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还是山路?
贺兰觿站在洛塔河边思索。营地里一片热闹的景象,一部分人正在集合,另一部分忙着收拾帐篷、吊床、睡袋和锅碗瓢盆。
他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见是贺兰鹰,于是弯腰拾起一枚石籽向河中扔去:“你不必这样跟着我。”
水流很急,卷着白色的水花滔然西去。
在上面行船是危险的,河底有很多巨石、暗礁、水流很乱,大小漩涡一个接着一个。
“我是人质。”贺兰鹰走到他的身边,也从地上拾起一颗卵石向河里扔去,“离你近点,万一出了事,你杀我也方便些。”
贺兰觿不禁莞尔。
自从住进南岳的营地,贺兰鹰就开始严格地履行“人质”的义务,与贺兰觿双宿双栖、形影不离。
其实以祭司大人的武功,就算贺兰鹰不在左右,方圆三里之内想要抓他也是举手之劳。然而贺兰鹰生怕自己做得不好,每天夜里抱着睡袋一定要睡在祭司大人的吊床之下。以至于大家都觉得这家伙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做事这么一板一眼,明显低于贺兰家人的平均智商。
花霖悄悄地问贺兰觿,这人质是不是挑错了?
目前平鲸王身边最珍贵的应当是家族的未来继承人贺兰翾吧?或者是勇猛强悍的老二贺兰翀?亦者是精明练达的老三贺兰翊?怎么着也轮不到这老实得跟木头一般的贺兰鹰啊。
贺兰觿也想不出能说服花霖的理由,只好说:“错了,就算我倒霉吧。”
“洛塔河其实是路过拉玛湖的,”贺兰鹰用力地吸了一口河边潮湿的水气,看着水中翻滚的浪花,“走水路去冰桃谷肯定快。”
贺兰觿微微惊讶,这个以前叫“老八”的堂弟,居然一下子猜中了他的心事。
也不奇怪。几百年前他只是个小孩,现在早已经不是了。
“第一,没船。第二,狼族不喜欢水。”
“走山路就远了。”贺兰鹰咬了咬嘴唇,看着河雾弥漫的对岸,“不旦地势复杂容易迷路,一路上还随时可能遇到伏击。”
这正是贺兰觿的担心。
沙澜狼族并不团结,家族与家族之间互斗、家族之中还有内讧。虽然都是往南走,每一家的路线都不一样,而且狼群可以变形,移动起来飞快,经常是骤然而至,一通打劫之后又瞬间消失。一旦诱之以利,他们也能迅集结联合作战,跟对手打一场大规模的硬仗。
潼海血战就是最著名的例子。
更麻烦的是:峻榞本地也有很多狼群,生物意义上真正的狼。它们昼伏夜出,四处捕食,极易给正在行军的狐族造成混淆与干扰。
“把狼族赶进冰桃谷——其实并不容易。”贺兰鹰拾地一根枯枝,在地上画了个圈,“一出黑熊岭,到处都是岔口。我们自己都容易走丢,何况是狼族,错开了就碰不到了。如果我父亲派兵从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驱赶一下,会顺利得多。”
“这么干是不是太像做局?修鱼亮又不傻。”贺兰觿想了想,“狼族的探子太多,我们跟你父亲那边还是不要经常联络比较好。”
“有道理。”
“对了,平鲸王在龙焰山一带有多少驻军,”贺兰觿淡淡地问,“你知道吗?”
狐帝对两个弟弟充满防范是有原因的,就算有人质在手,他也不能高枕无忧。如果一切照计划顺利进行,南北联手消灭了狼族,他也归还了人质。平鲸王仍然可以撕破协议,借助龙焰山的驻军铲平南岳。
目前三方,就已知的兵力来说,北关最多,但也并非高出一个数量级。一对一火拼的话,谁也没有碾压性的优势。
可是,如果北关还有大量藏兵的话就很难说了。毕竟峻榞是北关的地盘,北关在这里面经营了几百年,里面到底有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不清楚。”贺兰鹰摇了摇头,避开了贺兰觿的目光。
他知道祭司大人在观察自己,想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
“嗯。”贺兰觿拍了拍他的肩,没再追问下去。他有点好奇为什么贺兰鹰会这么积极地帮他筹划,印象中他是个寡言少语的男孩,因为乖巧而被父母宠爱。他的几个哥哥年岁相当,忙于竞争储君,都没太把这个弟弟当回事儿。
“七哥,战争结束后,我能去南岳找你玩吗?”他忽然说。
“北关这么大,不够你玩?”
