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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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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报晓,晨雾四起。

已经是卯时了,冬天的夜晚很长,这会儿街上还静悄悄的,一片漆黑。

江城跑遍了整个京城,站在市集中间,看街边的灯笼随风晃悠。四周很冷,他喘着气,喝出来的每一口都是一抹白烟。有早起提着炉子卖茶的老翁,从身边路过时,轻声询问他要不要买,江城摇头推辞。

回到明家,府内似乎安定下来,烛火微明,风声清晰。

明霜房内只点了一盏灯,外间睡着小丫头,忙了一晚上,各自疲倦地靠在一起,里间是杏遥和嬷嬷。为了避免麻烦,他顺手把两人的穴道都点了,将手里的油纸包轻放在桌上。

正打算离开时,忽然又迟疑了一瞬。

她还在床上躺着,呼吸平缓。

江城闭目在原地挣扎,半晌还是忍不住折返回去,打起帘子来,垂眸去看她。

微弱的灯光照耀下,明霜的脸色煞白,嘴唇干裂脱皮,许是折腾太久,眉间的皱痕一直淡淡的没有散开。

他心中五味杂陈,抬手覆上前去,想替她抚平,但刚刚触及额头,指尖便觉得滚烫,她发着烧,异常难受。

江城想抽手回来找帕子给她降降温,大约是才从外面吹了风,手背清凉,明霜微微动了动身子,突然抱住他胳膊不松手。

“娘,娘……”她低低喃喃道,“我疼……”

掌心一抹湿意冰凉,江城不自觉轻轻一颤。她紧紧搂着他胳膊,瑟缩在床上,这个样子实在让人心疼。

“小姐……”江城轻声唤她,许久没有回应,她想是还在昏沉之际,并没苏醒。他试着将手抽开,静静瞧着她的睡颜,然后极其小心地伸出拇指抹去眼底下的泪痕。

明霜眼睑微不可见地颤了颤,很快又归于平静。

他叹出声,拉上被衾给她盖好,这才悄悄出去。

发了一晚上的烧,到次晨临近正午时,明霜方渐渐转醒,一睁眼就嚷着要喝水。杏遥火急火燎地提了茶壶来给她倒,咕噜咕噜喝下去两大碗之后,才总算是活过来了。

“怎么样?好不好?还疼不疼?咱们再叫大夫给看看吧?”一口气说了许多话,明霜也来不及回答,只靠在软枕上朝她笑:“现在不疼了,倒像是死过一回了似的。”

“呸呸呸。”杏遥直往地上啐,眼泪都快出来了,“别满嘴死啊死啊,真以为吉利么?不过就是腿上旧毛病犯了,引着发了会儿烧而已,哪有那么厉害的!”

她虚弱地笑笑,没再说话。

不多时明见书听到消息,当真叫了个大夫过来,把了脉,看了病,写了张药方,又啰啰嗦嗦扯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底下的人便忙碌着开始煎药。

一下午,叶夫人来看望,明锦来慰问,就是明绣也跟着坐了片刻。比她落水那会儿热闹得多。

明锦是要出嫁的人了,不知是不是因之前送的那十匹锦缎,待她的态度好了不少。

“听大夫说是腿上着凉的缘故,难怪老人家常叮嘱‘寒从脚起’,这北方的天是比南方冷些,明年早点把炉子烧上,也不至于受这些苦了。”她坐在床边,握着明霜的手感情很真挚,叫她一时受宠若惊。

“多谢姐姐关心。”

“我走了之后,家里这些事,你也上点心,偶尔帮衬着娘亲。英弟弟没娶妻,娘年纪大了,管着那么多人怕是吃不消。”明锦拿出帕子来给她细细擦了擦。

明霜微笑着,模棱两可地说话:“我不懂事,怕帮不好,届时帮倒忙就麻烦了。”

“这个你别担心,我看得出来,你比绣儿稳重得多。”明锦在被衾上拍了两下,“她这个丫头心浮气躁,你可得多担待着点儿。若有拿不准的,尽管去找母亲商量。”

换做之前,她还有几分心思,如今惦记着自己在外面的铺子,管不管家都不太在意了。

聊到最后,明霜只敷衍着点了头,明锦吃完一盏茶,也就告辞走了。

天色将晚,她觉得累,又睡不着,躺在床上出神。视线瞅见烛台旁边有个油纸包,不禁奇怪道:“咦,这包里装的什么?”

