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火小说 > > 打拼 > 第六章 今朝为敌 恩义作流水

第六章 今朝为敌 恩义作流水(1 / 1)

马上记住坏蛋,,如果是uc/浏/览/器可能会转/码,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私下无人处,午夜梦回时,今朝的这个局面,我不是没有暗自想过。

迪厅里,当幺鸡、鸭子等人从身上掏出枪指着我的时候,面对着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我就知道我和三哥之间完了。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他不再是我的哥哥,我也不再是他的弟弟,我们之间剩下的仅仅只是道义上的大小尊卑。

再后来,当我在电话里面听到红杰说出抢买码生意的人正是三哥之后,连那份大小与尊卑也瞬间开始变得模糊,我下定了与三哥分道扬镳的决心。

不过,在心底最深处,我始终都还保留着最后一个侥幸的想法,我认为自己和三哥之间最坏的程度,也只会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而已。

世界这么大,永远那么远,难道就容不下两个共存的胡钦和义色?

若是天道无情,人心叵测,竟至于让我们真走到了水火不容的一步,我们彼此又该如何去面对过去十几二十年的那份感情?

我一直相信,不至于此。

但万万没想到,人生之艰,居然正好就是这不至于此四个字。

当我与樊主任合作收账,又开了自己的迪厅之后,我们兄弟就没有再去亲自管理过三哥的啤酒机场,而是把看场的任务完全交给了贾义和元伯,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为三哥看场的实际负责人是贾义。因为看场的关系,贾义也成为了我们圈子里面和三哥接触最多的一个。

可三哥却毫不留情的办掉了这样一个为他工作,来往颇多的人。

就在我们自己迪厅的门口,我们的势力范围之内,三哥的支持,居然就可以让一个三天前还在被贾义痛打的手下败将,干净而利落的成功复仇。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杀鸡儆猴,在一本小说上,我曾经看到过关于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

为什么威吓猴子的时候,要杀鸡而不是杀其他的动物?

因为,在所有的生物里面,司晨的公鸡身上所携带的阳气和生气是最重的,而猴子对于阳气的敏感度又非常的高。杀鸡的时候,鸡身上那股强大的阳气突然之间消失不见,这对一旁的猴子,就造成了一种极大的心理震摄。

所以,吓猴子的时候杀鸡产生的效果最是明显。

如今,一步步走来,不知不觉中,我胡钦已经从亲如手足的弟弟,变成了一只不听话的猴子,而贾义就是猴子身边那只阳气很重的鸡。

杀了这只鸡,就已经表明三哥不会再手下留情。

要不我怕,要不我反!

但不管怎样,对于买码,他都是志在必得;对于他的地位,亦是不许他人或动!否则的话,无论前面挡着的是谁,都只有一个下场。

触犯了三哥,有着利益挂钩的贾义,他都能下得了手,那触犯的更加厉害,而且还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险儿呢?如果险儿出狱,找幺鸡和蛤蟆报仇的话,躺下去的哪一个人,又会是谁?

三哥的态度已经表明了。

我又该怎么办?

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再犹豫了,我已经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

实际上,当贾义跟着险儿办事,而导致被砍之后,我们这个团体的态度就已经表明了。这一切都不再由我胡钦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也丧失了所有的控制权。

如果我胡钦还想当这个大哥,就必须要随着众人的想法,顺势而为。

否则,下一个大哥,也许会是险儿,也许会是小二爷,却绝对不再是我。

如此寒夜,小二爷口中那番堪称灭情诛心的话,落入我的耳中,句句惊心,却又字字难驳。

坐在冰冷的长椅上,我想了很久很久,期间贾义出手术室的时候,小二爷过来叫我,看见我还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又默默的退走,我都不知道。

最后,我不得不恍如大梦初醒般,带着对逝去美梦的万种回味,无奈而心酸的回到了现实。

现实就是:贾义的血,已经湮灭了我和三哥之间最后一丝缓冲的余地,友谊、情感、恩义,我们之间所有一切都真的结束了。

如今的我们,已经共同踏上了一座独木桥,而这座桥却注定只能让我们其中的一个人通过,胜的那个人顺利到岸,败的则是永不超生。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那一刻,我抬头看往医院门外,东方的天际居然已经开始微微发白。

揉了揉早已酸麻不堪的两腿,站起身来,我走到医院的大门口,默然站立几秒之后,深吸一口气,再不犹豫,拨下了一个电话:地儿,是我。我们今天不回去了,迪厅晚上也别开。下午你带两支短把(手枪)到市里来。到了给我打电话!

