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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一直有传闻说废了罗佬的人就是我,但是罗佬和他老婆两个人却从来闭口不谈,对于和我有关的一切,他们夫妻二人向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每一次回九镇,遇到英子,我都能从她充满怨恨的眼神深处,看出几缕挥之不去的恐惧。
自从当年办了人贩子李建国之后,至今为止,他依旧未敢踏上过九镇的土地半步。
五癫子依然终日喝酒,大醉之后还是口无遮拦,经常在背后对我破口大骂,可只要有我的地方,他都会转身就走,绝不出现在我的面前。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来说,我胡钦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魔,一只沾惹不得的厉鬼,一滩臭不可闻的狗屎,一位头顶灌脓脚上长疮的王八蛋。
毫无疑问,我确实就是这样的货色,我所活过的每天,所做下的每一件事,都在提醒着自己这一点,不过,我早已无法回头。
可只有我自己清楚,其实,在灵魂最深处,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我的心,是软的,就像是一颗掉在了玻璃渣里面的蚌肉,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却依旧柔软。
很多年间,我都以为自己最喜欢的是苏轼辛弃疾。当然,我也的确曾经因为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等等这样的豪情而热血沸腾。
但直到现在这些年,我才渐渐明白,原来自己最喜欢的是柳永。
只有他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诉、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这样的句子才能真正打动我。
我很孤独,真的很孤独,已经孤独了很久很久。
近些年来,身边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这种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烈。
尤其是在黄昏。
我爱黄昏,爱黄昏的落日和暮云,爱黄昏的归人和昏鸦。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末日来临之前,比起清晨来说,黄昏才更像是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
只不过,这一切,除了我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却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这本就是一个充满了偏见和定论的世界。
卑微的农民,低贱的保安,淫荡的妓女,不可一世的暴发户,脑满肠肥的当权者,善良的母亲,灭绝人性的罪犯
在世人的眼中,每一个身份,都有它独特而固定的定义。
江湖大哥,则代表着心狠手辣,残忍无情。
当这些定义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已经变成了恶毒而狭隘的规则之后,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些定义。
如果一个保安、一个妓女,在面对着有钱有势的顾客时,居然敢表现出他们的高贵和圣洁,那他们得到的就一定是羞辱和耻笑。
江湖人也是一样。
在我所走的这条道路上,如果我让别人发现了自己内心的脆弱和敏感的话,那么,他们绝对不会报以同情和理解,他们只会诧异,唾弃,轻蔑,然后扑上来将我撕得粉碎。
一个多愁善感,喜欢婉约派,喜欢柳永的黑道大哥,是不可思议,不被接受,也完全用不着去畏惧尊敬的。
但是在这条路上,有没人爱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必须要怕我,很怕很怕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才活得像个人。
所以,人在江湖的我,不知从何时起,再也不肯让人接触到自己的另一面。这些年所经历过的种种黑暗与邪恶,早就已经将我伪装成了一块阴寒刺骨的冰。
我学会了沉默,沉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可以让所有的脆弱都变成一座封闭而坚固的堡垒。
就像此刻,我表情麻木,喜怒无形的坐在车里,痴痴看着窗外的那一轮落日,身边贾义小心翼翼的坐在驾驶位上,专心留意着街道上的情况,不敢弄出一点声音。
我明白,他是不敢打扰我。
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其实,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是多么悲凉。
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变成了如今各自的样子。
一九九八年,那个夜宵摊上,贾义和胡玮像是两只愣头愣脑的牛头梗一样闯进来,站在我的面前,一脸崇拜的说要跟我,眼光炙热真诚。
那个时候,我们之间并不是这样。
贾义虽然不像胡玮,整天追着我问东问西,嘴巴不停。但他偶尔也会兴致勃勃的找着我聊天,或者问下我和三哥经历过的那些在他看来是传奇的故事细节;或者主动给我谈谈他的情感、梦想,他生活里的一切。
而我,高兴了就和他东拉西扯,不耐烦也是劈头就骂。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都变了。
我不再骂贾义,不止是他,任何人我都已经很少再骂;贾义也不再问我那些故事,不再和我谈他生活中的点滴。
如今的贾义,对我更加忠诚,做事更加熨帖妥当,但是,我们之间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大没小的亲密。
他,拘谨而克制;我,阴沉且难测。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变成这样,可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今天。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彼此之间却不仅没有变得更加亲密,反而还多出了一道再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人的一生,为何有那么多的事情无法回头,营营苟苟,到头来,我又究竟得到了什么?
突然之间,我就无比的思念起了那个曾经深爱过我的女孩,不知道这轮落日,是否也照在天涯,照着她的脸庞。
如果有可能,我还会愿意放弃现在的一切,只求能够陪在她的身边吗?
