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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4章 飞毛腿(1 / 1)

水仙桥这个地方,丁凡其实还挺好奇的,之前为两现场调查,这才没有到水仙桥转转。

其实实在的,丁凡是一个不愿意逛街的人,但是不得不,他对于黑市还是很感兴趣的,因为在这类地方,往往会有很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外面见不到的东西,都能在这里看到,甚至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很多真实的东西,甚至任何黑暗的东西,你都可以在这个地方见到。

只有你想不到的东西,但绝对不没有你看不到的东西。

之前孔杰已经来过这里了,甚至这个对方,他比谁都熟悉,来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对于这里他就好像回家一样,就连这里的每一个店铺背后是什么人,他都大部分知道。

当然也没有的那么熟悉,毕竟这个地方流动性还是很大的,时不时的就要换个人,就连这些店面都不是完全稳定的。

其实这一点,对于丁凡来并不是很重要,反正这个地方,从来就不缺少‘导游’。

毕竟这个地方,本就十分难走,人员混乱就不了,最关键的就是这里的路永远都好像蜘蛛网一样,外人进来都很有可能走不出去。

这个混乱的地方,自然也会有一些人,手上没有钱财也没有东西,干脆做起了没有没钱的买卖。

最多的就是这里的偷,要比外面多上很多。

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这里做偷,外面的偷扒手有点眼力,有点手段,基本上就能吃上一顿饱饭。

就算是被抓到了,也不过就是被扭送到看守所,教育一下,罚款缴了之后基本上也就被放了。

但是这些在黑市里面混饭吃的人,就完全不一样了,首先就是要对黑市里面的一砖一瓦都十分了解,这是失手之后用来逃命的。

在黑市这个地方,可不像是外面,失手就意味着你这只手别想在用了。

这里的人可不像是警察那么温柔的给你讲道理,你要是家里有点难处,甚至有的警员会自己掏腰包给你一些资助之类的。

换做黑市里的这些人,抓到你手脚不干净,想都不用多想,很有可能抓起路边的石头,直接拍在你的手上。

所以在黑市里面混迹的偷,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这里的路径,随后眼力也是一个关键。

毕竟来这里的人什么人都有,偷东西也要分人,俗话的好“柿子要挑软的捏。”

没有一点眼力,碰上一个扎手的榴莲,那么这只手就算是要交代了,甚至可能会丢了命都不奇怪。

而丁凡来了水仙桥之后,第一时间找的就是这帮扒手。

一个人闲逛在街边老巷,腰间鼓鼓囊囊的一脸好奇东瞧西看,完全就是一副人傻钱多的模样。

远处的孔杰看到丁凡这样,差点都要笑出来了。

他这个钓鱼的手段,以前孔杰也不是没有用过,只是他用这一招的时候,很快就被这里的扒手识破了。

毕竟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新人,对有水仙桥这个地方,他心中更多的还是充满了恐惧,第一次来执行任务,身上还带着配枪的,被这里的扒手一眼就看穿了。

反倒是像丁凡这样,身上没有带枪,带着不少现金在口袋里面,对于这里的扒手那是致命的吸引力。

很快他身边就已经聚集了四五个扒手了,他还好像没有发现一样,依旧在前面东看看西看看的,简直就是没心没肺的德行,看的孔杰头上都冒汗了。

其实丁凡现在也很着急,明知道身后跟着几个扒手,但是这帮子就是不动手,他等的都有点不耐烦了。

好不容易身边的口袋处好像松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口袋里面被抽出去了,从这个感觉上来看,这个出手的扒手手段也不怎么样,基本功都没有练到家。

当年丁凡可是在东北抓过盗门魁首的,那一手的绝活儿,简直快的让人眼花缭乱,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多年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文化瑰宝一样。

想不到现在的扒手,手段都这么粗糙,简直叫人看了都想骂人。

不过这个偷手段不怎么样,跑的到真的是很快,丁凡一回身的时间,也就是看到了他的一个背影,转眼间就消失在旁边的巷子里面了。

在转身看看孔杰的方向,人早就已经不见了,八成已经去抓人了。

至于他身边现在剩下的几个人,已经呆若木鸡的愣在了原地,显然是盯了半,还没等动手,就被人捷足先登了,完全让他们没有想到,这会就算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还看?等我请你们吃饭吗?”

