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寻心中那个苦呀,她又不能说,说的话不要说人听不懂,她都听不懂。
“不要杀了,不要杀我呀!”她身体尽量往后缩,希望箭射来时,能利用树干躲掉。
雷格尔搭着箭,箭头挪来挪去,那白狐也跟着躲来躲去,随后放下了手中的箭。
“老爷,怎么了?”在旁边跟着家奴问,他的胳膊上停着一只猎鹰。
雷格尔遥看看着这只白狐,有点不解:“它脖子上那一圈黑色,应该是根黑色项链。”
“不会吧?”家奴仔细看了看,顿时失声叫道:“果然是项链,还真是稀奇。”
程千寻赶紧地嗷嗷叫了两声,表示:就是,那么稀奇,就不要杀了。
雷格尔笑了起来:“看它这个聪明劲,应该是有人豢养的吧。”
家奴有点舍不得这一块好皮:“多难得的雪狐,反正它到了老爷的猎场,就是老爷的。如果不送这块皮,老爷只能送宝石给伯爵大人了。”
显然宝石对于雷格尔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必要放弃到手的宝贝不要。雷格尔自然听得动心,又拉开弓。
这下把程千寻给气的,怎么还要杀?谁叫拉斐尔把她变成那么毛皮好的动物,哪怕是普通的黄色狐狸,也不至于那么被虎视眈眈看着一身的皮。
“嗷嗷”她急得往后躲,尽量用树干将身体遮挡起来,毛茸茸的大尾巴从树杈间耷拉下来。
“好漂亮的毛。”那些骑士看到那条如雪般的大尾巴,都赞叹了。
“老爷不要射,会把皮弄出个窟窿来的。”那个家奴很体贴地提醒着:“要不让猎鹰把它赶下树,然后用绳子套住它脖子勒死。”
该死的,一箭射死比勒死还要舒服点,程千寻对着他鼓眼珠子。
雷格尔觉得是,万一射的不是地方,那一张好皮就掉价了。于是骑士们纷纷下马,有些去拴住狗,狗扑上去撕咬的话,那么皮可能就毁了。还有些将在马背上随身带的绳子拿在手上,打上绳结,准备套狐狸;还有一些则拿着长矛,大约是猎物要逃的时候,可以用长毛将它赶回包围内。
程千寻悲哀地看着底下的人忙活着,为了就是要杀了她。更让她难过的是,雷格尔坐在马上,看着手下准备一切,时不时拿着看珠宝的眼光看着她能发出银光的一身好皮。
不能等死,程千寻抬头看看,发现上面有根树杈,鸟以前在上面做过窝,比较宽实,而且四周也比较高,就象个大木碗。
于是她站了起来,开始顺着有点斜坡的树干,小心翼翼地往上挪。两条后腿用力一蹬,终于到了,她尽量缩了起来,这个地方很好,两边都是树杈,而中间的鸟窝又累得很高,将大半个身体都遮住了。
“好了!”底下的人此时准备就绪了。
“啾~”的一声,家奴手臂一挥,放出了猎鹰。
大约跟母鸡一般大的猎鹰立即就对着树杈中间躲着的雪狐冲了过去,试图让它受惊,从树上掉下去或者逃跑。
程千寻清楚得很,如果她下树就是死,只有躲在上面才行。猎鹰来回扑了几下,她就是躲着不下去,扑来,就往后躲躲。终于瞅准了机会,当猎鹰锋利的爪子抓住了一侧树干的时候,她伸出了细长的爪子,对准了猎鹰的脑袋,就象拍苍蝇一样用力狠狠拍了下去。
这只原本厉害无比、一直发动进攻的猎鹰一下拍得连声都来不及啃,直接从树上掉了下去。
显然猎鹰是挺值钱的,树下家奴见后大惊,赶紧地伸手去接,结果猎鹰半道扑腾翅膀飞了起来,尖尖的利爪在他脸上抓出三道血印。
哈哈哈,可惜狐狸笑起来没有声音,程千寻笑得嘴都裂开了。
家奴一抬头,就看到那只雪狐低着头,有着黑线的嘴裂开还往上翘,眼睛微微眯着,象是笑的样子,更是气恼,手捂着脸上伤口就骂:“这该死的狐狸。”
骑士们都笑了起来,其中一个出主意了:“要不把树砍下来吧。”
程千寻笑容一下就止,紧张地看着雷格尔。如果雷格尔一声令下,把树给锯了,那么她必死无疑。第一层就没过,死得还那么惨,是被剥皮,回到天界,不但要当小屁孩,一定还要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天使嘲笑一番,笑她不自量力。
雷格尔抬头看着,笑着举起手来:“它好象能听懂我们说什么,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算了,就让它去吧,把树锯了,说不定把皮给压了,反而连好皮都拿不到。”
随后发生的事情也算就救了程千寻一条命,一个骑士骑着马跑来,带来了另一组寻找猎物的好消息:“大人,东边找到了好几头野猪、还有鹿,猎物好多。”
而东边吹响的号角也证明发现了猎物。雷格尔一牵缰绳:“好,我们走,晚上可以吃肉。”
在中世纪,难得吃一次新鲜的肉,除非捕获猎物,否则贵族老爷也只是吃风干的肉干。这种肉干,只要吹得够干,能放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吃之前放在河水中泡上几天,用刀把上面的氧化物刮去,随后下锅。这种肉怎么比得上新鲜的肉来得好吃,所有人一听,立即上马,要跟着雷格尔去捕野猪或者鹿,晚上可以打牙祭。
程千寻又急了,好不容易见到雷格尔,他一走,到时去哪里去找他?
