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买卖是吧?”甄诚挑了挑眉,“好,那就坐下慢慢谈——顺便,把你的刀收起来,别吓着我的朋友!”
不提醒还好,一经提醒,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男人这才察觉到第三方的存在,手中这把刀,自然而然地偏离了原先的方向,离鹿尘越来越近,他眼中布满红血丝,暴怒的情绪已接近失控。
“姓和的!”一个清亮的女声忽然响彻整间酒吧,“你把我这里当什么?出去——”
男人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回头一看,表情怪异地笑了:“阿月姑姑,我在谈正事,你回避一下,不要误伤到你了。”
“误伤?你也知道你的刀不长眼睛?”年轻女子从吧台方向的阴影中疾步走出来,“我苦心经营的酒吧不是你家后院,隔几天就来闹一通,客人全被你吓跑了!”
“呵,酒吧……”男人呲牙咧嘴地怪笑两声,“你这里三教九流的人来得多了!凭什么针对我一个?”
“别人都是文明人,只有你一进门就动刀动枪。我这里不欢迎你!”
待年轻女子走到跟前,鹿尘才看清,她皮肤白净,身材丰腴而匀称,一身崭新的服饰,如过节般穿戴得隆重正式。素白色的宽袖褂衫,外加酒红色坎肩,七彩腰带装饰的百褶围腰,下着与衣服颜色相同的素白长裙。而她肩头那块黑色羊皮披肩,格外美丽,由整块黑羊皮制成,两肩处点缀着丝线绣成的日月图案和依次排列的“七星”。
男人不怀好意地笑笑:“哟,瞧瞧,你穿成这个样子,该不是想勾引谁吧?”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年轻女子手持一支火钳,示威似的挥动几下,“最后警告你一次,要是不想让我敲烂你的脑壳,就赶快滚回家去!”
男人瞥一眼桌上的酒杯,又瞅了瞅面无表情的甄诚,弯腰捡起地上装有现金的书包,再起身时将手里的刀一把拍在了桌面上,冲着甄诚威胁道:“好!看在阿月姑姑的面子上,今天先不收拾你!但是我告诉你,这事没完!”
“出去出去——”年轻女子推男人的后背,随手拿起那把锈迹斑斑的砍刀扔出门外,“别再让我看见你纠缠这两位客人!”
“你胳膊肘往外拐,小心我告诉阿公……”男人不甘心地嘟哝道。
“好啊,你去告!”年轻女子真得被惹急了,火钳照着男人的头顶就是重重一下,“就算你告了状,阿公也不会帮你说半句好话,也不用阿公亲自出马,我收拾你绰绰有余!”
男人惨叫一声,捂着脑袋跑出门,跑了几米远,又折回来捡地上的刀。年轻女子又一次举起了火钳,男人便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门前小路的尽头。
甄诚徐徐站起来,朝年轻女子一拱手:“大恩不言谢!”他将鹿尘介绍给女子认识,“这是我这次来寻宝的搭档,与你年纪一般大,却也是天资聪颖、独具慧眼。”
“你好,我叫周月,离歌酒吧的老板。”年轻女子开朗地笑笑,与鹿尘握手,“你第一次来我们这儿就碰上这种人,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鹿尘客气地点点头,“没什么,只要人没事就好。”
“你这侄子不会再来捣乱了吧?按你的辈分,他这么胡闹你完全可以教训他。”甄诚说,“他不懂这里的门道,纠缠下去可要坏了大事。”
周月摇头,“应该不会了。曾经我以为他人不坏,只是贪玩。谁承想他赌钱输得倾家荡产,把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我堂哥临老了连一间屋子都没得住,辛苦大半辈子攒了不少好东西,就剩下这只杯子。正巧我想到你在拍卖行工作,所以请你大老远跑这一趟看看货。”
甄诚面色有些泛红,不同于方才的镇定自若,他像是烫了手似的放下斗彩杯,“我成了趁火打劫的无良商人。”
“干嘛贬低自己?”周月笑道,“你付的不是订金吗?等上了拍我堂哥还有得赚。”
甄诚欲言又止,一双眼直勾勾地望向周月,一时不知如何跟她讲清楚。
鹿尘观察着他俩的神情,霎时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周月念着多年的交情,非常信任甄诚,告诉他家里亲戚有好货出手,但是甄诚并没有按照正规流程来签订委托拍卖的合同,而是以个人名义买下了货主的东西。这样一来,价格必然压得很低,最多能达到拍卖成交价格的十分之一,或许甄诚更为黑心,他谎称货不对,直接按仿品来收购。
想到这儿,鹿尘不禁暗暗自责,她原本认为仅需敷衍一下就能完成甄诚的“交换条件”,现在看来,简直是为虎作伥!
