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镇处理完事物,宋汐便赶着马车出发了。
找人是个技术活,她不想劳心劳力的同时,还风餐露宿地苦自己。
再说了,带着个颜高无脑的小妖精也不容易,老这么抛头露面,不是没事找事儿么!
她不知道上哪里找白团的哥哥,问百团,他也是支支吾吾,宋汐询问了半天,也只只知道个大致方向,只得一路向北,一边打听,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消息。
据白团所说,那劫持了他哥哥的人虽然行踪诡秘,却并不避讳人群,他们驾驶的黑马车又如此特殊,只要走过的地方应当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就这么一边走,一边打听,还真让她们探听到一些消息。
当时,夜幕降临,宋汐在一间乡野客栈下榻。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凡路过的客人,大多要在这里落脚,或弄点吃食,或休息个一时半会儿。若是傍晚,客人大多会选择留宿,毕竟,夜路不好赶,看不清路途不说,还容易被半夜捕食的野兽攻击。
宋汐赶了一天的路,也觉得有些累,在院子里栓了马,从马车里拎出两个包袱,甩了一个给白团,抬腿就往大堂里走。
白团歪歪斜斜地接住包袱,稳了稳身形,屁颠屁颠地跟在宋汐身后。
但凡有人的地方,白团总是粘宋汐得很,宋汐前脚进门,白团后脚就跟了进来,待宋汐停住,他便腾出一只手,拽住宋汐的袖子,小身子也往她身边靠,就差成一块狗皮膏药贴在宋汐的身上了。
宋汐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现在也慢慢习惯了。
毕竟,能跟一个人相处这么长时间的机会不多,身边就这么一个解闷玩意的时候也少,教训了几次,它除了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住你之外,还是会一次不落地再犯。反正也无伤大雅,宋汐也就由着他去了,再说了,被这么信任依靠的感觉也不错。这幅身娇体弱易推倒的小模样,总容易让她想起当初的淳儿,就狠不下心来拒绝。
宋汐跟小二报了吃食之后,便找了张空位子坐下。
十里八乡就这一个客栈,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奔这里投宿来了。又恰巧到了晚饭时间,大伙儿赶了一天的路,谁不想赶紧吃完,回房休息,故而在这客栈里的,大部分都聚到大堂里了。
白团从进来起,就不太自在,这会儿坐下了,还扭捏个不停,东张西望不说,还不时拿小眼神瞄宋汐,宋汐被他看得烦闷,劈头就问,“折腾了一天,这会子给我消停点儿。”
她特意买了一辆马车,就是想在赶路的时候让小家伙呆在里头,也省了她时时看着。偏生小家伙是个呆不住的主儿,一开始不肯呆在车里,非要跟她一起赶车,后来被宋汐一喝,不情不愿地呆这里,却是对着窗外大呼小叫个不停。
宋汐不搭理它,它一个人也能自言自语上半天,叫它闭嘴,没多久就自嗨起来了。
这么话痨,还不如变成狐狸呢!
狐狸它也变过,不过他一变成狐狸,就一定要钻宋汐怀里,钻也就钻了,还总是用一双幽怨地眼睛盯着宋汐,好似她不让他变成人身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宋汐实在受不了它顶着一张狐狸脸一脸深闺怨妇的表情,最后也由得他去了。
还是以前好,想搓扁就搓扁,想捏圆就捏圆,一点也不心疼。
如今,有了感情,反倒是舍不得下手了。
白团可怜巴巴道:“可是,那些人都看着我。”
也不怪他紧张,作畜生久了,尤其是做一只有叛卖价值的畜生,还被不少穷凶极恶的人追赶过。一看到陌生人类,就忍不住想到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一发现有人用贪婪的目光看自己,就脑部他们是想要剥自己的皮呢,还是想吃自己的肉。
这也是他喜欢贴着宋汐的原因,只有在这个人身边,他才会感到安全,但有时候,人多了,被瞩目的多了,宋汐又毫无所觉的时候,他又没安全感了。
宋汐随意道:“看你几眼又不会少块肉。”
白团咬着嘴唇,显得很为难,“可是,我觉得不舒服。”
“那你想怎么样?”宋汐皱眉,真心觉得这就是个麻烦。
白团看着她道:“我可不可以坐到你身边去?”
