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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Let it be 一(1 / 1)

[一]

闹铃响起来之前,麦吉已经醒了。

窗帘拉了起来,看不到外面的天光,也分辨不出是否正在下雨。

麦吉躺在床上伸出手摁掉床头柜上的闹钟,拿起手机瞄一眼,钟轶还是没有回复。

曾经的大学生活是忙碌又局促的,寝室里总是传来衣撑倒在门框上、脸盆水壶相碰的叮叮咣咣的声音;图书馆里冷空气徐徐吹着,像夏日漫漫星河里清凉的尘埃;教室里曾经播放着电影的班级,在毕业季终于安静了下来,成为万紫千红中的那抹神秘墨色,在几千英里以外的世界寻找着自己的坐标。

麦吉大四,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学校所剩无几的专业课也是可去可不去,两个月前心血来潮想来英国旅游,办签证,订机票,找旅馆,竟然比旅游公司行动还迅速。

当时的心情还真实可感,现在就已经来到了伦敦。仿佛念想与青春就在飞机引擎的轰鸣声中突然不再苍白,变得有意义起来。出发的时候足够果敢,来了之后的心情也足够洒脱。但还是没办法鼓起勇气告诉钟轶,当初那一份“心血来潮”,说到底,多半也还是为了他。

[二]

“来啊,随时欢迎。”

就在麦吉准备要放弃的时候,钟轶终于回复了她的消息。外面的街道湿漉漉的,像刚刚下过雨,一片天光透过窗子洒在麦吉的头发上,发丝垂下来的地方,是遮不住笑意的嘴角。

“好,我现在就去坐最近的一班火车,到了再联系你。”

钟轶参加了他们学校的交换培养项目,大二过后就来到了英国的城市利物浦读书,这是他在英国的最后一年。高中同窗三年,说不上熟络,甚至除了有一年同学聚会远远地见过一次,麦吉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了。可是心中似乎一直住着一个不安分的小怪兽,在某些闲下来的时刻,不经意地探出头来,逼迫麦吉回想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同时给她无限勇气,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比如,来到英国。再比如,千辛万苦要到钟轶的联系方式,给他发信息说要去找他。

这些不同的国度或是大陆,都孤独地在地球表面旋转流动,像一块块孤零零的积木,承载着一些从未说出口的期许,漂浮在这人世间。麦吉已经不太能想起上一次见到钟轶他有没有什么变化,只记得在人群中,他191厘米的身高显得那么突兀,却又那么好认,让自己一下子就能忽略其他的所有而马上找到他。应该还是像中学时那么瘦吧,他本来吃的就不多。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长得不算很帅。是啊,要是长得很帅的话加上不俗的身高和不俗的成绩,早就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也许会被一大群女生围着,哪里是自己敢于喜欢的人。

没错,漫长的高中岁月里,余音弥漫,湛蓝的天空里漂浮着边际模糊的云朵,高高大大的梧桐树投下斑驳的树影,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接连过去,麦吉一直喜欢钟轶。

曾经也想一颗真心捧给你看,却发现有那么多的事情让我无能为力,比如睡觉翘起来的刘海、下雨天冰冷的双手,还有遥远的你。但是,还有一些东西我想最后一次尽力而为,比如青春期未完结的单恋,藏在身体里的那份不甘心,还有遥远的距离、遥远的你。

英国的火车就像国内的轻轨,并不颠簸,但坐上去总感觉摇摇晃晃。刚才还躲在云彩后面的太阳不经意地跳脱出来,窗外一片金色的阳光,让人不能睁开眼。

那就不要睁开眼睛了吧。

一切繁杂的念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了简单的名词,在脑海里兜兜转转,不敢从唇齿间流泻而出——

中意,钟轶。

[三]

从火车上下来,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麦吉掏出手机想联系钟轶,还没找到号码,就先看到了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

他今天穿了一件插肩袖的棒球衣,衣服前面是牛仔的布料,袖子却是白色的,袖口处有浅灰色的条纹,因为腿太长,牛仔裤显得稍微有些短,脚上穿着的运动鞋是内敛的深蓝色,配着亮色调的装饰,看在麦吉眼里,好像一点都没变,还是像……一个小学五六年级正处在长个时期的孩子。

钟轶先朝她挥手微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嗨!我们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啊。”

男生好像有些局促,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寒暄,伸出右手挠了挠头。

“是啊,上次高中同学聚会就只远远的看到了你。”

“诶是吗?我都不记得上次看到过你。”

“没事。”

不管你记不记得,我记得就好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请你去吃午饭吧,你来了之后肯定没吃过像样的中餐,利物浦的中国城还是蛮有名的,我知道很多蛮好吃的店面。”

走出火车站,钟轶走在麦吉的右手边,今天利物浦的阳光格外灿烂,地面上被投射出了一高一矮两个同样纤瘦的身影。

“诶?你平常都不是自己做饭的吗?”

麦吉之前听说,留学生大多都会自己做饭,一来会比出去吃饭便宜很多,二来也是锻炼厨艺的好机会。

“我不太会啊,”钟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学校食堂吃或者叫外卖,不过每周都会来这家中餐馆改善伙食的,他们家的味道确实不错哦!”

“那……一会儿如果有时间去你住的地方参观一下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吃哦。”

心跳的频率似乎已经超过了迈出去的脚步,麦吉有些犹豫,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这番话。他住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呢?关于这个问题,想知道的不得了。

“好啊好啊。”

男生却没听出这话语中十二分的羞涩,爽快地答应。他走在前面为麦吉开门,又长又细的手指轻轻地搭在门把手上,麦吉静静地跟上去,平静的表象下,心里却蒸腾起了炙热的岩浆。

唔……一起找小饭店共进午餐什么的,还真的有点像情侣呢。

钟轶自己点了一份炒饭,用手指点一点桌上的菜单向麦吉建议道:

“我猜你应该会想吃这个‘辣椒牛肉’吧。”

“诶你怎么知道?”

“好像是一次班级聚餐的时候吧……嗯……是咱们班运动会拿了集体奖项的那一次,一起去吃火锅庆祝,就记得全班人里你面前的辣椒酱最多,而且陆陆续续涮掉了好几盘牛肉,当时还有几个男生打趣说娶了你以后肯定养不起的。”

麦吉涨红了脸,三分是因为自己当年确实有些惊人的食量,另外七分,来自于一个惊喜的事实——他竟然记得关于自己的小细节。

一直都觉得,你才是我的世界里面那个最重要的内核,像是有着魔力一样吸附了所有我对你的关心和注意,让我像个捡贝壳的小孩子一样收集所有关于你的细节,每一次复习一点,都牵扯起心底酸酸甜甜抽筋般的感觉。却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这样幻想,幻想我在你的生命中,也是一个称得起“重要”二字的人。

“那次班级聚餐我也记得啊,你是完全吃不了辣椒的人,好像是把辣椒酱当成了番茄酱吧,蘸了一大堆塞进嘴里,结果辣得舌头好像还在冒烟一样,到处找水喝。”

“哈哈,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确实一点辣也不能吃。”

即使谈论的话题,都是这样繁琐而简单,可在麦吉看来,也像是涂上了荧光粉一样耀眼而不真实的存在。内心正在强烈地涌动着的,是一股随时都要喷薄出来的,名为“喜欢”的情感。钟轶,钟轶,默念过无数遍的名字,已然成为她心底最温暖也最柔软的一次鼻息、成为最初的信仰与最大的牵挂,像此生再也无法从心头抹去的印记。

钟轶,是因为喜欢你,我本该平凡的少女时代才会变得那么得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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