挂下电话,在清晨的凉风当中,我看向了九镇的方向。

今朝为敌,恩义作流水。

三哥,再见!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贾义父母接到通知赶了过来。

来的时候,贾义脸上已经有了血色,不再像昨夜一样惨白得可怕,也能正常的说话了。不过他被剁掉的那根指头在事发当时就已经不知去向,落下残疾已是无可避免。

但无论如何,只要人还活着,这就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看见贾义没有大碍之后,我安慰了一下他的父母,吩咐元伯继续留在医院陪床,有事就电话联系,又让小二爷留下了一万五千块钱备用。

然后,我就带上小二爷、胡玮和简杰三人先行离开了医院。

临出发的那会儿,胡玮还不太愿意,他想留在医院陪贾义。

直到走出医院,在路边一家小馆子吃早餐时,我通知了大家今晚办事,替贾义复仇,胡玮的兴头这才上来了,三扒两口的吃完就要催着我去。

好不容易给他说通之后,我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三间房,交代他们好好休息,自己爬上床就呼呼大睡了起来。

一整个晚上没有闭过眼的我,最需要的是养足精神。

因为,今天晚上,我决定要去办的那个人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混混,他实在是太危险。

这个人出道的日子几乎可以赶得上胡玮的年纪,多年来,尔虞我诈,步步惊心的江湖生涯,早就把他锤炼得像是一把吹毛断发的钢刀,锋锐逼人而又冷酷沉凝。

最可怕的是,在这个人的身上,还有着远超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其他人的自控力。

面对着此人,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所以,我必须要好好休息,让自己达到最佳状态,来迎接那场即将到来,后果难测的恶战。

五点多的时候,我被宾馆床头不断响起的电话铃声惊醒,接过来一听,是隔壁房里小二爷打过来的。

地儿下午三点多就到了,打我的手机没有人接,最后联系上了小二爷,不想打扰我睡觉,就一直等到了现在。

起来之后,我神清气足,只是肚子里饿的简直可以吃下一头牛,匆匆洗个了澡,跑到小二爷房里,地儿将带过来的枪分给了我一把,然后我们叫上所有人一起去大吃了一顿。

吃过晚饭之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我们开着车来到了市建设路旁边的一个小区里面。

小区是以前市里的百货大楼宿舍,国企改革之后,员工们纷纷自谋出路,很多的房子都或租或售给了私人。

出狱不久的幺鸡,一直都呆在市区帮三哥做公路的事情,在九镇没有房子,而是把房子买在了这里,几个月前,我曾经陪着三哥来过几趟。

昨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知道自己和三哥之间的矛盾,已经万万没有和平化解的可能性了。因为,这并不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私人恩怨,而是两股势力、两个集团相互碰撞的存亡之争。

除非我不想再做大哥,不想再要手下的那批小弟。不然,我们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但是,如果让我马上就狠下心去直接把三哥办了,我绝对做不倒!

办了他,我今后怎么面对就住在自家对门,天天叫着刘姨妈的三哥妈妈和其他的邻居,我与世无争的外婆又怎么在那条街上生活下去。

可同时,我又必须要给手下的兄弟们一个交代。

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出了事,不是没有人帮;他们的生死,也不是没有人担心;动他们的人,更不可能不付出任何的代价。

