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惨事
徐亚镜侧着脸问:“我现在还不算是你的接班人吗?”
她的的一缕头发垂下来,落在脸颊边。
未名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便只盯着那缕黑发。
“嗯。你算。”
美丽的风景,总是在无意间展现,而散发出美丽的人,又常常不自知。
徐亚镜笑开了脸。“那你还不告诉我?”
老板与员工间的距离在不知不觉之间消失了,此时两人更像是长久认识的朋友。徐亚镜的语气里少了一抹尊敬,多了一抹亲热。而未名那客套式的热情也消失了,他的脸上现出一点点的窘态。
这抹窘态只是一闪而逝,徐亚镜没来得及看清,便被他按捺了下去。虽没有被人察觉,但是未名却知道,他是骗不了自己的。
许久没有过的感觉,没想到竟然会重新在他的身体内苏醒了。
未名叹一口气。
“既然你想知道,那讲故事的时间,就开始了。”
……
未名的命数改变,是在他十七岁的那年开始的。
十七岁的时候,未名还是一名高中生,那时候,他的名字还不叫未名。
未名曾有过一个比较大众的名字,叫做黄秋生。很土,意思也就是他是秋天里出生的。
从名字里便可以看出,未名的父母文化程度一般,家庭的条件,也是一般。
如果不是后来的改变,未名就只是一名走入人海中,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平凡人罢了。
未名上有一名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夹在中间的他,是家里唯一的独子。未名可说是得尽家人的宠爱,就连妹妹,也时常懂得对他礼让。
中国封建几千年,农家人的思想,重男轻女是很难改变过来的。
未名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他并没有一开始就超脱俗尘。他也曾蛮横无礼,也曾在家里称王称帝般的举动。
在十七岁之前,他不觉得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可以让他值得挂心的。因为,不管是怎么样的困难,他的家里人都会替他解决。
成绩上不去?比他大两届的姐姐立刻会替他辅导。零用钱不够?父母就算不给姐姐和妹妹,也一定会省下来给他。
妹妹虽然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可也不敢在未名的面前撒泼。
十七岁,当别的男生已经开始对女生混沌初开,产生好感的时候,未名还是一个孩子心性的人。家中有姐有妹,女生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稀奇的。他所在意的东西,在那个时代,那个年纪,就只有玩。
平凡中的生活细节无需一一赘述,生命中的转变,就是在未名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许多年,未名还是记得很清楚。
“那天,是我的生日,班上的几个同学约我一起去钓鱼。”
未名出门的时候,比他小五岁的妹妹吵着也想跟他一起出门。可是未名因为嫌弃她累赘,对她一顿厉喝之后,把她扔在了家里。
“家里面,有爸爸,妈妈,姐姐。妹妹在家里,是不会有什么事的。”
未名如此想着。换着任何一个人,也会这样想。在家里,会出什么事呢?带出去的话,反而还需要照看好她,玩得就不尽兴了。
于是那天,未名玩得很尽兴。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钓鱼了,但是那天他的运气却非常好,每一竿下去都能钓到一条鱼上来。钓完了鱼,大伙又在河边生起火来烤鱼。
就这样,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当他收起鱼杆,提着一桶大收获回家的时候,已经是那天的夜里十一点了。
在农村,在那个时代,家里没有什么现代化的设备,十一点也算是挺晚的时间了。未名还想着回家之后是不是会挨家里的人骂。
但一想到家里的人从来不敢大声的责骂自己,这层担心也就很快的散去。
与同学告别之后,未名哼着歌儿的往家里走。
快到家时,十一点半已经过了。
未名看到自己家里的灯已经全灭了。
难道是全都睡觉了?
未名心里起了一阵疑惑,虽说家里的人不敢对他重打责骂,可也不会在他还没有回家之时便上床睡觉的。
别的不说,他的老妈没见着他平安回家,一定不会睡得安稳。
哪怕是老妈挺不住累了,和衣躺一会,也会给他留一盏灯。
现在这样,大门紧闭,屋里全黑,没有一丝声息的安静,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了。
“砰,砰,砰!”
