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柯灵警员的报告
柯灵警员的报告:
以下是我将一系列事件,按照时间逻辑排序后所作的推测整理。嫌疑人我将直接指名道姓,虽证据尚且不足,但已有九分把握。
最早,要追溯到芈氏夫妇一案。姝仪系芈氏夫妇之独女,几乎是各项全能的高材生。大学里就读专业是一种叫做“斯瓦西里语”的小语种,该语种为肯尼亚、坦桑尼亚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等国所使用之语言。因此大学期间,姝仪曾获得前往非洲考察学习的机会。然而就在姝仪结束考察回到家中那晚,她发现了毙命于家中的双亲。按照此前法庭上姝仪的作证,她认为自己目击到的院子里那个正在匆忙逃窜的流浪汉即为作案真凶,动机为劫财。可是根据屈和律师所提供的证据,对该流浪汉的指控疑点颇多,且指控该流浪汉为凶手的证据也是矛盾频出。因此法庭宣判该流浪汉无罪。此时,失去双亲之痛转化为对嫌疑人及律师之仇恨,进而怀疑法律的公正性,因此姝仪决定以自己的方式去对此案施行裁决,并由此产生了亲手裁决这座城市中的其他各类不公案件。
姝仪背后定有庞大团队支撑,因此案手法奇特,需有大量财力与人力支持,且团队中必有顶级黑客存在。
之后便是收藏家言之一案。
先是言之家中遭窃,随后又是其女仆自杀,再是言之出差回家后因悲恸而步其后尘的事件。
可以肯定,言之所收藏的黑胶唱片,其内容必然就是我们此前验证过的这首死亡音乐,名为《第十三双眼睛》。此曲与《黑色星期五》以及《忏魂曲》并称为“世界三大禁曲”。网络上依然有各种吉他、钢琴、小提琴等版本流传至今,但均因使用乐器并非特选搭配之组合,因此网传之复制品并无法制造出死亡音乐的效果。而三首死亡音乐的原版唱片几乎已尽数销毁,只有一些癖好怪异的收藏家仍有收藏,言之则为其中之一。相信姝仪定是搜集了大量收藏家的资料,最终得出结论,得知此唱片藏于言之家中。
我之所以能够知道自己听过的这首曲子必是三首之中的《第十三双眼睛》,是因为这本是一首由一位非洲的吟游诗人所创之曲,因此带有强烈的非洲音乐风格。高中时,我们的音乐老师曾在课堂上给我们做过训练,让我们判断所听到的曲子属于哪一类风格,而这种能力于此刻正好派上用场。而《黑色星期五》是由一个庞大的法国作曲团队所创之哀乐,此风格必为交响乐,因此与我所听到的风格不同。《忏魂曲》则为美国一基督教徒按宗教教义所创,因此风格应属于教堂礼赞之曲,也与我所听到的风格相异。排除之下,这首带有明显非洲风情的曲子,必定就是《第十三双眼睛》。
我们之前已经了解到,第一次接到报警时,前往探询情况的是小孔,那时候见到的女仆是真女仆。真女仆称当时自己由于太累,直接躺倒在客厅沙发便睡去。对此,我们可以假设当时姝仪已潜入言之家中,并使用某种迷香使得女仆浑身无力昏沉睡去。之后,姝仪便得以轻而易举地借助其团队所研发的黑客设备破解电子密码保险箱,盗取黑胶唱片。
姝仪盗取原版黑胶唱片之后,将另一张自己带来的唱片偷梁换柱放入原本存放唱片的盒子里,另外我猜测那个破解密码的工具不仅能破解,还能记住保险箱的密码是多少。此时,姝仪不仅没有立即离开现场,反而使用了言之客厅里的古典留声机进行播放,让睡梦中的女仆听闻此曲,以此来做第一次的试验。而播放乐曲之时,姝仪本人则只需塞住耳朵,藏到阴暗角落即可。虽然女仆是在梦中听到乐曲,但因为梦境时刻,人类的大脑皮层依然保持着一定的活跃,且人在梦中对于某种心理暗示性的事物更加难以抵御,因此乐曲更能产生对应效果。
而当姝仪离开之后,女仆却从梦中醒来,并认为梦中听闻之乐曲即为主人收藏的唱片所播出,便查看了主人的保险箱,发现存放唱片的盒子被挪动过。接着就是小孔接到当晚的报警前往探询,遇到了真女仆,获得了第一次的供词。当晚,待小孔离开之后,由于乐曲生效神速,女仆于深夜回到自己寝室后自尽。