所以,我决定先办了幺鸡和蛤蟆。

我明白,这只是饮鸩止渴,理智告诉我,这不是最聪明的方法。

但我也是人,我也有着人的七情六欲,我的情感能接受的最大限度也只能是这样了。

至于再后面和三哥之间会怎么发展,那就再说吧。

车子停在了两栋楼之间的停车位上,事先小二爷就买来了天作之合的红纸贴住了车牌。

我们五个人安静的坐在车里,望着对面楼上第四层的一个阳台。

在车里,简杰问我,等下要办到什么程度。

我想了想之后,告诉他,我们兄弟的命很重,比其他任何人都要重。虽然贾义只是少了一根手指,但是幺鸡,他要用两只手,才能还。

当时,我的话说的很激昂,我将要做的事也有些过分。

但,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和幺鸡这样的人作对,还是斩草除根,一次性到位比较好。

就算之后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影响,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既然我已经选择了维护自己的地位,维护手下兄弟的利益,那也就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

老子老虎不发威,幺鸡你还当我是hellokity。

已经是午夜十一点多钟了,幺鸡家的窗口还是一片黢黑,没有半点动静。我让地儿过去看了一趟,地儿回来告诉我们,确定没有人在家。

走又不甘心,等又等不到。

就这样,我们几兄弟在狭小逼仄的车厢内,又累又乏的足足憋了一整夜,一直等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幺鸡都还没有回来。

实在是受不了了,我给袁伟打了一个电话,想探探情况。他却告诉我说,这两天,他天天跟着三哥一起,不管在三哥家,还是水泥厂,岩场,公地上,都没有看到过幺鸡的人,他自己也正在奇怪呢。

打完电话后,我和其他几兄弟一商量,都觉得幺鸡应该是出去避风头,短时间之内可能都不会回家了。走之前,我仔细的想了一想,要胡玮去街上买了一只鸡,然后再一刀剁下了鸡头,血淋淋的挂在了幺鸡的大门上。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不管幺鸡跑多远,躲多久,这个房子,他总归还是要回来的。

所以,虽然事情虽然没有办成,但我还是需要表一个态。向他,向三哥,向我的兄弟们,也向我自己表一个态:这件事,血债只能血偿!

下午,我们一行回到了九镇。第一件事,就是去医院找蛤蟆,得到的消息是他在被险儿打的当天,就已经出院了。

四处打听之下,也毫无结果,就连红杰都完全摸不清楚蛤蟆的去向。

九镇小小的地面上,蛤蟆和幺鸡,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完全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眼前。

不过,这也让我们明白了一点:对于今天这样的局面,三哥早有准备了,他已经布下了与我胡钦决裂之后的所有后手。

所以,每一步棋,他都下在了我的前面。

经过和小二爷的商量之后,我连骂带哄地安抚住了胡玮他们的情绪。

日子回到了往常的轨道,每天迪厅都在正常的营业,除了去医院看望贾义之外,我们兄弟深居简出,几乎杜绝了一切社交活动,就连必要的外出,也一定是保证三人以上同行。

不过,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表面现象。

掩藏在这个表面之下的我们,有了两个不为人知的变化:第一、圈子里的核心成员,包括简杰、胡玮,元伯、周波在内,每个人身上都随时带着一把枪;第二,只有我和小二爷、地儿知道的情况下,我在私底下联系了一个人。

如果说,九镇范围内,还有谁能够在三哥的刻意掩藏之下,找出已经蒸发的蛤蟆几人的行踪,那么,就一定只有这个人了。

而我深信不疑,这一次,对于我的主动上门求助,此人不仅不会推脱敷衍,还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办好。

因为,任何可能打击到三哥的机会,他都绝对不会放过。

更何况这次事情,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对他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他只需要动动嘴巴皮子,然后安静的坐在山上观虎斗就好了。

果然,在第五天,这个人就告诉了我幺鸡和蛤蟆的具体下落。

蛤蟆被险儿摁在烧烤炉里面烧坏了右手掌,结果当天晚上就出院了,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医疗护理。可是,严重烧伤并不是感冒,如果不按时换药,打针,消炎,就会越拖越坏,弄出大事。

