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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土豪,土豪,我们做个朋友吧!(1 / 1)

三皇子和五皇子还在忙着应对十全城外叫阵的沫戎国兵士的时候,莫天恒和流云已经和大部分的兵士一起,穿山越岭,赶往十全城东的华城,去和现行到达那里的“红衣公子”汇合了。

这是和流云重逢之后,第一次有和流云单独相处的机会,莫天恒满心的话想说,但是到了嘴边,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流云也不急,反正时间有的是,就看莫天恒什么时候能说出来。当她听到莫天恒哼哧了半天,说出来的是:“你知道朗木绝的家里是做什么的吗?”再也忍不住了,笑出声来。

莫天恒也后悔地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堂堂沫戎国的少王,在自己心爱的女子面前,竟然连句话都说不利索,真是很让人无语啊!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流云才清清嗓子说:“不知道啊!绝没说过,我也没有问过。他家是做什么的啊?”

莫天恒只好接着自己提起的话题继续往下说了,“他家在江湖上声名显赫,不过他并不想让别人把他的成就跟他家联系在一起。

因为担心有人会说他是沾了他家的光,所以,他很早就离开了家,自己在江湖上闯荡。这一闯荡啊,就是十五年。”

“很早,是有多早啊?”流云问道。

“十三岁。他的名声是一步一步自己闯出来的。想当年他作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单枪匹马一夜之间除掉了祸害一方百姓的幽冥山庄,出来的时候,全身都被鲜血染红了。所以,江湖人送外号‘红衣公子’。”

莫天恒对自己的口才,那是相当地无语啊!想说心里话的时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说起了别人的事情,尤其是自己的潜在情敌——好友朗木绝的时候,倒是挺顺溜的。

“所以,绝经常穿红色的袍子,就是想一次来加深大家的印象,让大家以为‘红衣公子’只穿红色的衣服。然后,在办某些‘红衣公子’不方便露面的事情的时候,可以穿着其他颜色的衣服露面,对吗?”

莫天恒惊讶于流云的逆反思维能力,他以为流云会感叹朗木绝的出众呢!结果,人家思考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流云的推测。

流云继续问道:“你提到的他的家庭,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啊?怎么还声名显赫呢群芳倾怀!我们在天香楼呆了那么长时间,没听说有姓朗的大家贵族啊?!”

莫天恒回答说:“其实他的家庭,你肯定听说过的,就是中原武林第一大家——白剑山庄。朗木绝出来行走江湖的时候,自己改了名字,‘朗木’是他母亲的姓氏。”

“你是说那个以锄奸惩恶为庄规的白剑山庄?!据说里面的人只穿白色的衣服啊!这个白剑山庄,我倒是有所耳闻,不过了解不多。想不到绝的出身竟然如此让人惊讶啊!”流云承认,她对朗木绝的出身产生兴趣了!

莫天恒再次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找话题找话题,找个闲聊的话题,竟然是帮潜在的情敌在心上人的心里加分的。

还是换个话题吧!还没等他再开口呢,流云就发问了:“绝离家出走的原因,告诉过你吗?是跟父亲不和,还是在家里受到排挤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啊,说说,到底是哪一种啊?”流云的八卦上身了,变成了娱乐小报的八卦记者,恨不能把人家的祖宗三代都给挖出来。

“你说的这两种,都算吧!他的母亲是白剑山庄庄主明媒正娶的大夫人,但他却是山庄里的二公子。

他那个爹啊,别的都好,就是好色。在他的母亲还没进门的时候,就跟婢女有了一个孩子,也就是他的大哥。

在他娘进门没多久,那个婢女就母凭子贵成了白剑山庄的二夫人。此人为人两面三刀,心狠手辣,屡次发难对付绝的母亲。

要不是绝的母亲够聪明,多次逃过那些圈套,只怕连绝都没有生下来的可能。可惜啊,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最终还是在绝十二岁的时候,中毒死了。”

“所以,绝就离家出走了?!不对呀,你刚才说他十三岁才离家出走的啊!那也就是说,在绝的母亲去世之后,他在白剑山庄呆了一年才走,对不对?”流云思索着说。

“是啊,绝的母亲去世之后,他在山庄里呆的这一年,过得非常不顺。他的爹爹虽然为人正直,但是,也不可能时时守在他身边啊!

