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战争的发展,帝国海军逐步掌握了战略主动权,并且在战场上获得了巨大的优势,其对各种战舰的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比如在快速战列舰方面,帝国海军自“省”级以后,就不再要求其最快速度超过30节。
大型巡洋舰方面,自“海军上将”级之后,不再要求装备300毫米舰炮,240毫米舰炮足以应付所有的战斗。
巡洋舰方面,通用巡洋舰逐步取代了轻巡洋舰,成为了战斗舰队与护航舰队的主力。
这些变化,也体现在了快速战斗支援舰上。
“汉”级与“唐”级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其最大速度不低于敌人的巡洋舰,在空载返航时的速度甚至不亚于敌人的驱逐舰。在七十六年(44年)以前,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毕竟美国海军的破交舰队与袭击舰仍然在四处活动,对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威胁非常大。可是,到了七十六年(44年)的时候,随着帝国海军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美国海军逐渐丧失了活动能力,快速战斗支援舰就不再需要这么快的速度了。
随着双方实力对比的变化,海战的战术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
到太平洋战争后期,帝国海军已经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为了确保舰队的持续战斗力,帝国海军开始采取“轮换制”,即各战斗舰队轮番上阵,轮换休整。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就能一直伴随舰队活动,而不需要为安全的问题着想。
战术的变化,最终也影响到了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发展。
针对新的情况,七十五年(43年)年底,帝国海军决定发展一种补给能力强大,能够为整支舰队提供弹药补给,而不需要太快的速度,且不需要过强的自卫能力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显然,这个要求并不是很低。
当时,“整支舰队”的概念很广阔,编制最大的,拥有八艘战列舰,十多艘巡洋舰,以及近三十艘驱逐舰。即便编制小一点的,也有四艘战列舰,近十艘巡洋舰,以及近二十艘驱逐舰。
在制订详细的技术指标时,海军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按照当时的舰队编制情况,以及舰队更多的参与了对地支援作战任务,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次至少能够为舰队提供25000吨弹药,以及5000吨其他物资,并且具备一定的战场抢修能力。
按照这一要求,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载货能力必须超过33000吨。
算上快速战斗支援舰本身需要的燃油等物资,以及船体的重量,其满载排水量必然超过55000吨,甚至会接近60000吨。
显然,采用战舰舰体是不行的,必须采用商船的船体。
另外,在如此巨大的排水量,其他各项性能都得降低。比如,能够达到24节的最大航速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而其巡航速度也最多只有16节,只能勉强保证伴随舰队行动。另外,其生存能力不会很高,如果没有舰队的掩护,很难在战场上活动。
综合这些因素,承担设计工作的南通造船厂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当时,考验造船厂的不但有设计问题,还有建造问题。
即便在建造工序安排中,可以将尽量多的任务安排到舾装阶段,而不是安排在船台建造阶段,可是其船台建造阶段的装配质量也肯定超过了25000吨,甚至会接近30000吨,当时没有几家造船厂具有这样的建造能力。
别说南通造船厂,就连江南造船厂也只有几座大型船台具有建造30000吨舰体的能力。
无一例外的,这些大型船台都在建造战列舰与大型巡洋舰,根本没有多余的船台可以建造快速战斗支援舰。即便南通造船厂等四家造船厂已经在七十五年(43年)六月份的时候开工建设新的船台,扩大造船规模,提升造船实力,可是在七十六年(44年)年底之前,将难以投入使用。
设计经验不足,船台准备不到位,这些都对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建造造成了影响。
到七十六年(44年)十月份,南通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在经过了数次大规模改动之后,才获得了海军的认可。
这次,南通造船厂的工程师又回到了设计“节气”级的老路上来。
新式快速战斗支援舰采用了民用船舶的标准,尽量减少了结构重量,以获得足够多的承载能力。另外,为了减轻重量,造船厂还在船体上大量采用了相对昂贵的铝合金,同时通过削减高端设备来削减成本。
当时,南通造船厂原本计划采用船用动力设备,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舰用动力设备。
毕竟,船只用的动力设备除了经济性之外,在其他方面都不如舰用动力设备。为了装更多的货物,且更加妥善的保管货物,安装必要的装卸设备,必须尽量压缩动力设备占用的船体空间。而其二十四节的最大航速,以及十六节的巡航速度,都要求使用功率足够大的动力设备。
考虑到将伴随舰队往返于战场与后方,所以工程师没有考虑为其安装雷达。
通信设备也尽量简化,以降低建造成本。
可以说,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降低建造成本。
为了减轻船体重量,工程师采用了很多昂贵的铝合金,仅此一项就使建造成本增加了二成以上。而到了战争中后期,帝国海军也开始重视舰船的成本了。因此,怎么降低成本,成为了造船厂必须考虑的问题。
可以说,成本与性能是一对天生的矛盾。
在这方面,有着丰富造船经验的南通造船厂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平衡点。为了提高性能,就得抓住海军的主要技术要求,即强大的货物运送能力。为了降低成本,就必须舍弃一些不必要的性能,比如能与战舰媲美的速度与生存力。
当年年底,随着四家造船厂的大型船台完工,帝国海军下达了四艘的采购订单。
按照惯例,该级快速战斗支援舰被命名为“宋”,且各舰都只有编号,没有舰名。其番号为153到156。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18450吨,满载排水量:58650吨;总长:2464米,水线长度:2413米,型宽:312米,空载吃水:68米,满载吃水97米;定员:716人。
锅炉:2台七十六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六年型蒸汽轮机,功率:8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满载时24节,空载时29节,续航力:15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27500吨,淡水5500吨,食物1500吨,其他500吨。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运载能力最强大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宋”级一共就建造了四艘,且其服役之后,都伴随主力战斗舰队行动,参加了战争后期的众多海战。
在设计上,“宋”级的载重率是当时所有快速战斗支援舰中最高的。
另外,为了减少吃水,增加稳定性,“宋”级采用了商船比较饱满的舰体,从而使其舰内空间非常巨大,能够容纳很多超常规弹药。在“宋”级服役之后,几乎承担了所有大口径重型炮弹的运输工作,专门为战列舰,以及陆战队的火力支援舰提供弹药补给。这一点,是其他快速战斗支援舰难以胜任的。
当然,“宋”级的缺陷也比较明显,主要就是其船体不够结实。
实战使用中,有一艘“宋”级在横渡太平洋的时候,遭遇到了风暴,结果严重损伤,损失了上万吨货物不说,还被迫返回船厂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维修。
相对于其缺点,“宋”级的特点也很明确。
对帝国海军来说,“宋”级最大的“特点”就是造价昂贵。采购一艘“宋”级的费用,足以采购二艘“汉”级。
大概也正是这个原因,帝国海军才愿意采购更多的“汉”级,而不是采购更多的“宋”级吧。
四艘“宋”级在战争结束之后仍然在帝国海军服役,且一直使用到了公元90年代末期,最终才被更好的综合补给舰所取代。由此也可以看出,“宋”级的超级运载能力确实很受帝国海军的欢迎。
作为帝国海军在大战期间建造的最后一级快速战斗支援舰,“宋”级也算得上是最后一种快速战斗支援舰。后来,随着国际形势,以及战争方式的变化,快速战斗支援舰渐渐淡出了海战的舞台,被综合后勤保障能力更出色的综合补给舰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