在九镇医院,曾经有一个小有名气的外科医生,姓董。

我们当初受伤住院的时候,经常见到他,矮矮胖胖,整天都是笑嘻嘻,一脸和气的样子。

后来,董医生停薪留职,自己在商贸城的一楼租了间门面,开了一家私人诊所,生意相当不错,我们兄弟也经常光顾。

有时候,抽烟多了,嗓子不舒服,身上又没有零钱,想拿盒喉片什么的,给他说一声就成。

不过这几天,董医生却经常不在自己的门诊,而且每次一出门就至少是几个小时。

原本,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医生经常出诊很正常,何况他们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交际,总是会有出门的时候在。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这位董医生居然碰巧还是三哥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关系还很不错。更凑巧的是我委托的那个人,当初也曾经和三哥做过一段时间的兄弟。

那个人在江湖上有个很难听却也很响亮的外号,叫做老鼠。

在九镇偏西,通往十万大山方向三四十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个小镇子,叫做溪镇。那个镇的规模比九镇要小上许多,但它却是每年冬天,很多九镇人常去的地方之一。

溪镇后面有一座得天独厚的大山,山上长年累月流淌着一眼热气腾腾的温泉。据说这道温泉的泉水里面富含着很多种特异的矿物质,对于愈合外伤有着独特的疗效。

在这座温泉山的后面,背向公路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子,通过董医生的口中,老鼠得知蛤蟆、小易和幺鸡就躲在这里。

老鼠告知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中午,接完他的电话,我马上就给小二爷和胡玮做了安排。

下午四点钟的样子,我手底下办事最得力的十三个人都在迪厅集结完毕,四把手枪、两支锯短了枪管的双管和来复也都被地儿放在一个手提包里,带了过来。

四点半,在我的带领下,所有人前后分成三辆车,准备出发,开向了溪镇。

到达溪镇的时候,天色开始有点发暗,我们直接驾车开上了半山腰,在通往那个小村庄的一条土路旁边,找了个空旷偏僻的地方,把车停了下来。

然后,我亲自带着地儿和康杰步行走到了老鼠告诉我的,幺鸡、蛤蟆他们藏身的那个地点。

远远的看去,一栋在大中南山区乡下很常见的普通红砖平房坐落在一个小坡上面,地势较高,周围视野非常的空旷,除了这条经过房子门外的土路之外,三面都是被农民开垦出来的梯田,只有房子背后是黑压压一片一直连接到山顶,极为茂密的树林。

这样的地势,易守难攻,无论是人还是车,只要靠近,屋内的人老远就能发现,让我们很不好动手,但凡一个不小心,被房子里面的人听到动静,逃进了后方树林的话,几乎就不可能再追上了。

蹲在距离房子百米开外的一个小坡背后,我和地儿看了半天,首先看到的是坐在屋檐下抽烟的小易和正在屋前空地上面晾衣服的蛤蟆马子,之后不久又看到幺鸡和一个村夫模样的人各自手上拎着一尾活鱼出来剖杀。

与前面两人的毫无防备完全不同,正在剖鱼的幺鸡却显得非常机警,时不时就会抬起头,对着房子四面瞭望一下,好像永远都在防范观察着什么。

默默观察了三四十分钟之后,安排康杰继续留在那里盯着,我和地儿走了回来,给兄弟们简单通报了一下情况。然后,所有人都按着我的吩咐,静静坐在各自车上,一直等到天空繁星点点,四周旷野漆黑一片。

午夜十一点整,我一声令下之后,三辆车都关上车灯,借着天上清冷的星月之光,沿着土路,用低档位悄无声息的向蛤蟆他们藏身的房子,慢慢滑行了过去。

房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透过开着的车窗,我甚至还隐隐约约的听见了从房子里面传出来的电视声和人的对话声。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鸦雀无声的车厢内,地儿的呼吸如同牛喘,粗重急促,格外刺耳。扭头看去,坐在身后的小二爷额头上已经出现了点点闪亮的汗珠。

我知道他们很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只要是个人,都会感到紧张。

可是不知为何,我却偏偏没有。

这些年来,我发现自己有个奇怪的特点,每次遇到大事,事发之前,我都会倍感焦虑,坐立不安,可一旦真正事到临头了,我反而不紧张了。

我只是会想起父亲经常说的一句话: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二十米的时候,我朝着已是脸色煞白的小二爷微微一笑,伸出手来,轻轻拉开车门,拎着一把被锯短的双管猎枪,猫起腰对着房子,一马当先摸了过去。

