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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一把剑,说龙族(1 / 1)

<>统奚是一个怕麻烦的人,拜师礼那太麻烦了,统奚只要求一点,从简。越简单越好,规矩不能坏,但是尽量简单。

任宸霄也不喜欢麻烦,和统奚想的一样,任宸霄不需要自己很有名声,拜个师而已,不用闹得名满天下世人皆知。

于是统奚和任宸霄都只参与了任宸霄拜师敬茶的环节,其他招待宴客,都是程咬金一手安排的,这可累死他。

听说任宸霄的拜师唐皇李世民也来了,只不过任宸霄没有参加宴会,所以任宸霄没有见到李世民。

弄完拜师礼,任宸霄就和统奚去了竹林阁,加上房兰,任宸霄给房兰秘制的调料,房兰做了一桌小菜,三个人在这竹林阁不知道多安静。

绣锦又在欺负房兰的熊猫,熊猫憨厚的不恼不怒,吃着自己的竹子。

“师父,用这酒再敬你一杯。”房兰不喝酒,也就任宸霄和统奚在对酌。

“嗯。”统奚举杯,“我门下也没有什么规矩,之前都说了,今侠者,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你自称为侠客,就有侠客之义,你可以一言不合就拔剑,但你的剑杀的是那些邪魔外道,杀的是魑魅魍魉,杀的是贪官污吏,杀的是党恶朋奸,若是你敢对无辜之人动剑,别怪为师大义灭亲。

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侠客也不是专门来受气的,若是那些不长眼的犯你,你随意而为,这个为师不怪你。

你是为师的亲传弟子,为师必定倾囊相授,也希望你能够刻苦学艺,有本事来解决世间不平事。”

“是,弟子铭记在心。”任宸霄把酒杯里的酒和统奚一起一饮而尽。

“你拜师应该送你一件拜师礼,我已经准备好了,我觉得它最适合你。”统奚说着,手一挥,一把深绿色的物体从他手掌中飞了出来,任宸霄连忙接住。

一把剑。

一把全身暗绿的剑,绿色深的都像是黑色,剑鞘也是暗绿的,非木非石非玉,有点像是骨质,但是怎么可能会有绿色的骨头,上面的暗绿浑然天成,不像是人工弄上去的。

剑有些重,比自己的无锋剑轻一些,比其他的铁剑可重多了。

暗绿色的剑柄倒是用金属打造的,剑茎上用绿色的兽筋缠绕,这里一般都是缠着布条或者绳子,防止战斗的时候手出汗,剑容易脱手。用兽筋缠绕也正常,兽筋也可以防滑,但是任宸霄奇怪的是这兽筋怎么也是这种浑然天成的暗绿色,百思不得其解。

任宸霄拔出了这把剑,意料之中,剑身也是暗绿,绿的发黑。

剑体九曲如龙形,上覆鳞片,任宸霄手弹其锋刃,鸣如龙吟。

“好剑。”任宸霄听到剑鸣龙吟之声,不由得惊叹一声,站起身来,走了两式剑招,剑锋破气,龙吟阵阵。

“本来就是送给你的,喜欢就好,可惜这把剑没有灵魂,只算得上宝器,剑先用着,等以后实力强大了,再送你更好的兵器。”

“宝器?兵器还有等级分类?”任宸霄倒是好奇这个称呼起来。

“师弟,兵器确实是有等级的,师父以后也会教你神兵鉴赏,以后你会了解的更清楚,我先简单的告诉你吧。兵器从低到高分别是凡器,法器,宝器,灵器,仙器,凡铁打造的武器就是凡器,凡器不能渡入真气,能够渡入真气,可以增强武器能力的就是法器了,比法器更好是宝器,然后武器有灵称为灵气,仙神使用的叫仙器。”房兰在旁边解释道。

“宝器已经是一把好剑了,或许更高等级的武器我现在无法驾驭呢,只是有些奇怪这把剑的模样,怎么全身暗绿,还总有龙吟之声。”

“剑鞘是用龙角制作的,剑身是天上陨铁加上龙血灌注打造的,剑身上面的细鳞是真的龙鳞,一条龙最小的细鳞都在上面了,中间颜色最深的那片是逆鳞,剑茎上缠绕的是龙筋,剑穗是龙须做的。”统奚喝了一口酒,不以为意。

“龙?蛟龙?”

