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汐醒来的时候,是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其破败程度,比起当初在陈家村的屋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甚至能看见屋顶的漏光,最大的有拳头大小,这下雨天漏水,一定很“爽”。
身下是一张木板床,连个被褥都没有,人躺在上面,硬邦邦地咯人。她在陈家村都没睡过这么原始的木板床。屋子里很暗,还有些凉飕飕的,要不是里面没堆放棺材,她简直以为到了义庄,而她则被人当做尸体摆放在这冷硬的木板床之上。
身上的伤还有些疼痛,她小心地抬起小半个身体,她记得昏迷前是在水里,她想努力游上岸,但是没有力气了,只有随波逐流。
当她的意识陷入昏迷,她真以为自己完了,心里又十分不甘。
那个女人虽然恨她,却不像是幕后主使,只是来执行任务的。这虽是叶微遗留的孽债,却直接作用在她的身上,这般生死一线,让她恨极。若是让她找出来谁是幕后主使,她非得抱着这血仇不可。
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却有被动过的痕迹,肩膀松垮垮的,一半伤口裸露在外,腰带也被人解开。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被人宽衣解带,这感觉真不太好,但她没有感到被侵犯的痕迹,应该是有人帮她处理过伤口。
但是伤口还是很疼,这表明处理得不是很到位,她拉开,肩膀和腹部的衣服。果然处理得很粗糙,用一种疑似劣质伤药的暗灰色粉末糊住了,和鲜血凝结在一处,简直惨不忍睹,好在将伤口堵住了。伤口没有缠纱布,好在她昏迷着,没有乱动,不然,伤口非重新崩裂不可。
给她治伤的人,到底是条件有限,还是缺乏常识,特么的处理成这样,就把她扔在这里不管了。
宋汐心里当真有气,不过,想想自己还能活下来,她又慢慢将这口气消化了。
正如她当初对宁璟说的,人家不救你,是本分,救了你,是你的运气,她还有什么立场去挑三拣四呢!庆幸自己还能看见今天的太阳吧,这是神的恩赐。
屋子里没有旁人,宋汐忍痛坐起身体,她想包扎一下伤口,回头肯定要重新处理一下的,现在,她要避免伤口在行动中裂伤。
因为在水里泡过,衣裳内挟带了不少泥沙,里外无所谓干净,宋汐便撕了中衣,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再看这个家,真是家徒四壁,除了一张木板床,一张缺脚桌,一个腐朽了的柜子,根本没别的东西,窗子都是破的,秋风呼啸着从窗洞里钻进来,宋汐虚弱的身体就感觉到一股寒意。
手在木板床上随意一抹,指腹上便沾上一层厚厚的灰尘,宋汐一脸黑线,脏成这样,这地方真的有人住吗?
宋汐挣扎着坐起身,缓慢地走出屋子,院子里除却一颗枣树,还真是空荡得可以。
就这么一小段路,宋汐就觉得累得慌,主要是腹部被刺穿的地方绞痛得厉害,而且头昏脑涨,用手往额头上一试,温度高的吓人,准是伤口发炎了。
她就靠在墙边上休息,大口地喘着气,脸色苍白,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这时,院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不多时,走进来三个大孩子。
两个少年,一个少女,看模样不过十四五岁,身上穿着打补丁的旧麻衣,典型的贫苦人家的孩子。俩少年一高一矮,皮肤黝黑,却生的壮实,一看就是干惯粗活的。少女生的秀气一些,皮肤也是日晒出来的小麦色,却显得健康红润。
三人进的院中,见宋汐靠着土墙坐着,生生地止住了脚步,显得很吃惊。
八双眼睛,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那个少女率先开了口,“你身上的伤还没好,怎么起来了,快回去躺着吧!”说话间,这少女大步走过来,热心地来扶她。
宋汐自己难以支撑,便半靠在她的身上,因为疼痛,微微弓着背,弯着腰,一边问道:“是你们救了我?”
