候,乐乐的身后,出现了那个保护她的女保镖,她上次和林轩就见过一次,还一起带着乐乐去游乐场玩了一会,此次见到林轩的时候,她下意识的楞了一下,随即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后退了几步,站的更远一些,显然是不想掺和他和乐乐之间的谈话。

“你怎么有时间呢?”

“今天是礼拜天呢,我们学校也要放假的。”

听她这样说,林轩才想起来,她快要五岁了,已经读书了,当然,以她的家庭,不可能去读那种大众幼儿园,肯定是所谓的贵族学校,学费贵的离谱的那种。

“呵呵,看我这记性,我都忘了今天是礼拜几了。”林轩自嘲的笑了一下,心想乐乐来找我逛街,可我要去办李元的事情,哎,有些难搞啊,算了,她好不容易想起了我,来找了我,我就和她一起逛逛街玩一下,到1o点的时候,再去忙活我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站了起来,说:“乐乐,走,我带你去玩。”

“耶,我就知道大哥哥最好了,爹地不带我玩,大哥哥都会带我去玩。”乐乐开心的跳了起来,脸上满是欢欣神色。

林轩被她的童真感动,仔细打量了她几眼,暗赞一句乐乐真漂亮,和第一次见乐乐时候,她有些狼狈的样子不同,现在的她,已经有了些名门千金的感觉了。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皮肤洁白如雪,散着象牙般的光泽,五官精致,组合起来显得极为可爱,仿佛粉雕玉琢一般,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大大的眼眸,以及如同小刷子一般的长长的睫毛,比起他见过的所有小孩都要漂亮,长大了以后,肯定也是个大美人。

当下里,林轩捡起地上的饮料,抱着乐乐,带着她在街上闲逛,乐乐的女保镖则跟在身后1o米左右的地方,没有干涉他们,显然是从白云龙那里得到了消息,知道林轩是可以让乐乐接近的人,否则肯定不会带着她过来。

乐乐还是个孩子,逛街喜欢的就是热闹,林轩便带着她去了步行街,那是一处繁华的商业街,一到晚上就车水马龙的热闹非凡,人来人往三教九流都有,还有很多小吃,围聚了不少行人,那些小吃摊的老板,都扯着嗓子招呼那些路过的客人,显得闹哄哄的,却衬托出这里的繁华。

林轩带着乐乐,玩了会碰碰车,又在步行街的小摇车上玩了一会,就是那种投币的,上去之后就摇来摇去,出一些音乐伴奏的东西,小车的形状,是最近几年流行的喜羊羊,乐乐在上面玩的很开心,不时出银铃般的笑声。

“大哥哥,真好玩啊,你也一起来吧。”乐乐玩的开心的时候,独乐乐还不忘众乐乐,邀请林轩一起。

看着那小车,林轩摇了摇头,“这是小孩子玩的东西,我身体太重,上去会压坏掉的。”

“哥哥不能玩,那我也不玩了。”乐乐倒是很有团体精神,等到音乐停止,小车不动的时候,就从上面下来,拉着林轩的手,说道:“哥哥,我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今天我请客。”

“哦?你带了钱了?”

“带了呢。”乐乐说着,拿出一个小钱包,打开来放在林轩面前,里面有一沓钞票,看厚度起码有2ooo多块钱。

看着这红红的百元钞票,林轩想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乐乐想吃零食,却是可怜兮兮的说没钱的状况,心里有些感叹,嘴里道:“那好,今晚我就吃大户,让你请客。”

“走吧。”乐乐见他答应了,连忙拉着他的手,往小吃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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