“不行!”宋汐想也不想地拒绝,在白团受伤的眼神中,又好心地解释了一句,“待会儿你吃的满身是油,蹭到我身上了怎么办?”
看吧,我不是没理由地嫌弃你。
闻言,白团的眼神暗淡下来。
白团吃相野性的事儿,宋汐不是没纠正过,不过,白团的恶习要是这么容易就能改过来,它就不是白团了。
训斥的时候,他当时应得好好地,速度似乎也放慢了那么一点,到了下次,还是会原形毕露。
于是,宋汐有得重新说教一次。
下次,又犯,又说教。
宋汐对他还没到那种爱的深沉的地步,如此几次,宋汐的耐心也就用尽了。
只是勒令它吃饭的时候离自己远一点,故而现在两人是对桌。
宋汐这么说了,白团也似乎认了,但小屁股在板凳上挪来挪去,老想着挪过来。
宋汐喝完一杯茶,抬头就发现白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挪到了邻边的位置上,见她看过来,便讨好地笑了笑。
宋汐嘴角抽了抽,忍住了没说话。
待宋汐喝完第二杯茶,忽然觉得身边的凳子一沉,宋汐一低眸,就见白团猫着身子靠了过来,一只脚还没落地,屁股却已经挪到了阵地。
见被发现了,白团又是咧嘴一笑。
半讨好,半忐忑,那笑的,真叫磕碜。
宋汐额角一抽,忍住了火气道:“你到底想干嘛!”
白团小心翼翼道:“我就是想离你近一点,你就让我离你近一点吧!”
宋汐磨牙,“有我在,他们不敢把你炖了吃,坐回去。”
白团被她一凶,眼里就见了水光,嗓音也哽咽了,给人的样子却还是很乖,“那我不吃了,你让我坐你身边好不好?”
白团有一点特别好,虽然胆小懦弱又粘人,却从不无理取闹,或者说,他闹得不那么让人讨厌。即便是腆着脸求人,也总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人狠不下心肠。
以他的智商,应当做不到这蛊惑人心的地步,是狐狸精的天赋?
即便在宋汐看来,他的这些担忧,完全没有必要,但白团也不是矫情,只能说它脑回路不一样,这跟你不能强制要求一只畜生的思维模式跟你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他就算外表再像个人,他也是只小畜生,应该说是小妖精,还是胆小得要死的那种。
看着这样的白团,宋汐忽然就没了脾气。
她放下茶杯,抬手将他从椅子上拎起来,让他坐到自己的腿上。
这个动作的初衷很纯洁,完全是抱宠物的方法,不带有任何有色目的。
但是周围人不那么想,一个个眼冒绿光,大有一种要看活春宫的兴奋。
其实,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放荡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在这里演活春宫,这不是其他人都太规矩了么,好不容易有一个不顾他人眼光,大秀恩爱的,能不让人颜绿?
有一种心理叫做,吃不着猪肉,看看猪跑也是可以的,就好比看着咸鱼吃米饭,胃口也能大开。
尤其这“俊男美女”的,真是养眼得很。
宋汐也察觉周围目光有异,却懒得去管,只是全副身心地将注意力都放到了白团身上。
她觉得,有必要认真解决一下白团的人多恐惧症。
不怕他得被迫害妄想症,自己也受不了他这么难缠啊!
不知道是不是白团妖精体质的关系,他的人型十分娇小。抬头挺胸,尚似十三四岁之龄,如今这么做小伏低状,简直就像十二三岁,看起来小巧玲珑极了。当然,抱着也不重,反而软软的很舒服,果然是宠物属性。
宋汐捏了捏他的小脸,问道:“你知道他们为什么看着你吗?”
她本来是想摸摸他的头发,以示安慰的,但目光落到他粉嘟嘟的小脸蛋,不自觉地就捏上去了。
她记得小时候她也这么喜欢捏风宸,淳儿呆傻的时候,没事儿,她也喜欢捏两把,待他们“长大成人”,她就不常这么干了。
如今遇到白团,这爱好又附体了。
难不成,她还有正太的癖好?好在无伤大雅,也就由他去了。
毕竟,不是每个正太都能让她手痒痒,那得长的特别好才行。
白团的脑回路也是不一般,当即就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扒我的皮?吃我的肉?或者把我抓起来卖给有钱人家做宠物?”