也就是两三年前,我应该还会毫不犹豫的说是;但是现在,现在,我居然已经开始刻意的回避这个问题,开始用沉默来缓解现实的残忍和人心的无情。
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已经开始学会了接受如今的这一切。
毕竟,她在远方。
而真实的生活,从来都只有苟且,没有远方。
所以,我只能坐在这辆车上,看着街道对面,继续我那些并不体面的勾当。
这是位于市区东边老城的一条街道,在我的车子对面,是一个面积颇大被红砖围墙阻隔在了平凡世界之外的院子。
这座院子在时光的作用下已经显出了老态,斑驳的墙体,院内茂密如盖伸出了墙外的大树,锈迹点点的钢铁大门。
但纵然如此,围墙外走过的发白如雪却依旧龙行虎步的退休老人,大门两边笔直站立的哨兵,墙体上遒劲有力的过气标语,却无一不在提醒着人们,这座院子曾经所代表的无上权力与荣耀。
这是我们市自从解放以来,一直使用到了二十世纪末的老市委大院。
自从二零零零年新建的更加宏伟霸气的市委大院落成之后,领导班子整体搬迁过去,这里才被弃之不用,变成了那些也曾风云一时的退休老干部们的宿舍。
我是一个混江湖的流子,江湖人最避讳的就是官气。
这个地方,虽然风光不再,却也绝对不是我这种货色应该来的。
但是,今天,我却生平第一次到了这里。
因为,我只能试一试。
如今的我,已经陷入了一个前所未遇的绝境。
廖光惠一句小钦,帮我摆平金子军,就已经代表在这场成王败寇的残酷战役中,他彻底把我摆上了头阵,我的手底不见个真章,他的人就绝对不会插足进来。
但是,目前我手头上可以动用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
九镇那边的旧人,近两年成长极快,已经隐隐有了独当一面能力的周波不能动,他必须要帮我盯着黄皮和老鼠。
至于三哥,且不说我先前拒绝了他提出的合作,就算没拒绝,眼下三哥也同样是正值用人之际,哪怕他想帮我,也力不从心。
老鼠方面,按照彼此之前的关系,还有可能,但大小民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已经被我定为了头一号嫌疑对象,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算他主动来帮,我也绝不敢要。
而另一头,我的对手方面,近有直接对捍的金子军、方五、和尚兄弟;远有像颗定时炸弹一般不知何时引爆的黄皮、大小民,甚至是敌我不清的老鼠。
更可恨的是,身边还有着一个至今不知是何人,但却一定存在的内鬼二五仔。
到了眼下这个状况,我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孤军奋战,没有任何倚靠。
哪怕是比起当年省城单刀赴会对抗龙云的时候而言,如今的形势也可以说是更加凶险艰难。
当初,我是孤家寡人,死也就死我一个;可现在却堪称是灭国之战,只要出了一点意外,死的就绝对不是我一个,而是我所代表的这一切,都势必会被人一窝端,全玩完。
所以,对我而言,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在尽最大可能保存甚至是扩张自己实力的同时,集中所有力量一点点,一步步削弱对手的实力。
可是,这些话说起来容易,想要实现,又岂止是困难两个字能够形容。
本来,我的计划是先解决掉打廖光惠的人,给廖光惠吃颗定心丸的同时,又不会引起金子军方面太大反弹;然后,再按部就班,找准机会拿和尚下手。
这样的话,只要我走得稳,就算事态真到了最坏的地步,我也未必不能抱着廖光惠这棵大树苟延残喘,那至少还是一条后路。
可万万没想到,那个胆大包天打廖光惠的家伙,居然会是积怨已久的死对头莫之亮,并且方五还莫名其妙的实力大涨,与金子军结成联盟,铁了心要找我复仇。
这已经从江湖上逐鹿问鼎的利益之争,变成了一场不死不休的恩怨纠葛。
于是,也就逼着我不得不改变了最初的计划。
当方五和莫之亮找上场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代表着我再也没有了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可能性。
因为,我和莫之亮方五之间,没有胜负,只有生死。
我们之间,注定要有一方彻底败亡,烟消云散。这样,另外一方才会罢手,才会心安,才会放下过去的一切。
可问题在于,万一真走到了那一步的话,也就代表着我和金子军之间同样没有了缓冲余地。
要么他办了我,要么我搞定他。
如果是前者,那我就不必再有任何其它的考虑,对于死人而言,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重要。
所以,我只需要考虑后者。
怎么搞定金子军?以及最重要的,假设真的苍天佑我,搞定了金子军之后,我又应该怎么办?
