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皮鞭声响起,在大雪中停顿的五辆马车缓缓离去,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车痕。
忙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此刻停歇下来,寒风一吹,那风儿就直往衣缝里面钻。
凌霄浑身一个寒颤,知道不能再呆在这里,于是就急匆匆从朝自己住的宿舍走去。
在杏林医馆,宿舍也是分等级的,那些有钱子弟自不必说,因为家底殷实,住的都是有暖炉热炕的好房间,窗户也都糊得严实实的,即使寒风再大,冰雪再猛,也不惧怕。
那些寒门子弟则统一居住在西院的工棚内。这些工棚原本是医馆初期为了装修,简单盖了让那些工人们居住的,等那些工人们走后,没有拆迁,直接充当了医馆杂役们的宿舍。
凌霄的宿舍是其中最简陋的一间,窗户上的糊纸早已破损,随便用一些破烂之物遮挡住,大风刮下,整个窗棂格楞楞乱响,四处通风。
这样的破房子,一般是没人肯住的,也唯有凌霄,原因是他运气太背,竟然得罪了医馆最有权势的徐大医师。那些本就身份卑微的杂役们,更是惧怕引火烧身,都不敢与凌霄走得太近,于是就排挤他,让他住到了这破屋子内。
凌霄推开门,立马就闻到一股子浓重药材的味道。他耸了耸鼻子,熟练地道出了那些药草的名字和药性,“陈皮:调中带滞、顺气消痰、宣通五脏。田七:止血、散瘀。枸杞子:益精明目、润肺清肝、滋肾益气。淮山:补脾肺、清虚热、固肠胃……”
凌霄话音落地,就听一个声音道:“凌霄,你的鼻子可真厉害,闻一闻就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药材了!”说话间,却见一个脸上有一大块血红胎记的憨厚年轻人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见到此人,凌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对于他来说,在这间医馆,对方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阿丑,你又帮我熬药了,多谢。”凌霄说道。
阿丑呵呵一笑,憨厚的脸上,那块血红胎记变得更加显眼,看起来也更加丑陋。
“别这么客气,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帮你帮谁呀。再说了,我熬制的也都是一些药渣,帮不了大忙。”阿丑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虽然是药渣,却总比没有的好。”凌霄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儿。当初自己夺舍重生,医馆畏惧徐善初,不敢给自己使用太好的汤药,直接让凌霄躺在床上自生自灭。
凌霄虽然满脑袋奇方妙方,却苦于没有药物辅助,要不是阿丑不断地帮自己捡拾这些别人用过的上好药渣,自己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
这段时间,凌霄给自己开出的药方都是奇好的,即使那些是使用过的药渣,在他手下也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十分难得的灵丹妙药。
说话间,凌霄拿过筷子,在咕嘟嘟冒着热气的药罐中翻看了一下,然后随手把自己“顺来”的那些药材从怀中拿出,直接丢了进去。
“凌霄,你这是……”
“嘘---”凌霄笑了笑,“刚才装卸药材顺手牵羊揣来的。”
阿丑张了张嘴巴,最后才挤出来一句,“你要小心,可千万别被逮住了。”
见阿丑是真关心自己,凌霄心中不禁一热,说道:“我会的,不过你也要小心,总是帮我挑拣这些药渣,万一被那姓徐的发现,你可就惨了。”
“放心,我捡了这些药渣就直接来到了这里,没去别处,谁也不知道。”阿丑笑着说道。
凌霄点了点头,这间房子只有他和阿丑两个人居住。准确地说,凌霄是因为得罪了徐大医师,被排挤,才住到了这里;阿丑则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大家嫌弃,所以就和凌霄成了最亲密的朋友。
“我昨天教你的‘汤头歌诀’呢,你背的怎么样?”凌霄忽然问道。