当我马上就要走到房子前面那块坪地的时候,突然之间,听见正前方直接面对着我的两扇木门发出了吱呀一声轻响。

抬头望去,紧闭的木门已经被人打开,屋子里面电视屏幕上闪烁不定的冷光和昏暗橘黄的电灯光芒,一起照在了我的身上,房内的各种响动也在一瞬间内变得清晰起来。

魂飞魄散之下,我一时之间,再也反应不过来,像是木头一般僵在了原地。

前方,直射过来印在自己脸上的灯光突然一暗,一道人影嘴上叼着半截忽闪忽闪的烟头,出现在了房子大门口的正中央,因为背光的缘故,看不清此人的面相。

但是,远比常人宽阔的肩膀和那头标志性,像女人一样中分齐肩的娃娃头发型,却让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不是幺鸡,还能是谁?

有那么弹指之间的功夫,保持着猫腰半蹲状态的我和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的他,脑中都呈现一片空白,像是失散千年,终得一遇的情人般,浑然忘了世间万物,只晓得如痴如醉的傻傻对望。

时间在那一刻完全停滞。

我看不见自己的表现,但与我对视的过程中,我看见幺鸡眼中先是出现了不解,然后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成了一种莫大的恐惧和慌乱、当恐惧和慌乱到达顶点的那一瞬,幺鸡的双眼猛地一睁,嘴角的烟头毫无预兆就掉了下来

时间在这一刻再次恢复流动。

幺鸡拔起双腿,以一种极为惊人的速度,闪电般跑向了房子左边,就在启动的那一霎,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干涩怪异,却又震耳欲聋的大吼:快跑!

几乎与此同时,所有神智回到了脑海,我也一下站直了身体,边抬腿飞快的追向幺鸡,边高高的举起了手上的猎枪。

轰地一声巨响。

幺鸡身后不到一米距离的墙面上,烟尘四溅,子弹撞击着砖石,发出了连串低沉的闷响。不知是恐惧所致,还是被细碎石块击中了,幺鸡身体明显的停滞了一下。

这个时候,幺鸡多年血影刀光中所历练出来的本事就显现出来了。

换做一个平常人,只要枪声一响,通常就会被彻底击溃,再也没有了抵抗或者逃跑的勇气。

而幺鸡在微微一顿之后,反而更加快速的往房子左侧跑去,仅仅只是眨眼之间,他就已经顺着屋檐转向了通往屋后的方向。

进去抓人!

幺鸡神乎其神的快速反应,让我连回头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了,只能大吼一声,拼尽全力追了过去。眼角余光中,人影闪动,简杰、康杰极为默契的跟了上来。

都给老子矮下!

身后,从屋子门口的地方传来了地儿熟悉的喊叫声,随之,一片纷杂的脚步跑动和女人惊恐的尖叫,接连响了起来。

拐过屋檐的那一刻,刚好看见前方四五米远的距离之外,幺鸡非常敏捷的双手一撑,爬上后面的一个小土坎,半个身体已经冲入了树林。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急怒攻心之下,我呀呲欲裂地大喊道:给老子站着!

轰又是一声巨响,红芒从我手上喷薄而出。哗啦啦,惊起了树林里无数的昏鸦,就连远处都传来了家犬受惊之后的狂乱吠叫。

但是很可惜,光线太黑,我的人又在飞快的跑动之中,仓皇之间出手的这一枪,还是没有打中。

幺鸡仅仅只是再次停滞了一下他的脚步,就头也不回的潜入了树林。

我和简杰、康杰先后翻过了土坎。

树林里一片漆黑,惊鸟接连飞过的声音,掩护掉了幺鸡逃跑时所发出的草木刮擦声。四周慢慢的安静了下来,黑暗中一片死寂,剩下的只有我们三个人因为极度紧张所发出的沉重鼻息声,以及我手上双管所散发的丝丝硝烟味。

谁也不知道幺鸡身上有没有带枪,害怕在黑暗中被放冷枪的那种顾虑和担心,让我们三人紧靠在一起,万分小心的行走着,搜寻着,每个人的心脏都几乎跳出了身体之外,喉咙不断的抽动缩紧,嘴巴里面一阵阵的发苦发涩,吞咽变得万分艰难。