宋汐好像抓住它的肩膀狠狠摇晃:摆脱你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是个人,是个人,是个人好吗?
你看见哪个正常人会扒人皮,吃人肉,把人抓起来当宠物。
宋汐看着他那张精致的小脸,泪眼婆娑,楚楚可怜。
额,最后一条,还真有可能!
不过这不是重点。
宋汐深呼吸一口气,压下满心的槽点,将双手放到他的肩上,压低了声音,却又无比真挚地说道:“他们看你,是因为你漂亮,你好看,情不自禁地就被你吸引住了目光。当然,这其中也有不怀好意的目光,但他们绝不是想把你吃掉或者卖了,而是,被你迷住了。”
好在宋汐选了个清净的位置,周围都没什么人,应当听不到她说话,不然,这么自恋的话,还用在这么个人身上,还真的说不下去。
白团则被她一这番话惊得目瞪口呆,满脑子都是“漂亮,好看,吸引,迷住”这些词汇。
宋汐看他的眼神从惊愕,欣喜,再到狂喜,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一张小脸忽然变得绯红,结结巴巴道:“你,你是说,我,我漂亮,迷人,有,吸引力?”宋汐嘴角一抽,为了安他的心,宋汐只得昧着良心开口,“是的,非常有。”
“啊!”白团一个激动,猛地扎进了她的怀里,一双小手,也改为抱住她的腰。
一瞬间,两人的姿势极为亲密,那些看客,眼都变红了。
宋汐本就缠着束胸,这会儿被他紧紧勒着,脑袋还使劲蹭她的胸,都快喘不过气了。
掰了两下,掰不开,脸都扭曲了,这死小孩什么时候力气这么大了。
怀里却忽然传来白团羞涩的声音,激动得嗓音都变了,“从,从来没人这么夸过我,你是第一个。”
一直以来,它听到这些夸赞之词,都是称赞哥哥的。
虽然它在兽形的时候,毕竟是有灵性的动物,甚至于比普通的狐狸要漂亮许多。
但在哥哥的光环之下,再多的特别都会被秒成了渣渣。
哥哥的狐形,极美,人形,更美。
一般禽兽只在同类中比美,哥哥却可以秒杀所有异类。
要不,不同种族的狼王怎么会看上哥哥呢!
连性别都不介意了,种族算个毛!
他一方面,为有这样一个哥哥感到骄傲,另一方面,却又不可抑制地自卑。
因为有着这样一个哥哥,赞扬便从来落不到他的身上。
人们一提起它,只会想到他是妖狐阿寻的弟弟,然后就是阿寻怎么会有个这么挫的弟弟?再来就是妖狐阿寻有个拖油瓶的弟弟真是太不幸了。
能得如今这一句赞扬,白团也真是等的不容易,尤其还是几乎没正面夸过她的宋汐。
简直让他感动到爆。
她果然是他的贵人,这么地欣赏他。
哎呀,真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好羞涩!
宋汐实在不想欺骗自己的心了,只得抚摸着他如云的长发,以示回应。
要说白团,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就这满大厅的人,欣赏他的人,多了去了,当然,这是认为他是雌性的前提下。但也间接说明了他的美貌不是,小小年纪就这么吃相,日后张开了,不说倾国,倾城也绰绰有余了。
只是宋汐喜欢的类型,必得是美貌与智慧的集合体,这是她一贯的审美。
至于淳儿,呆傻时,只能说他出现的时机不错,软化了她的心,而且到了后面,连智慧也补全了。
故而,对着白团这么一只傻白甜的二货,自然看不上眼。
她的意思是以正常的男女欣赏面,如果从宠物的角度出发,白团还是很得她心的。
得到回应,白团在她怀里又可劲儿地蹭了蹭。
宋汐抚摸他的手,就是一顿,这矫情的,真是,让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宋汐的洗脑起了作用,接下来,白团倒是不怎么害怕了,只顾着在她怀里羞涩。
直到饭菜上来了,宋汐才拍拍他的屁股让他下来。
之前吃足了甜头,白团这会子也听话,却是乖乖地坐在了她的身侧。
宋汐斜向对面,道:“坐过去。”
“不要。”白团想也不想就拒绝。
宋汐道:“待会儿你吃东西溅到我身上,我就把你直接扔出去。”
白团小身子一僵,半响,赔了一个笑脸道:“我会小心点吃的。”
心道,你这么欣赏我,我也不能光顾着自己,尽给你添堵啊!