第二天白天,待确认过女仆已死之后,姝仪便装扮成女仆的模样,盘踞言之家中。由于姝仪与女仆身高身材均接近,因此当天我与她交谈时并未察觉出任何异样。
再后来,言之回到家。有必要认为姝仪在此期间仍监视着这栋别墅。直到这一晚,故技重施让言之昏睡在客厅,再灌以死亡乐曲入其耳,最后待言之醒来之时,寻找女仆踪影,最终在暗室内找到女仆尸首为止;此时乐声所带来的悲恸暗示与女仆之死带来的悲伤打击结合在一起,使得言之吞下过量安眠药自杀。
这里穿插说明一下我个人的判断:我认为言之及其女仆,本身并不在姝仪的裁决名单之中,之所以仍要置他们于死地,目的有二:其一、言之一旦死去,警方将几乎无从查询该黑胶唱片的来源,因此这首死亡之乐的秘密就将被封存而无人知晓;其二、该死亡音乐之功效是否真如传说般诡秘,仍有待考证,只有亲眼目睹一到两次实例才能确定,因此言之与女仆便不幸成为了实验白鼠。
从此之后,利器既得,姝仪便指挥其死亡乐团开始了对这个城市的亲手审判。之后所发生的案件我们均有记载,都是一些有过前科,但从法律上讲无法判其死刑的众多罪犯。包括芈氏夫妇案中被无罪释放的那名流浪汉也惨遭毒手。
此后,连环案件陷入僵局,一直无从查询线索,直到屈和律师的例外发生。
文锦老师出于拯救这座城市的灵魂而创作救赎之乐--《新月落银弦》。
而屈和律师则早已成为姝仪的目标之一,自然对其下手是早晚的事。
屈律师在一星期之前收到一位名叫“随心音符”的网友发来的音频文件,名为帮助律师排忧解闷,从辛苦工作中抽离;实则暗藏叵测居心,欲将律师谋害。屈律师未曾多疑,便聆听了那首曲子。自然一星期之后,屈律师准备寻找一个僻静之地自尽,而不给他人徒添麻烦。然而巧合的是,在屈律师自尽当晚,正是文锦老师的音乐会上演之际;出于对发小事业的支持,屈律师赶赴能够听到乐声的地点,聆听发小的现场演奏,但自杀行动仍在他计划之内。幸运的是,在听过文锦老师的救赎之乐后,屈律师彻底走出了内心阴霾,并且成为了第一个从死神魔爪中逃离的幸运儿。
那一晚,我也有幸享受到了文锦老师乐曲。并在音乐会结束之后,与几名刚刚接到报警的警察一同赶往事发现场;且文锦老师也不愿在自己的音乐会召开当晚就再出现死亡案例,于是一同前往。
正是那一晚,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猜想—也许文锦老师的《新月落银弦》的确应了老师的创作初衷,能够将一个坠落深渊的灵魂救起。
相信文锦老师与屈律师当时也正如我所想。因此屈律师当场就坚信是文锦老师的音乐拯救了他,而文锦老师更是留了一张名片给我,得以随时保持联系。
第二天,文锦老师约我一同赶赴屈律师的住所了解详情。充分了解过后发现,我们的初步猜想已得到证实。
第二次证实,便是我们警局偕同法院以及我的好友琴子,同心协力演了一出戏,骗得“随心音符”发送的死亡音乐样本。最终我以身试毒,再以身试解药,多次重复之后,已验证两首乐曲分别之功效。
附加材料:
《第十三双眼睛》相传起源于非洲的原始部族,是一种诡秘的音乐,作曲者的创作意图已不可查。据说20世纪中期,喀麦隆有个部落的人在听了此曲之后,不约而同地集体自杀,出于这个原因,《第十三双眼睛》被禁止演唱,官方联手销毁了收集的所有手抄谱,但仍有其中的一小段曲谱侥幸存留下来,后来,大概在1991年的时候,一位知名的音乐家偷偷地买下并收藏了它,回家自弹自唱,听了仅存的片断曲谱之后,撕掉了手中的谱子,然后从窗户一跃而下,从那以后,与《第十三双眼睛》相关的一切消息随着曲谱的绝迹而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