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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拔剑论功(1 / 1)

readx廊下看雨的衙差们似乎感觉到了厅中忽然有些异样的气氛,扭头往厅里看了一眼,只见寇卿宫的长史侧靠在几案上,手中拈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银鱼符,随着五指有韵律的起伏。那只鱼符在他指间灵活地跳跃着、翻滚着,攸而闪入掌中,攸而又出现在指背上。

上卿院直赵珲坐在左侧一张坐榻上,背后靠着一只圆形的靠垫,双手一撩袍裾,翘起了二郎腿,右侧的侍御使苏长凤几乎是同时与他做了相同的动作。侧下方。两名衙役抬了一张几案悄然放下,放好文房四宝,一位书令在几案后面坐下……

厅中就像在演一部默片,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当动作都静止下来时,遥儿手掌一翻,那枚银鱼符就从指尖跳到了掌心,她把鱼符揣回银鱼袋,坐直了身子,对赵珲和苏长凤道:“两人大人谁先表述一下?”

二人客气一番,便由先审此案的上卿院直赵珲做结案陈词。

赵珲咳嗽一声,说道:“西门艺上门讨债,常林无力偿还。双方发生口角,既而发生争斗,争执中,常之远助父行凶,击杀西门艺,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我大齐律规定,父为人所殴,子相救,致人伤残,照寻常斗殴罪减三等。至人死亡者,依常律处斩!故此,本官以为,常之远应判死刑!”

苏长凤瞟了遥儿一眼,见遥儿安坐不动,知道他是等着自己开口。他若开口,必是反驳上卿院,建议减刑的,虽然距遥儿的无罪释放还差着一筹,终究有相通之处,不免等于帮了遥儿的忙。

可是眼下遥儿不语,他也只好开口。在他想来,减刑从道义上是可以发挥一下的。至于无罪释放,却未免施刑过宽了,眼下不妨先驳倒御使台和寇卿宫的共同敌人上卿院,再与遥儿计较。主意一定,便道:

“法令之作用,在于防凶暴。孝行之作用,在于开教化。常之远救父,是行孝而非凶暴。常之远年纪幼小。能明白行孝的道理,这不是因为朝廷教化的功劳吗?《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今常之远生被皇风,幼符至孝!我等谳刑司法,应该惩恶扬善!常之远虽然杀人当死,不过他尚在童年,能知父子之道,若令其偿命,恐有悖朝廷彰行孝道之义。故而本官以为,应罪减一等。如此,既彰行孝道,又惩治不法,两全其美!”

一旁书令奋笔疾书,笔走龙蛇地将官员们的论刑依据一一记下。

赵珲反驳道:“常林欠债在先,非义也。西门艺索债,常林拒之,又生口角,只是寻常殴斗。常林之子助父行凶。若以孝道遮掩,减其刑罚,如此,天下人但有为非作歹者。其子岂不是都可以助父为虐了?”

苏长凤眉头一挑,道:“你口口声声说常林欠债在先,是为不义。莫非足下忘了,七夕之夜,西门艺见色起意,是以蓄意设赌。引诱常林的事了?若说不义,西门艺不义在先,何以独责常林之过?”

遥儿嘴角一丝笑意飞快地掠过,他就知道,这两人相争,必定会谈到谁先有过错这个问题。御使台当初给她设了个套。只要她同情常家,想为常家父子减罪,就只能为御使台所用。而今,她比御使台更激进一步,御使台这个套就成了给他们自己下的了,只要他们还坚持自己的意见。就不可避免的要在这一点上与遥儿站在一起。

厅外的雨继续下着,而且越下越大。厅中代表上卿院的赵珲和代表御使台的苏长凤辩论也愈发激烈起来,两个人把自己所有能讲的理由都说了出来,到后来已经再无新意,只能车轱辘话翻来覆去的抬杠了。

这时候。一直静坐不语的遥儿突然插口道:“本官以为,御使台所言有理!法由情断,西门艺见色起意,图谋不轨,程氏娘子之死,西门艺难辞其咎。之后,他又设赌骗人,灵前相欺,如此恶行,神憎鬼厌,自有取死之道!”

苏长凤道:“这么说,长史是同意我上卿院的意见了?”

遥儿马上摇头道:“小女子同意上卿院对西门艺不义在先,自有取死之道的看法,但是在量刑上,与上卿院又有不同!”

他看了看赵珲和苏长凤,朗声道:“法理不外乎情理。情与法,互为轻重。那么谁轻谁重?什么时候轻什么时候重?什么时候不会因为严肃执法而伤了伦理道德,什么时候不会因为重视伦理道德而忽视了国家刑法?”

她左右看看,又道:“这就是我们法官的责任了,区别不同情况,或者法就于情,或者情让于法,或者情法各让一步,以求和谐。”

苏长凤立即插口道:“我上卿院建议减刑。正是这般想法!”

遥儿马上响应道:“御使台能基于这一点考虑减刑,遥儿赞同!不过我之所以坚持常之远应无罪开释,自有道理!”

她慢慢站起来,说道:“朝廷之法,素来重名教。所以○长与卑幼发生骂、殴、伤、杀等事时,卑幼一方承担更多责任!父母若殴杀子女,为子女者不能举告父母!父母杀了人,子女也不能告。

可是如果母亲杀死父亲,依我朝律法该当如何呢?两位熟谙律法,应该知道,那时,不论是嫡母、继母、还是慈母,作为子女的皆不再受子孙不得告祖父母、父母禁令的约束,也不再履行为尊者讳的义务,可以而且必须向官府告发!

