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小海这个人特别有意思,基本上有问必答,不问不答。而且,她只说事,不作评论。比如问她冷吗。她说不冷。再问她饿吗。她说饿。再问她觉得谭仲夏那个人怎么样。我这话问得多明白呀,就是想让她发表点评价。可她回答我说:就那样。
有一次,厨房里没盐了,小海问我村里的小卖部在哪,她去买。我想了想还是开车带她进市里买,但没跟她解释为什么。其实都是苏墨森的规矩,他把房子建在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带着我离群索居就是为了少跟人接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平常除非是村子里要修桥修路让各家出钱或者出人,村干部找上门来,才会稍微打点交道,也都是三言两语的事,绝对不多说话,也绝对不请人进家里坐。
这对自小在农村长大的小海来说,应该很难理解而且疑窦丛生吧,她却安安静静一句不问。
真好,省我很多心思和唾沫。
这天下午,天气挺好,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眯着眼睛看小海坐在沿廊下一针一线修改她来时穿的那条肥裤子,心里叹她神经,买了那么多好衣服,居然还没把这条不合身的扔掉。
然后看见她又把来时戴着的那只土得掉渣的粉红色蝴蝶结发卡别在头上,不知道怎么会回事,突然就伤心起来,想着那肯定是哪个对她来说特别重要的人送的,才这么珍惜。我还小心翼翼问她,结果她说就一普通发夹,路上捡的,因为没坏,就一直用着呗。我简直无语,可她这逻辑又没错,所以看着想着就笑出了声。
正笑着,我扔在客厅里面的手机突然响,小海放下手里的活站起身走进去给我拿过来。
是谭仲夏打来的。
谭仲夏在电话那端喊我名字,语气懒洋洋的,问我到底怎么回事,好几天不见人影。
我也学他懒洋洋的腔调,说:“我在家里,岁月静好日子怡然,有点忘乎所以。:
他说:“哦,那你继续忘乎所以。”
我问:“怎么,案情有新进展了?”
他说:“进展没有,但又多出件想破脑袋都想不通的事情来。”
我叫他说来听听。
他说:“我懒得在电话里跟你讲,自己过来局里看。”
说完不等我有什么反应就自顾自挂了。
从这通电话看,原来他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那天晚上闹的那点小小不愉快并没影响我以后还能把公安局当自己家,这感觉真不错,使得原本就很好的心情更加好了。
我回屋换上外出的衣服拎了包拿上钥匙要走。小海问我去哪,我说去局里看看。她站起身看着我,有话想说但不知道怎么说的样子。我笑笑,说:“想去就跟着吧,反正我也要帮你查那个叫北排沟的地方。”
她飞也似的冲回家里把上下里外门和窗全部锁好,拎上包旋风样冲出来坐进副驾驶室里。
我笑而不语,一脚油门开走。
她也没闲着,很仔细地看我开车的动作,怎么发动,怎么踩油门,怎么打转向灯,怎么握方向盘,怎么看前看后看左看右。
我问她是不是想学开车。
她不说话。
我说:“你想学的话,我让亚丰教你,他最喜欢在这方面给人当老师,好弥补其它方面智商严重不足的缺陷。亚丰那个人吧,其实就是嘴贱,外加还有点缺心眼,别的真没毛病,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
她眼睛望向窗外,还是不说话。
我说:“你先拿我这辆破车练手,农村里路那么宽,车又少,练上几天上手了,熟练了,再给你去驾校报个名,钱我出,你去走个过场,把驾照拿妥,就能正式开车上路了。”
她仍旧不响。
我又感觉我一张美丽动人的热脸,硬是贴在她个大冷屁股上,心都跟着拔凉拔凉的,只能随便她去,爱学不学。
我们到局里时,谭仲夏和付宇新都在开会,我楼上楼下转了一圈,碰见白亚丰从外面回来,看见我,挤出一脸委屈来,抱怨上面领导眼睛都瞎了,派了个懒出虫来的家伙当副队长。
白亚丰特别不服气,跟我们列举谭仲夏的罪状,说他只要能坐着,绝对不会站,只要能躺着,绝对不会坐,而且,他还有一项十分厉害的本领——不管在哪里,不管周围什么环境,只要他愿意,分分钟就能钻到梦乡里去,千年万年睡不醒似的。