以前,虽然宋汐也让他克制吃相,他总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怎么放在心上,今天,可算是上了点儿心了。
宋汐一挑眉头,倒没有再说话,待会儿他要是再狼吞虎咽,唾沫星子乱溅,她可真会趁机给他点教训尝尝。
菜一上来,白团就不自觉地将爪子伸了出去。
宋汐“啪”得一下,打落了他的手,半点没手软的。
白团手一落,背上就多了一块红印子,他嘴唇一瘪,作势就要装可怜,似想到什么,又咬着唇,把酝酿的眼泪憋了回去,转而对宋汐讨好一笑,一脸你打得好,打得妙,打的呱呱叫的表情。
那谄媚的表情看得宋汐嘴角一抽,心道,这才刚开始,你就忍不住了,待会儿看你怎么忍。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这一次,直到菜上齐了,宋汐再也找不到出手的机会。尽管白团看着眼前的食物眼冒红光,快流口水了,两只手,放在膝上,牢牢扣着,就是没有动。
宋汐开始对他另眼相待了,淡淡收回视线,道:“开吃吧!”说罢,一边拿起筷子,一边观察。
白团本想伸手直接抓,见她拿了筷子,伸到半空的手顿了顿,生生改了个方向,转而从筷筒里抽出了两双筷子,生疏地比划着。
宋汐教过他用筷子,但他老也学不好,每每执筷,还没夹起块肉就放弃了,改为用手抓。
宋汐已经做好准备,看他再次半途而废了,却见白团以一种扭曲的握筷的方式,笨拙地伸进面前的一盘肉里。
他本意是想夹一块五花肉,无奈手太笨,怎么也夹不起,好不容易夹起了,还没到碗里,一个手抖,肉又掉下去了。
这个时候,白团的手抖得很厉害,宋汐猜测,他很想直接摔筷子抓肉吃。
心道你小子总算要缴械投降了,熟料,他深呼吸几口气,愣是平复了心中那股子躁动。
野兽,素来什么耐心,尤其是,人家明明是惯用爪子吃饭的,你非得要人用筷子,就好比人家一个吃素的,你非得逼着人家吃肉,这会让人家很难受,造吗?他们的认知里,这本就是无理的要求。努力尝试,已经很给面子了,实在做不到,大可以放弃。
但是,白团却生生忍下了,在宋汐认为他不可能的时候,他坚持下来了。
真真让她惊讶,矮油,小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意志力了,简直都不像他了。
这人吶,上了心就是不一样。
看来,之前是她调教的方式有问题,决定了,以后继续采用这种怀柔政策。
在见证他无数次扔筷子的举动之后,宋汐本决定不再教他用筷子,回去把这项棘手的活儿教给风宸宋翎宁璟谁都好。原因是这厮太不受教,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却要她耗费这么多精力,实在是挑战她的耐心。
如今,见他居然能坚守阵地,不容易啊!
这个空档,平常人都吃了好几块肉了。
宋汐看着都替他捉急,遂伸出胳臂儿,穿过他的臂膀,大手包裹住他的小手,纠正着他的姿势,“仔细看着,这样用筷子。”
彼时,两人的距离很近,在外人看来,简直就像她又抱住了他一样,亲昵的姿势,温柔的语气,最难得的是,她又拿出了久违的耐心。
此情此景,让白团感动的同时,心里微微一动,脸颊便莫名有点烧。
突然好羞涩,肿么回事?
宋汐教了半天,突然发现他在走神,不免握紧了他的手,在他耳边斥道:“我说的,你听见没有。”
“嗯!”白团应了一声,脸颊却更红了。
两人的姿势,好像更亲密了呀!
