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再好的酒也会刺喉,你想不想要一些甘泉水?”
就在这女人等待方小刀答案的时候。一个面容姣好,散发着一股如泉水般气质的女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捧着一个陶罐。
方小刀身边的女子露出一副无奈的神色,扔下那毡布就离开了。
好像轮番上阵,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这女子把陶罐放下,然后坐在了方小刀对面,将陶罐推了过来。
方小刀好像很痴迷,拿起陶罐道:“喝水之前,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那女子笑道:“奴家叫小玉。”
方小刀轻轻一笑,仰起脖子咕噜噜的喝了一起凉水,然后将陶罐扔的好远道:“那边的肉,是不是熟了?”
小玉莞尔一笑道:“是的,奴家这就为公子准备。”
她用一个盘子装着羊肉,而且剃掉了骨头,实在是体贴得很。当她将羊肉送到方小刀旁边时,才发现方小刀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痴迷。虽然有一些怀念的意思,但是更多的是戏谑。
就在她愣神的功夫,方小刀接过了盘子,眼里就再也没有了她,只剩下一盘美味的肉食。
一个食欲为先的人,一定是个俗人。这个念头在她心里挥之不去,顿时觉得可能今天准备的一切都是多余。
“你回来吧,他已经看透了我们的把戏,并且已经不可能再被你诱惑。”说话的是一个男人,声音很细腻,是一副上的了戏台的好嗓子。
方小刀抬起头来,才看见对面的两扇门被推开,里面坐着一个怀抱琵琶的巨汉。之所以说他是个巨汉,因为他几乎是两个魁梧大汉的身躯。
但是,这巨汉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身边环绕着莺莺燕燕,一个个花枝招展,并且向他投去了爱慕的目光。一个男人,能够得到其中任何一位佳人的青睐都是一件荣幸的事情,而他简直是个红尘的宠儿。
方小刀用舌头顶着牙缝中让他很难受的肉屑,盯着这位巨汉。这个动作实在是不雅观,而且很无礼。但是如果是自己的敌人,彬彬有礼并不能救自己的命。
巨汉道:“突然很想唱一首歌,听说你到北漠之后,吟唱这首歌有几十遍。”说完,他弹起了琵琶,唱响了方小刀在青龙殿的时候时常吟唱的那首歌“大漠明月浮悲色,万里戎机千银戈。雪刃霜马趋未勒,乌甲不解起战歌。挽强弓满家国恨,何意名留汗青爵?战袍花印仇血结,策马回营杯中烈。”
不得不承认,方小刀唱歌并不动听。尤其和这位巨汉比起来,他只是唱出了金戈之气,完全没有唱出作为一支歌该有的婉转和悠扬。
他的嗓音好听,而且更加是一个很懂乐理的人,所以他绝不止这一首歌唱的好听。他的琵琶弹得令人惊叹,技艺之外,更令人敬佩的是琵琶在手时他那与外边不沾边的风流倜傥。
这个世上英雄豪杰无数,但是真正能够卓尔不群的人却不多。因为就算是被世人称一声英雄,也可能和所有被称为英雄的人一样“普通”。而这种从骨子里散发着与众不同的人,不管他是个英雄还是狗熊,一定会让见过他的人牢牢记住。很显然,巨汉就是一个卓尔不群的人,光他的粗狂的外貌与细腻的声音,高超的琵琶技艺就会给人巨大的冲击感。就算他除此之外一无是处,见过的人也很难忘记这一桩奇人异事。
一曲终了,这巨汉道:“方小刀,你觉得我配成为你的知音吗?”