这样的状态之下,骤然间,从右前方传来了明显的脚步跑动,我们又跟着追了过去。走近的时候,却发现声音是从地面传来,跑动的并不是幺鸡,而是兔子、刺猬之类的不知名动物。

垂头丧气的又继续搜寻了半响之后,对着四面八方的黑暗和死寂,我们三个终于不得不接受了幺鸡已经逃掉的残酷事实。

钦哥!钦哥!没事吧?身后不远处传来了元伯的呼叫。

答应一声之后,我们三个不甘心地最后搜了一遍四周黑暗处,这才跟着过来接应的人一起,回到了树林外面。

房前的坪子里三三两两,已经站满了我们自己的弟兄,看见我们一行,周波一脸凝重的迎了上来:钦哥,人在里面。抓住了!

推开房门,小二爷和地儿正一人拿着一把枪坐在凳子上,小易、蛤蟆和他的女人被五花大绑的捆倒在地,一对村夫村妇模样的男女则靠墙蹲在房子最里头的一个角落处,满脸惊恐,浑身瑟瑟发抖。

我走过去,俯视着地上的蛤蟆,半晌之后,淡淡说道:蛤蟆哥!又看到你了!

蛤蟆的眼中射出了一种巨大的绝望和惊恐之色,脸色变得一片灰白,面部肌肉猛烈抽动,嘴巴张了张,却没能说出半个字来,只得从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凄厉的呜咽之声。

我用脚尖点点了蛤蟆的脑袋,他一言不发躲开了我的目光。

抬起一只脚掌死力的踏在蛤蟆脑袋上面,听到他嘴里发出了一声轻哼之后,我满足的笑了笑,扭过头去,看向了同样五花大绑,被扔在一边角落的小易。

这个人身为蛤蟆的小弟,为人却是要比蛤蟆硬气的多。虽然也是脸色发白,眼神闪烁不定,充满了惊恐。但是当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居然还敢一瞬不瞬的与我对视,实在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两个人是谁?移开了与小易对视的目光,我看了看那对农民模样的男女,转头望向坐在身后的小二爷。

是住在这里的,房主。

在我和小二爷的对话中,那一对男女脸上都显现出了无比的恐惧,女的甚至半张着嘴,任凭眼泪哗哗流下,却依旧发不出半点哭泣之声来,只是全身都在筛糠一样的颤抖。

那一刻,我确实有了一丝不忍。

但是我知道,真正让我决定放了这对男女的原因,并不是那丝不忍,而是没有必要。如果他们是我的仇人,我想,就算他们表现的再可怜,再胆怯,我也会一样不会放过。

江湖是一个可以炼金化铁的熔炉,为了在这个熔炉里面生存,不知不觉中,这种无情冷漠,而又绝对理智的思维逻辑,已经成为了我的本能。

望着那对夫妻,我柔声说道:你们放心,我晓得不关你们的事。不是来找你们的,我也不会动你,要怪只怪你们自己交错了朋友,留错了人,才会遭这个罪,莫怪我。

听到我的话之后,两个人神情仿佛轻松了一些,只是女人脸上的泪水却流淌的更加滂沱,终于再也忍不住,捂着脸无声的哭泣了起来。

小二爷,喊两个人,把他们和蛤蟆的马子一起,搞到隔壁房里去,看起来。

很快,从房子外面就走进了两个小弟,把那一对夫妻和蛤蟆的女朋友架了出去。我要元伯去车里拿出了早就放在后备箱里的一塑料股子汽油,再要小黑几个去厨房找了几根木材,堆在了屋外面的坪子里面。

一起准备妥当之后,弟兄们把蛤蟆和小易两人架了出来,蛤蟆一脸死灰,如同烂泥般瘫软在地上,不断地用额头撞着地面,给我们兄弟轮番磕头求饶,小易则是一言不发的随我们摆弄。