金子军不是那种每天都可以在街头巷尾看到的小混混。
在这片江湖上,金子军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管是谁,如果能搞定这样一个大人物,那么,他的生活,他的一切,都势必会发生极为深刻的转变。
我无法预知这种转变是好还是坏,一步天堂一步地狱,成败之间本就只有一步之遥。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这种改变到来的时刻,我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因为,这是我的危局,同样也是我的良机。
房间里万一真出现了第四把椅子,我就必须要确保自己能够坐得上去。
而坐上那个位子,光凭手里的刀,是远远不行的,登上山巅的永远都不是莽夫,是枭雄。
所以,接下来的每一步,我都不能犯一点错。
方五已经正式宣战,打他,也必定是一场苦战。
可是,如果不按套路,换个对手,换个打法,那就完全不好说了。
柿子要捡软的捏,敌人也一样。
只不过,在动手之前,我还必须要做一件事。
说老实话,其实我并没有丝毫把握,可我更加没有选择,这已经是我所能想出的最后一条路,纵有天大风险,也不得不为。
我要见一个人。
一个与我根本就谈不上任何交情,但却很有可能会奠定我未来人生中所有一切,甚至包括生死的人。
今日之后,我胡钦是龙是虫,在此一举。
今天并不是我第一次见这个人,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猫狗巷的牛肉粉是我的最爱,对于众多老饕而言,它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佳肴美味。
但在我们市,像猫狗巷这样的顶级牛肉粉馆却并不是只有它一家。
就如同廖光惠虽然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大哥,可除了他之外,也还有皮财鱼、关二、李老妈子等人一样。
猫狗巷也有着平起平坐的对手。
比如,城东的魏记。
我很少去魏记,一来太远,二来我又太懒。
不过,我有一个平时往来不多,却长期在一起打牌,关系还算不错的牌搭子,叫做关斌。
关斌非常好赌,多大的牌都敢打,但他牌风极好,赢了不嚣张,输了不赖账。而且他这个人特别有意思,说他是江湖人吧,他又有着一份正式的工作,在下面一个县的供电所上班,平日里也从不参与打架砍人之类的破事;说他不是江湖人吧,整日往来的却又都是我这种角色,还有事没事这里放点高利贷,那里入股一个小赌场,干的都是偏门生意。
更重要的是,关斌之所以和江湖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是因为他还有一个江湖得不能再江湖的亲叔叔关二关长山。
关斌住在城东,他就是魏记粉馆的铁杆追随者。
事情发生在去年秋天的某一个清晨,我在关斌家打了一个通宵的牌,早上散局之后,我本来想回去睡觉,可已经快把裤子都输掉的关斌,却非要叫着喊着,请赢得盆满钵满的我去魏记过早。
魏记和猫狗巷最大的不同就是,猫狗巷门面大,一般进去就可以吃,但魏记就一个小小的铺子,门口永远都排着长长的队。
当时,我就在排队,关斌去了旁边的铺子买穿眼粑粑。
那个人刚出现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发现了他。
他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此刻正是清晨,这个点来过早的人,除了我和关斌这种货之外,通常都是行色匆匆衣着整齐的上班族或者晨运爱好者,显然,这个人两者都不是。
因为,他坐着轮椅,一辆污迹斑斑,并不经常清洗的手推轮椅。
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五十不到的样子,消瘦清癯,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是状如鸡窝,丝丝缕缕结为一团;两只空空荡荡,随风飘摆的裤管下,时不时会露出一双没有脚掌,极为畸形,纤细如同竹竿的小腿,整个人的形象一如平日街头所见的那些在生活的残忍冷漠中苟延残喘,年华逝去的残疾人。
落魄而潦倒。
让人感到些许惊奇的是,在他身后推着车的那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着一件过时老旧的女士西服外套,眼角皱纹已现,推着车把的双手因为常年劳作,亦是粗糙不堪。但是,普普通通的言谈举止之间,莺啼燕鸣,风摇杨柳,依然掩盖不住一份风韵犹存的绝色天姿。
我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样的女人,居然会跟着这样的男子。
可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粉馆最里面有一张唯一的空桌子,门外街道上挤满了捧着碗或蹲或站埋头大吃的客人,偏偏就是没人坐,我以为是老板留着自用的。
可当这两个人出现之后,他们居然根本就没有排队,女人直接把男子推到那张空桌子旁边之后,就径直走到了窗口去端粉。中间,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对女子的插队行为表示任何不满,相反,还有不少人都在熟谙的和这两人打着招呼,无一例外,都表现的非常礼貌客气。
几分钟后,当我已经排到了离这两个人不远的窗口位置时,关斌回来了,他饶有兴致的看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采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的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场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李叔!
李杰: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的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的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彩。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的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