少女腼腆地笑了笑,有些不敢直视她深邃的眼睛,嘴里老实地回答道:“是啊,昨天我们几个划船去打鱼,鱼没网住,倒是把你网了上来。一开始以为是个死人,想把你倒回河里,幸亏我试了一下你的鼻息,发现还有气。本想把你放家里的,但是我娘不同意,怕你死在家里晦气,我们不愿意把你倒回河里,只有将你搬到这里来。”
宋汐皱眉,“这么说,我身上的伤也是你们处理的了?”
闻言,少女眼睛一亮,奋勇地开口,“我们不敢跟大人说,以前见过有人拿烟灰堵伤口的,我就从家里的灶台下拿了一把烟灰把你的伤口糊住了,似乎挺有效的,你看伤口都不流血。”兴许见宋汐脸色不对,少女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有什么问题吗?”
那两个少年也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搬了个木桩子,让宋汐坐。
宋汐一边坐下,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她以为那是劣质伤药,没想到是烟灰,伤口是被糊住了,貌似发炎了,导致她现在高烧不退。
宋汐不再说话,而是摸摸身上,钱袋子不见了,兴许是被流水冲走了,宋汐从内缝的口袋里掏出一叠银票,全被水糊烂了,她直接拧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几个少年没看过银票,只是一个劲儿盯着那团纸瞧。
宋汐又在内袋里掏了一阵,掏出了几颗金豆子。
他们也没见过金子,只觉得宋汐手里的玩意儿在阳光下亮亮的,蛮好看,那少女不由得问道:“这是啥?真亮!”
宋汐捡了一颗金豆子递给少女,“这是金子,你去给我请一个大夫来,这就是你的了。”
闻言,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真的是金子吗?”
高个儿的少年道:“我听说金子很值钱,只有城里的老爷才会有,不是假的吧?”
矮个儿的少年道:“我爹说金子可坚硬了,咬不烂,你试一试。”
那少女还真拿了一粒金豆子放在嘴里咬,只觉得咯牙,吐出来一看,豆子上一点印都没留,于是,三人信了,望着宋汐的眼神那叫一个热切敬畏。
在他们的认知里,拥有金子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例如县太爷,富商。
他们无意间救了一个大人物回来!几个少年的眼神都变了。
怪不得初看这个人就觉得她不一般呢,长的不是一般地好看,气质也不一般,这或许就是他们大胆将她救下的原因吧!小孩子,总是猎奇的。
少女忙不迭道:“我这就去给你请,不过城里太远了,我去不成。村里的大夫行吗?我们村有个老大夫,村里人有病都找他看,邻村也有人来请他呢!我娘说,他是个有本事的,是我们村里最受人尊敬的人之一!”
宋汐倒也信奉高手在民间,最主要的是,她迫切需要一个大夫,便点头道:“那你现在就替我去请吧!”
见少女得了金豆子,俩少年都十分羡慕。
宋汐看在眼里,将目光转向两人,笑道:“你们俩跟她一起去,事儿办成了,我再给分别给你们一粒金豆子,不过,这事儿得保密,成吗?”
“好!”两个少年眼睛一亮,忙不迭点头。
宋汐又道:“这里没人住吧?”
若是没人,她倒是可以让几人帮她修葺一下屋顶,打扫一下房间,暂时住下来,养好伤口。
谁知,高个少年却道:“有人的。”
宋汐诧异,便有些为难。
另一个矮个儿少年笑道:“没关系的,那人很好说话,我们当初把你放他这,他也没说什么,这不,都一天了,也没把你扔出来。就这么说定了,我们给你请大夫去了。”
几个人欢欢喜喜地走了,留宋汐一个人在院子里。
不一会儿,院子外有脚步声响起,细听,只有一个人,她紧盯着院门,就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这真是个邋遢得让人难以辨别的男人,穿着一件儿完全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顶上有一撮反毛,顽强地翘着,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本来肤色,低着头,完全看不出本来模样。
他还弓着背走,就像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儿,仔细一看,手里勾着一只酒葫芦,脚踩在地上,一深一浅,似乎踏在棉花上,给人一种很不扎实的感觉。
他一进来,便带进一股酒气。
宋汐想,这是个醉鬼!