“那好,你用给我看看。”宋汐松开了他,想起他此前用筷子的惨状,又放松了要求,“用不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肯下功夫。”
“嗯!”白团点了点头,迷迷瞪瞪的小眼神,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
宋汐狐疑地看着他,这厮不会就好那么一下子,不思进取的老毛病又犯了吧!
令她惊奇的是,当白团再次夹起一块肉时,虽然那肉在空中晃晃悠悠的让人捉急,终究是落到了他的碗里。
居然,成功了!
宋汐震惊的同时,颇有种百炼成钢的自豪欣慰感,真特么不容易啊!
有一就有二,接下来,白团就像开了窍一样,陆续能将食物夹到碗里,再送进嘴里,虽然这速度缓慢得令人不敢恭维,好歹是学会了这项本不可能学会得技能。
一顿饭,吃了别人几倍的时间,从傍晚吃到打烊,宋汐竟也肯耐心地陪着,实在是觉得,机会难得。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她心情好得很。
在小二幽怨的眼神中,白团缓缓放下了筷子,捂着小肚子,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虽说这顿饭吃得他特别累,不过,在宋汐柔风细雨般温柔的眼神中,白团还是觉得相当满足的。忽然觉得,如果她能一直这么看着自己,即便以后让他顿顿都用筷子吃饭,也没什么?
要知道,他可是个急性子,做事三分钟热度,向来没耐心可言。否则,活了上百的年岁,又有个那么厉害的哥哥,也不至于什么保命的手段也没学会了,普通得简直就不像个妖精。
只能说,他以往没有遇到真正能让他上心的东西。
技能,那是什么?以前有哥哥,如今有宋汐,他不缺人保护。虽说吃过苦,到底不够苦,到底欠缺一次涅槃重生,洗心革面的机会。若有一天,他因无能能痛失所爱,或许会醒悟也说不定,前提是,他得有个所爱,并为此付出真心。
吃完了饭,宋汐就去柜台开房,白团就屁颠颠地跟在她身后。
掌柜的早就趴在柜台上打盹儿了,因为这桌奇怪的客人,他可比平常晚半个时辰下工,碍于宋汐的气势,又不敢去触人霉头。在这荒郊野外开客栈救了,三教九流见得多了,自然能炼出一副看人的本事,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宋汐在柜台上敲了敲,掌柜的从桌上爬起,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宋汐,待看清了她的脸,整个人顿时就清醒了,职业性地微笑道:“公子有何吩咐?”
“一间上房!”宋汐拍出一锭银子。
“好嘞!”掌柜的取下门牌号放柜台上,拉开抽屉,刚要找钱,就听得宋汐道:“不用找了,向你打听个事儿!”
“客官请说。”掌柜的很上道,笑眯眯地收下银子,往常在他这里花钱打听消息的人也不少,
“有没有驾着黑木马车,举止怪异的人从你这里经过,他们带着个貌美青年,或许是一只珍稀的狐狸。”
在宋汐看来,那些方外之人,大多举止怪异,特立独行,若不有意隐藏,很容易引人注目。
尤其是,他们据说还带着一只绝世美狐狸。
若有线索,那是相当好打听的呀!
果然,那掌柜的,先是思索片刻,随即一拍大腿道:“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半个月前,是有一亮黑马车从这里经过,当时我还纳闷,怎么有人喜欢用黑木头做马车,黑漆漆的,跟个棺材是的,怪渗人。对了,这伙人还是王小二招待的,王小二,王小二!”
掌柜的冲着收拾桌子的王小二嚷嚷,王小二自百忙中抬起头来,疑惑地望着自家掌柜,“咋了,掌柜?”
“你过来,客人有话问你。”
“哦!”王小二颠颠地走了过来,知道是这位客人要说话,便将目光转向宋汐。
宋汐将方才的话重复了一边,王小二记忆不错,恍然道:“客官打听的这对客人很奇怪,所以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驱车进院子,还是我给栓的马。那马车的主人是一对师徒,徒弟是个女娃,长得挺好看。师父穿着一件黑色斗篷,连模样都看不见,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开口说话,都是徒弟在张罗。自进了客栈,到退房,就一直呆在房间里。不过他们没有带一个俊美青年,倒是带了一只量尺见方的铁笼子,用黑布罩着,也不知道里头是不是公子说的珍稀狐狸。”
听到这里,白团不免揪紧了宋汐的袖子,激动道:“一定是哥哥,一定是哥哥!”