方小刀道:“不敢,你是一个让人高攀不起的知音。”说完,他抓起羊肉,很斯文的用袖子遮挡,送进了嘴里。
一个人在别人的气度之下做出改变,这是被征服的预兆。从这里看得出来,方小刀对他已经开始佩服了。他当然知道巨汉是谁,除了北漠无上宫的右使皮锦超之外,他的西行之路不会出现第二个如此气度的巨汉。
皮锦超笑道:“你可能自己都不清楚,你的武艺如今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但是我却知道,因为我要充分的了解你才能够对付你。”
方小刀道:“你好像多心了。”
皮锦超摇头道:“不,是你谦虚了。你北上的时候,胭儿侄女一直不敢解开你的穴道。可见就算是江楚也在,她也没把握完全控制你,你的武功已经让她不敢轻视了。而你在青龙殿的时候自创了一招威力极大的剑法,这时候便已经迈入了顶尖剑客的行列。而你能够刺杀老宫主成功,说明你的剑法又快有准,只要抢到了先机,甚至能够无视一个绝顶高手不自觉之间的防备。所以,你已经跻身当代武林的天才之列。我要对付你,自然要小心一些。”
方小刀道:“但是,你应该比单胭的武功还高出一筹。”
皮锦超道:“不敢,所有姓单的人都是疯子,而且是天才的疯子。她只是个小姑娘,但是早在她十五岁那年,无上宫能接下她一掌的人已经不足二十人。到现在,她的武功已经和四大殿主平齐。”
方小刀道:“那我可以坦然的告诉你,我没有把握接下她一掌。”方小刀可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单胭的时候那石破天惊的一掌,以及那神乎其技的“移山大法”。
皮锦超笑道:“那你知不知道,她的剑法其实也是一流。天星剑法号称大漠孤星,绝不是她为了好玩练一练而已。”
方小刀有点惊讶,原来单胭竟然还是个剑法高手,这一点让他完全没有想到。之前他知道单胭懂剑法,但是他认为那不过是触类旁通而已。现在看来,单胭从来没有见在方小刀面前展露剑法,其用意不言而喻。因为一个太强势的女人会让男人觉得疏远的。单胭论武功是罕遇敌手,论容貌风华绝代,就算是方小刀这样的人,也很容易自惭形秽。想到这里,方小刀更加觉得他实在对不起单胭的一片痴心。她把自己变成一个花痴,让方小刀毫不珍惜的接受着她的爱,甚至忘了她本来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人。
皮锦超笑道:“你看,你的的确确是在怀念她。所以,你应该接受一个赝品,毕竟这个赝品已经很用心了。虽然,比起单胭来,这世间不是尘土的女子并不多。而且,你中原那位红颜知己,我实在并不了解,她模仿的肯定不像。”
方小刀看了看模仿单胭的那女子道:“你只学到了皮相,单胭是一个让人血脉膨胀但是绝不轻浮的女子。而你,却学的不伦不类,甚至可以用下流两个字来形容。”
皮锦超道:“你可得懂的知足啊,我那侄女可是天底下度一份的。这世上,也只有你才能感受到她妩媚中带着的温柔,其他的男人,只能感觉到普通蝎尾的狠毒。在她没长大的时候,宫中有人偷偷的给她一个外号,叫做美人蝎。后来随着她的长大,再也没有办法人敢背地里提起这个外号。这么说,你应该清楚,你征服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了。”
方小刀道:“我想右使你,不应该是来跟我讨论女人的吧!”
皮锦超道:“那是自然,不过你先得放下你背上的匣子。”
方小刀擦了擦手上的油道:“不用了,直接来吧!”