“真龙,龙王,泾河龙王。”

“师父,这可是龙王啊……”龙王?这剑拿着棘手,任宸霄差点没把剑给扔出去。

“怕什么,要不是泾河龙王孽魂留不得,或许泾河龙王已经变成这把剑的器灵了。这把剑已经是宝器中最强的了,比大多数灵器都可能要强一些。”

“那泾河龙王犯了什么罪,为何要杀他,而且杀了他,那些仙神不管吗?”

“你相信有仙神?”

“相信,弟子见过观世音菩萨。”

“你身上那五色飞石就是观世音菩萨给你的吧?”

“五色飞石?”任宸霄都快把这个东西给忘记了,一直放在小瓷瓶里面,这个时候统奚提醒,任宸霄拿了出来。

“不用给我看了,这是五色飞石,它还没有遇到它的主人,所以在沉睡,等它遇到它的主人,它就会醒过来,你就放在你的储物法宝里面吧。而且等它觉醒,那你这个小瓷瓶可关不住它,就不要随便乱放了,到时候给你的储物法宝给毁了。这一点你要记得,储物法宝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放的,只放一些凡物,有灵之物不要乱放。”看着任宸霄要递给自己,统奚摆摆手。

“弟子铭记,那泾河龙王之事?”

“那泾河龙王罪恶滔天,对于仙神来说就是自己养的一只狗在街上作乱,被人打死了,一条普通的狗而已,仙神怕惹麻烦上身,不会管的。

它具体做了什么你就不用管了,罄竹难书,一时也说不完。因为把泾河龙王孽魂关入这把剑里面会让这把剑变成凶戾之器,拿着这把剑会让人迷失心智,让他人被剑操控。所以当时就把泾河龙王打的魂飞魄散了,不要它的灵魂。”

“那师父,这把剑我就收下了,这把剑叫什么名字?”任宸霄也不是胆小之人,统奚都这么淡定了,自己没理由害怕。而且任宸霄确实喜欢这把剑,不就是龙吗,统奚完全都不放在眼里,还说是仙神的一条狗而已,那自己怕什么。

龙,在很久之前的上古,龙可谓是最强的存在,而随着时间的长久变化,龙族的血脉也逐渐的稀释,而后又不努力,地位逐渐下降。龙后来越来越弱,到了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大神通了,归顺天庭,潜入了海底,做一些负责雨水的工作,失去了上古的威风。

如今稍微有地位一点的就是上古的龙和四海龙王了,四海龙王都是小心做龙,不敢放肆。那些江河湖井的龙王更是一点地位都没有,再除去这些,其他的小龙更是没有地位。

观音的坐骑金毛吼与如来的舅爷金翅大鹏鸟更是吃龙,在天庭之中,还有龙肝凤髓这道菜,龙,已经变成天庭的坐骑、宠物和食物了,天庭还会让龙去做装饰物,天宫很多支柱上缠绕的就是活龙,让龙去做这个装饰。

龙与龙王,是两个概念,华夏本土的龙崇拜中,原来并无龙王一说。古文献中的龙,是自由地驰骋于天地之间的存在,然而,龙王却是统治地上某一特定地域的。

所谓龙王,并不是作为龙家族一族之长的王,而是指受封于某地为王的龙。因此,龙王必定与某一特定地域维系在一起。

仙界仙神之中,山神和土地爷地位很卑微,经常受气。甚至有些山神土地爷,都快变成了一些强大点的妖怪家奴了。而龙王,与山神和土地爷比,工作性质有点接近,只是一个管山,一个管地,一个管水,龙王们好也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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