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把手言谈,交换了一些情报,由于薛邵龙尚在禁足之中,不多时就有衙役敲门,要他回话。
薛邵龙把门一开,一看是个生脸孔,就知道是知府派来监视他的亲信,不客气的道:“干什么?!”
衙役行了个礼,余光往房里看了一眼,态度一点挑不出错处来,笑道:“薛大人,知府大人方才问下来了,衙门里来的是什么人,与您有什么关系?”
薛邵龙一脸不耐烦,道:“怎么着,跟我姐夫叙个旧,还得到他跟前儿报备一下不成?我爹都不这么管我,你回去问问娄万生他算是哪根葱儿啊?!”
他在家中行三,上头还有两个姐姐,长姐入宫为妃生有一子二女,二姐才成婚不久,嫁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捕快,这么一说,根本无人知道真假。
衙役苦笑了一声,别说是他,就是娄知府也不敢跟皇帝的小舅子硬碰硬,只能道:“不敢,不敢。”
薛邵龙阴阳怪气,道:“我看你敢的很,还扣下了小爷的笔墨,一个多月不曾传书回去,我爹大发雷霆,这才让我姐夫来看看小爷闯了什么祸……”
他生的阴骜,狭长的眸子黑而沉,不笑的时候简直像条毒蛇,骇人的很,幽幽的对衙役道:“等小爷的禁足解了,定要回去好好的告上你们一状!!”
衙役头皮发麻,自个儿寻了个由头,退下了。
他一走,薛邵龙“啪”的把门一关,回头正对上铁手赞许的目光,不由轻咳一声,道:“二哥要查宜州案,就不能让这狗东西知道,我这是权宜之计。”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娄知府在宜州任职了二十余年,与世家势力多有关联,岂止是根基深厚,若他诚心阻挠查案,只怕铁手也要空手而归。
铁手也知晓其中关节,于是眉一扬,了然的对他一笑,心中很是有几分感慨,暗道:“倒是比五年之前稳重了许多,看来这些年很是受了一番磨砺。”
薛邵龙一整衣冠,又道:“二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去暖香阁的话,我可得提前写一封手书给你,若是没有推荐信,外地人是进不去那里的。”
尤其是这些时日,由于奇货可居,暖香阁的地位与日俱增,甚至招揽了许多有名的武林人士,其中不亚于铁手者也有一二,简直不像是个青楼了。
铁手在心中思忖了一番,摇了摇头,道:“我要先去义庄验尸,义庄的记录一定有死者的身份,或许可以从中找出一些线索,待过两日再去暖香阁。”
他是个捕快,捕快查案是讲证据的,柳城的凶案固然与宜州相似,可也要亲眼见过才行,还有暖香阁……要进一座销金窟,首先得有足够的银子。
薛邵龙不疑有他,道:“也好,正好今日已到时间了,再留的久些那狗屁知府又要疑神疑鬼,待过一两日,我命人将推荐信与古籍一同送到客栈去。”
他被称为“小神捕”,虽困在这儿,手下却不是一个亲信都没有的,只是自己出不去府衙,否则叫娄知府寻到了由头,还要连累他爹积累下的名声。
铁手拍了下他的肩膀,道:“古籍就不必了。”
未免引起知府的怀疑,他没有继续待下去,在给薛邵龙留下了客栈的地址之后,就离开了府衙。
烈日炎炎,半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明亮的阳光直直的洒下来,晒的人止不住的眼晕,就连路上都没有多少行人,偶尔有人也是打着蒲扇,撑着伞。
铁手忽的转了一个弯,往商铺巷子里去了。
红叶有体寒之症,一向手足冰冷,而他与冷血内力深厚、不惧寒暑,几乎一年四季都穿这一身衣裳,见了路上罗扇轻摇的女子,才想起正是盛夏。
谁知,一进巷子就是另一番天地,不同于敞亮的公门大道,路边都支着凉蓬,还有小贩在叫卖瓜果和脂粉,铺子里头多是女眷,也有陪同的男人。
“方才、方才那红衣裳的姑娘,你瞧见了没?”
小贩喘着气,一脸痴迷的望向某一个方向,使劲儿吞了吞口水,对两旁的同伴道:“咱们宜州城,何时竟出了这样的绝色?还没被万岁选入宫中?!”
一旁的小工抓耳挠腮,急得不行:“什么?你瞧见了?她身上可披着纱呢,光能看见个模模糊糊的影子,身边还跟个黑面神,那眼神,吓了我一跳!”
铁手的脚步一顿,对二人道:“是什么姑娘?”