这人走进院子,才发现宋汐,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宋汐只觉得他隐在头发下的那双眼睛,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她坐在门口,他便连门也懒得进了,只是转身走到院子里唯一的枣树下,靠着粗壮的树干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喝着酒。
劣质酒水的味道在院子里飘散开来,宋汐呛得直皱眉,却也没有动气,反倒招呼道:“你是这里的屋主吗?”
那人不答,只顾喝着闷酒。
宋汐一顿,继续说道:“我受了伤,想要借你的地方住几天,离开的时候,会付给你相应的报酬。”
那人始终沉默,正眼也不给她一个。
态度也说不上高冷,就似什么都不在乎一样。
她终于明白那群孩子说他好说话的真正含义,他根本就不回话,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样的人,你当真了,就跟一拳打在棉花上,无力得很,相反,你自顾做你的事,倒也不会冲突。
宋汐不再开口,只静静地等着,不一会儿,院外又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有四五个人。
最先踏进院子的是两个少年,其中一个,肩头背着一个药箱子,身后,跟着一个白胡子老头,那少女走在老头边上,就像给他护航似地。
几人进来,先是看了那怪男人一眼,随后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宋汐。
那少女一指宋汐道:“就是她!”
白胡子老头在几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高个的少年殷勤地搬来一张残缺的矮板凳,匆匆擦了一下,放在老大夫脚下。
老大夫看了看宋汐,一指屋内,道:“进屋吧!”
少女便将宋汐扶了进去,两个少年却被老大夫拦住了,“你们两个就在外面等着!”
俩少年不明白,少女嗔了他一眼,嗤笑道:“姑娘家的事儿,你们还想掺一脚啊!”
两人遂闹了个大红脸,乖乖回院子里不动了。
此前,发现宋汐是女子,这才由少女给宋汐止血,男女授受不亲,非礼勿视。
宋汐被扶着在木板床上坐下,这床太硬,坐着都硌得慌,回头一定要想办法整床被褥,不然这夜里没法过了。
白胡子老头坐在床边,问道:“伤在哪里,给我瞧瞧?”
少女帮着宋汐一起褪了肩膀上的衣裳,露出被烟灰糊住的伤口,老大夫看了一眼,便狠狠皱起眉头,严厉道:“谁给弄成这个样子!”
他的样子实在是太严肃,少女被吓住了,低着头,默不作声,生怕了挨骂。
宋汐念着少女救了她一命,还为她请来了大夫,这事儿就懒得追究了,只是对大夫轻声道:“还是先处理伤口吧!我这挺难受的。”
老大夫瞥了少女一眼,却没有多说,只吩咐她去准备两盆温水,这里连个厨房都没有,更何况温水,少女便让院子里的少年各自去家里打一盆水来。
打来了水,老大夫早已将工具拿出来了,用软布沾温水给她清洗了伤口,而后上金疮药,最后再用纱布包扎,那少女就在旁打下手。或许为之前的莽撞行为感到抱歉,她做的十分认真。
待处理完肩上的,那宋汐便指着腰间道:“还有这里!”
老大夫撩开她的衣服,看了一下,眉头又紧紧皱起来,叹了口气,还是认真地给她治伤。
这么明显的利器伤痕,他怎么看不出来,这女子长的龙章凤姿,定然非寻常人,背后少不得是一桩大麻烦。不过,他人的恩怨,与他毫无关系。他只是替她疗伤,仅此而已。
宋汐看他动作娴熟,似乎技术不错,总算放了心。
处理完伤口,老大夫又给开了药方,宋汐从怀里摸出两粒金豆子,递给老大夫,颇为客气地笑道:“多谢老先生,这是诊金,先生收好,此事还请先生保密。”最后一句,显得十分严肃。
既是劳动所得,老者也不客气,将金豆子揣进了怀里,锊着白胡子,笑道:“好说,这药方子你收好,回头叫着丫头去我那里抓药吧!”