整个山庄里的日常琐事,都是二夫人在掌管,大夫人去世之后,她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唆使了一帮人,整天嚷嚷‘不能废长立幼’啊,大公子继承山庄,名正言顺啊,什么的。”

“哟!还‘废长立幼’呢!她当这个白剑山庄庄主的位子是皇位吗?!一听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小妇人之言啊,登不得大雅之堂!”流云开始愤愤地为朗木绝打抱不平了。

“嗯,所以,绝就在十三岁的时候,离开了白剑山庄,改了名字,自己闯荡江湖。”莫天恒继续说道。

“哦,所以,他就来到了沫戎国,认识了你是吧?!”流云顺嘴接着说。

“你怎么知道?”莫天恒再次惊讶。

“很简单啊!‘朗木’这种复姓,不像是中原人会用的姓氏啊!他堂堂一个中原第一庄的二公子,隐姓埋名就罢了,还交上了你这样身份尊贵的朋友,只能说这机缘也太巧合了哈!

我猜,绝的母亲的老家,也就是绝的外公家,应该是沫戎国,或者是沫戎国周围的一个世家大族。不然,白剑山庄的庄主也不会娶他的母亲吧?!”

“嗯,你的确很聪明。朗木家族所在的位置是沫戎国西边的一块领地,和牧千雁的家族——粟牧族挨在一起。

绝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外出游历,看上了他的母亲,得到了朗木家族长辈的同意,才下的聘礼。只是没想到绝的母亲,会过的那么凄苦,好在绝还算比较争气,勉强算是安慰吧绝世盗神!

我跟绝是不打不相识,十几岁的时候,便衣出巡,见到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公子哥儿在追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汉,没问青红皂白地就开始过去阻拦他。

结果打了好一会儿,才知道那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汉是个惯偷,偷了别人用来看大夫治病的钱。绝是看不过去,才帮人家追的,结果被我给拦下了。

俩人一聊天,还挺对脾气的,就结拜成了兄弟,一起掏钱给病人看了病。后来,我们才知道彼此的身份。”莫天恒陷入了回忆里。

流云突然插话说:“等等!十几岁的时候,你们打架认识的。那你们现在多大了?朗木绝十三岁离家出走,现在有十五年了,也就是说他已经是二十八岁的老男人了!

那你呢?你是不是也有将近三十岁了?!”

莫天恒瞬间红了脸(当然,脸色红黑的人,看不太出来脸红,也看不太出来年纪):“我……我比绝……年长一岁。”

流云想一想自己在这个架空的时代里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惊呼道:“天哪!你们竟然都是老男人!亏老娘还以为你们只有二十四五岁呢!

你们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没娶亲,不会是身体上有什么问题吧?!还是说,你们俩……是……那种关系啊?!”流云语义含糊,神情暧昧地打探道。

莫天恒看着她的这张小脸,突然想起了在天香楼里的初吻(此处参见“第一卷天降丑女”),一张嘴说道:“我有没有问题,你要不要亲自验证一下啊?!”

流云看着他的神情,也想起了自己说了最能挑战男人心里底线的话,?遄帕常?侠鲜凳档刈?涣嘶疤猓骸岸睢??歉觥??罄茨兀亢罄窗捉i阶兔挥辛?倒?穑俊?p看着流云卸掉了端庄的架子,表露出害羞的样子,莫天恒心里的紧张和苦闷的感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他好像又回到了在天香楼的时候,天天跟当时是傻妞的流云眉眼相对的日子。

“后来绝的大哥在一次意外中,丧生了。那个二太太也深受打击,信了大乘教,开始吃斋念佛了。绝的父亲曾托人几次来请绝回去,但是绝都没有答应。”

“哦!看来绝的父亲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还是很想要这个儿子的嘛!”

“那是当然。绝的大哥去世了,几个弟弟又不成气候,现在白剑山庄的后人里,只有绝是最靠谱儿的传承者了。

话说绝的父亲许诺下重金,绝都坚定的回绝了。还是陪伴在本人身边,你说这算不算是本人的魅力所在啊?!”莫天恒也开始说话不正经起来了。

可惜,他再一次败给了流云的奇怪思维,因为流云关注的不是后边这一句,而是前边那一句,“重金?!能有多么重啊?很多吗?”

“很多啊!白剑山庄富可敌国啊!庄主许下的重金,估计够整个沫戎国两年的赋税收入呢!”

“哇塞~~~那绝不就是传说中的土豪喽?!天哪,想不到我这个穷鬼身边,竟然有这么富裕的人啊!真是好开心!”流云一副眼冒金光的财迷样子,就差用手擦口水了。

莫天恒真是无语问苍天啊!原来自己说了这么半天,担心了这么半天,都是徒劳的。这个流云啊,既没有偏向绝,也没有对自己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她关心的,是白剑山庄的财产!

经过一天一夜的行进之后,他们终于和驻扎在华城之外山林里的朗木绝顺利会师了。

流云拖着疲惫的身子,来到朗木绝面前,伸出右手做握手状,眨着明亮的小眼睛,说出了让大家惊掉下巴的话:“土豪,土豪,我们做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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