他说:“人家耗子是逮着缝就钻,我们的谭副队长是逮着空就睡,两相比较,异曲同工。跟他说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听,谁也不放在眼里,汇报个什么事,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搞了半天白汇报。人家一个个忙得要死,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两百只眼睛来,他倒是厉害,缩在储藏室里睡觉!我……”
要不是胡海莲在外面泼辣辣地喊他,他还有许多可以抱怨,估计扯着我说三天三夜都不一定能说完,他这碎嘴的毛病不知道给自己惹过多少麻烦,可死活就是改不掉,胡海莲喊了好几声他才答应着往外走。
我赶紧趁胡海莲把白亚丰喊过去说话的空档拉着小海从后门溜出去跑到马路斜对面的西餐厅里喝东西消磨时间。坐下以后我拿手机发了两条短信出去,一条给谭仲夏,告诉他我在公安局附近,叫他开完会吱一声。另外一条给计算机部门的小张,让他帮我查一个叫北排沟的地方。
然后叫了吃的喝的,可着劲叫,摆满一桌子,给小海饱口福,让她尝尝以前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
我点餐的时候,她看我一眼,看我一眼,又看一眼。我白回去一眼,叫她有话就说有那什么就放。
她用清汤寡味的语气说:“没什么,我就是想,你这败家的毛病,是这辈子都治不好的了。”
我翻个白眼,没说话。
我们坐的是临街落地窗的位置,外面马路上的人和景都看得一清二楚,我正望着窗外喝水,猛见有个似曾熟悉的人影,正由远而近疾步飞走而来,越走越近越走越近眼看着到了眼前,仔细辨认,居然就是前些天夜里,在大马路上玩生死速递,被人追杀得无处躲无处藏,幸好我路过给救下来的那个女流氓,我救下她以后她抽着烟走了,这会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又冒了出来。
她不出现还好,她一出现,我脑子里猛划过道闪电,想起这些日子,家里几次被人入侵,从各项痕迹看,入侵者绝对是个身手敏捷的女人。再算算她第一次入侵的时间,就是在街上救下这个女流氓前后。两下一合计,觉得趁我不在闯进家里去的,不是眼前这个女流氓就可能是上次提刀追杀她的那只母夜叉。
这样一想,不由气急,差点被喉咙里的一口水呛死过去,然后顾不得咳,甚至顾不得这个结论里面有逻辑不通顺的地方,飞快跳起身就往外追,想着无论如何得追上问问她。
几次被人闯空门,虽然没丢什么东西,但总跟吃了只死苍蝇样恶心。
我跑出店门往右看,还能看见那娘们的背影,一件带帽的皮外套,黑色粗高跟马丁靴,两只手插在衣服口袋里,正目不斜视往前走,步子飞快。我顾不得小海,拔腿就追,风驰电掣的速度,很快追上了,直挺挺站到女流氓面前,张开双臂截住她的去路,然后脸不红气不喘露出个极嫣然的笑容给她,并不说话。
她的反应,先是极度警惕,脸上带着吓人的狠劲,下意识已经做好了防御的准备,插在口袋里的右手拔出一半,露出某样金属物件的一小部分。
我心下大惊。
是手枪。
这娘们居然在口袋里揣了把手枪!
定定心再抬眼去看她的脸时,她神情里的警惕已经退去一大半,看得出还有一丝庆幸,同时拔出一半的右手又完全插回口袋里。显然是认出了我并且明白我于她无害。
但她完全没有要停下来跟我叙旧的意思,不等我说什么或做什么,已经自顾自重新迈动步子匆匆往前走了,擦过我肩膀的时候,稍微停顿两秒钟,飘来一句虽然音量很低,但听上去内在意思重若千金的话。
她说:“我被人跟踪了,你自求多福。”
说完,拔腿就走,卷起一股混杂各种味道的风。
我愣在原地,一动不能动,想她一个娘们,光天化日之下随身带手枪,这是得多霸气。我也有枪,从来也没敢往外拿,只搁家里防意外用。
又想,这娘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情,两次碰见,两次都是玩命的节奏。长得那样好看,身材能去当模特,干点什么不好,非得没事瞎得罪人然后被人满大街追杀玩。
我拖着脚往回走,刚到西餐厅门口,突然全身一个冷颤,直觉周围的空气突然凝滞起来,渗进丝丝缕缕的杀气。
定睛往前看,血都冷了。
就在前面四五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女人,两道杀气腾腾的目光,正凶狠而愤怒地盯着我。
瞬间,整条街都布满了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