老大夫出去后,宋汐又递给少女三粒金豆子,细细嘱咐道:“这三颗金豆子,他们一人一粒,多出一粒还是你的,回头,你们三儿帮我把这里打扫一下。另外,还想让你为我办两件事。”
“什么事?”语气多了几分热切,乡下人过惯了苦日子,缺钱得紧,是有一种对金钱的渴望。但他们毕竟有着淳朴的品性,不会为了钱做伤天害理的事,不过劳动所得,才让他们心安理得。
“小事而已,一是从你家里匀出一套被褥,二是每日里给我送三餐饭,最简单的饭食就好。”
少女犹豫道:“我可以跟我娘商量一下吗?”
宋汐笑,“当然可以,但仔细叫你爹娘不要到处乱说,我养好伤就会走,不希望节外生枝。另外,这里熬药不方便,你去那老大夫家里,让他帮我熬好了,你按时端来给我喝就是。”
“我知道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秀儿,外面那两个,一个叫高的那个叫林子,一个叫矮的那个叫小山。”
两盆水端进来的时候是清的,端出去的时候是一汪血红,那少女将之倒进院子一角,跟两少年分了金豆子,便去那老大夫家里拿药,林子和小山便开始收拾屋子。
一个下午,就将这脏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屋顶用新茅草铺了厚厚的一层,窗户上钉了木板,只余下一条宽缝用来透光,如此,夜里也不会冷了。
屋子仍旧空空荡荡的,好歹能住人了。
这期间,那男人猫在枣树下喝酒,喝完了,就蜷缩着呼呼大睡,不打鼾,屋子里乒乒乓乓,他连一句抱怨都没有,也不翻身。
宋汐透过窗子的缝隙看他,心里有那么一点儿好奇,便问秀儿道:“他是你们村子里的吗?怎么过的这样落魄?”
秀儿道:“他不是我们村子里的,我们也不知道他是谁。他半年前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很落魄,不过那时候身上没这么脏,脸上一直糊着灰,没人看过他长什么样。因为这里没人住,他就一个人住这里来了。他这人孤僻得很,平日里独来独往,也没个朋友。一开始还有人跟他说话,他不搭理,渐渐地,别人也就不跟他说话了。”
宋汐真是越来越好奇了,“那他平时怎么生活?”
“村里有个铁匠,他每日里都帮忙打铁,得几个铜板,就拿去村东老李头家里那换酒吃。老李头自酿的酒水在村里能卖,虽说味道不怎么的,但是便宜,几文钱就能换一壶。”
宋汐听得直皱眉,“他把工钱都拿去换酒了,还怎么吃饭呢,我看这里也没开火。”
秀儿的语气也很无奈,“他有时候在铁铺子里吃,不然就不吃了呗!他是个怪人,没事儿就喝酒,喝醉了哪儿都能躺着,有床也基本都不睡的。”
宋汐看着那道蜷缩在枣树下的身影,莫名有点心酸。
怎么能有人,能把日子过得这么糟糕,怎么能有人能如此苛待自己。
吃了那老大夫的药,宋汐晚上便退烧了。
夜里有些凉,那人还靠在枣树下,低着头,不知道是睡没睡。
宋汐想着,这是他的屋,怕他一人在外面冻坏了。
透过窗子喊了两句,那人应都没应,她没有拿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习惯,就不多说了。
第二日一早,秀儿来送饭,宋汐见枣树下没那人的影子,便问秀儿,问起那男子。秀儿说,可能上铁匠家干活去了。
宋汐想,在外面冻了一晚上,第二天有干活,真的没事儿吗?