闻言,掌柜和小二都奇怪地瞥了白团一眼,心道,那笼子这么小,怎么可能装进一个人,这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可惜是个傻子。
宋汐拍了拍白团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拿起门牌号,牵着他找房间去了。
直到进了房间,栓好门,白团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攥住宋汐的袖子激动得嚷道:“那一定是哥哥,一定是哥哥,那两人真不是东西,居然敢锁我的哥哥,还逼哥哥显了原形,哥哥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一定吃了很多苦。”说到后面,双目含泪,满是痛心与担忧。
宋汐搭上他的肩膀,安慰道:“别担心,至少他没有性命之危。找到了线索,距离找到你哥,也就不远了。”
肯这样悉心掩藏,定然是看那只狐狸还有利用价值,暂时没有性命之危。
白团将目光转向宋汐,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祈求道:“你一定要救我哥哥,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我会的。”宋汐信誓旦旦,心道,你能为我做什么事?吃光我家的粮食吗?
宋汐只开了一间房,不是不想开两间,而是这小子不肯单独睡。宋汐也怕他盯着这张招摇的脸,出什么岔子,也就由着他去了。
不过,往常他狼吞虎咽之后,饶是洗干净了身子,宋汐还是不会让他上床,而是丢给他一床被褥让他打地铺,原因是恼他屡不受教。
白团虽然不情不愿,却也是粗胳臂儿拧不过大腿,若非宋汐宠着他,他是没有决定权的。以往这个时候,它都是变成狐狸缩在被子里,暖和。
今个儿宋汐看他吃饭吃的好,虽然身上不免沾了些油渍,好歹没甩到自己身上来,与之前相比,更是好太多了。
洗完澡,宋汐遂让他上了床,白团一扫方才的忧郁,欢腾地扑进她的怀里,跐溜一声变成了狐狸,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美美地睡去了。
见此,宋汐也只是笑笑,吹了烛火,渐渐入睡。
……
两人一路打听,不知不觉就出了风陵地界。
乌孙国位处北方,西南临昭然,东南临武安,与风陵则是遥遥相望,半点儿也不撘地界。换言之,要想去乌孙国,就必得经过昭然和武安。
宋汐正好走在昭然这条道上,一想到厉淳就在这个国家,巴不得立即跑去看他。但一想到要救的人还生死未卜,昭然的都城又离此地相差甚远,往返一趟,怎么也得耽搁十天半个月。
是有轻重缓急,宋汐便强行压下那股想见他的念头,继续往北走。
心道,若救了那人,怎么也得去一趟昭然的都城,见上那人一面。
一个月后,宋汐循着线索,终于抵达了乌孙国。
奇怪的是,进的乌孙境内,便失去了那对师徒的消息。宋汐也不急,反倒猜测那二人藏匿于此。
在别国眼里,它是一夜郎小国,但在本国之内,绝对皇权至上,越是狭小之地,权利越发集中。
乌孙国是一个小国,面积不过风陵的十分之一,这就导致,国内一旦有什么重大消息,很快就会传遍全国。且越是这种小国,反而越发团结,对皇权更是敬畏得很。否则,国小而人心涣散,法度松散,很容易导致灭国,这也是这些小国的立国之道。
近期,乌孙国内,正有一个很火的传言。
据说,乌孙国主新的了一位绝世美人。
这位乌孙国主是个好色之人,最喜欢的就是搜罗美女,据说乌孙国内,很有姿色的姑娘,大半进了皇宫。但这位国王虽然好色,却又有些操守,至少,他没弄个酒池肉林出来享乐,也没有动不动就强抢民女。但凡是他看中的美人,他会想办法弄进宫来,大多是利诱,威逼也有,毕竟用得少,那必得是他很喜欢的,若对方宁死不屈,他也不好弄出人命。毕竟,只是喜欢,又没有爱到骨子里,这乌孙国第一美女都被他娶来了,别的也只是贪图新鲜,这个不行,再换个不就行了。
鉴于他们的国王并未因好色而变成一位昏君,乌孙国的百姓也就放任他们国君这点爱好了。
试问,哪个英雄不爱美人吶!
