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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电磁枪(1 / 1)

在地球上,从19世纪开始,人们就试图研制电磁炮。到了20世纪初,曾有人成功制作小型电磁轨道炮,能将几克重的弹丸加速到1千米每秒,比得上强力步枪的子弹!二战时期各军事大国都曾开展电磁炮的研究,但技术不够,始终未能用于实战。直到21世纪初,美国的实验电磁炮才能把大约5公斤的炮弹发射到200公里远,不过仍然未能走向战场。制约电磁炮应用的最大问题,是电源——体积过大,能量密度不够。

不过,在上古卷轴这个魔法世界,似乎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魔晶石蕴藏庞大的魔法能量,储能密度要高得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里面的能量提取出来,变成活跃的魔法能量,而且这个能量密度要足够高,才能驱动炮弹之类的物体。

矮人们曾经做过相关的研究,不过,他们发现这种研究需要的计算量太大了,即使一大群传奇级以上的工程师聚集在一起研究,这种繁杂的演算也要花费无数年,所以他们放弃了制造大炮,转而研究自动弩箭,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林逸和姜楚楚去了一趟祖伏特,成功学到了自动弩箭的技术,又取得了矮人当年的研究资料,继续这种研究,在控制台超强的运算能力面前,这么点计算实在算不了什么,所以,区区数天,就有了结果。

林逸和姜楚楚制作了一把“电磁步枪”,这里面有复杂的附魔,可以将魔晶石的能量提取出来,暂存,然后用魔法导路通到枪管导轨上,驱动另外几组附魔,产生强大的电磁力,将弹丸发射出去。枪管做得越长,能量也越高。当然,如果能增强能量密度,那么枪支威力也越大。

“砰!——”林逸端着电磁步枪,在临时靶场试开了一枪,对面的岩石被打碎了一角,这威力,似乎跟56式半自动步枪差不多。

“嗯,没什么后坐力嘛,后坐力不大,意味着威力也不够大。”林逸道,“楚楚,你也试试?”

姜楚楚也兴奋地接过来,塞上子弹,又试了几枪,其实这威力还行,比弓箭强多了。龙鳞甲可以防住大多数的弓箭,但对于子弹嘛,恐怕效果要打折扣了,毕竟防弹衣的防弹效果也是有限的。姜楚楚道:“也不是没有后坐力嘛,如果让一个普通人来开枪,还是能感受到后坐力的,只是我们力量很强,这点后坐力完全没影响而已。不过,这枪还有些原始,要手动上膛,其实可以稍加改进,做成自动步枪嘛!”

“这……”林逸想了想,道,“这当然没问题,只是目前没法做到突突突的连发,只能像狙击枪一样自动装填而已。嗯,对了,我们可以把枪管做得更长,加装狙击镜,做标准子弹,当然要做得更漂亮一点。”

于是,林逸和姜楚楚继续改进,光学透镜现在可以做出来了,用控制台可以粗略加工外形,然后打磨、抛光、刻度,至于子弹,由于是魔法电磁枪,不需要火药子弹那种复杂的工序,只要形状合适,并印上附魔就行了,至于自动装填,那也只是附魔和机械的问题,有控制台的帮助,一点难度都没有。

于是,在他们的努力下,新的魔法电磁狙击枪终于做出来了,一共做了两把,目前没法批量生产,因为这里涉及多个小型附魔的集成化,要很多个附魔印章经过组合后,仔细地印上去,没有传奇级的工艺是做不出来的,而目前也没有自动化的附魔印刷机器,所以没办法。所以,这两把电磁枪,算是他们个人用的珍品,而且,威力比第一把试验品提高了许多。

“我想,就算是上等龙,也可以用这把枪爆头吧!”林逸道。这不是他信口开河,而是控制台模拟计算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拿到了这狙击枪拿来对付他们,那他们还是有危险的!所以,利器一定要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果然,枪械的威力,远远不是弓箭能比的,一般的弓箭,速度在80米每秒左右,当然在上古这个高武世界里,厉害的弓箭手所发射的箭矢更快,超过100米每秒,120米每秒也是正常的。不过,这速度和子弹相比,就差得远了,子弹速度动不动就1000米每秒,甚至更高。虽然箭矢比子弹重,但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速度10倍,动能就是100倍,就算重量只有十分之一,那最终动能也有10倍,是弓箭没法比的。

林逸和姜楚楚制造的这两把魔法狙击枪,射程跟巴雷特107狙击步枪差不多,当然,这只是初级的版本,魔法世界就是牛,魔法器械比地球上的同类产品牛逼多了。而且,由于是电磁枪无需发射药,无需弹壳,所以有效质量更大,威力也更大!现在他们制造的子弹,就不比箭矢轻多少!

而且,子弹上面,加速用的附魔只是占了三分之一的表面积,剩下三分之二的表面积,还可以增加毁灭魔法的附魔,威力更大!

