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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因为他回来了(1 / 1)

两年了,她常常想,杜军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如果再见面,他们是否还会认出彼此的样子。

两年了,他们除了写信,竟然没有寄过照片!所以,江雁心中的杜军,依然是从前青涩的样子。

在这两年内,发生了许多事。上高二的时候,江硕考上了一中。那家伙,似乎比以前更加霸气了。那天,他跑到江雁的教室,霸气侧漏地宣示:“江雁,我来了,从此以后,你就归我管辖了!”

在女同学满脸花心地痴望着江硕的时候,江雁很不屑地撇撇嘴:“一边玩去,少给我添乱!”

哇!全班同学无不崇拜地望着江雁!仿佛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

江硕终于崩不住劲,破功了。他的大手使劲地揉着江雁的头顶,笑得如花般让人眩目:“你个臭丫头,你这臭脾气,怎么就不改改呢?你向我服服软,有那么难吗?”

虽然江雁身高在女生中已经算高的,可是在将近一米九的江硕面前,还是矮得多啊。

江雁挥掉江硕作祟的大手,故作花心地说:“啊哦,小硕,你越来越帅了,雁姐姐见到你好开心哦!”

呕!江雁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假呕声,不由得笑了!

江硕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嫌弃地说:“你赶紧打住,还真不是你的风格!行了,我走了,有事记得找我!”他说着,转身走了,只是嘴角的笑意,想忍都忍不住。

许多终于从警察学校毕业了,他竟然做为优秀毕业生,一毕业就进入了县刑警队。

孙天意也高中毕业了,考上大学没问题,只是录取通知书还没有下来,还不知道会走什么学校。

在这两年里孙天意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江雁,他家饭店里的菜,几乎让江雁吃了个遍。

而江雁始终和他保持着距离,始终是天意哥的叫着,也始终对他眼中的情意忽视不见。

因为江嫚和孙天意同班,所以,每次孙天意要请江雁吃饭的时候,江雁总是会找理由叫上江嫚。而她也看出,江嫚对孙天意也很有好感。于是她就私心地想搓和两个人。可是孙天意也是一根筋的人,也总是对江嫚视而不见。这让江雁很头疼。

许多从警察学校毕业,回到县里的时候,孙天意和江嫚已经高考结束,而江雁也正在暑假中。

许多撺掇着孙天意,叫上江雁,一起吃顿饭,聚聚。于是孙天意就给江雁打了电话。江雁不好推辞,就叫上了江嫚,正好江硕也在,于是,三个人开车去了县里。

那时,江硕虽然没有驾照,但是开车已经是驾轻就熟了。江雁坐他开的车,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三个人开车直接到了城南边的一个小树林。那个小树林,树木很稀疏,树下放着许多的桌椅,树林边上有烧烤架,架上正烤着羊肉串。

时间还早,还没有到饭点,没有就餐的人,所以,江雁一眼就看到了在一张桌子边坐着的孙天意和许多。

“嗨,这呢。”孙天意看到江雁他们,向他们挥了挥手。

三个人一起走过去。江雁看到许多,他似乎也长高了,反而瘦了,脸显得清秀了不少。他身上的痞气,被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掩盖了,看起来,还是很有几分魅力的。

“怎么,江雁,好久不见,被哥哥迷住了?”许多竟然开起了江雁的玩笑。

呃,这人果然是不改流氓习气啊,开口竟然就开起了她的玩笑。这几年,江雁周旋在江硕和孙天意之间,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丫头了。

但她毕竟才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忍不住脸就红了。

江雁有些尴尬地笑笑:“许多,我们好久不见,一见面,你就开这样的玩笑,真的合适吗?不过,我还是可以满足下你的自恋之心的,嗯,你的确比原来帅多了,看来给羽儿找个后妈,应该不成问题了!”

一句话,所有人都笑了。

许多也笑着,微微红了脸:“怎么个意思?合着我找个老婆很困难了?”

孙天意接话道:“绝对不困难!让陆伯伯拿大喇叭一广播,我估计来征婚的女的,能绕县城一圈!”

“你娶媳妇才拿大喇叭广播呢!行了,别说没用的,都坐下。”许多招呼着江嫚和江硕坐下。

江嫚和江硕一左一右,坐在了江雁的两边。

很快羊肉串就端上来了,孙天意拎过来一打啤酒,打开了几瓶,分别为大家倒上了。大家一起举杯,庆祝许多学成归来。

许多说:“什么学成归来啊?狗屁!我是终于逃脱了牢笼!”

江雁笑:“那我们为你刑满释放干杯!”

许多瞅着江雁,“我说你这丫头,今天怎么专和我过不去啊?我怎么又成犯人了?”

江硕笑:“许多哥自己说的,你逃脱了牢笼,可不就是刑满释放吗?”

江硕一解释,众人笑得更欢了。

许多无奈:“得,得,哥上的学少,比不过你们这些高材生,来喝酒!”

