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冒险(1 / 1)

六七月份的这个城市,夜幕总是很晚才会降临。今天或许是天有些阴的缘故,早早的,天色就暗的一塌糊涂。

包瘸子说,那就开饭吧。看得出对于我爽快的决定老头子很开心。

包瘸子就是那瘸老头,他的跟班儿朱国威说你可以称呼他为包八爷,或者跟他们一样直接叫八爷。我漫不经心地说叫包瘸子行么?

我没有离开并不代表我原谅包瘸子对我的所作所为,让我留下的是包瘸子说的两个字:“冒险”。长久以来我一直渴望平庸的一生中能有一次冒险,而这个机会又刚好在我最消沉的时候从天而降,所以即使存在风险、即使要晚一些去找二叔我也不想错过。我必须承认我的这种想法很大程度上是受了二叔的影响,他离家出走的时候我甚至遗憾他为什么不肯连我一起带走。我相信他这几年一定经历了很多精彩的故事,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我不想在十年之后再见着他还是一副老样子,还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懦弱胆小的小跟班儿。

朱国威扯着嗓子说你再叫一句试试,一副很受伤害的表情。我没吭声。但并不是因为我害怕他,就他这种身体素质,我占用撒尿的功夫就能揍两个。而他之所以没挨揍,得感谢他妈还给他生了一个名叫朱国强的哥哥,并且感谢他说这话的时候他哥哥始终站在旁边。

整个中午都没有吃东西,这顿晚餐快把我吃撑了。当我的胃提醒我内存已满的时候,我正专心致志地啃着第七块儿猪骨头。所有人都似乎吃好了,包瘸子和朱国强在窃窃的谈论着什么,那个带我来的熊孩子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朱国威不怀好意的靠了过来,轻咳两声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就不想问问八爷让你干的是什么?”

这人比我大不了几岁,似乎对我的到来不太欢迎,说话总是阴阳怪气的,我对他也没什么好印象。

“那你告诉我吧。”我头也没抬的同样轻声回道。

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心里面想的还是这猪骨头炖的真心不错。有什么好问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这句话用在这里不是很恰当。

“我们干的,是盗墓。”朱国威用一种类似讲鬼故事的语气说道。

盗墓?现在真的还有这个行当吗?我想起以前听到的关于盗墓贼的种种传闻,又想到刚遇到包瘸子时他身上的那种奇怪的气味,立马一阵干呕,差点把刚刚卖力吃掉的东西吐出来。

朱国威的话让我心里一凉,难道我以后就得和他们一起出没于荒郊野岭,靠偷死人的东西为生吗?这和我想要的冒险也差太多了吧。而且盗墓是犯法的,当然偷窃抢劫也是犯法的,所以在决定留下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自己加入的应该是一个犯罪团伙,而不是一只每天去敬老院帮老人洗脚的志愿者队伍。可我当时没考虑那么多。

好吧,当时我就没有考虑。

我想我之所以想要留下来的真正原因是那会儿包瘸子的邪恶手法的作用一定余毒未消,不然这样的事再来一万次我都不可能做这样的决定。

我猛然想起我走的前一天晚上,我妈在即将结束长达数小时的讲话时嘱咐我的最后一句,她眼含热泪的说,儿子,你出去可以跟着你二叔随便闹腾。但有一条你得记着,就是千万别犯法。

还是上了贼船了。妈,是儿子不争气,我对不起您。

“威子,又在瞎说什么,”包瘸子不知道是听到朱国威的话了,还是看到我的脸色很不好看,似乎有些生气,苍老的脸上的五官很夸张的皱成一团。“你这毛病总是改不了。”

朱国强也冷着个脸盯着他的弟弟看,朱国威的脸一下子红了。

这时那小孩儿从东厢房跑了出来,边跑边喊:“爷爷,颖子姐出来吃饭啦。”紧接着,一个穿着淡蓝色板鞋牛仔裤白衬衫的女孩儿也推门出来跟在后面,大概就是我刚来时依稀看到的那个女孩儿。

这话就跟是什么解除封印的咒语一样,让包瘸子和朱国强同时恢复了之前的状态。甚至在包瘸子的脸上还看到了类似亲切的笑,有些勉强,就像是从一张毫无生气的老树皮莫名其妙的冒出了几朵惨淡的小花。

“嘿嘿,你们都吃啦。”那姑娘一进来就冲着我们一笑。

“知道你一定又在瞎捣鼓什么,就没等你,不过给你热着呢。”朱国威得救似得赶紧说道。

你很难在看到一个人后第一印象就说他的牙齿很好看,除非是除了这个你实在说不出他其他的好来。就像你不会指着朋友新买的豪车第一句话就说,这轮胎上的纹路真霸气。可这女孩儿明明长得不差,给我的第一感觉却是牙齿真好看。

她也是盗墓贼吗?