再说了,那些进宫的女子,大多是贪图荣华富贵,这是她们自己的选择,也怨不得国主。
但新得的这位美人可了不得,乌孙国主为了这位美人,已经到了闭不出户的程度,除却早朝,整日里窝在自己寝殿里,连最宠爱的贵妃那里也不去了。要知道,这位贵妃娘娘,可是他一年前娶进公的乌孙第一美女,乌孙国主专宠了她好一段日子,后来虽然又将目光放到了别的美人身上,最宠爱也还是这位贵妃。每个月有一半都要去她那里留宿,鉴于乌孙国皇后薨逝多年,乌孙国主又一直没有再立后,这皇宫里唯一的贵妃就是最有可能成为皇后的人,乌孙国主可是把后宫都交给她管了,可见对其恩宠。
自从得了那位新美人,乌孙国主已有一月未进她的寝宫了,宫里都传贵妃要失宠了,愁得贵妃连皱纹都长出来了。
据说乌孙国主对那位美人宝贝得紧,除却自己和必要的宫人,旁人都不得窥见。
故而,也没人说出那美人具体美成什么样,却又不约而同地认为那位美人一定很美很美,否则,怎么把他们得国主迷得晕头转向,连贵妃都抛之脑后了。
同时也对那位传说中的美人充满了向往,得美成什么样,才能把国主迷得团团转吶!
白团听到这个消息看,第一时间就抓狂,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一头秀发都被抓成了鸡窝,“他们说的一定是哥哥,完了完了,我哥落到色魔手里了,他会不会吃亏,那个色魔不会对他做什么啊!啊~”
眼见白团都要把他的头发揪下来了,宋汐一把抢过了他的手,沉声道:“你要把自己抓成秃子吗?”
对于他这个一烦恼就喜欢抓头发的新毛病,还抓的这么凶狠,她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额!”白团后知后觉地看向自己的手,后又看向宋汐阴沉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变成秃子很丑吗?”
宋汐没好气道:“丑爆了!”莫了,又加上一句,“我最讨厌秃子!”
这可说说到白团的心坎里去了,他最怕被她讨厌,当即就信誓旦旦地开口,“我再也不抓头发了!”
宋汐莞尔,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乖!”想了想,又道:“现在只是传言,你别想太多,别人只是说国王得了个美人,不一定就是你哥哥,就算是你哥哥,你哥是个什么角色,能是那么容易被欺辱的人吗?”白团歪头一想,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哥哥多么厉害,怎么会被一个凡人欺负呢,就算被捉住了,一般人也近不了他的身的。”
见把他哄好了,宋汐松了口气,对于白团他哥的暗卫,却泛起了一丝隐忧。
方才,只是她的安慰之词,就算他哥哥以前再厉害,如今受制于人,还不是任人摆布。宋汐试探性地开口,“你哥性子烈吗?”
白团一脸疑惑,“什么烈不烈的?”
宋汐想了想道:“打个比方,要是有人想抢你哥做老婆,你哥不愿意,又不能反抗,他会怎么办?”
白团道:“没人敢娶我哥做老婆,再说了,我哥是个男的,怎么能做别人老婆?”
宋汐真想一口唾沫淹死他,不过他真要聪明了,也就不好糊弄了,遂耐着性子道:“我就是打个比方,你回答我就好了。”
“哦!”白团认真地想了想,道:“这个我真不知道,不过,以前狼王银牙追过我哥,明明和他双修进境更快,我哥愣是拼着走火入魔的危险,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宋汐问,“后来呢?”
“后来我哥就走火入魔了,就变成今天这样了!”
宋汐:“……”心里感觉沉甸甸的,半响,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白团好奇地看着她,似突然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你不是说我哥不会有事吗?”
宋汐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斥道:“打个比方你听不懂吗?”
心道,这小子倒也不是笨的无可救药!
白团被拍的一个趔趄,勉强站住了身子,摸了摸脑袋,委屈道:“哦!”
宋汐见他不怀疑了,又觉得他太缺心眼了。
心里却叹了口气,看来,那也是个烈性的,但愿,别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故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