看着这滑稽而又古怪的一幕,我既不愤怒,也不高兴,淡淡望了两个人一眼,转过身去:点火!嘴巴都堵上!给我把蛤蟆拖过来。

木材浇上汽油,地儿用打火机一点,火焰忽地一下就飘了上来,驱散了山区乡野之中的那一股黑暗和阴冷。鲜红的火光在我们每个人脸上跳跃不停,看上去,仿佛都平添了几分狰狞与恐怖。

瘫在潮湿的泥地上,几乎已经酥软到不成人形的蛤蟆被高大的简杰和周波两人,拖到了火堆的旁边,我扭头看了看躺在屋檐下的小易,一边伸出手指着他,一边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蛤蟆,说:胡玮,这个人就是砍贾义的,交给你了,不要弄死!

蹲在旁边地上,早就双眼通红,跃跃欲试的胡玮闻言,马上一跃而起,高高举起手上的开山斧,和元伯几个一起,像是饿虎扑食一般对着小易涌了上去。

小小的坪地上,顿时就响起了一连串刀斧铁器斫在皮肉骨头上的时候,所发出的那种独有的,令人牙酸的咔擦闷响,再结合嘴巴被堵住的小易口中如同鬼泣兽鸣般的含糊惨叫,一幕来自地狱的惨象在这个清冷荒芜的山野间,铺展开来。

我蹲在蛤蟆的身边,一言不发默默的看着他。

此时此刻,这个人的额头上大汗淋漓,被一块破布堵住的嘴巴里不断的发出阵阵咿唔之声,捆住的身体猛烈的在地上挣扎扭动着,脑袋努力想要靠向我的脚掌。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像是条野狗般对我摇尾乞怜的人,我的心中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同情。

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杀鸡,我在旁边看,父亲逗我,让我杀,他笑着说,男人必须都要学会杀鸡的,不然,今后娶媳妇了,难道还要媳妇杀啊。

我打死不干。

父亲大笑着让我替他抓住两只鸡脚,我壮起胆子抓住了。

父亲一刀割在了鸡脖子上,鸡血飙出的那一瞬间,温热粗糙的鸡爪在我手掌心里面挣扎的感觉,我至今都还记得。

当时,幼小的我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悲痛,松开了鸡爪,猝不及防的父亲被弄得满身鸡血,而我却为了那只鸡的死亡,伤心至极,放声痛哭了起来。

我本善良,曾几何时,我也有过对生命的尊重和同情。

但不知道是从哪一年哪一月的哪一天开始,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看着不可一世的蛤蟆蜷缩在自己的脚下,那副恐惧敬畏的模样,我没有半点的怜悯,在我的心中,只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冷静和空洞。

我心底非常清楚,今夜过后,当太阳再次升起之时,我和三哥之间就不仅仅不再是朋友,甚至还变成了生死相拼的仇人。

而导致这一切发生,又让贾义成了残废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的这个人。

正是因为他的贪婪,他的狂妄,他的首鼠两端,他的背信忘义,才让我和三哥走到了彻底翻脸的这一步。

一股极大的厌恶涌上了我的心头。

在我的示意之下,简杰解开了捆着蛤蟆双手的绳子,我拿起了他那只被险儿烧伤的右手,手掌上整整齐齐的捆着一层洁白的纱布。

我一边缓缓解着纱布上面的结,一边喃喃的说道:蛤蟆,没有想到今天吧!你以为义色可以保住你啊?其实,他真的是可以保住你的。只可惜,你做事太猖狂太嚣张,太不给人留情面了。玩了我胡钦,你哪怕是说一句顺心的话给我听,我们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哈哈,你这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饶,晓不晓得?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你会活着。如果今后你懂事了,自己不作死,说不定还能一口气活到七老八十,长命百岁,还能看见自己的孙儿孙女。蛤蟆啊,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只不过,还是先要熬过今天这个坎。蛤蟆,你信命吗?算命的经常说一句话,叫做血光之灾。你晓不晓得,今天,我就是你的血光之灾,在红杰请我们喝酒的那个包厢里,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你就有了血光之灾。你把险儿搞到号子去了,那天他怎么搞得你,我今天就怎么继续。蛤蟆,今后你吃饭,就学着用左手!