众人哈哈笑着举起酒杯碰在了一起,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众人吃着羊肉串,喝着啤酒,说着学校里发生的事,很是热闹。

孙天意的目光总是时不时地落在江雁的身上,江硕也注意到了,就侧过身子,挡住了孙天意的目光。而江嫚的目光却一直在孙天意的身上。

因为江硕要开车,他没有喝酒。江雁和江嫚倒喝了些,毕竟是女生,也喝不了多少。

天刚擦黑的时候,江雁提出要回去了,她不想让爸妈不放心。

临上车时,孙天意叫住了江雁,说他考上了上海的财经大学,通知书就快到了。

江雁兴奋地说:“这么巧啊,嫚姐姐也考了那个学校。以后嫚姐姐就交给天意哥照顾了!”

江雁的话,让江嫚红了脸。她推了江雁一把:“谁要他照顾了!”她说着,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瞥了孙天意一眼,可是他的眼里只有江雁。江嫚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她是为了他才报考了那么枯燥的一个学校,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还是错!

江雁故意忽略了孙天意眼中的落寞,朝他和许多挥挥手,坐上了车。车子慢慢启动,离开了孙天意和许多的视线。

许多一拍孙天意的肩膀:“放弃吧,兄弟,江雁那丫头,不是你能驾驭得了的!我倒觉得江嫚那丫头不错,对你死心塌地的!”

孙天意没有吭声,一转身,抄起一瓶啤酒,一口气灌了下去,然后把空酒瓶朝着一颗树扔了过去。酒瓶碰到树干,摔了个粉碎。

许多一皱眉,“你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你为什么这么死心眼呢?”

孙天意双眼猩红地瞅着许多,“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我爱她!从两年前,我在小树林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心里就只有她了!这种感觉你不懂!”

许多不耐烦地摆摆手:“少他妈给我提爱情!老子烦那两个字!老子就知道,江雁心中只有杜军,你永远也比不过杜军!”

孙天意颓然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颗小树,喃喃地说:“我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就还是比不过杜军?”

暑假结束,江雁返回了学校。已经是高三了,学习气氛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

现在江雁的同桌是李丽亚,是高二时从二中转过来的。而她在二中时,和沈丽是同班同宿舍,也很要好。所以,她来到江雁的班之后,就先急急地问,谁叫江雁。

江雁有些纳闷地站起来说:“我是江雁。”

李丽亚扑过来抱住她,兴奋地说:“太好了。我是沈丽的朋友,她让我来了就找你。”

江雁笑了,她很喜欢李丽亚的直爽,更何况她还是沈丽的朋友,因此很快江雁就和李丽亚成了莫逆之交,就像当初江雁和沈丽似的。

李丽亚个子和江雁差不多,却比她壮实许多。她的脸很大,很白,很爱笑,一笑,脸颊上就会一边露出一个小酒窝,很惹人喜欢。她也梳着一条马尾辫,又黑又亮,又粗又长,很是骄傲地摇摆在脑后。

李丽亚成绩一般,数理化尤其不好,江雁没少给她补课。

因为都是好朋友,江雁就把高晨介绍给了李丽亚。江雁无法忽略,李丽亚看到高晨时,眼睛里瞬间亮起的光彩。于是,江雁就便和李丽亚换了座位,她自己靠窗户,让李丽亚挨着过道,而过道的另一侧就是高晨。

为此,高晨还和江雁冷战了很久,让江雁很无奈。

高三开学的第一个周六的下午,学校组织高三的全体同学去县电影院听演讲,说是全国的高考状元组成了一个报告团,全国巡演。县文教局出面,请报告团给一中的高三学生做次报告。

下午上课铃一响,高三的全体同学就在操场上集合,然后,按顺序,排着队,步行去电影院。

因为个子高,江雁和李丽亚站在了女同学的最后面,她们的后面是她们班的男生。

江雁和李丽亚低声说笑着,随着大部队,走出校门,完全没有注意到校门旁边那一抹军绿色的身影。

李丽亚碰碰江雁的胳膊:“哎,江雁,你看,大门边站着个兵哥哥,不知道找谁的。”

“什么?”江雁的心一颤,连忙翘首回望,一抹绿色映入了眼底。会是他吗?江雁心潮澎湃地跑出了队伍。

“江雁,你干什么去?”李丽亚大声喊着她。

“江雁?”一道清透、熟悉到骨子里、让她魂牵梦绕的声音,在前面不远处响起。

江雁好像被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任凭李丽亚在身后呼唤,而她的目光只锁定前面那个更加高大而挺拔的身影。他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军装,上衣的领口一直系到脖颈,一条浅绿色的领带系在领口下。他的上衣整齐地塞在军裤里,一条黑色的皮带,紧箍着他的劲腰。呵,她感觉他的腰身都粗壮了好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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