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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始乱终弃状元郎(1 / 1)

这场细雨来得快,也走得快,云层消退,天空大放晴朗,如果不是花丛里还挂着的雨珠,恐怕也没人想到短短时间内,竟然下过一场雨。

小梅接过小兰手里的点心,小兰边把油伞收起来,边抱怨喜怒无常的天气,她刚才可是找了好久的伞!

周清给自己和徐逸倒了一杯茶水,就坐在石凳上悠悠然地品茶。

对面两人相对而坐,还以为她也会邀他品茶,一旁的程渊有些尴尬的站在凉亭内。

周氏身边的嬷嬷过来请她们去前厅用膳,闻言,周清和徐逸都起身往前厅走。

还是和每月月初的家宴一样,男女分为两桌宴席用餐。

众人还没来得及坐下,周清站的位置很巧妙,见有端着茶水的丫鬟从面前经过,角度也刚刚好,她伸出一只腿绊了那丫鬟一下。

很快,只听程渊一声痛叫,原来,这是一杯滚烫的茶水。

他当时也顾不得什么,只知道把浸着热水的外套脱下来。

却听见某件东西掉落在地的清脆声,众人还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只听见小梅的声音惊讶的说:“呀,这不是小姐的簪子吗?”

这一声,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众人的目光全部落到程渊的身上,他脸上一燥,恨不得挖一个土坑把自己埋进去就好。

小梅几步走过去,捡起了地上的簪子辨认了一会儿,肯定的说:“这就是小姐上次在后花园里掉了的簪子,当时找了许久也找不到,原来是被程公子捡到了。”

闻言,程渊脸上露出了一个极为难看的笑容。

这件事虽然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夏老爷和周氏心里却像生了一根刺。

好端端的,程渊捡女儿的簪子做什么?莫不是……

后面的,他们不敢想下去。

夏老爷的目光在程渊身上扫了一眼,又看向自己的女儿,心里暗暗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太过草率。

到底是外姓男子,若是长此以往住在夏府,恐怕以后会让女儿的名声不好。既然已经和将军府有了婚约,更应该好好维护这段关系才对。

一番思虑下,夏老爷已经有了决定。

在女儿和挚友之间,夏老爷很快便作出了抉择,毕竟女儿才是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

而程渊,不过是一个没什么情分的外人。

这次宴会过后,夏老爷把程渊安排到了一家别院去住,理由是那里环境安宁,适合好好看书。

她和许静有好几天没有碰面了,想着,她约了许静明天去京城这里最有名的酒楼吃饭。

因为要出门,她今天的衣着打扮都是走简约路线,带着丫鬟直接在包厢里等。

这里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地方,很多达官权贵喜欢来这里吃饭。

原因嘛,因为这里的包厢都属于私密空间,保密措施做得够好,于是就有很多人喜欢来这里谈论要事。

周清之所以来这里,一共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据说这里的饭菜特别的美味,当时听人说起的时候,她就有点馋了。

第二嘛,因为她是来巧遇太子殿下的。

既然太子是胡志文的顶头上司,又对她抱有几分好感,那么她就直接从太子这里开始下手。

这不,她刚想到来这里偶遇太子,没想到还真遇见他了。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普通长袍,眉眼出众,俊美无俦,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落到她身上后,便有了笑意。

他对着身后两人耳语了一句,两人很快便退开了一段距离。

其中一个人周清也认识,就是在王府宴会上见过的中年男人,想来应该就是胡志文。

“你怎么会来这里?”林霄问。

周清犹豫着要不要行礼,就听林霄打断了她的动作,“现在是外面,不用行礼。”

周清正准备开口,就听见身后传来许静的声音,她的目光落到林霄身上,顿时傻眼了。

怎么太子殿下也在这里?