再看阿丑苦着脸说:“太难了,我只记得了一点点。”
“那就背出来让我听听。”
“汤头歌诀”原本是清代的医方歌诀,选录中医常用方剂300余方,分为补益、发表、攻里、涌吐等20类。以七言歌诀的形式加以归纳和概括。并于每方附有简要注释,便于初学习诵,是一部流传较广的方剂学著作。
在凌霄看来,自己十分感谢阿丑的帮忙,于是就把这后世才出现的医学口诀传授给了阿丑,依照阿丑的资质,只要肯耐心学习,细心体会,以后做一个治疗普通病症的小郎中也是有可能的。
“麻黄汤中用桂枝,杏仁甘草四般施;发热恶寒头项痛,喘而无汗服之宜。三拗汤用麻杏草,宣肺平喘效不低。华盖麻杏紫苏子,茯苓陈草桑白皮;风寒束肺痰不爽,急宜煎服莫迟疑……”阿丑背诵着汤决,一开始还行,可是只背了十几句就出错了,再往后,基本上就记不住了。
但也就是这断断续续的几段口诀,倘若传了出去,定会惊世骇俗。只是可惜阿丑得了“宝贝”,却学不会。
见此,凌霄叹了一口气,看起来自己是高估了阿丑学医的资质,虽然他很努力,可是学医也是要讲究天赋和天分的,很显然,阿丑不具备。
阿丑看着凌霄皱起眉头,就知道自己背的不好,红着脸,挠着头说:“看起来我真的不行呀。以前我们家是做工匠的,我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才进了这医馆,看起来我真的不是学医的材料。”
见阿丑自怨自艾,凌霄不愿意打击他,就说:“万事开头难,慢慢来……”
阿丑知道凌霄是在安慰自己,就垂头丧气地说:“再慢也没有用,我不像你,天资那么高,不管背什么都那么快……对了,你说这‘汤头歌诀’是一个神秘老人传授给你的,并且让你不得外传,那你传给了我,不是破戒么?”
“呵呵,谁让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凌霄笑着拍了拍阿丑的肩膀。
得到凌霄友情的鼓励,阿丑瞬间又活跃起来,对凌霄说道:“对了,凌霄,虽然这些歌诀我没背会,不过你上次让我做的东西,我却帮你做好了!”
“真的?”凌霄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你等着!”阿丑说完就去找东西。
很快,一枚精细竹子做成的输液针,以及不知用何物做成的输液管,止血钳,柳叶刀等医疗器械,就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凌霄讶然地翻看着这些意识形态有些超前的医疗器械,问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见凌霄被自己的“作品”镇住了,阿丑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说道:“那柳叶刀最是好做,虽然薄度不够,可是绝对锋利,毕竟我们家以前可是有名的工匠世家,曾经还帮皇家打造过盔甲军械,打造一把小刀自然不在话下;那止血钳是我按照你所说的原理,用精铁打造的,只是没有好的钢料,要不然会更好一些……最难打造的就是你说的输液针,我实在想不出来怎样在那么小的针中穿出一个细洞来,所以苦想半天,只能用这竹针来代替,只是大了点……”
凌霄听完不禁莞尔,看起来阿丑也是有特殊才能的,虽然学不了医,倘若有机会让他继续搞这种发明研究,搞不好未来还是一名大工匠。
再说这些器械,当时自己只是随便提了提,却没想到阿丑竟然奇思妙想把这些东西给做了出来。只是可惜,凌霄在医馆打杂这么多年,存的钱也都花在了这些器械上面,如今这些东西却还都不完美。
“很不错,这些东西都很好,你太厉害了。”凌忍不住赞道。
得到凌霄的夸赞,阿丑十分的高兴,然后又说:“不过,我不太明白,这些东西真的有用吗,我从没见哪个大夫用过……”
凌霄收拾好那些堪称“艺术品”的医疗器械,意味深长地对阿丑说:“别人没用,不等于我不会用啊。”
阿丑有些不明白,看着凌霄,越发觉得有些神秘---病好以后的凌霄,和以前越来越不一样了。
不过更让阿丑觉得不习惯的是,凌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染上了勤洗手,勤洗脚,还有睡觉前先洗澡的毛病,为此,大冬天的,竟然烧了雪水来擦拭身子。
他一个人这样做倒也罢了,却也让阿丑跟着做,搞得本来就不太喜欢麻烦的阿丑很是郁闷,男人嘛,那么那么干净?
此刻,凌霄就发话了:“洗脚,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