电磁狙击枪研制成功之时,已经是1月24日,林逸和姜楚楚觉得这几天宅在家中太久了,所以想要出去转转。当然,他们还有后续的研究计划,有了精密的魔法电磁枪作为基础,就可以制造大型的电磁炮了,这难度反而降低了,因为零部件放大之后,精度要求反而降低,绝大多数加工工作都可以交给控制台。当然,现在也没有早大炮的必要,所以暂时放一放。

此时,林逸他们决定去一趟风盔城玩玩,说不定能看见乌弗瑞克。他们来到上古世界,第一面就见到了老乌,到现在有几个月了,真想看看这位搅动天际风云的人物到底怎么样了。

嗯,至于魔法学院那边,安卡诺暂时还没有动静,暂时不提。

去风盔城最快的办法,是先传送到魔法学院,然后再向南飞行,也就300公里路。

在天空中,俯瞰着大地,现在这北方,已经完全被千里冰雪覆盖,高耸的安索尔山脉也不例外,不过,冬堡南部一座高山上还耸立着一座巨大的雕像——阿祖拉女神的雕像,还有一位虔诚信徒每天来朝拜,也不怕冷。

当然,没空管阿祖拉,继续南下,群山过后,就可以看到一条大河由西向东流去,这就是风盔城的母亲河——约格里姆河,它和从雪漫而来的白河在风盔城东边汇合,然后流入大海。

风盔城依山而建,是人类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它背后的群山和面前的约格里姆河,成为最好的天然屏障——城墙和护城河自动有了,这也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城市。古诺德人利用浮空术等魔法手段,搬动了巨大的石块,修建了这座城市,城墙、宫殿什么的,都是用巨大的石块修建的,现在的人很难重复了,而新建的房屋,基本上是用较小的石材以及木材建造的,没有古诺德建筑那种大气磅礴的感觉。

由于风盔城前面有一条大河,那么,就必须有桥梁,还是古诺德人牛逼,居然建造了跨度达300米的巨大石桥,桥面平整,底下是拱形,有巨大的石质桥墩,如此高难度的建筑,现在的人类是无法想象的。如果谁破坏了这座大桥,那就是破坏了诺德人的瑰宝,那么风盔城也几乎废了,对外的陆地交通完全断绝,只剩下东边的码头了。

林逸和姜楚楚在空中观察了一阵,便隐身在城内降落了。风盔城内有一个混乱的“灰色区域”,这里是黑精灵的聚居地,他们是从晨风省逃难过来的,而且和风盔城的诺德人有很多矛盾,所以这里更混乱,林逸和姜楚楚突然出现在这里,丝毫没有引人注意。

风盔城的城门,是天际省所有城市中最为雄伟霸气的一座,高大而且威武,这大门还不是普通的木门,而是铜门,通过复杂的机关来开启和关闭,这些都是古诺德人的杰作。就连首府独孤城的城门,也比不上风盔城的雄壮,至于其他城市,就更不用说了,雪漫的城门太破了,马卡斯城的城门虽然是矮人所制造,但两边都是山,人们只看到山的壮丽,不会注意城门,裂谷城的只是小破木门,比雪漫还糟糕,至于晨星城、佛克瑞斯和莫萨尔,这三座相对贫穷的城市,连城门城墙都没有。

此外,刚一进门,就可以看到巨大的塔洛斯雕像傲然伫立着,象征着风盔城仍然坚持诺德人对塔洛斯的信仰。雕像后面不远处,是风盔城最大的客栈——烛炉堡,这也是一座古诺德建筑,全部石质,很高大很宽敞,里面常年烧着壁炉,供人取暖,即使是夏天,也维持着少许火焰,永不熄灭。

林逸和姜楚楚饶有兴趣地在风盔城中参观,这里的诺德人基本上个个精神饱满,这是信仰坚定的体现,他们很自豪,不过,在市场上却看到,诺德人的摊位占了绝大多数良好的位置,而黑精灵的摊位挤在几个角落,相互之间很是敌视。没办法,谁叫乌弗瑞克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呢?

另外,风盔城内冶炼事业发达,有许多铁匠,在市场旁边可以看到有好几个炉子在熊熊燃烧,铁匠指挥着学徒叮叮当当地打造武器、铠甲和其他铁器,不过,细心的姜楚楚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

“林逸你看,那块钢锭上印着一个龙裔的标志,那不是我们卖的钢材吗?”姜楚楚指着一块钢锭道。

林逸笑了出来,道:“不错啊,这代表我们生意兴隆,当然朱蒂斯的贸易做得不错。”其实,之所以印上龙裔的标志,是因为林逸和姜楚楚商量后觉得应该有商标,打响招牌,所以把这个印上去。

不过,风盔城内并不总是积极向上的事情,林逸他们偶然路过风盔城公墓的时候,发现一具石棺上躺着一具尸体,鲜血四溅,死者是一名年轻诺德女子,被开膛剖肚,内脏流了一地,十分血腥残忍。而现在正是寒冬时节,那些血液都结冰了。几个风盔城城管守住现场,防止围观群众不慎破坏。

人们议论纷纷,言语中透着恐慌的情绪:“是屠夫!这段时间以来,每隔一两天就有一起凶杀案,肯定是屠夫干的!屠夫就隐藏在风盔城中,他可能道貌岸然,根本找不到他是谁!”

林逸和姜楚楚相视一眼,心道:“这就是风盔城的恐怖事件——冰上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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