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死了,烦死了,程千寻火了,直接吼了起来:“你们这叫什么,逼我吗?”
一时间,一片沉静,鲁道夫阴鸷地道:“女王说是,就是。”
又是一片沉默,程千寻一时间找不到话,是的,真的逼她又怎么样?现在埃利卡王并不在这里,如果这三个王不高兴,联合起来,先将埃喀什给灭了,等到雷格尔派兵过来时,说不定见到是她的尸体,而三个王顺便将雷格尔灭了。至于其他的,等解决掉二个,是瓜分是打,再说了。
不能硬碰硬,硬不了只有软。。。程千寻坐在席子上,左右看着队友一个个阴沉不定的脸,猛地一摇晃身体,一声娇嗔:“哎呀,真讨厌,你们都太讨厌了。”
胸口顿时波涛起伏,几乎夺衣襟而出,三个队友一下子眼睛瞪圆,直沟沟地盯着那还余波未了的晃动着大肉包子。
半响斯内德咳嗽两声:“咳咳,撒娇也,嗯嗯,也不行。。。”
尼玛的,谁愿意靠色相吃饭,但天界就准备看她出这个丑。只要能混过去,不要说晃了,让她跳大神都可以。
“确实不行!”戈登收起也野马奔腾的心,定了定神,凶巴巴地道:“必须要确定你和埃利卡王之间没有私下定下。”
“当然没定下。”程千寻故作害羞地低着头,手象摸着辫子一般的乱抓摸着长发几下:“问人家女孩子这个问题,叫人家怎么回答呀。”
头发的稍稍正好在胸口,手指就在那地方随便几下,随着一阵的微微颤抖。
戈登语气一下软了很多,还语无伦次起来:“必须,那个,必须。。。”
最后无奈地对着鲁道夫:“还是你说吧。”
鲁道夫对着两个表情无奈又苦笑的王,翻了翻白眼,随后对着程千寻,还没说话,程千寻就嬉皮笑脸地对着他。
“现在都那么晚了,大家都忙了一天,回去休息吧,休息吧。”程千寻笑呵呵地对着鲁道夫:“是不是肚子饿了,我去叫人送一些吃的过来。”
快点溜吧,惹不起、躲得起,程千寻拔腿就往外面跑。
“不准走!”鲁道夫一句话让她撩起裙子的跑。先躲一阵是一阵,不能在他兴头上顶着干。
“愣着干什么,追!”鲁道夫吼道。
“算了,算了吧。”斯内德在后面抓住鲁道夫,打圆场了。
“去你的。”鲁道夫手臂一甩将斯内德的手给甩开了,追赶程千寻去了。
程千寻那个急呀,要被追上怎么办。。。慢着,追上又怎么样,追上就追上呗。她停下了脚步,索性就直接坐在地上了。
鲁道夫追了出来,看到她坐在了王宫走廊的地上,一愣。不光是他,身后两个几乎同时跑出来的队友也愣住了。
鲁道夫走了过来,微微弯腰、低头问:“怎么了?”
“没什么。”程千寻微微喘着气回答:“跑累了。”
这才大约二十米都不到,就累了?把鲁道夫弄得哭笑不得,最后还喷笑了出来。
只要笑了就好,一切危机解除,笑一笑十年少。
摆上一碟羊肉,每人拿着一罐子啤酒,用麦秆吸着啤酒,吃着肉,坐在王宫的房顶上,俯视着整个埃喀什城。
这样喝着酒,吃着肉,多好,但这样的和谐还能持续多久?到了明天,或许他们又逼着她选男人了。
趁着酒兴,程千寻笑着指着底下还有零星火光和油灯光的城市:“看到没有,这就是留给我的烂摊子。我真想谁想要尽管拿去!”
“那给我。”鲁道夫立即道,他虽然也多喝了点,可还没到醉的地步,而且比程千寻清醒多了:“你这个烂摊子却是四个国家间的要道,如果绕道走,要么爬山、要么穿过戈壁。你不要的话,给我。”
“呵呵。”程千寻笑着捏起麦秆吸了口,对着已寒冷的夜,吐出一口热气:“给了你,你也是要用来打仗的。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就算把对方的国家打下来,你们喝的酒、吃的肉和这里有什么不同吗?”
戈登冷笑着道:“男人的事情你不懂。”
“我确实不懂。”程千寻呵呵笑着,手点了点戈登:“你的国家也不算小了,非要我的国家,他们的国家干什么,为了名还是为了利?哪怕为了名,你统一了所有国家,一百年里你就是大英雄,五百年大家还记住你。但五千年呢,一万年呢?你们谁知道五千年前的事情,谁知道?”