“还问呢。”杏遥把手里的针线活放下,“昨天您也不知怎么了,吵着嚷着要吃冰葫芦,江侍卫跑了一夜,给您买来的……真不知道他又是打哪儿弄到的。”

“京城里头还有冰葫芦卖?”她眼前一亮,精神头一下子上来了,坐起身打算吃,“给我尝尝。”

“早就凉了,我给您热热去?”

“不用,就这样吃了。”

油纸包里的几个葫芦团儿挨挨挤挤在一起,她伸手捡了一个,果然已经凉透了,并不怎么可口,饶是如此,她还是吃得挺开心。

“冷油冷面,吃多了不好。”

明霜也不在意,咂嘴要茶:“小江特意给我买的呢,我怎么能不吃完?”

“那也不用这会儿吃呀!你病还没好啊!”

她答非所问:“有这个怎么不早告诉我,你看都冷成这样了。”

“……您又没说要吃。”

江城坐在屋顶上,听着房内笑语喧阗,抬眼时,明月将将挂在梢头,颜色淡薄。

“我昨天病里的样子可怕么?”

“怎么不可怕?抓着我的肩膀直叫‘冰葫芦’,不知道的还以为冰葫芦是哪个大人物……”

“哎呀,这么丢人?难道小江也看见了?”

“自然看见了。”

“……那你可别告诉他,冰葫芦被我吃光了,他要是问起来,你就说你扔了。”

“好!”杏遥举手立誓,“我保证不说出去。”

他摇头莞尔一笑,仍捏着手里的木雕细细雕刻,风卷着青丝飞扬,背后一轮新月如钩。

转眼到了初二,正是明锦出嫁的日子,当朝的宠臣明见书嫁女儿,这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京城。

说来明见书也并非有什么大的能耐,只不过靠着一张阿谀奉承的嘴,攀附着陆朝才走到今日。世人皆知,陆朝虽是佞臣,但今上喜欢,即便罪大恶极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凡是这样的人最爱听人说好话,明见书就是把赞美之词说得动听悦耳的那一类,所以陆朝也很给面子的拉了他一把。

而今他明见书的长女出阁,别说同朝为官的朋友,便是陆朝本人也提了几句话来表示祝贺。他一发话,就没有人不敢前来道喜的。

一大早,登门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明府上尽是红艳艳的颜色,光看着也觉得心情愉悦起来。

明锦在闺房中精心打扮,明霜行动不方便,也还是到门边望了一眼,算是饯别。

成亲时候的女人总是最美的,艳丽的胭脂晕在脸颊,华而不俗,樱桃小口粉质细腻,仅仅一眨眼,顾盼生姿。

明霜瞧了许久才转着轮椅到花园里透气,目光盯着前方,无比艳羡地赞叹道:“小江,新娘子真好看。”

没来由的一句话,他琢磨着怎么回答,最后还是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杏遥当即宽慰道:“依我看呐,大小姐便是盛装也不及咱们小姐。往后小姐出嫁了,那凤冠霞帔一穿上,只怕古时的貂蝉西施见了也要自愧不如。”

明霜听了只是沉默,半晌之后叹了口气:“小姐能有那一天吗?”她声音轻轻的,不知是在问旁人还是在问自己。

杏遥这才意识到说错了话,愣在原地左右为难,她拿手肘捅了捅江城,低低道:“你倒是说句话啊。”

他剑眉微颦,视线落在明霜身上,随后又缓缓调开,一言未语。

巳时三刻,敲锣打鼓的声音逼近了,瑞康王家的迎亲队伍已至正门前。明见书及叶夫人忙招呼着把明锦扶出来,又将各色彩缎送给前来迎亲的人,于是奏乐催妆,花轿风风光光上了街。

明绣追到石狮子边站定,呆呆地望着那边喜气洋洋的车队,自言自语道:“她居然就这样嫁出去了……”

这话明霜听着奇怪,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她是一心想和明锦作对的人,奈何拼家世又拼不过别人,言行谈吐更是缺了一大截。尽管模样漂亮,可不承想王妃偏偏喜欢明锦那般端庄贤淑的。世子为人孝顺,自是万事听父母之言,她的算盘打不响了,怪不了别人,不过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罢了。

大婚的事忙忙碌碌好几天,等到世子前来拜门时,恰赶上明见书四十大寿,回门宴和寿宴便一同办了。当日是宾客盈门,高朋满座,戏台子上咿呀的歌声热闹非常,如同过年一般。

然而。

这一天,明霜却被禁足在院中,除了小花园,哪里也不能去。

“夫人的意思,是说外头亲戚朋友太多,您腿脚不好,怕到时照顾不周全……”杏遥小心翼翼打量她表情。

明霜捏着茶杯咬牙笑道:“我懂,她是嫌我这幅模样,出去给她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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