那老大夫还真有两把刷子,不过一日,她便觉得好多了,动起来没这么难受,便想去外面晒晒太阳,才起身,就从身上滚下来一粒金豆子。
她低头一看,正滚到床下,伸手就能勾得着。
捡豆子时,却发现床下有东西,拖出来一看,是个长形的木盒子,木制普通,细细窄窄,盒面积了一层厚厚的灰,一摸就一个深深的指头印。
宋汐猜,这是那个男人东西。
理智告诉她,不应该碰别人的东西,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她一探究竟。
这一瞬间的冲动,让她忍不住打开了木盒。
盒子里洁净如洗,铺了软缎的盒子中间,端端正正地放了一把长剑。
剑鞘上雕有星宿图案,上印“青峰”二字。
宋汐神情一震,几乎是颤抖地拿起长剑,拔剑出鞘,一团光华绽放,犹如出水芙蓉,雍容而清冽,却又分外迫人。
宋汐的神情由震惊慢慢变得怀念。
这把青锋剑,虽不如四大名剑那般盛名,也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其名次,排在名剑谱上第七。当初,她看中这把剑的锐利坚硬,千方百计地寻来,作为他二十岁的生日礼物。
直到现在,她仍旧可以想起那一晚他收到礼物时的欣喜,没有过多的表情的脸上,竟然难得有了笑容,虽然笑的非常地浅,却又非常地柔,融合了他那张精致的娃娃脸,有一种说不出的可亲可爱。
二十岁的男人,第一次表现得像个孩子,那样地天真欢喜。
他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他很喜欢,谢谢你,岚!”
他十分珍视这把宝剑,几乎是寸步不离。
当他的名气越来越响,江湖上便有一个他的传言,说他是个擦剑癖。
爱剑之人,喜欢擦剑没什么,但是有事没事儿抱着剑擦,有时候能擦一整天的,唯有他一个。
杀人前,等待猎物时会先擦干净,杀人后,擦去剑上的鲜血,扔下一方带血的手帕。
杀人现场有一条白手帕,几乎就是他杀人的特殊标志。
只有她知道,他只是太过珍视这样东西,力图让它纤尘不染。
有很多次,到了约定的时间,她姗姗来迟,会看见他一个人坐在石桌旁,低着头,默默地擦着青峰剑,明明是一件很简单很随意的事情,却被他做的这样庄严。
那时,如洗的月光洒在他的周身,他就像是一个被净化了的黑天使,竟让她觉得神圣又温暖。
小路,他竟然是小路。
怪不得,她总觉得那双眼睛很熟悉,还有他头上的那撮呆毛,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或许是,不相信老天竟会将这段缘分安排的如此美好吧!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一时间,宋汐只觉得热泪盈眶,这情绪来的太汹涌,以至于让她的腹部微微抽疼,她深呼吸一口气,缓缓站起身来坐在床榻上,目光惊疑而忧伤。
不过,小路,即便是为了逃避组织的追杀,身为第一杀手的你,为何会让自己过得这样落魄?是出了什么事,还是我的死,对你的打击太大。
也是,我是你唯一的朋友,你说,你在这世上没有亲人,我就是你唯一的亲人,最重要的人。
二十岁那年,你许下一个心愿,“希望能脱离组织,专心为你杀人。”
我当时笑着说,“你的人生,除了杀人,难道就没别的追求了吗?”
你说,“有,保护你,杀尽想杀你的人。”
“那也还是杀人啊!”
你有些窘迫地开口,“可我只会杀人啊!”
她笑,却很感动,“没关系的,我一点点教会你,慢慢的,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除却杀人,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
你笑了,虽然脸上做不出太多的表情,连笑容也是牵强的,但我就是知道你很开心,由衷地开心。
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她坐在屋前的矮凳上,看着那道孤独的身影披着晚霞一步步向她走来。
这一次,他没有喝醉,走路的姿势是挺直的,脸上仍旧脏兮兮的,藏在那双乱发下的一双眼,却异常闪亮,只不过,当他与人对视,便不自觉地垂下眼眸,掩藏这抹动人的光辉。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头顶上那一撮呆毛,突出,翘起,有一种屹立万年不倒的坚定顽强。
她每见一次都会笑,忍不住用手压了又压,那撮呆毛却翘了又翘,而他呢,睁着一双无辜纯良的眼睛,呆呆的,却又似温柔地看着她,他不会笑,但她猜,这个时候,他的心里是笑着的……
她也笑,这么喜欢我压你的呆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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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出现~大家可能会想,以后宋汐发现淳儿曾经派人杀她,还害得她差点死掉,这可是一大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