没人知道,此时的苏美尔文明也是在二十世纪初才发现,泥板上的文字是靠其他古代文字翻译过来。无论多么辉煌的时代,到最后就会深埋在地下。而人的骨头比文字会更快的化为尘土。
侍女见不妙,上来扶她:“女王,你醉了,去休息吧。”
程千寻怎么也合不拢嘴的咯咯笑,被侍女扶着往寝室走。虽然她脑子还算清醒着,也知道这样说可能一点用都没有,依旧哈哈笑着、走时大声地自言自语着:“用千万个人性命打下的江山,到最后只要出一个败家的,还是别人的,打个屁呀!”
这一觉睡得香,很香,天塌下来也不管了。她也累了,却不能垮,这才刚开始,还有百分之八十多的时间要混过去。
醒来就是为了等在王宫要结果的男人烦恼,程千寻睁开眼就感觉自己就象被围困在蜘蛛网中央的可怜虫子,而四周则是四只虎视眈眈的大号蜘蛛。
宁可跑到冰天雪地里,每天带着队友逃命、捕猎、找落脚地方。他们还有点事情做做,而不是每天窝在这个不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也不会把所有精力全都加在她的头上。
不能让他们太闲着了,程千寻叫来了拉加西,询问有没有什么可以娱乐的。
拉加西看着她:“什么叫娱乐?”
“娱乐就是。。”程千寻想了想:“就象女祭司的跳舞。”
拉加西:“那是为了向神祈祷。”
“呃,那么民众平时空的时候干什么?”“平民从早忙到晚,需要种地、放羊,要么做生意。”
“那么有钱人呢,他们总有闲暇的时候吧?”“有呀,他们会清晨或者傍晚趁着太阳不热,在自家的屋顶上喝着啤酒听音乐。”
“还有什么吗?”心不死,就不信连个下棋、唱歌、打牌都没有。
拉加西挠了挠剃得光溜溜的头皮:“贵族有钱人的孩子,男孩从小就要去学校学习,女孩要学习礼仪和缝制衣服。而平民的孩子则要去帮忙放羊,做农活。如果说空下来干什么的话,那,那,那也只有。。。”
“只有什么?”程千寻追问着。
拉加西恍然大悟地道:“那就是生孩子了。”
呃,难道和三个队友玩生孩子?程千寻放弃了,好吧,这个时代能有肉吃就不错了,别指望生活能丰富多彩。
生活乏味,那就创造生活吧。她想了想后,让拉加西去准备。
午饭时,程千寻请三位王到王宫的露台上。
皇宫前有一个大平台,有时会作为王发布消息的平台。声音洪亮的专门人员,会站在上面,用特有的共鸣声音,将所有要宣布的话喊出来。
走上平台后,程千寻笑呵呵地道:“每天都是这样,还要忙公事。王也需要调剂一下,看到下面的吗?是我专门准备的!”
戈登朝着下面看了眼疑惑地道:“是驴子?”
下面是一群毛驴,斯内德抬起一条眉毛:“是打算吃烤驴肉?”
鲁道夫也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是要骑着城中转一圈吗?”
“都不是!”程千寻一定要转移一下这些精力旺盛的队友注意力。她脱下那个已经死了的埃利卡王子送的臂环:“每人挑一头,四头驴一起从王宫大门出发,跑到城门口后再跑回来,谁先到,这件首饰就是谁的。”
比赛赛驴?三个队友相互看看,都不知道程千寻这是要干什么。
程千寻继续笑着道:“为了防止三位受伤,骑手选用你们自己的人。但三位包括我,谁输了,要喝下整整一坛的啤酒作为惩罚。怎么样,怕输就算了!”
戈登先一步嗤笑一声:“这太简单了,我一定赢。”
“什么你会赢,别小看人。”斯内德对着戈登就不甘示弱地道:“我骑在驴背上打仗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等着看我怎么样挑选出一头好驴吧!”
戈登还要争论什么时,程千寻提醒:“你们再讨论下去,乌鲁那王要把好的毛驴给挑走了!”
两人恍然大悟地去看,果然鲁道夫趁着他们斗嘴时,已经下去挑毛驴了。
“好阴险!”“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阴险。”两个人赶紧的跑下旁边的阶梯,下去挑毛驴去了。
此时在下面的拉加西挑好毛驴上来了,在她身边轻声道:“女王,已经选好了。保证跑得不快不慢。”
不要赢也不要输就行,程千寻于是放心地笑看着三个王在下面挑选着中意的驴。
露台上撑起了布做的帐篷,午餐一人一份地放在了每个人的席子上。
三个王可是兴奋的开始聊起了什么毛驴才叫好,而程千寻靠在了垫子保持平静就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