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奴隶
“呼……,呼……。”黑龙的背上,金阳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距离他大约五十米远的地面上,古斯都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摇晃着骑到了狂狼的背上。
“你……,很了不起。”古斯都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血渍道:“不过,你的修为太低,依旧不是我的对手!不如……。”
不如什么古斯都并没来得及说出口,如果他知道金阳压根就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的话,估计也就不会这么多的废话了。所以,当古斯都爬上狂狼的背上时,金阳的第四击终于到来了。
不是流星风暴,更不是百战百胜的疾风突进,这一次,当黑龙再次狂奔向古斯都时,金阳竟然将手中的铁枪当做标枪掷了出去。
古斯都显然没有想到金阳会这么做,五十米的距离,说远真的不算远,再加上金阳本身的力量加上黑龙本身的冲击力,双重力量作用之下,铁枪几乎只是瞬息之间就已经来到了古斯都的面前。
古斯都这个时候再想捡起地上的链子锤,时间已经不够了,所以他想也没想的就伸手抓向了铁枪。
“啊!”
古斯都惨叫了一声,他终究是低估了金阳的这一投,任谁也没有想到来势如此迅疾的一投,铁枪本身竟然是旋转着到来的,所以,就在古斯都一抓的同时,来自铁枪旋转的力道作用之下,原本满布在他手中的战气瞬间就被蒸发掉了,灼热的枪尖顿时灼伤了古斯都的右手。
然而,事情到了这里却并没有完。几乎与铁枪不分先后,金阳的身体已经冲到了古斯都的身前,继而一把抓住了铁枪的枪柄。
“啊……。”金阳的到来令原本就灼热异常的铁枪变得越发灼热,忍受不住来自手上的刺痛,古斯都发出了一声惨叫。
“扑!”
金阳也不好受,大蛮师级的战气作用之下,他的身体内更是乱得一塌糊涂,一股鲜血从他的口中喷出,顺着面具的下沿淌了下来。
这注定了是一场比拼耐力与毅力的决斗。一个想要自己的武器更进一步,另一个却拼尽了全身的战气将武器向外推,一个想进而不可得,一个强拒却又拒之不去,此消彼长之下,一场拉锯战就此展开了。
与坐骑上的二人相比,两人的坐骑也同样展开了一场决斗。身为六阶的妖兽,狂狼本身就属于站在草原生物链顶端的妖兽,当眼看着战斗陷入僵局时,它突然张开嘴,一道呈现出月牙形的风刃卷向黑龙。
“噗噜噜……。”面对着来势汹汹的风刃,黑龙却只是打了一个响鼻而已,接着就见那道风刃仿佛泥牛入海一般,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开什么玩笑?黑龙怎么说也是龙种,而在金阳夜以继日的强化之下,光说身体,黑龙已经不比西大陆的一般幼龙差多少,要知道,龙这种生物天生就对魔法是免疫的。
汗水,早已经浸透了眼睛,脸上的面具早已经被身上散发出的枯寂之源所焚毁,然而,金阳依旧在坚持,这是他的决战,他输不起!
古斯都更输不起,因为与金阳不同,他一旦输了,介时所要失去的就是他的生命。
“啪!”
就在金阳感觉自己已经坚持不了多久时,他的身体内,那处阻挡着他晋阶为灵兵阶的穴道在一声震鸣声中应声而开——不得不说,与绝顶的高手过招,确实是提升修为的一种有效手段。哪里有压力,哪里就有反抗嘛。
于是,当那曾经令金阳熟悉无比的灼热气息再次从他身体内的某个神秘之处涌出时,金阳那双业已露出疲态的眼睛突然射出一道神光。
“吼……。”
金阳的进阶无疑成了压死狂狼的最后一根稻草,随着古斯都座下狂狼的一声悲啼,它的五官内突然向外涌出大量的鲜血——此时没有人会想到,在这场注定了将会载入草原历史史册的决战中,首先坚持不住的竟然会是身为六阶妖兽的它!
古斯都败了,当狂狼的身体仿佛推金山倒玉柱一般躺向地面时,事出突然,古斯都的身体猛的晃了一下。
就是这一下,金阳的铁枪趁虚而入,猛的贯进了古斯都的胸膛。
“啊……。”古斯都倒向了地面,这一次,他再也没能站起来。
金阳并没有杀古斯都,只是重伤了他而已。正如他来到这里的初衷那样,他只是来应付差事的,像得罪人这样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古斯都好杀,但即使用脚指头去想也知道这人在吉尔吉部落的地位并不低,杀了他也意味着金阳很有可能要遭到吉尔吉部的报复。所以,他最终留了古斯都一条命。
“嗷……。”
当清脆的马蹄声打破了现场的寂静时,东部草原阵营内突然响起兴奋的咆哮声,一个个蛮族武士一边高呼着“扎里法”,一边目送着金阳渐行渐远。
再说金阳,虽说在最后他成功晋阶,然而,并不等于说他的伤势就会因此而痊愈,事实上,在回到自己的驻地后,他就病倒了。
说是“病”,当然是金阳的托词了,他可不想被木克礼那个王八蛋暗算一次不够还暗算第二次,这样一来,与古斯都的那一战无疑给了他以最好的借口。
而对木克礼来说,无论他是多么的希望金阳能就此病死,但他注定无法表现出来。因为经过了先前的那一战,金阳已经成为了士兵们心中的战神,值此军心大振之期,木克礼如果敢再下死手,就必须冒着军队哗变的危险。
至于说那五千奴隶,金阳既然已经超额完成了任务,木克礼也照样拨给了金阳,无论他的内心是多么的不情愿,但事情是他当着十八族长答应的,这个时候反悔?木克礼丢不起那个人。
金阳一早就知道木克礼不待见自己,所以在将粮草押运到前线后,他直接将自己的驻地扎在了营地的大后方,这样一来,在避免了危险的同时,也不用再和那些臭哄哄的蛮人住在一起。
此时,在经过了前后六场大战后,金阳的二千人早已经缩减到了一千五百人,五百名战士的战死在令金阳的军队锐减的同时,也令他恨透了木克礼。
人不多,金阳扎的营寨可不小,所以,当五千名奴隶涌进营寨时,并不显得拥挤。
营地中央的校场上,当金阳站在校场中央的高台上俯视完脚下的这五千奴隶后,他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与西大陆一样,草原上的奴隶大部分组成都是来自于战争的俘虏,只不过与西大陆一方可以通过金钱将自己这一方的战俘赎回去不同,在草原上是不兴这一套的,所以,草原上那频繁的战争也令奴隶市场变得空前繁荣。
然而,既然是战俘,也就意味着奴隶本身曾经也是一名士兵,这样一来,奴隶也就成了最好的炮灰。
所以说,金阳的这五千奴隶也不例外,而且千万不要小看“精壮”这两个字,带上这样的字眼也就意味着这五千名奴隶曾经是部落中的精兵。
“来人,把他们脚上的镣铐摘下来。”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金阳下达的第一个命令竟然是恢复这些奴隶的自由,要知道,无论哪个部落,为了防止奴隶逃跑,奴隶的脚上都会拴有脚镣。
金阳的一声令下,自有士兵上前为这些奴隶松开脚上的镣铐——木克礼既然将这五千奴隶送来了,自然也顺带着将脚镣的钥匙留了下来,事实上,但凡得到一批奴隶,每一个部落都会为这些奴隶换上自己部落的脚镣,可以说,花样品种繁多的脚镣也成为了辨认一名奴隶所属的有效手段。
给读者的话:
今天三更,接近八千字,兄弟们,点击能更给力点吗?收藏也不要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