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1)

<>“将臣?你怎么在这里?”看到将臣,马叮当掩嘴惊呼。

“叮当,久别重逢,你只会问一句我为何会在这里吗?”将臣说道。

“不说算了。”马叮当转过身。

“叮当,你还是老样子。”将臣摇头笑道。

现实世界,求叔在阵法前苦苦支撑,他抱怨着:“还不回来,我的老命快撑不住了。”

就在几分钟前,他还在喝咖啡,手中的杯子突然被将臣抢去,他闻了闻:“晚上喝太多咖啡对老年人可不好。”

“将臣,小玲都告诉我了,你没有杀叮当他们,我本来应该感谢你。不过想起当年被你杀死的情景,我还是不爽的。”

“不愧是毛家传人,在我面前也敢这么说话。”将臣把杯子还给求叔,“当年杀你是迫不得已,所以我来向你道歉。”

“能让僵尸真祖亲自出马的事一定不是小事,说吧!”一眼看穿真相的求叔啜饮了一小口咖啡。

“我在咖啡里注入了力量,足够你撑起时空之门一段时间,我要你送我进去。”

“将臣也有有求于人的时候?”

“求人是小事,我不希望叮当死,你也一样,不是吗?”将臣把玩着放在桌上的桃木剑。

“将臣,你一定要把他们带回来!”求叔从回忆中回过神来。

“吼!”黑龙王咆哮着,似乎在向将臣宣战,他很讨厌这种被无视的感觉。

“你们快走,我来殿后!”将臣背对众人说道。

“小心!”马叮当深深地看了一眼将臣的背影,带着众人顺着来时的方向离开。

黑龙王欣喜若狂,他本来就是为战斗而生,他踩着无数的尸体爬上异世界的王座,却过了几千年没有对手的生活,所以最后他选择沉睡,一来可以打发自己漫长到无聊的时间,二来等待能和自己抗衡的对手出现。

他刚才苏醒只是为了寻找一些食物,可是将臣的出现完全出乎他的预料,他的力量让黑龙王战斗欲爆发。

“大个子,我不想伤你,走。”将臣淡淡地说道。

“自大!”黑龙王伸手就是一爪,被将臣轻易地避开。

黑龙王发出龙吟,上半身立起来,收起膜翼,操控下面的海水像千万条海蛇一样升起,形成数万条水柱,然后像发射导弹一样向将臣飞去。

每一个水柱都蕴含着可以摧毁一辆装甲车的力量,当所有的水柱和将臣碰撞在一起,形成一片水雾。

黑龙王凝神看着前方,他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效果。

“真正的元素掌控者吗?”雾中,将臣的手中拿着一个水球说道,“可惜,这种程度的攻击,对我来说根本没用。”

黑龙王瞳孔一缩,这个对手绝不简单,他动用火元素,像将臣喷出龙炎。

将臣用刚收集的水球轻易地将龙炎挡回去,黑龙王大惊失色地收回龙炎。

将臣张开双翼,飞到黑龙王面前一记左勾拳挥出,边打边说:“你太胖了。”

接着是一记右钩拳:“你吃的太多了。”

一记上勾拳:“老是睡觉容易长胖。”

最后他一脚踢在黑龙王的胸膛上:“建议你下次减肥成功以后再来和我打,不过我未必有心情。”

黑龙王掉进海里,心中一片沮丧。

实力太悬殊了,他根本不配做将臣的对手。

来到时空之门前,金正中先进去,况复生拉着况天涯:“天涯,跟我们走吧,这里不适合你,你不是很想念你的爸爸妈妈吗?和我们回去就可以见到他们。”

况天涯摇头:“没用的,复生叔叔,我回不去的。在你们时空的历史中,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知道爸爸妈妈过的很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

“放心吧,爸爸妈妈已经结婚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有一个女儿,她的名字就叫天涯。只要你们还记着我,况天涯就会存在。时间不多了,你们快走吧!”况天涯微笑道。

“天涯,虽然我我不太愿意,不过在临别之际,我想你能叫我一声姑婆。”马叮当说。

“姑婆!”况天涯笑得很甜,叫得也很甜。

“真乖!”马叮当摸了摸况天涯的头发,心中依依不舍。

“你是一个值得去爱的人。”将臣来了,“放心,有将臣叔叔在,天涯永远不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叔叔,你人真好。”况天涯笑道。

“天涯,多保重!”况复生挥挥手,时空之门关闭,众人离开了雾海庄园。

况天涯对着空气挥手:“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恍若隔世,再次回到waitingbar的众人茫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欢迎回来!”求叔张开手臂,不过没人和他拥抱,求叔嘴一抽,无奈地在心里暗骂众人对待他这个老人家太没有礼貌了。

“求叔,谢谢你!”况复生笑道。

青青在况复生的怀里睡着了,经历了这一切,她真的累了。

“咦,将臣呢?”求叔发现回来的人里没有将臣。

“不知道啊。”况复生东张西望。

马叮当自顾自地来到天台,点上一支烟,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

这是她刚刚发现的,应该是将臣留给她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后会有期,叮当!