小贩指了一下方向,叹息道:“就是方才,巷子里来了一个红衣裳的美人儿,男人看一眼,就要忍不住面红耳赤呢,可惜名花有主,旁边跟了个眼神凉嗖嗖的小白脸儿,白瞎了那美人儿的大好身段。”
他瞧的真真儿的,美人身上还披着纱呢,可那起伏的身段,绝对是难得一遇的极品,纤细而不见骨,丰盈却不见肉,叫小白脸儿吓走不少尾随者。
铁手心念一转,向小贩指的方向过去,果然在一处铺子外看见了冷血,他抱臂立在一旁,冷玉似的肤色,唇薄而锋利,宛如一头年轻而警惕的狼。
一见了铁手,他“嗖”的站直了,眸子里有亮而亲近的光,上前一步,有点不自在的叫:“二哥…”
铁手与他对视了一眼,问道:“红叶姑娘呢?”
红叶是一个活生生的女子,而非玩物,哪怕是为了安全,他也未打算一直将她拘在客栈之中,只是昨夜他才为她温养了经脉,心知这个美人,只是看起来艳丽鲜活,实则内里虚弱,身体千疮百孔。
才过去了一夜,她怎么会有力气到巷子游玩?
冷血的脸有一点红,不知是想到了什么,还是被烈日晒的,他的唇动了动,道:“她在挑选胭脂。”
红叶睡了一夜,或许是铁手的内力深厚,她的精神也好些了,换上了冷血所送的新罗裙,提议出来看一看,毕竟罗裙也要配香包脂粉、轻罗小扇。
“……四爷,我穿这件新衣裳,好不好看?”
她轻笑,眸子比星光还明亮,盛了一片艳丽的血色,红唇香软,每一口吐息都带有一股凉丝丝的甜腻,宛如一支开到荼靡的花,道:“你说呀,这件衣裳配什么脂粉,你喜欢什么,我都穿给你看…”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她,冷血也不行。
二人走进铺子,却没嗅到一点脂粉香气,反而四下里开了几把伞,那红枫似的美人没碰脂粉,手里也拿了一把纸伞,伞面上绘有大片猩红的枫叶。
“就是这一把,我喜欢红枫,你要多少银两?”
她一抬伞,隔着一层轻薄的赤色纱幔,露出了一对盈盈的、带着慵懒笑意的眸子,柔软的发丝落在了肩膀与胸前,黑白红的对比分明的令人心惊。
难怪,红叶这样的美人,足以让整个宜州城陷入因她的美貌而卷起的漩涡,若非罩了纱幔,恐怕这间脂粉铺子,早就被慕名而来的人踏平了门槛。
老板痴痴的看着她,分明看不见脸孔,也忍不住为她的身姿而痴迷,他的语气都软了下来,好像再高一个度,就会把这轻盈的美人惊走一样,喃喃的道:“送给您了,能被美人选中,反而是福气呢。”
可惜,老板的福气似乎还不够多,他只多看了一眼,就有一个瘦削的身影挡在了少女面前,周身散发出冰冷的寒意,把一块碎银子放在了柜台上。
“不必了,她要的东西,我会付账。”
冷血一双冷眼看过去,像瞧进人的骨髓里,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在这条街上,他已经解决了十几个垂涎于美色、手段下作的家伙,此刻再对上同样痴迷于红叶容光的老板,实在很难有好脸色。
说罢,他垂首看她,认真道:“不买胭脂么?”
红叶轻轻的摇了下头,在他身上靠一靠,稍微恢复一下力气,她出行时在身上蒙了纱幔,却也无法完全阻隔阳光,若非昨夜饮了铁手的血,恐怕
思及如此,她向一旁的铁手一笑,道:“先前气血不足,脸色总是苍白如纸,需要用胭脂补一下颜色,如今有二爷为我温养经脉,自然就不需要了。”
的确不需要任何胭脂,她的肌肤莹白,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朱,敷上粉反而遮去了三分灵气。
事实上,她出门的主要目的,除了听一听有关妖灵的风声,就是为了要买一把伞,炙热的阳光对鬼物的伤害极大,没有伞,在白日简直寸步难行。
老板自知理亏,收下了银子,连忙对冷血赔了个笑,夸赞的道:“客官真是好福气,我从业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样为夫君省钱的小娘子呢,尊夫人如此貌美,又温柔体贴,想必出身于官宦之家罢?”
冷血的脸红成了鸡冠子,他握紧双手,紧张的看了依偎在身前的红叶一眼,说道:“不要多问。”
红叶的一举一动,高贵而又优雅,的确是大家闺秀的做派,她也对冷血说过,由于被恶人偷了一件宝物,她不放心的独自来寻,这才与家仆失散。
她没有开口反驳,他实在忍不住在心中窃喜。
眼见冷血羞涩,铁手在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
不知为何,二人被误会成一对夫妇,他的心中竟有一些酸涩,臂膀上被红叶咬下的伤处,又传来一丝一缕难耐的痛意,好像是在提醒他不可妄想。
……的确不应该妄想,那是他的小师弟、冷血的心上人,他若生出情意,怎么对得住二人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