接着朱国威又把他旁边儿那个空着的椅子拉了出来,“来,颖子,你坐下赶紧吃吧。”我无意看见他拉凳子的手正形状分明地翘着兰花指,一阵恶心。

“你们吃完了的就回屋休息吧,强子,你带他去收拾好的屋子。“包瘸子给朱国强指了一次下我。”颖子,你吃完记得把他的东西给送过去。“

听着这话那姑娘把头抬起来,像是刚刚才发现这里多了一个人一样的看着我,“那个,你好,何飞是吧。”顿了顿,她接着说,“我把你贪吃蛇的记录破了。”

我跟在朱国强的后面。

除了眉眼长得略微相似之外,你很难看出朱国强和朱国威是一个妈生的。朱国威一米七刚出头,瘦得跟猴子似的。而朱国强一米八还要多点儿的个头,往那儿一站就是一扇大铁门。两个人的性格也完全不一样。朱国威就是一个娘娘腔,标准的话唠,表情丰富的像是个话剧演员。朱国强呢,从我见到到现在几乎就没说过话,脸上也少有表情。像这样的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确实头脑简单,自己不想事儿,由别人那儿殚精竭虑的想办法,他只负责给你去办,这样的人往往执行力很强;一种是心思缜密的老江湖,四核处理器的主机配上一个永远黑屏的显示器,你完全猜不透现在哪个程序正在运行着。

这两种人都不好惹。

朱国强明显属于前者,包瘸子倒有点儿像被破了功的后者。他看起来很像退了休的前黑道大哥,一个牛逼哄哄的老江湖。只可惜话和表情多了点儿。毕竟人岁数大了,感情丰富也在情理之中。

“这是你的房间,有事儿到旁边找我。”

朱国强带我进来的是东厢房的第二间,第一间是那个叫颖子的姑娘住,第三间是他们兄弟俩,小孩子和包瘸子住在正房。房间不是很大,不过打扫的很干净。西南一角居然还有台21英寸的老式电视机,很像我们那里一个价格适中的小旅馆的配置。

朱国强又简单交代了几句就把门带上出去了。我一个人呆呆的立在门口,这是从下车到现在第一次我能一个人待着,一直快进的剧情终于放慢了。梳理着这混乱的一天,心里突然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涌了上来。用小学作文课常写的一句话来说,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突如其来的被抢,突如其来的邀请,突如其来的问题和困难缠在一起。我的决定,是不是太冒失了?我是不是因为难以接受高考的挫败,太急着证明自己,太想通过冒险来忘掉过去,所以才在不堪一击的自尊心的裹挟下作了不理智的的判断?

我知道,很多事儿如果不狠下心去做,就不会再做了。可是下定决心去做,就一定不会后悔吗?

我是否真的做好了准备,和一个刚抢劫了自己的老头去刨别人家祖坟?我是否真的做好了准备,加入一个貌似除了卖萌毫无战斗力的盗墓团队?

一个看似深不可测却也形容枯槁的老头、一个故作老成却远未成年的小屁孩儿、一个虽然成年却贪恋手机游戏的姑娘,一对性格乖戾的兄弟。他们,是值得信赖的吗?

而且,为什么偏偏是我。

即使这活儿非得是中国人干,那也有十三亿的选择啊。他们为什么要选择一个连坑都没挖过几个,在盗墓方面完全是个小白的我呢?是看中了我乘车必吐的特殊体质?可这万中无一的天赋对于盗墓这件事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因为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工具先进,所以对于盗墓人员自身条件不再苛求。只要挑一个长得比较帅的,一路上足够赏心悦目便好?

如果最后一种假设是对的话,那么我是不是一直自我定位有些不太靠谱,并且导致这些年过得太低调,还有那么一些妄自菲薄?

万一恰恰相反,人家是挑个长得邪乎的,依据以毒攻毒的原理用来辟邪呢?

真他妈的费解,但其实一个人把什么都想明白的活着其实是既麻烦又挺没劲的。

我发现我总能在需要的时候想出合适的句子来安慰自己。

所以,还是不想了吧。

我把自己丢在床上,闭上眼睛。很多时候,很多处于困境的人需要的只是一张床,一张温暖舒适的床。它会承接你所有的疲惫,眼泪,忧伤和绝望。

倦意慢慢袭来。

咚咚咚,有人敲门。

“嘿,睡了没,我能进去吗?”是那个姑娘。

“没。”我过去把门打开,看见那小孩子也跟在后面。两个人提着我的东西。我接过来放在地上。“坐吧。”

“不坐了,你早点休息,你的东西全在这了,缺什么用的可以来找我。”两个人一下也没停留就出了门外,我也跟着走到门口。女孩儿却突然回过头来。

“除了手机,你的手机还在我这。”

看来这姑娘是打算把我手机里的游戏记录都刷一遍了。

我基本上不玩儿手机上的小游戏,那些记录都是徐雪留下的。她干什么都聪明伶俐,玩起手游来却是难得的笨手笨脚。我还清楚的记得她玩儿超级玛丽时的样子,每死一次,都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可爱。我更喜欢她这样弱弱的姿态,不无所不能,不咄咄逼人,不优秀的让人难以接近。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是胜过她的。只有这个时候,她烂熟于心的那些公式、定理、单词、名言警句才会通通没有用武之地。而我,就可以及时展现自己种类少得可怜的天赋,顺顺当当的一条命通关。

一想起徐雪,我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然而,我提起那女孩送来的包裹,里面里的一张纸条让我的心又被狠狠击打了一次,上面写着:

“你看起来挺聪明的,为什么偏偏要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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