父亲也是尊长,母亲也是尊长,何以如此呢?因为同为亲情,父亲重于母亲,所以,于孝行之中,又加了尊卑的考量,父亲之亲尊于母亲之亲,因此母杀父,则应当举告。两位大人,本官说的对么?”

赵珲和苏长凤犹豫了一下,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本朝律法如此,他们也辩驳不得。

遥儿又道:“我大齐律规定,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当即殴击对方。若打伤对方,比照普通殴伤罪减一等处治。我想请教两位,他人殴打了自己的父祖,自有官府衙门可以惩办啊,告到官府不就行了。为何法律规定子孙应该马上还击解救尊长呢?”

苏长凤道:“这是因为做子孙的,有对尊长尽孝道的义务。眼看尊长被殴打,却不施救,只等事后举告到官府,这为人子女的孝道何在?若因有官府庇护而放弃孝道伦理,难道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败坏道德吗?不过……”

苏长凤皱了皱眉,道:“不过这与你我所议有何关系?常之远救父,我御使台本就认为理所应当。只不过,救父固然是出于孝道,当时却非一定要杀人才能救父。杀人就是违法。救父乃是行孝,所以御使台取折衷之策,建议减刑,有何不对?”

说到这里,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把上卿院丢在了一边。本来是死罪、减刑、无罪这样三个话题,在遥儿巧妙地诱导下,已经把死罪抛到了一边,变成减刑和无罪之争了。

遥儿道:“我举此例是想说明,法律是人设立的。所以它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一些设立法律的时候不曾想到的问题,当法律明显有悖于道德伦理甚至情理的时候,一味坚持法律是很荒谬的。这么做甚至是背离了设立法律的初衷。”

赵珲冷笑道:“任你舌灿莲花,不过是想为常之远免罪罢了!礼法二事,王教大端。长史,这桩杀人案,若据礼经而放人,则法律形同虚设!若依法律。则杀人者当死!礼与法,皆为王道,你如何取舍呢?”

苏长凤一听,赶紧推销自己的减罪论,接口道:“所以说啊,常之远不救父,则有悖孝道。为了救父而杀人,则手段过激,若不惩处,来日必有人恃礼教而犯国法。我御使台主张轻判,即彰扬了孝道,又使人不敢轻易违法!”

遥儿道:“二位大人谬也,是大谬。为什么这么说呢?盖因律法与礼教之上,尚有大义与小义之权衡。比如说,我大齐律规定,有人犯罪,你若知而不告,便是有罪!但是犯罪者是你的祖父母或父母时,你告了反而是有罪了,这就是因为涉及孝道。

看见外人犯罪,你不告有罪。看见你的祖父母或父母犯罪,你告了有罪,要判你绞刑的;然而,若是你的父母或祖父母所犯的是谋反大罪时,规定又是一变,这时候告了无罪。不告则有罪了,何以如此?”

遥儿扫了他们一眼,咄咄逼人地道:“为什么同样是祖父母、父母犯罪,前者告了你有罪,因为你不孝。后者不告你有罪?因为这是谋反!谋反,受害者是千家万户。所以你一家一姓的孝,要服从天下人的公益。

可见,法律与道德伦理产生抵触的时候,一般要迁就于道德伦理。可是这个范围只限于一家一姓之间的法律和道德伦理,如果犯人的罪行损及天下人如谋反大罪。则法律要置于孝道之上,纵是子女也该告他。

综上所述,法也好,道也好,运用存乎一心,全看它对天下人的作用如何。常之远救父心切,错手杀人。不是故意行凶,他是为了行孝,所损及者只是西门艺一人,被杀者又做了些什么呢?

这个西门艺见色起意,设赌为局,逼死程氏。常氏一家,常之远的祖母、父亲、母亲皆因西门艺一人而受害,其人作为,伤天害理!常之远因行孝而致其死亡,应该得到宽宥,如此。彰行的不止是常之远的孝道,也是维护天下人的公义!”

赵珲晒然道:“如此说来,那常家老妪打死儿媳,也当免罪了,这不是孝道吗!”

遥儿正色道:“这不是孝道!程氏娘子与这老妇比起来年轻力壮,可是这老妇将她活活打死,她可曾反抗过?她已经尽了孝道,程氏娘子被打死后,她的丈夫和儿子可曾举告?他们没有,所以他们也尽了孝道。

举告者何人?坊间百姓是也!常家老妇刁蛮冷厉,明明是奸人作祟,儿子品行低劣,却无端迁怒于贞淑温良的儿媳,将她活活打死。激起众怒,由坊间百姓告至坊正、武侯处,再由坊正田侯告至临安府,这是义,天下之义!”

遥儿说到这里,提起丹田之气,将她的结案陈词最后一句远远地送了出去,便是散布在抄手游廊里的衙差公吏们都听得一清二楚:“法律若不能鼓励道德行为就不是善法,法治若不能鼓励道德行为就不是善治!据此,本官以为,常之远无罪!”

赵珲沉声道:“我上卿院反对!”

苏长凤也勃然道:“我御使台反对!”

“那就没办法了!”

遥儿把手一摊,摆出一副兵痞的架势,说道:“既然三法司各执己见,这三司会审看来也是没有结论了。那就……具事陈奏,呈中书门下,由宰相们定夺吧!”

“喀喇喇……”

天空中适时响起一声秋雷,为遥儿这句话,打上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注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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