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梵最大的特点是稳,他已经身经百战,在战场上经历惯了枪林弹雨,不管在多危险的情况下都能保持沉稳。
秦风这边向他轰炸时,他带着朱雀就跑出了山坳,有条不紊的在山坡上搜集子弹。
山坡上已经死了一千多人,每个士兵都带着不少子弹。
一个弹夹里有三十颗子弹,一名士兵会带八个弹夹左右,翻走一个士兵的弹夹,就能得到二百四十颗子弹。
在战场上捡子弹,得到的子弹比他们逃走时带的还多。
同时还有手榴弹,高压火枪,小型火箭筒等各种武器。
他捡弹药时顺便搜走了一些士兵身上带的酒壶,他可以把这些酒壶做成简易地雷。
一波下来,他和朱雀守住山坳十分容易。
陈思梵会打仗是出了名的,北美以前都很欣赏陈思梵,对陈思梵毕恭毕敬。
秦风是陈思梵的旧部。
知道陈思梵的厉害。
与陈思梵在战场相对,心里十分紧张。
秦风的手下们向山上轰炸时,秦风在山下发呆。
正发呆时,哈德斯捅了他一下,“秦帅,陈思梵根本没呆在我们的火力点,正趁机搜集我们丢下的弹药呢!”
“什么!?”秦风脸色大变。
他赶紧拿出望远镜向山上看,看见陈思梵果然十分猥琐,正带着朱雀在山坡上搜集子弹,把得到的各种武器向山坳里扔。
“他占据的地点本来就易守难攻,再有充足的弹药,我们十天都打不下他!”秦风脸色难看的说道。
“要停止火力覆盖吗?”哈德斯问。
“当然要停止火力覆盖,派狙击手,把他狙死。”秦风说。
秦风这边立刻停住了轰炸,派来数百名狙击手,向陈思梵和朱雀开枪。
他们两个身法灵巧,根本不把秦风手下的狙击手放在眼里。
甚至,陈思梵还找到了几辆完好的坦克,当着他们的面,把坦克开回了山坳。
这几辆坦克有两辆坦克炮筒废了,开回山坳可以当做掩体,阻挡山下的炮火攻击。有两辆坦克炮筒都是完好的,秦风再攻时,陈思梵可以将坦克作为大炮,向山下轰炸。
他还在山坡抱走了几架高射机枪。
眼睁睁的看着陈思梵用他的武器制成了超级堡垒。
“秦帅,越来越不好打了。”哈德斯说。
“我还用你说?”秦风冷冷道。
这哈德斯脑袋很笨,虽然作战勇猛,却不是很聪明。
他手下的重要谋臣昊天已死。
重用哈德斯后,哈德斯根本不为他出谋划策,只是不断的问。
让他心里很烦躁。
渐渐的,天黑了,到天黑时秦风更没法拿下陈思梵。山坳处黑暗,陈思梵和朱雀守着山坳,他们往山上冲,看不见人,只是无端端的送死。
但秦风也不是吃素的。
他和陈思梵学过本事,他很快想到了一计。
火攻。
用炮弹炸不死陈思梵,陈思梵会乱跑,但如果把炮弹替换成燃烧弹,向山上轰炸,便可以燃起满山大火,让陈思梵无路可跑。
当山下向山上打来第一颗燃烧弹时,陈思梵立刻知道秦风要用什么方法了。
他赶紧跑出山坳,收集死去的敌军们的衣服,用衣服包了沙子和土,又躲回他和朱雀躲藏的凹槽。
他把这些卷了沙土的衣服堆向凹槽四周,用这些衣服防火。
一颗颗燃烧弹快速在他们附近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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