L市之后还有其他五个省市要去,这一路下来,不知要骗多少人。她越寻思越后悔,甄诚果然是善于利用人的弱点,一步步将她引上了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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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民俗歌舞表演,吃过东道主周月张罗的丰盛酒菜,返回酒店已是夜里九点。
甄诚没有下车,只寒暄一句好好休息明天见就走了。鹿尘目送汽车开远,悬着的一颗心才终于放松下来。快步进了酒店大堂,于前台订了一份标准晚餐,她迅速返回房间,打开手机订返程机票。没错,她几小时前就开始打退堂鼓了。
可转念一想,甄诚口口声声说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萧云溪索赔,同时还要通知媒体来采访庭审结果,借此爆料萧云溪的黑历史、抹杀萧云溪努力多年获得的好成绩……综合来看,出于保护爱人的本能,鹿尘完全无法拒绝甄诚提出的要求——和他一起去六个地方,收齐六件货品,取六六大顺的好彩头,这并非是比登天还难的交换条件,但是经历了刚才在离歌酒吧的人和事,她萌生了退意。
不去骗人,也不希望被人骗,这是鹿尘坚守的底线。至于甄诚是否坚持起诉,她也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心理准备,陪萧云溪一起面对,才是她目前最应该做的。
选好飞机班次,鹿尘点下购买按钮,屏幕尚未跳转到支付页面,门铃忽然响了。
她不可思议地看看手机显示的时间,离回房不过三分钟,什么样的晚餐能这么快就做熟?莫非送来的是那种只需微波炉加热的叮叮饭?好吧,叮叮饭也不错,总比饿肚子强……
满怀期待地打开门,没等鹿尘看清来人是谁,即被紧紧搂进了怀里。她瞬间懵了,一动不动地任由这个人抱着。门关上好一会儿,闻着他身上混合着须后水和油画颜料的独特气味,她才反应过来。
“谁让你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急死我了!”萧云溪吼道,声音在胸腔里产生了共鸣,震得鹿尘耳朵嗡嗡直响。
“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我得慢慢跟你解释……”
萧云溪没心情听鹿尘解释,唯恐她又会消失不见似的,将她牢牢搂于胸前,“小坏蛋,给我留字条说回老家,幸好我手机里存了宋锴的号码,打过去一问就知道你在糊弄我!家里电话我也打了,担心伯母为你着急,我还骗了她,说你一切都好。二十多年我都没像今天这样满嘴跑火车,为了你,我破了撒谎纪录!”
“我……”鹿尘费力地挣脱出手臂,重重地打在萧云溪背上,“你先松手再说话,勒得我快窒息了……”
“不行!我一放开你就会跑。”吃一堑长一智,萧云溪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反而两条胳膊越来越使劲。
叮咚,叮咚——门铃再次响起,这回应该是送餐服务了。
鹿尘想去开门,萧云溪索性一只手搂紧她,另一只手开门接餐盒,服务生看见房间内的情形,一时瞠目结舌地呆住了,半晌结结巴巴地问:“女士,先生,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吗?”
萧云溪点头,“帮我们送十瓶红酒上来,哦,对了,另外再准备一份餐后甜点,做你们酒店最拿手的就好。”
服务生应声而去。鹿尘仰头看着萧云溪,“十瓶红酒?那是酒,不是葡萄汁,你是想烂醉如泥吗?”
“是!咱俩一人五瓶,看谁先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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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溪的性情终究是沉静的,即使平时生气会吼上两嗓子,醉了却不吵也不闹,只坐在那里安静地傻笑。放下第五个酒瓶,他身子一歪,脸颊贴在冰冷的大理石桌面上,睡着了,不,是醉倒了。
鹿尘还来不及问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现在他已然沉入梦乡,叫都叫不醒。
她叹口气,轻轻地摸了摸他的额头、他的耳朵。指尖掠过之处,像窗外轻柔的月光一样,不留任何痕迹,只留下一丝带着体温的暖意。
以前母亲逢周末也常去医院加班,鹿尘只好独自留在家里写作业。每天傍晚,她吃过中午的剩饭菜,总要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听街坊四邻闲聊,从那些姑姑婆婆口中,她听说耳廓很软的男孩子长大了怕老婆,而萧云溪的耳朵非常符合这一特点。也许他曾被长辈这样调侃过,只是不知道,当时的他会不会很生气,生气到做出愤怒的表情和打人的动作?
那个时候的他,一定是鼓着腮帮子、瞪着一双黑亮的眼睛,甚至如小兽一样呲着牙齿,气哼哼地像能喷出火来。但是大人肯定不怕这一套威胁,所以最后他的愤怒也就不了了之了。
鹿尘发了会儿呆,便使出全身力气将萧云溪搬回床上休息。从桌子到床,短短两三米距离,她却累出满身的汗。
一阵酒劲上头,房间里的家具忽然晃动起来,她揉了揉眼睛,晕乎乎地爬上床,在他身边躺下,很快便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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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床头灯不知什么时候关掉了,房间里弥漫着一片昏暗。厚重的窗帘遮住了外面的阳光,如果不看确切的时间,无法分辨目前处于早晨、中午或是黄昏。
鹿尘挣扎着半坐起来,侧过身想去拿手机。
萧云溪的一条胳膊却未卜先知地伸出被窝,紧紧地搂着她的腰,让她动弹不得。
“别起来,再躺会儿。”萧云溪轻声说,“我还困着呢,你得陪我!”
“不行,我饿了,要去吃饭。”鹿尘小声抗议。
萧云溪一跃而起,掀开被子展示身材,“饭哪有我好吃啊,精瘦肉和肋排任你挑,来,选一块,无公害养殖,符合生吃标准……”
鹿尘羞红了脸,转过头不看他,“房间里凉,你赶快盖上,别感冒了。”
这些话对萧云溪来讲,必定是左耳进右耳出,他嘿嘿坏笑着,猛地扑过来,上半身紧紧地压在鹿尘身上,“你不想吃我?那我吃你好了!”
鹿尘的整个人像磁铁一样,而萧云溪所希冀的幸福被她的磁力牢牢吸附过来,遍布于周围的一切事物里。空气中充满好闻的清甜气息,她身上也是,他无时无刻不想吃掉她……
她脸颊上调皮的小梨涡、鬓角微微卷曲的碎发,他总是迫不及待地吻上去,那种痒痒的触感,令他没喝酒却先醉了三分。
忽然之间,他停下了动作,认真地注视她的双眼,“小鹿,你知道吗?我就是那个把你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男人。我从没想过我会变成今天这样,因为你的出现,我才明白之前那些不好的事情都是考验,你是最好的,你永远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