“冬天太长。”
“可以。”贺兰觿摸了摸他的脑袋,“你一个人来,或者带上女朋友。”
“谢谢。”他腼腆地笑了。
***
狼王急于获得安平蕙的人马,婚礼就在当晚进行。修鱼彬表示愿意同时迎娶唐晚荻,做个双喜临门。
安平蕙离开后修鱼稷要求单独面见狼王,向他再三陈情,诉说自己的苦衷。
“是的,我逼你娶了你不想娶的女人。”
“……”
“是的,我知道你已经有别的女人了。”
“……”
“是的,我这么做是为了狼族的利益、狼族未来!”狼王烦躁地吼道,“稷儿,我一直以为你识大体懂大局所以才委你重任,怎么会突然间地冒出个唐晚荻?她是谁呀?能给你带来什么?你是修鱼家的老二、未来的狼王、地位举足轻重,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地答应一个没背景没来历的女人呢?——跟你太不般配!安平蕙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自从进入峻榞,艰苦的环境让狼王患上齿疾,忙于战事无暇医治,这几天半张脸都肿了,吃不下东西,说话吐字不清,脾气也越来越坏。
“父亲,唐晚荻是我的妻子,我说了要一辈子跟她在一起,我不能违背我的誓言。”
“未行金枝之礼,她还不算是你的妻子。”狼王在帐内踱来踱去,压低嗓门,“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你可以有别的女人,喜欢谁尽管跟她们来往,别让安平蕙现就好。”
“父亲,”修鱼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双拳紧握,问了一句想问却一直不敢问的话:“您喜欢过我的亲生母亲吗?”
狼王忽然沉默。
“听说她生我的时候,只吃土不吃饭,是真的吗?”
狼王猛然抬头,走到他面前,双眼圆睁,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是的,因为她已经疯了。”
修鱼稷的目光有一丝凄楚,沉默了三秒,忽然一字一字地道:“那您为什么还要让她生下我?您可以杀了她,让我胎死腹中,这样我就不必经历这一切。”
“修鱼稷——”
“您可以对不起您的女人,甚至对她残忍——”修鱼稷咬牙,“但我不会,这辈子也绝不可能这么做!”
“……”
“修鱼家的老二,我不当了。唐晚荻——无论您给不给金枝之礼——她就是我的妻子。”
“……”
“安平蕙,我坚决不娶。”
狼王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忽然爆喝一声:“来人!”
***
餐桌上放着一条新鲜的鹿腿。
是修鱼浩晨猎所获,为了表示孝心,亲自切了最好的一块,用叶子包着,清洗干净后送了过来。
午饭时间已过,狼王饥肠辘辘,却现自己无法享用。
上颚肿痛、牙龈出血、狼王连张口说话都成问题,就别提咀嚼任何硬的东西了。
狼王最信任的侄子修鱼彬特地为他熬了专门的止痛药膏让他夜晚贴在腮帮子上。开始的时候非常管用,原本痛到彻夜难眠,终于可以睡上一觉了。可是随着病情的展,药膏渐渐失去了效果。
疼痛从口腔一直漫延到耳朵和头部,严重的时候头痛欲裂、满床打滚,狼王不得不大口喝酒硬生生地把自己灌醉才能够安静下来。
在他看来,牙痛比僵尸症更糟。得了僵尸症的人起码不用装,痛到寻死觅活鬼哭狼嚎,大家只当是病人,纷纷表示理解同情。
牙痛就不同了。狼王最多只能是“略有不适”。为了不让人看见自己的惨状,他支走了身边所有的侍女。
齿疾在狼族中非常普遍,每个人都遇到过不止一次,修鱼家崇尚勇武,这等小病不值一提,说出来有伤男人的气概。
身边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大王的苦恼,尽管战事紧张,修鱼彬还是自动请缨去了趟南岳,就是为了帮狼王寻医找药。
这一刻,狼王痛得嘴都歪了,饥饿终于占了上风,他一咬用,抽出一把锋利的腰刀,将鹿腿切开,将里面的肉剔出来,再削出一条小片塞入嘴中。
虽然痛到全身抖,他的手还是很稳,切出的肉片如纸一般轻薄平整。
他试探性地嚼了一下,稍一用力,整个牙床如遭电击,痛得他“噗”地一声,将肉全部吐到地上。
“大王。”有人在帐外叫道。
他听出是修鱼彬的声音,放下腰刀,右手用力捂住腮帮:“进来吧。”
修鱼彬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双手捧着一个奇怪的铁器。
“这是什么?”狼王沮丧地用餐巾擦了擦嘴。
“绞肉机。”修鱼彬的脸露出献宝般的微笑。他将铁器放到桌上,将碟子里的一大块鹿肉塞进机器的入口,用手不停地旋转木质的手柄。机器的另一头放着一个不绣钢的大碗,很快,鹿肉变成了一团带着血水的肉馅。
狼王的眼睛亮了亮,接过侄儿递过来的一只木勺。一勺一勺将肉馅塞入口中,直接吞了进去。
三口并作两口地将鹿肉吃完,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了帮助消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大王的牙痛好点了吗?”修鱼彬恭敬地问道,目光充满了关切。
“老样子。”狼王叹了一声,“我让你弄的药呢?”