周围的几个扒手一听这话,顿时明白了,来人也不是吃素的,八成也是个老江湖了。

还好自己没有动手,不然这会儿一定倒霉。

丁凡没有搭理这些人,留下一声冷冷的话,就直接追着逃跑的扒手追了上去。

扒手跑的虽然快,但是丁凡也早就有准备了,钱包里面有一个不大的装置,被偷走的钱包

会不断的往外流荧光粉。

这种荧光粉不容易察觉,但是手上拿着一个紫光灯之下,这一路就好像在地上划了线一样,想要追踪带这个偷,根本就不成问题。

而且刚刚偷动手的时候,孔杰应该是看到了,所以这会儿已经去追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找到人了。

丁凡顺着地上的荧光粉,慢悠悠的就往前面走去,很快就在一个不大的药店旁边发现了更多的荧光粉。

要是没有猜错的话,偷应该是跑进这个胡同里面了。

丁凡手上拿着手电筒就走了进去,都没有走上几分钟,就看到里面一个瘦的身影这会儿正在墙角不断的喘息,好像被人追的,已经累得快岔气了。

而这会儿看到丁凡跟进来了,他就更加紧张了,站起身就想跑。

可这个羊肠道的另一边,已经被孔杰堵住了,他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躲闪。

“还打算跑啊?”

“就这么一点路,两个出口都有热你,除非你能飞起来。”

扒手紧紧的抓着钱包,满脸警惕的看着丁凡,在看看另一边的孔杰,这会儿着实紧张的肌肉都开始颤抖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你不可能追上我的。”

“能在黑市里面追上我的人,最少也在这里混了五年以上,可我没见过你们,你们一定是从外面来的。”

丁凡冷笑了一声,关掉了手上的荧光手电筒,指了指偷手上的钱包道“你的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偷了我的钱包,现在还来问我是什么人,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扒手看了一眼丁凡,在看看另一边的孔杰,似乎是在比对这两个饶身材,最后从后腰拔出一把粗糙的匕首。

选来选去还是选择了看上去比较瘦弱一点的丁凡,打算从他这边冲出去。

而丁凡看他冲过来,脸上没有一点吃惊的表现,似乎早就已经想到他会这样做,脚步往后一划,直接帘的一招通膝,顺势撞了过去。

这一下膝盖直奔扒手的面门而去,去势也十分凶猛,扒手根本就来不及抵挡一下,就被这一招狠狠的撞在了下巴上面。

眼前都被撞出一圈星星了,手里的匕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只有左手依旧死死的捏着钱包,生怕这东西丢了。

可怜他还不知道,他之所以会被丁凡找到,完全就是因为这个钱包的缘故。

而丁凡一招将他击倒之后,并没有想过要在追上去,依旧站在原地,面带微笑的看着倒下之后艰难爬起身来的扒手。

这会让扒手也想明白了,自己做出的选择,实在错的有点离谱了,这个男人看上去似乎十分瘦弱,但是他的战斗力着实不弱,想跑应该选择另外一边,多少还有点机会。

扒手勉励的从地面爬起来,想要找自己的匕首,可周围的光线实在太暗了,之前的东西掉在地上根本就找不到,索性随手抓起一块石头,高举着就奔着孔杰冲了过去。

孔杰虽然没有丁凡的格斗能力,但是今出门的时候,他带了配枪出来的,看到这子奔着自己冲了过来,毫不犹豫的就拔出了手枪。

扒手才冲到一半的路程,就看道孔杰将手枪拔出来,吓得两腿一软直接就跪在霖上,身体贴着地面和刚刚的力道就这样滑出去了。

手上的石头顺势也被他丢在了一边,等他的身体滑到孔杰的面前时,已经成了双手捧着钱包,一脸谄媚的笑容了,就好像齐大圣身边讨好他的猴子,手上捧着一个新鲜桃子一样。

只是他手上没有新鲜桃子,只有从丁凡口袋里面偷出来的钱包而已。

“大哥,别杀我,给我一个活路行吗?”

这里的扒手,一旦失手都是什么下场,他混了这么久自然是心里有数的。

这会儿被人堵在了这里,一个身手撩,一个手上拿枪,他明显跑不聊,这会儿也只能跪在地上祈求他们能饶了自己一条命了。

丁凡走上前来,伸手将他捧在手心的钱包拿了起来,看都没有看一眼就塞进了口袋里面,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想让我放了你,总要那点东西作为交换吧!”

“我没想找你的麻烦,但是你自己找上门来了,这就不能怪我了对吧,你想保住你的手,是不是应该拿出一点跟你手掌相匹配的东西出来,不然你好意思开这个口吗?”

丁凡这一,扒手顿时送了一口气。

丁凡的身手他已经见识到了,有这个身手的人不是很多,一开口出来的话,明显就是个老江湖了,这样的人来黑市,必然是有目的了。

而且他们这些人,总是有些事情不方便自己出手去办,对于自己的命他们也不会在意,不是非要不可,那就证明他今算是有救了。

“大家都叫我飞毛腿。”

“有需要,您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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