为了驱赶心中的不安,打破这诡异的安静,未名使劲儿的用力拍打着家门。
安静的夜里,这敲门声沿着空气散播出去,传得很远。
家里的人,还是没有动静。
无人开门,亦无人亮灯。
未名着急了,一脚踹开了大门。
农村的门都不是锁得很紧的,这一踹,大门就轻易的往两边开。
未名走了进去,拉亮了墙上的灯绳。
黄色的灯光一下子亮起,照亮了整个家,也照亮了未名眼前的一片黑暗。
这一幕灯亮,在许久许久以后,仍然一次次的在未名的梦中想起。
他记得很清楚其中的许多细节。
妈妈倒在地上,脸侧着,嘴角有血。眼睛是睁开的,眼珠子直视前方。
爸爸坐在椅子里,伏身爬在饭桌上。
姐姐靠着墙缩在角落里面,妹妹在她的怀里。
未名记得很清楚,因为他是看了一遍又一遍的,所以每一个家人的每一点一滴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妈妈的衣服破了,她的肚子被剖开,肠子在地上流了一地。
爸爸头顶上有一道深深的凹槽,因为有人用钝器往他的头顶正中劈了一下。或是不只一下。
姐姐的头落下了,滚在地上,与她的身子遥遥对望着。
妹妹在姐姐的怀里面,可是她只剩下上半身。下半身从腰部开始,不知道去了哪里。
妹妹身体里的肠子,内脏,因为下半身的失去,也和妈妈一样流满了一地。
切面并不整齐,有许多碎肉粘连着,这样的钝器要能切断一个孩子的腰身,至少得需要十几分钟以上。
也就是说,妹妹至少痛了有十几分钟以上。
至于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家里发生了这样惨绝人寰的事件,然而整村子却平静得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未名就这样定定的站在原地,站在他家的灯光底下,不知道站了多久,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声撕碎夜空的惨叫才终于从他的喉咙里叫了出来。
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惨的事情了。
若是早知家里会出事,他情愿自己没有出去钓鱼。家人在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珍惜的,因为家里的重男轻女,他甚至有一些洋洋得意,忘记了自己时刻享受着的优越全是家人给予的。
他误认为自己是在家人之上。直到他失去了,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家庭完整的基础之上。
无论他曾经多么的受人疼爱,获得优待,现一刻,他所有的存在都被粉碎了,撕碎了,毁灭了。
事情刚发生的那段时间里,未名间一度想要找人拼命。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是谁能够下这么狠的手段。
未名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的男孩,他的家庭在村子里即不是富人,也不是穷人,平时与人无怨,按说是不可能结下这么深仇大恨的。
警察调查来调查去,由于这事件的严重性,就算查不出什么来,也不能草草了之。最后,他们给未名的答案是:精神病人犯案。
那精神病人也很好找,就在未名隔壁村子里,就有一名犯有精神病的男人。
该男人平常与未名一家并不来往,甚至也极少晃悠到未名的村子里来。所以,他更附和是随机作案,一时精神病发作无法自控的杀人。
正常人就算是杀人,捅一刀子下去,见到血的时候,也该把自己给吓醒了。能够将一家人砍成碎片的,也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能做得出来。
警察的推断很合情合理。
可是未名却不同意。
如果是精神病患作案,为什么自己一家人的大门关得好好的,全家人全部在客厅里遇了难?
家里面有陌生人进来,家人不可能不警惕的。那精神病患者是隔村的人,而且有精神病,这样的人物走进谁家里来,谁都会防着一些。
就算无法阻挡他的进入,可是当他开始对第一个人施暴的时候,其他的人也应该逃走,大喊救命。
可是事发的当晚,全村一直都很平静。
在未名回家的那天晚上,甚至有大部分人都安然进入了梦乡,村子里,连声异常的狗叫也没有。
如果不是他还活着。
如果他也一起死了。那么恐怕他的这一家人的尸体,就算在屋子里臭了一个星期也没有人发现。
一切都太过于平静了。
家人死时的惨样在未名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这样的伤痛却被简单的定性为精神病患的发作。他如何能接受得了这样的事实?
情感上接受不了,理智上更加无法接受。未名决定,他要自己找出真相,找出杀害他家人的真凶!
@
手机阅读本站:
本书地址: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点击下方的"收藏"记录本次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