看着人纷纷上马,而雷格尔已经策马扬鞭,朝着东边去了。
程千寻心一横,从树上又挪了下来,而此时所有人包括狗都往东面去了,只留下满地的脚印。
跟上,说什么也不能把他给弄丢了,程千寻也只能顺着杂乱的马蹄印朝着东面赶过去。
变成狐狸倒是比以前做人的时候速度和体力都好了许多,程千寻撒开相对毛茸茸身体很细巧的四个脚,一路追赶过去。
追到一半她停下了,因为雷格尔他们发觉她跟着,也勒马止步。
看到雷格尔微带犹豫后,又拿起长弓,她赶紧地一溜烟地躲进旁边的树后面。
就听到十来步远的地方那些男人一阵哄笑,显然是对她一路追着而笑的,其他的动物劫后早就逃了。
雷格尔也不知道有了恻隐之心,还是大量鲜肉的诱惑,带着人继续往东面去,并没有派狗或者亲自追她。听说狐狸肉是酸的,肉不好吃,真的,狐狸除了毛之外,没有其他有用之处了。
等马蹄声远去,程千寻这才小心翼翼探出头来,看到他们一行人已经走远,这才继续顺着地上的痕迹一路小跑起来。不敢靠得太近了,否则她身上光滑蓬松发着银光的皮实在太诱惑人了。
一路追着,都跑了大约一公里路了,感觉有点累了,可显然离他们捕猎的地方近了,就听到里面野猪在嗷嗷地尖叫;许多狗在疯狂的吼叫着;在马蹄踩踏声中马在“咴咴”的嘶鸣;而骑士在马背上不停地高声叫着伙伴用长矛捅猎物眼睛还是脖子、或者肚子。
她不敢再靠近了,别到时那她当野猪用长矛插,她身上的皮,哪怕撕出个大口子,也应该相当于一户农奴几年的收成了。
突然有人大声惊叫起来:“熊!”
那里的声音更为杂乱了,那些狗由群吠改为“呜呜”地威胁声,随后狗声大作,立即有狗大约被打了发出刺耳的惨叫,很快许多狗,从东面拖着牵引绳就夹着尾巴逃出来。
程千寻赶紧地再躲到树后,看着四五十只狗从跟前象丧家之犬般的逃命而过。也幸好这些狗只顾着逃命,没有停下。
“不行,太大了,快逃!”接下来是那些骑士和家奴,骑马的骑马、跑步的跑步,用尽可能快的速度逃离,好似身后有魔鬼猛兽一般。
程千寻瞪大了眼睛,看着一掠而过的各种马匹,可所有马匹跑过去的,都没有一匹是雷格尔的。而里面的人也没有雷格尔的踪影,他身材高大,无论是坐在马上还是骑着,都应该一眼就能辨别。
雷格尔呢?她跳了出去,站在一地各种脚印狼藉的地上,左右看了看后,西面是那些逃命人的骑马背影。她立即转向东面,赶紧地跑了过去。
当她跑到地点时,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狗和人都要逃的原因,是熊,好大好大的熊!
应该是棕熊,足足有千斤重,浑身皮毛油光发亮,膘肥体厚。正好它站起来咆哮,身材都有二层楼高,感觉就象一座山,巴掌一挥就轻易的将一个男人拍得飞了起来,撞在旁边的树干上吐血后晕过去。
雷格尔正和剩下的七八个骑士,拿着长毛对付着这个庞然大物。从旁边放着的两头野猪看来,应该是吸引棕熊的原因,也可能是他们误入了棕熊的地盘。
可熊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是现代,一把双管猎枪对着熊脑袋来一枪,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可现在可是冷兵器时代,它体型太大了,它背后插着的那只箭也证明,这箭插在它厚实的身上就象是牙签,除了了疼了点、不足以杀死它,反而激起了它的怒火。
不要说那些骑士胆小,就连算是见多识广的程千寻见到后也为之一愣。
旁边地上躺着五六条狗,一半动都不动了、生死未卜。
熊又左右几巴掌,又一个骑士飞了出去,一个当场脑袋被拍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