纱布全部解开,蛤蟆的手上涂了厚厚的一层透明药膏,粉红色的嫩肉一片片的裸露着,有些烧坏的地方还在往外面渗着淡黄色的液体。

我一边说话,一边用力的把几根手指按在了蛤蟆手背一处被烧得皮开肉绽的伤口上,一阵剧烈的颤抖和闷叫,代替了蛤蟆原本向后的大力抽动,想要缩回去的巴掌无力的软在了我的手中。

两只手抓着蛤蟆的右手臂,我再不犹豫,猛地向前一送,蛤蟆的整个右手掌就全部被送入了跟前那堆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本来已经浑浑噩噩,几乎昏迷过去的蛤蟆突然从喉咙里爆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又巨大的闷叫,就算是被布堵上了嘴巴,还是能让人听的牙酸肉麻。

脂肪燃烧时,浓烈刺鼻的焦臭味一阵接一阵飘了过来,旁边几个小弟都不禁远远走开,弯下腰不断的干呕了起来。

我强忍着那股臭味和心底的恐惧,用尽全力,故作平静地死死抓着蛤蟆的手。

蛤蟆抽动不休的手掌,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抓住的那两只鸡爪。

父亲永远都不会想到,在这个深夜,当他的儿子终于克服恐惧,学会了面对血腥的时候,儿子的手下,居然已经不再是鸡。

而是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火焰已经把我的皮肤都烤得开始微微刺痛,而蛤蟆则已经是一动不动之后,我才把他的右手从火里面抽了出来。

被烧得一片黢黑的手掌上面,几个指头已经像是融化的巧克力一样黏在了一起。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蛤蟆这一辈子也别想再用这只手了。

松开蛤蟆的手掌,我再也没有看早已晕厥在地上的蛤蟆一眼,起身进到屋内洗了洗手之后,来到了屋檐下的小易身边。

小易的两只手臂用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在地面上,嘴上的布歪在一边,像是一条离了水的鱼般,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随着每次呼吸,嘴角旁都会冒出一串串的新鲜血沫。整个人已经被砍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了。

我蹲了下去,将小易扶着靠墙坐了起来,又用那块布帮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说: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仇,但是你把我兄弟搞残废了,这个仇不能不报!出来混就是这么回事,刀枪无眼,各安天命,你怪不得我!胡玮,过来按手。

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蛤蟆还惨的小易居然开口说出了一句让我肃然起敬的话:我不怪你,你也怪不得我,拿老板的钱,帮老板做事,天经地义!你今天不弄死我,我迟早是要杀你的!

本来早已经决定了要小易的两只手,但是他这段话之后,我改变了注意。

这个人,第一次和我吃饭的时候,说话就很得体也很风趣,虽然我和蛤蟆之间结了仇,但是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他。到了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我们大家都是各为其主,身不由己而已。

好!小易,你有种!你真的有种,就冲你这句话,我胡钦给你留只拿刀的家伙,等你下次有种来杀我的时候,我再下,胡玮,砍!

雪亮的斧刃从我眼前一闪而过,带着阵阵让人毛发直立的寒风。

几斧之后,胡玮干净利落地砍断了小易的右手掌。

鲜红的血从断裂处喷涌而出,断掉的手掌静静躺在地上,打眼望去,手指尖居然还在轻微的抽动,就像是一只只丑陋而恐怖的小虫。

开车离开之后,我们兄弟和胡玮、简杰、元伯、周波等人都没有回九镇,而是去了一个我早就安排好的藏身地点。

接下来的几天,九镇六帅和义色两个团伙的核心人物都完全的消失在了九镇,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去向。

但是,我们双方都清楚,从这一晚的事件开始,前面等待着我们的,将会是一连串无法预测的变数和厮杀。此夜过后,风云漫天,无论是三哥还是我,都再也无法控制。

谁活着?谁死去?只有天知道。

最新小说: 谢谢你苏小落什么梗 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清冷美人受被做到晕 海贼之虚空王座 当飞升后进入无限流快穿世界NPH 模拟成真,我曾俯视万古岁月? 混凝土搅拌车 重生:开局90天赚十亿 登雀枝 我反派无敌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