皮锦超惊讶道:“你应该看得出来,我为你准备的一切都是顶好的。难道你不想先享受一下吗,毕竟今日之后,可能你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方小刀道:“一个人如果要死,太多的享受只会让他更加留恋人世。”
皮锦超道:“但是如果你不放下来,我是不愿意对我们的宫主不敬的。”
方小刀很不在乎得将装着人头的盒子放在地上,拿起剑道:“现在,应该可以了吧。”
皮锦超放下了琵琶,用手为支撑撑起了身子,然后像一只蠢笨的大熊一样走了过来,然后抛下了方小刀,朝那盒子纳头便拜。拜了三下之后,皮锦超道:“来人,将宫主的首级捧着,地上太凉。如果一会我输了,还给方小刀。”
方小刀也没有做无意义得挣扎,由着他怎么做,都没有任何表示。
皮锦超从身上掏出来一只似乎故意锯短了手柄的狼牙棒,这狼牙棒也并不是很沉重,反而很精致。其实,他年轻的时候用的是六十多斤的狼牙棒,到了中年兵器才换。这并不意味着他年老了,力气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而是意味着,他已经对于兵器的重量不怎么重视了。即使他换了轻好几倍的狼牙棒,威力也没有变小,反而意味着他的武功越来越精到了。
方小刀习惯在用剑的时候手里只有剑,绝不会让剑鞘留在手里。除非,手里多余的不是剑鞘,而是无用刃那样的宝刀。
方小刀扔掉剑鞘的时候,意味着他开始出剑了。
皮锦超是圣衣一脉的中流砥柱,其武功自然不是方小刀能比的。刚一接手,方小刀就感觉到了他那巨大力量的压力。而且,他一点也不慢,纵然看起来像一座岿然不动的山峰,但是他的双手无疑是这座山峰上迅捷的两道疾风。真正和他动起手来就会发现,完全不用担心对方身躯庞大难以闪避,因为他的闪避非常特殊。他毫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像肉球一样滚来滚去,闪避速度极快。
方小刀的夺路剑法可以说已经快到了极致,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他一开始以为速度是皮锦超的软肋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皮锦超的狼牙棒又快又力大,他从来不在乎使力太大难以转换招式,因为他的从发招的时候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发招很有意思,力尽的地方一定是他发下一招的地方,从来没有错过。如果他的狼牙棒砸下来,他绝不会因为别人已经闪避而立刻费尽心机而收回来。他会再加几分力量,然后以手臂为轴绕一圈再打回来。再加上他庞大去小山的身躯滚来滚去,他的打法,堪称天下又一奇。
打到了这里,方小刀只剩下一招,这一招如果无效,那就再没有必要打下去了。于是,他用出了“生死契阔”来。
长剑似乎是从黄沙里得到了力量而不是从方小刀的身体之中,那种力量本质已经属于天地的力量。是用这一招重在剑意,必定要专心致志,但是运剑的是意而不是力,所以方小刀的动作看起来并不紧张,而是云淡风轻。
任何人形容这种以玄奥的剑意运用剑法的招式,都会觉得词穷。但是剑法的威力很乐观,人的意志夹裹着天地的力量,在大漠里像是一场小型的风暴。
皮锦超没有硬抗这一剑,而是在地上滚了十几圈,突然站起来,正好被长剑刺中咽喉。
方小刀握着剑的手开始局促不安,这一剑竟然像是中了金铁。
原来,这个叫做金甲神功,是皮锦超最被人羡慕的绝学。因为,他真的做到了刀枪不入。很多人要学也学不上,因为没有他那一身厚重的肥肉。他把自己天生的缺陷变成了最大的优势,将一身肥肉练成了金甲一样的防御法宝。
皮锦超看着方小刀的剑道:“果然,我的武艺不如你。”
方小刀收了剑道:“横练是高深的武学,只要我破不开你的横练,刺中和不刺中没什么区别,是你赢了。”
皮锦超点了点头道:“很不错,你能够承认这是一门高深的武学说明你很有见识。很多人看不起我,但是伤不了我还是被我杀了,我怎么能算是输呢!”
