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一点,沉睡镇商业街,麦尔斯自助餐厅。
罗夏将野马轿车停在餐厅对面的路旁,从反光镜上,他看到餐厅门口站着一名西装趣÷阁挺的年轻白人。
罗夏拿起手机看了眼麦卡伦发来的信息,那名年轻白人应该就是新镇长。
在山姆国这样年轻的政务官(选举产生)并不少见,甚至在某些人口稀少的市镇,人们会选举一头动物来担任镇(市)长。
罗夏对着后视镜,又练习了一遍见面致词,以防一不留神说错名字,一切准备就绪后,他深深吸了口气,推开车门走下轿车。
此时年轻镇长麦卡伦正在一边和走进餐厅的镇民打着招呼,一边四下张望,看样子他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新任警长。
罗夏径直走到麦卡伦面前,说道:
“你好,麦卡伦镇长。”
年轻镇长麦卡伦看着他,不确定地问道:
“警长?”
“是的。”
罗夏点了点头。
年轻镇长麦卡伦连忙伸出手,“见到你很高兴。”
“我也是。”
罗夏与他握了握手。
麦卡伦打量着他,有些诧异,“没想到警长看上去这么年轻。”
“我只是看上去有些年轻。”
罗夏耸了耸肩,“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麦卡伦笑了笑,“我们进去吧。”
罗夏跟着麦卡伦走进麦尔斯自助餐厅,餐厅内的客人和服务生看到麦卡伦后,纷纷与他问好,他也亲切回应,看来他在当地居民中的声望似乎不错。
两人来到餐厅角落坐了下来,闲聊几句后便进入正题。
年轻镇长麦卡伦左右看了看,沉声说道:
“我在雇佣你的时候得罪了一些人,你要知道在沉睡镇,历任警长包括威尔都接受了普拉迪诺的贿赂,所以我需要一个外人,一个与他们没有瓜葛的人。”
“你雇佣我就是为了扳倒那个家伙……”
罗夏眯起眼睛,“那个叫做普拉迪诺的家伙?”
“那个普拉迪诺可不是什么“家伙”……”
麦卡伦双手搭在餐桌上,神情凝重地说道,“这里所有犯罪团伙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罗夏点了点头。
麦卡伦继续说道:
“我知道你周一才正式上任,但我想先带你去看下“缺德舅(TrderJoes)”。”
“缺德舅?”
在罗夏印象中,这似乎是山姆国的一家连锁超市的名字。
“警署。”
麦卡伦笑了笑,“以前的警署在三年前被大火烧掉,镇政府手头紧张,正好缺德舅决定撤出沉睡镇,我们就将它改建成警署。”
……
罗夏和麦卡伦驱车来到警署,超市的招牌并没有去掉,依然挂在警署门口,走进警署迎面是一个前台,一个黑人女警正在接听电话,在她后面的墙上贴着一幅巨大的六角形警徽,提醒别人这里并不是超市。
“卢皮塔。”
年轻镇长麦卡伦对黑人女警打了一声招呼。
前台卢皮塔连忙挂断电话站起身来,说道:
“麦卡伦镇长,您好。”
麦卡伦拍了拍罗夏的肩膀,“这是新任警长。”
前台卢皮塔连忙伸出手。
罗夏与她握了握手,率先说道,“很高兴见到你,卢皮塔。”
“警长,见到你很高兴。”
前台卢皮塔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我还以为新任警长会是一个老头子呢。”
罗夏摊开手,露出无可奈何的样子,“没办法,上帝给了我一张年轻的面孔。”
麦卡伦在一旁问道:
“今天镇上怎么样?”
