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荣耀的星光下,我们尽情的飞翔,在太阳笼罩的地方,就有我们不倒的旗帜,上帝眷顾着大鹰帝国的天空,圣洁滋润着这片辽阔的土地,自由,博爱,坚强,勇敢,将永远在鹰帝国的旗下,灿烂的开放!”威斯敏特大教堂是历代鹰王举行加冕和授予勋章的地方,今天的剑术大赛颁奖典礼,也是在这个王室专属的大教堂举行,唱诗班的歌声在教堂之中响起,上空是复杂而纷繁的哥特式浪漫元素充斥的各种复杂花纹,教堂正门进入要通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才能够抵达授予勋章的主位置,而教堂的两边,则是高达数层可容纳五千多名鹰国权贵的看台,地面光洁得看得到天花板上面的各种浮雕彩画,美轮美奂。
威斯敏特大教堂的底层,是可以容纳三千名贵族权贵的大厅和长长的通道,整个教堂内部可以容纳九千多人同时在场,而不显得拥挤,为敏斯特教堂有十层楼的高度,此刻的教堂外面,已经是人山人海,现场的热闹程度,甚至于可以赶得上鹰女皇的首相继任仪式仪式,一年之前,鹰女皇在这里继任首相,一年之后,想不到李三思自己竟然也将要走向了这条道路,他坐在车里面,打扮得就像是一个鹰国的传统贵族,腰间佩剑,身上穿着花纹复杂的衬衣,花边从领口一直延伸到小腹,外面是锦织的马甲,内里就是描边的衬衣,风度非凡,因为找不到李三思所要的定做的贵族服装,所以曾经斯托克公爵的贵族礼服,倒是让李三思给穿上了,授予勋章的时候,必须穿着鹰帝国的传统贵族服饰,倒是鹰帝国的规矩,李三思也没有办法,只能够入乡随俗,等到李三思穿着这么一套走出来的时候,众人双目都冒出光芒,李三思穿着斯托克公爵的礼服,刚刚合适,更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贵族气质,看得苏紫轩心头微跳,李三思凌乱的头发,配上他贵族舒适闲逸的服装,洒然的笑容,看得她芳心动颤,想到昨天晚上和李三思之间的事情,苏紫轩脸颊就羞郝的露出了红晕。
苏紫轩在看到李三思的时候,正巧李三思也同样在回味昨晚的事情,眼睛没有聚焦,兀自的对着空气傻笑着,一边手伸出来,回味一样的摸着自己的脸颊,看得苏紫轩心头又羞又恨,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下面,她就差走过去给李三思掐着他的脸丢进车里面,让他一天到晚的胡思乱想。
皇家庭院门口停着一辆辆整整齐齐密布的汽车,斯托克公爵等人走出来的时候,李三思抬起头来最后的看了一眼这里的美景,那五层的圆宝盖屋顶上面,透露着一缕一缕漂浮在蓝色天幕下的白云,这段比剑的时间以来,李三思就在这里度过了一段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日子,每天可以从西边的窗户看到太阳的升起,也同样能够在东边的窗户看到太阳落下去,然后整个房间出了一片昏黄的温馨,就是星光洒落的浪漫,这样的一个地方,自己今天就要离开,他知道自己真正舍不得的,是身边的苏紫轩,他已经暗暗的下了决心,回到大林寺多则五天,少则三天,等到自己注射了解毒血清之后,他就会重新的回到鹰帝国,来到苏紫轩的身边,那个时候,或许有女神之心需要他打理,或者他们的假期也差不多该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回到圣约大学的日子了,所以李三思不知道,未来究竟有多么漫长的路要走,他也不知道看不清楚,等待他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未来,但是他唯一知道的,是两个人一起走的这段旅途,无论说什么,也不会孤独。
阿莫德王子一早上都是忙忙碌碌的,从穿衣打扮,到最后的整理头型作为一个王子,他最担心的就是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之下露面,倒不是他天生害羞,而是因为一旦要抛头露面,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王室,所以不论从他穿衣打扮的细节和头型的每一根偏离的发丝之间,都会有专门的设计顾问给他修改和提出意见,所以阿莫德王子从一开始就讨厌参加这样的场合,但是今天,却是他有史以来最为期待的一天,就连他的御用设计师,都感觉到王子对他不耐其烦的频频修改意见前所未有的配合显得相当的惊讶。
今天的颁奖仪式上面他会当面提出迎娶斯托克公爵的女儿苏伦的意见,有时候爱情是盲目的,但是有时候却并不是这样,他对苏伦是一见钟情,随即朝思暮想,就像是一种来自于dna的吸引力,让她像是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住自己,如果王子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没有遇到过女人的青头小生,那么他这样的举动可以说是不经过大脑,太过于冲动,然而王子实际上已经是花丛老手,身边的女人更是数之不尽,最荒唐的事情,是在曾经在一个月之内,同时和五十多个明星模特成为情侣关系,平均一天一点七人和他厮混在一起,可想而知在这样钢铁女人洪流历练之下的王子,竟然在这个世界上面,还有女人能够让他如此的心动,是那种超越了人体欲望和本能的冲动,可以知道他的动力有多么的巨大。
甚至于不惜冒着祖母雷霆大怒的风险,就算是再怎么样,鹰女皇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大发雷霆,相反的,为了维护王室的声誉,就算是这件事情她再不愿意,也不得不促成王子求婚的事实。所以只要苏伦能够成为自己的王妃,亲眼看着她为了自己穿上王妃的服饰,在自己身边小鸟依人的样子,王子的心脏就开始像是被猫挠了一样,一种莫名的兴奋和激动充斥着全身,让他无比的亢奋。
这几天里面,王子一直在变着法子的观察苏紫轩,从她说话的姿态,她的动作,她的轻颦浅笑,她不亚于美塞黛丝的姣好身躯,更可贵的是,她有一种牢牢吸引着自己的气质,气质这东西很玄,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但是就能够牢牢的勾住他的内心,就像是一种和自己契合的感觉,分不开去,无论怎么样,在那天,那阳光,那碧绿草坪之下束着马尾,一脸清丽的女孩子,在他的心里面烙印了三年,三年之后的今天,当他再一次遇上她的时候,他绝对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幸福从自己的手中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