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三只狗消失后,荆璜板着脸站起来,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罗彬瀚在他经过时伸手把他拽了回来。
“就结束啦?”
“结束了。”
“你不觉得还有点啥事吗?”
荆璜四下扫视,最后极不情愿地把装肌肉的袋子扔进垃圾桶里。看到这一幕的罗彬瀚给他气乐了:“你当我说的是倒垃圾?”
“我不洗碗。”荆璜面无表情地说。
罗彬瀚揪着他的头发走到门前,指着屋外道:“你看那是什么?”
“鸟。”
“多不多?”
“一般,我妈那里更多。”
“我管你妈多不多!”荆璜咆哮道,“把这些鸟都给老子弄走!”
荆璜看起来更加不高兴了。他伸出手对罗彬瀚说:“拿来。”
“拿啥?鸟食啊?”
“笛、箫、埙……反正你们这儿能吹的乐器都行。”
“唢呐你要不要?”
“也行。”
罗彬瀚又是一掌拍在他脑袋上:“你整这花活儿干什么?我让你赶鸟,没让你迎亲!”
“到底有没有?”荆璜无动于衷地问。
“没有!要吹你自己找去。”
荆璜皱着眉,朝店外四处张望,然后走到街角一株柳树旁。当他走动时,屋檐上栖息的群鸟也不约而同地转头,好奇地窥伺他的举动。那只虎皮鹦鹉歪头看了一会儿,又拍着翅膀高喊:“船长!船长!”
看到这副阵仗,罗彬瀚似乎也有些被镇住了,抓着头发对周雨说:“妈的,这堆玩意儿怕不是成精了。”
周雨略微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他不是在诧异鸟群的异状,而是在为罗彬瀚的后知后觉而感到不可思议。他从见到荆璜的第一面就已感到异样,而自己的好友竟仿佛头一次发觉不对似的。
荆璜带着一片柳叶回到店中。他把柳叶稍微折了折,然后放在唇间,鼓起脸颊。一阵柔和的风鸣从柳叶上飘出。
群鸟们纷乱的啾啼戛然而止。它们像被施了某种定身术,全都一动不动地待在原地,像是聆听着柳叶上飘来的曲调。那或许是首简单舒缓的小曲,但因为乐器的简陋,周雨也听不出什么所以然。他只觉得那调子的某一段略有几分相熟。
柳声音调渐高,隐露急促。群鸟闻声而鸣,然后纷纷振翅。起先是麻雀们四散飞走,然后是山鹊与野鸽。当屋檐复归宁静后,荆璜放下口中的柳叶。
罗彬瀚怪稀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小子可以啊,还挺多才多艺。”
荆璜仍旧板着脸说:“这些鸟都是凡类,胆子太小。”
说完,他把柳叶揉得粉碎,随手扔到店外的泥土中,就要转身上楼。始终沉默的周雨却拦了他说:“等一下。”
“干嘛?”
“……你好像漏了一只。”
荆璜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他正要开口说话,店外传来一个响亮而清脆的声音:“船长!船长!起航!”
荆璜原本半垂的眼睛一下睁大了。他马上转身,探头往店外张望。那只虎皮鹦鹉依然立在对面屋檐的最顶端。它无辜地看了眼店门口的三人,然后伸出一边的翅膀,将鸟喙伸到底下梳理羽毛。
“哟,”罗彬瀚双手互搓,笑眯眯地说,“这只鸟不是池中之物啊。听了你荆大仙的号子都不走,是不是凤凰雏儿呀?”
面对他的奚落,荆璜少见地露出了一点不爽。他瞪着街对面的鸟说:“你下来。”
鹦鹉将鸟喙从翅膀底下伸出来,歪头盯着他叫道:“船长!”
“你下来。”
“船长!”
“……你俩准备叫板多久?”罗彬瀚说,“给你泡壶茶好吧?倒杯卡布奇诺好吧?”
周雨已经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了。他注意到店主正站在厨房后头的小院里,远远地朝这里张望。看来他并不是没有起床,而是被门外的异状给吓着了。也幸亏这里地处偏远,网络信号也很差,否则即便没有招来媒体,也免不了被人拍照传到网上去。
毫无进展的对峙进行了大约十多秒,荆璜似乎终于放弃了。他神态阴冷地扭头对罗彬瀚说:“你吃鸟肉吗?”
“你丫想干嘛?虐待动物啊?”
“它会死得很痛快的。”
“少给老子放屁。”罗彬瀚说,“现在是什么年代,人养宠物都跟供祖宗似的。这虎皮明显别人养的,你给它捉住烤了,要给人看见了怎么办?回头被人拍了往网上一传,老子也跟着你倒霉。算了吧,反正就剩这么一只,让它在那儿待着吧。”
荆璜的表情仍然有些不爽,但也没有反对。周雨其实有些好奇他要怎么把那鹦鹉抓住,看见他的脸色,最后还是决定不去多问。三人准备各自回房时,店外忽然传来一阵羽翼扑打的声音,那只鹦鹉飞进店中,大胆地停留在最靠门的桌子上。
它在桌面上来回跳动两下,顾盼屋内环境,然后盯着荆璜喊:“船长!”
荆璜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准备抓它。罗彬瀚赶紧扯住他道:“你想干嘛?这玩意儿没毒没害的,杀了可没意思。”
听到他的话,荆璜冷笑了一下说:“你吃鸡吃鱼不也是杀吗?”
“放屁,不吃肉老子得饿死咯!”罗彬瀚没好气地说,“这玩意儿拔了毛才几两肉?又是个能说话的,我看也有几分灵性,弄死了不是造孽吗?”
就坐在鹦鹉旁边的周雨抬头看了他一眼。罗家虽然谈不上是什么虔诚的宗教信徒,但在某些方面还是偏向传统,迷信思想比较重。就周雨所知,罗父的家中常年供奉财神与观音,每年放生一批乌龟与鱼苗,此外也很忌讳杀死那些被认为有灵性的动物,比如乡下盛行的“五仙”,以及龟、鹤、鲤鱼一类。罗彬瀚未必真的相信这些规矩能避免厄运,但毕竟从小熏染,平日里多少都会注意。至于周雨自己,他从不认为鸡和牛比黄鼠狼更乏灵性,只是觉得在无必要的情况下杀生是一种浪费。
他仔细打量这只鹦鹉,想看看它身上是否遗留有主人的线索。它并非最常见的黄绿色,而是类似彩虹种的变异品种。头顶嫩黄,背部青蓝,腹部雪白,在翅与尾的翎末则变为紫色,乃至于略微发红。这身斑斓色彩实在漂亮,想必价值不菲。认识到这点,周雨更为它的主人惋惜了。他知道鹦鹉罕有出走后再度回家的习性。
虎皮鹦鹉像是察觉到他的想法,忽然扭头朝他瞥来一眼。周雨试着朝前倾身,它也毫无逃跑的意图。奇怪的是,它似乎只在对待荆璜时特别喜欢发出“船长”的叫声。
“这鸟不肯走,你又不让杀,到底要怎么办?”荆璜有点不耐烦地说,“它是阳鸟,遇到就赶不走的。”
罗彬瀚看起来也很抓狂。他突然伸出手,一把将那只鹦鹉抓了起来。鹦鹉挣扎大喊:“mayday!mayday!”
“哟,小东西还会飙洋文,挺能耐嘛。”罗彬瀚伸直了手臂,把鹦鹉跟自己的脸分得远远的,然后保持着这个姿势把它扔到荆璜怀里,“给,你招来的你处理。要养也行,要埋也行,反正别在我面前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