卢皮塔连忙答道:
“今天没有接到报警电话,一切正常。”
“那就好。“
麦卡伦点点头,“我带威利斯警长参观一下警署。”
“好的,有什么事情,您可以随时叫我。”
麦卡伦带着罗夏穿过前台,走进一个面积不小的大厅,办公区、看守区都在大厅内,由金属栏杆将它们区分开,这时办公区内只有两名男性警察。
“下午好,镇长。”
一名中年白人男警打着招呼迎了上来。
“这是你们的新头。”
麦卡伦指了指身旁的罗夏,然后对罗夏介绍道,“这是埃米特·罗恩斯副警长,沉睡镇警署资历最深的警官。”
罗夏伸出手说道:
“见到你很高兴。”
“你好,警长。”
副警长埃米特与他握了握手,沉着脸,似乎情绪不高。
接着麦卡伦指着走过来的另一名黑人男警,“这是布莱恩·扬恩,前橄榄球运动员。”
警官布莱恩笑着说道:
“警长,欢迎来到沉睡镇警署。”
麦卡伦拍了拍罗夏的肩膀,说道:
“其他人暂时不在,沉睡镇警署总共有6名警员,等你周一正式入职后,这里就变成7个人了。”
罗夏点点头。
这时,前台卢皮塔突然神色慌张地小跑进来,“不好啦!在镇外森林发现了一具尸体。”
罗夏扭过头看着卢皮塔,心中咯噔一声,不会是昨晚埋藏的尸体被人发现了吧?
麦卡伦问道:
“怎么回事?”
“护林员桑尼,在巡山时发现了一具尸体。”
听到卢皮塔的回答,麦卡伦皱起眉头。
罗夏看着他,说道:
“我去看看吧。”
麦卡伦想了想,“好,让埃米特和布莱恩陪你一起去。”
罗夏点点头,便随副警长埃米特和警官布莱恩离开警署,驾驶野马轿车跟在警车后面,前往报案地点。
报案地点在沉睡镇两三英里外,是一处森林公园,罗夏他们在公园入口处找到了护林员桑尼,一名六十多岁的白人老头。
护林员桑尼带领三人进入森林公园,来到一处山脚下,他指着上面说道:
“尸体就在上面不远的地方……”
副警长埃米特留下来记述趣÷阁录,罗夏和布莱恩向山上走去。
山路比较斜陡,罗夏和布莱恩爬了好久,终于在山腰一处树丛后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尸体头朝下趴在地上,手中紧紧抓着一把霰弹枪。
“哦!我去。”
警官布莱恩看着地上尸体,发出一声惊呼。
罗夏平静地走上前去,看了眼尸体手中的霰弹枪,这把霰弹枪他曾经在兵器杂志上看到过,他说道:
“是莫斯伯格12号霰弹枪。”
警官布莱恩在一旁问道:
“警长,这个家伙是因为狩猎意外擦枪走火吗?”
“不是,你看他的衣服。”
罗夏蹲下身,戴上手套将霰弹枪从尸体手中抠出。
布莱恩看着尸体上所穿的一身运动装,确实不像打猎者应有的样子。
罗夏将霰弹枪放在一旁,对布莱恩说道:
“我们把他的身体翻过来。”
布莱恩连忙搭手和他一起将尸体翻了过来。
尸体是个40来岁的中年白人,胸口上有一滩暗红色的血迹。
布莱恩蹲下身盯着尸体胸口,想了想说道:
“子弹出伤口就是这里,就是说他是被人从后面射中,这么看来凶手在哪个位置都有可能,高处、低处、树后面……”
罗夏点点头,拿起霰弹枪,用小拇指在枪口挖了一下,然后放到鼻下闻了闻,说道:
“受害者没有还击。”
“警长你怎么知道?”
布莱恩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
罗夏淡淡地说道:
“有油味的话,那么这把枪就被清理过,有火药味的话,就是开过枪,我闻到的是油味。”
“原来如此……”
布莱恩露出一副学到知识的样子,作为半路出家的警察,他根本没有系统学习过这些知识。
罗夏问道:
“你认识这个人吗?”
布莱恩看着中年白人已经变的黑紫的面孔,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在这里干了3年,不敢说全镇的人都认识,但每个人都有印象,这个人我是第一次见到。”
罗夏眯起眼,不是本地人?那么线索可就不好找了。
……
勘察完现场后,罗夏决定先返回沉睡镇,驱车路过夸特曼的酒馆时,他看到酒馆门口停着一辆奔驰S级轿车,轿车旁站着两名高大威猛一身深色西装的黑人保镖,似乎是有大人物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