方小刀默然不语,好像活在武林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说出一段生活的苦楚。但是,他认为一个人的经历,不应该作为评价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因素。所以皮锦超那些被人欺凌,被人看不起的过往再怎么让人同情,也不能据此把他归结为一个好人。
方小刀正在等待皮锦超出手,这一次出手不仅是胜负,还要决出生死。而他的胜算,几乎是没有的。
于是,皮锦超举起了狼牙棒,盯着方小刀,仿佛是在考虑,到底该从哪里下手。突然笑道:“哈哈,来了。”说完,翻滚起来,激起一阵黄沙,将狼牙棒送了出来。
方小刀此刻最好是主动迎击,因为皮锦超的招式让人越是躲避越无处可避,威力也会越来越大。
突然,一把剑从天而降,带着剑鞘插进了黄沙里。持剑人蹲在长剑下面,使劲撑住。皮锦超如同一个沉重的石碾,与长剑相撞之后,竟然冲天而起。
这人眼见得手,回过头来向方小刀道:“快走。”然后,扑向那些人头的女子。
那女子惊慌失措,被她一剑将匣子挑了起来,然后立刻向外面逃离。
方小刀目瞪口呆,也不捡剑鞘,跟着这人向外跑。
二人在大漠里逃出十里地左右,那人先停下了马蹄道:“你真的是好大胆,竟然明知里面有猫腻,还非要进去。”
方小刀看了看她道:“玉堇姑娘,我实在好奇,你怎么会在北漠的地方救我。”其实,他更想问的是,你怎么从刀马川离开来的北漠。
玉堇道:“你就这样报答你的恩人么?”
方小刀摇头道:“不,我只是觉得,你如果能逃出来,那刀马川也不是一个铜墙铁壁。”
玉堇道:“刀马川当然是铜墙铁壁,但是如果铜墙铁壁上有一道门,大概要出来是没什么问题的。”
方小刀道:“哦,哪里来的门?”
玉堇道:“你觉得,如果玉薇和右使都在刀马川,我在哪里重要吗?”
方小刀一愣道:“他们又让你干什么?”
玉堇道:“你是在不是个安分的人,我当然是灭口的最佳人选。”
方小刀道:“我希望,你既然来了,就能够说实话。”
玉堇笑道:“我当然没有这个本事,而且刀马王没有必要杀人灭口。我来这里,是另外一个人的授意。”
方小刀道:“在刀马川,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够明白这其中的事情,并且授意你来找我,只可能是折思玫。”
玉堇拍手道:“厉害,你说的不错,折大小姐说,她不希望你再回到刀马川。”
方小刀相信折思玫,因为她见到拿着圣物的方小刀都能够用换的方式拿走,一点都没有为难他。那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女人,方小刀也清楚自己的确不适合再回刀马川。
接下来的路十分顺畅,因为玉堇十分熟悉无上宫的人,总是能避开所有的机关陷阱。但是她一个阻止自己的人,却带着自己走进刀马川,这似乎有点奇怪。但是方小刀没有理会,而是一路跟着她,顺顺利利的走进了王庭。
再一次看到神庙里的将神像,方小刀在瞻仰古人的同时,心里多了一丝愤慨。他心想,如果秋野风在世,他不会像秋鼎一样的阴险狡诈吧!
女人通常很难理解男人崇拜英雄的情结,就像男人不理解女人为什么总是把是非和情义夹缠在一起。
玉堇看着方小刀的眼神,实在不明白他被刀马王威胁之后,为什么还能够在神像前露出如此肃穆的神色。而方小刀在瞻仰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身边一直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目的莫名其妙,做法也莫名其妙。
方小刀回头道:“我想,到了这里,你我便可以分离了。”
玉堇道:“分离,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起做事呢?”
方小刀笑道:“如果你生为男人,便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男人不愿意在危险的时候带着一个女人。”
玉堇似乎很惊讶道:“难道你不觉得我是一个能帮助你的人吗?”
方小刀道:“你的确能帮我,但是一来的确危险,二来我还有一些私事要办。所以,我不会着急去送人头的。”
玉堇微微皱眉,按理来说,他现在最着急的事情莫过于救出单胭了。到底是什么事,能够让他把这件事都先放在一边呢!
但是,玉堇还是被方小刀说服了,目送方小刀离开,自己却有点不知道怎么做了。
方小刀离开之后进了一家客栈,走到一个偏僻的客房门口,没有敲门就推开走了进去。
屋内一人看到他之后,惊讶道:“啊,你怎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