看到许静后,林霄瞬间明白了。

“这家酒楼里三鲜瑶柱、芙蓉大虾、酥卷佛手,味道都还不错。”

周清故作矜持的微微点头,嘴角露出恰到好处的笑容,把太子送走了。

许静点了三道菜,周清接过菜单,一挥手又加了七道菜,直把许静看得目瞪口呆。

这些菜她们两个人怎么吃得完,而且这家酒楼的价格高出其他酒楼的几倍,一顿饭抵得上平常人家半年吃穿用度的银子。

“终于把程渊赶走了,趁今天我高兴,所以我请客,你随便吃。”

周清壕气的挥了挥手,她满不在乎的模样把许静看得哑口无言。

让许静更加无言的是,她居然在隔壁也订了一间包厢,好让丫鬟们轮流去用膳食。

主仆是不能一起用膳的,这样于理不合,所以她才会多订一间包厢。

两人相处下来,许静也摸清了她的品性,看上去柔软,但只有接触下来才发现她的性子很强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坚定,也看得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对比自己,许静倒是有点羡慕她。

和许静分开后,周清带着丫鬟去了长安街最繁华的一条街道,她们在路上闲逛,路过一个替人代笔写书信的摊子,就听见身后有一道清越的男音,“这位小姐,你的玉佩掉了。”

周清回过头,望向她身后身量挺拔的男子,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棉质长袍,眉目清秀,气宇不凡,估摸着是个十八、九岁的模样。

听见对方肚子传来“咕咕”的响亮声,周清拿帕子掩唇一笑,她对小梅使了一个眼色,小梅接过了他手里的玉佩,同时摸出了一锭银子递过去。

哪知温行脸色一正,推辞着不肯要,小梅无助的望向自家小姐。

周清斟酌着说:“这枚玉佩是我过世的外祖母送给我的诞生礼,对我很重要。今天要不是你,可能玉佩最后丢失了。这锭银子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他日你若是方便了,就来还我,我叫夏木槿。”

温行还想推辞,但是手里被塞了一锭银子,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刚才他还可以淡然的拒绝,可是当手里抓住了这锭银子,那些推辞的话却说不出口了。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只要握紧手掌就能抓住的机会,他不想放弃,也不想错过。

他好不容易来到了京城,眼看下个月就能参加科举考试了。可惜,他的盘缠丢失,又得罪了一位谋士,在京城找不到出路,连肚子都填不饱,只能靠喝井水充饥。

眼看着,连客栈的房租也交不起了,他今早就收拾好了包袱,打算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

哪里会想到,竟然有人愿意借给他十两银子?

望着那淡绿色的背影,温行的手掌紧紧的握住,掌心里那块坚硬的东西硌得他生疼,他的薄唇微张,轻轻的呢喃了一句:“夏木槿。”

小梅望着自家小姐的侧脸,看到她脸上柔和的线条,再想起小姐刚才的善举,越想越觉得小姐真是菩萨心肠。

再想到除了小菊以外,小姐对夏府里其他下人都挺不错的。

以后若是尽心尽力的服侍小姐,她的日子应该不难过。平日里她就做一些精细都活儿,比在家里时还要轻松。

另外,每个月都能攒下一笔银子,一部分贴补家用,一部分留作以后急用。

比起大多数为奴籍的下人,她的生活真是叫人羡慕,心中更坚定了要尽心服侍小姐的念头,小梅的想法,周清不知道。

她之所以到这一片转悠,是想起这本里曾经描写过一段剧情,是程渊高中状元后,衣锦还乡的途中,遇见了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温行。

这个温行的才华不在程渊之下,最后却阴差阳错的错过了科举。

其实一早被胡志文相中的人是温行,可惜他脊梁骨很硬,并不甘心效力于胡志文,而是一心要舒展宏图大志,所以才轮到了程渊。

温行是程渊的挡路石,于是胡志文暗地里派人偷走了他的钱袋。

导致有一段时间,温行都是在这条繁华的长安街道上卖字为生。

他帮人代写书信,收入极不稳定,有时候刚好能填饱肚子,有时候则是一天也等不到一个人,只能饿着肚子。

已经连续两天靠喝井水充饥,最后连便宜的客栈也住不起了,眼看就要露宿街头,离科举却还有大半个月。

温行实在没法子了,只好收拾了包袱离开了京城。

不久后,程渊高中了状元,衣锦还乡,好不风光,想到两人从小到大,他处处都比不过对方,如今金榜题名,自然扬眉吐气理的打脸了温行。

现在温行能够继续留在京城,那么日后的状元郎还指不定是谁呢?

想到此,周清露出了一个乖巧无害的笑容。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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