修鱼彬看着他高高肿起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药是弄了一大箱,不敢乱给大王吃。龙族的药都有副作用,剂量上要特别小心,文字说明我们也看不懂,大王要是吃坏了就麻烦了。”
“你看不懂,唐晚荻也看不懂吗?”
“她肯定能看懂,只是……我对她了解不多,她也不是医生,大王的病还得让您信得过的大夫来瞧更妥当。”
“我信得过的大夫都死光了,”狼王宽厚的胸膛沉重地起伏着,用力地忍受着又一波袭来的牙痛,“你要没事就退下吧。”
“大王,”修鱼彬不仅没退,反而向前走近一步,躬着身子向前倾了倾,“听说您把修鱼稷给关起来了?”
“对。”
“您打算如何处置?”
“先关几天,用点刑。这孩子脾气越来越硬,不给点颜色看看,都骑到我头上了。”
若在往日,对于这位能征擅战、有勇有谋的接班人,狼王还是不吝嘉奖的。族中的长老们却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不计较修鱼稷的出身让他带兵打仗已是十分重用了,让他做下一任的狼王……就太过分了。很多人都不服气,都希望能尽快听到他战亡的消息。
狼王力排众议地将这个珍贵的位置交给修鱼稷,一方面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更加死心塌地效忠狼族。
他觉得修鱼稷应当懂得感恩,而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忤逆。所以他恼羞成怒加上牙痛攻心,当下命人将他五花大绑,扔进牢里。
“大王英明。”修鱼彬干咳了两声,“只是,安平蕙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
“先瞒着。”狼王转动着手里的酒杯,“修鱼稷能改主意最好。改不了的话……再说。”
修鱼彬低头看地,似有话说,嘴巴动了动,却半天没吭声。
“你有什么看法?”狼王问道。
“大王,听说……修鱼稷的母亲姜圆圆是沙澜狐族领金泽的妻子。”
“对。”
“您知道这姜圆圆的父亲是谁吗?”
狼王一脸茫然。由于他拒绝提起姜圆圆,为了配合他的情绪,大家也就不再提起这个女人以及关于她的一切,包括身世。
潼海战后,狐狼之间无外交,狼族对狐族的历史主要是通过蚁族的网络来了解的。
断句残篇、缺乏系统。
大家只知道姜圆圆是一个被狼王从战争中掠夺过来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个,而是五十多个,当时很多兄弟都“分享”过。
狼王皱起了眉头:“是谁?”
“就是在潼海大战中被您一斧削去级的狐族大将军——姜鹤。”
这倒不是个陌生的名字,狼王点点头:“姜圆圆是个有身份的女人,不然金泽也不会娶她。”
“姜鹤的妻子贺兰芊是狐帝的亲妹妹。”
“……”
“修鱼稷是大王您的儿子,身份自然尊贵。抛开狼族不讲,他在狐族也有皇室血统,身份也相当尊贵。此外我听说姜圆圆的另一个儿子金鸐已将以前囚禁在沉燃刑区的亲属旧部全都解救了出来,相当于重振家声。在各地逃难的沙澜族纷纷闻讯回到他的身边,如今也是两百多人的大队伍了。修鱼稷怎么说也是金鸐的弟弟……”
狼王抬起眼睛,目光忽然凌厉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王,修鱼稷是个不能有二心的人。他要是对您心怀怨恨,一怒之下去了狐族……”
“他敢!”
“他当然不敢。六弟为狼族立下过汗马功劳,对大王的忠诚也是日月可鉴。怕只怕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过不了女人这一关……”
“那你还要娶唐晚荻?”狼王闻了闻杯中的酒,又轻轻地抿了一口,“为什么?——趁乱抢劫?
“大王误会了。我这么做——不过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救他女人一命而已。”
“真的吗?”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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