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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不喜欢女孩子(1 / 1)

乐初这么多年没被人看出来女子身份,甚至连肖故这样的聪明人都没产生怀疑,不是没有原因的。

试想,一个从来不把自己当女子,甚至表现得比男人还要男人的女子,别人敢想象那其实是个女子么?

恐怕是想都不敢想。

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在乐初那儿也根本不存在。

她拍拍床铺,对坐在床沿的肖故道,“坐着干嘛,趴上去啊。”

肖故准备伸向腰带的手就这么僵住了。

说实话,肖故能屈能伸,不拘小节,生来也不是害羞腼腆之人,何况打算了要和乐初过一辈子,他也不忌讳两人坦诚相见。

但,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

凡事讲究循序渐进,他想一步一步来,踏踏实实的,不出意外,没想过一步登天……

乐初主动的,还这么一本正经的要求他,他有些招架不住。

这么随和,这么热情,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乐初吗?

乐初又催促了,“愣着干嘛?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你还害羞啊?你总不是等着我伺候你上床吧?我没伺候过人,不知该干嘛,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可以试试。”

肖故摇摇头。

他哪里舍得乐初干这伺候人的活,要是一不小心把人吓走了,他得不偿失。

忙自己脱了鞋趴在床上,表现得又乖巧又听话,活脱脱一只待宰的羊。

“这才对嘛。”乐初由衷的夸赞。

一只手去拿床边矮桌上放着的药膏,一只手探向肖故的腰带。

动作如行云流水,可谓熟悉得很,也不知解过多少人的衣带……

乐初好色,只要是生得好看的,不管男的女的,她绝对是来者不拒的。

肖故心生不悦,一把将乐初的手腕扣住,不欲乐初再碰触他。

岂料乐初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得他下意识松了手。

就听乐初说,“肖怀时,你别太傲娇了,看在你我有缘的份儿上我才答应给你上药的,要换了旁人啊,说什么我也是不答应的,这天大的脸面你得好好儿收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或许不知道,我这人心特别的狠,谁要是让我生气了呀,我看都不会再看他一眼。”

这话肖故爱听,每一个字都说到了他的心坎里去。

他也期望,他和乐初是有缘的,他也期望,他在乐初心里是不同于旁人的。

期望成真,他的一生才有盼头不是。

他抿嘴一笑,胡乱的找了个托辞,“我只是不好意思。”

“啧!”乐初嫌弃的撇了撇嘴角,“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大家都一样,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况且,我这只是给你上药,又不是垂涎于你的美色,想要对你图谋不轨,你羞涩反而奇怪了。说真的,肖夫子,你家世不错,模样不错,怎地就姻缘无果了,不如你说句实话,你是不是不喜欢女孩子?”

这话问得肖故悚然一惊。

不喜欢女子么?活了两世了,他好像确实没有对哪个女孩子动过心。

喜欢男子么?两世以来,除却乐初,他好像也没有将其他的男子看进去眼。

可他如何回答呢?

若说是,他是喜欢男子,万一乐初不喜断袖,为了保护自己,自此便远离他了呢?

若说不是,他日同乐初摊牌,要将乐初留在身边时,他又该如何解释今日的谎言?

进也是难,退也是难,进退两难。

在不清楚乐初心意之前,在乐初还没有彻底的相信他依赖他之前,他是什么也不会说的。

肖故动了动微微僵硬的身子,将问题抛回去给乐初,他问乐初,“你呢?”

这是他藏了多年一直没有问出口的问题。

他自诩阅人无数,看谁都看得透彻,唯独乐初一人,如雾里看花,水中捞月,始终隔了什么。

若说乐初喜欢女子。

乐初调戏这个撩拨那个,除却甜儿,不曾对谁付出过真心。可甜儿是通房的身份,连妾都算不得,乐初要真是喜欢,早该迎娶进门,给了妻的身份。

若说乐初喜欢男子。

乐初亲近的那帮朋友数十个,乐初同这个称兄,与那个道弟,到底不过是勾肩搭背,花天酒地而已,并未同谁生出不应有的传闻。

他是真的弄不明白,乐初究竟喜欢女的,还是喜欢男的。

又或者,乐初的心里早就装了人,那那人又是谁?

是女的?

还是男的?

肖故想了许多,可谓百思不得其解,剪不断,理还乱,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找不到落脚的点。

在乐初那儿,这个问题就简单得多。

乐初是“男子”,男子喜欢的自然是女子,她难道还会说自己喜欢男子,惹得人怀疑她的身份吗?

她才没那么蠢。

乐初想也不想就信誓旦旦的回了,“我当然喜欢女子,而且,越是漂亮的女子,我越是喜欢,如果性格再好一点儿,说话再温柔一点儿,那我就更喜欢了。”

听到这个答案的肖故,心凉了半截儿。

原本,他还存了一线希望,期许着乐初只看重皮囊,无关男女,那他便有了机会,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求得乐初的心,给予乐初更多他能给予的想给予的。

不在意流言,不在意世俗,一切按照所想,只求乐初的心。

可惜乐初说喜欢女子,那渺茫的一线希望也成了泡影。

果然,前世的乐初是不可能喜欢他的,因为不喜欢他,才与他作对。

有没有可能,乐初正是看清楚了他的居心,知道他一面喜欢一面遮掩,认为他恶心,才会与他斗得不死不休?

不是没有可能的。

午夜梦回,他不是听了无数次的恶心吗?

肖故生出一股挫败感,如同每一次和乐初斗都之后的心力交瘁。

却又不甘心,不甘心败给那所谓的天经地义!

男子喜欢女子,是天经地义。

但若换做是他,如果同那些庸脂俗粉相比较的是他,想必这天经地义未必会成为必然。

他生得好看,又一心一意的喜欢乐初,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差,何况他文成武就,这样的他,打着灯笼都难找,乐初迟早要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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