字很漂亮,看的出来他写的很认真。

“你也玩起了神秘?将臣。”马叮当望着漫天的繁星,吐了一口烟圈。

米兰,斯卡拉广场,已经是黄昏时分,暑气渐渐散去,天空中仍然笼罩着一层薄雾。

西方的天空是火一般的红,那是火烧云,在这个季节经常能见到。

由于气候的不同,米兰的火烧云要比香港的漂亮,偶尔还会泛着蓝紫色的光芒。

人们纷纷停驻脚步拍照留念,包括生活在米兰的本地人。

况天佑和马小玲自然不会放过眼前的美景,毕竟是在度蜜月,对他们来说,蜜月只有一次,为了使自己的蜜月更加充实,他们用了几乎整整一天的时间在米兰的各个地方拍照,留下自己的足迹。

马小玲偶尔会买上一两件化妆品,不过都由况天佑付帐。

女人嘛,就是应该黏在老公身边,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爱不释手,不给买的话转身就走的任性。

“好漂亮啊!”马小玲看着照片,高兴地说到。

照片里,马小玲身穿白色的超短裙,粉色的露肩上衣,摆着“v”字形的手势。

她的身后是斯卡拉歌剧院,火烧云映红了她的半边脸,她微笑着,一脸的幸福。

“当然了,我老婆人就是这么漂亮,拍出来的照片都这么好看。”况天佑搂住马小玲的纤腰。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马小玲笑道。

“也许是入乡随俗吧,听说意大利的男人都很风骚,很会说话。”

“总感觉这样不太好,毕竟是公众场合!”马小玲的脸红了,不知道是被火烧云映红的,还是因为害羞而脸红。

“知道吗?如果在香港,当街亲热的话,会被别人看成是有伤风化。可是在米兰,人们会对这个男人竖起大拇指哦。”况天佑道。

“是吗?”马小玲看着况天佑,半信半疑。

况天佑刚要亲马小玲,却被一位大叔打断。

那是一个中年大叔,身上穿着保安服,应该是剧院的保安人员,最特别的就是他的两撇,哦不,是两大团胡须,几乎盖上他的嘴。

他看着况天佑和马小玲,吹胡子瞪眼地唧唧歪歪说了一大通意大利语。

马小玲看向况天佑,他对马小玲笑笑:“没事,他只是来提醒我们,歌剧会在七点准时开始,让我们不要迟到,因为剧院有规定,歌剧开始后就禁止入场了。”

“哦。”

况天佑用意大利语向他说了一声谢谢。

大叔摇摇头,他打量了一下马小玲,然后点点头,一只手拍拍况天佑的肩膀,另一只手则对他伸出大拇指,挑了挑眉毛,然后转身离去。

“还真是一个猥琐的大叔。”马小玲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嘟囔一句。

“我早就告诉过你,意大利的男人很风骚。”况天佑心里很高兴,因为他的马小玲受到了刚才那个保安的赞赏。

“所以你和他们学坏了。”

“不过他们对老婆可是很好的。”

“这一点可以学。”

“好啦,我们得进去了,不然就晚了。”况天佑牵起马小玲的手,向剧院的门口走去。

“其实我们应该去看电影的,没想到来看歌剧。”马小玲边打量着这座气势恢宏的剧院,边道。

“是啊,如果是在美国,可以去看一场电影,还有去迪士尼乐园。不过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既然来了意大利,我们就要看看它的歌剧,还有这座举世闻名的建筑。”

况天佑和马小玲之所以会来看歌剧,是因为它有严格的规定,演出在傍晚开始,午夜前结束,任何人不能迟到,即使你是即将登台演出的演员。

之所以这样规定,传说是斯卡拉歌剧院前身被毁疏于管理的原因,也难怪刚才的保安大叔会好心的催促他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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